Contract
温州市中医院关于上、下肢主被动训练器项目的公开招标
-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技术资信文件和报价文件两部份组成。
1.技术资信文件:
▲(1)投标人资格承诺函;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的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
▲(3)投标人营业执照;
▲(4)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且投标人经备案或许可的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本次投标的所有医疗器械;
▲(5)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完整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证明;
▲(6)货物制造商或其它有销售资格(提供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出具的授权书(适用于投标人是进口货物代理商的情形);
▲(7)投标声明函;
(8)投标产品一览表
(9)技术响应表;
(10)合同条款响应承诺
(11)设备配置清单;
(12)消耗品或易耗品价格(详见评分标准要求);
(13)售后服务承诺书
(14)业绩证明,提供5份销售合同复印件带公章(详见评分标准要求)
(15)投标人建议的安装、调试、验收方法或方案;
(16)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的内容和措施;
(17)维修能力,提供省内维修服务地点和人员资料(详见评分标准要求);
(18)投标机型的彩页和原厂技术参数;
(19)评分方法中需要提供的评审证明文件等;
2.报价文件:
(1)开标一览表;
(2)投标报价明细表;
(3)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如有);
(4)中小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有);
(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6)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
- 商务、技术参数偏离表 
标项一
| 序号 | 商务、技术参数要求 | 投标响应 | 
| 一 | 总体要求 | 
			 | 
| 1.1 | 上肢智能康复训练系统 | 
			 | 
| 1.2 | 设备用途:适用于肢体障碍患者恢复期和后遗症期上肢肌力、肌耐力、关节活动度等功能训练 | 
			 | 
| 二 | 主要功能要求与技术参数 | 
			 | 
| 2.1 | 智能康复训练系统造型美观、稳固、大方、实用。针对患者训练的安全性和稳定性设备做了配重设计和防滑设计 | 
			 | 
| 2.2 | 系统电机动力系统运动时有力且平稳,使智能康复训练系统在患者训练时安全有保证,使设备的各项功能指标都能正确运行 | 
			 | 
| 2.3 | 智能康复训练系统动力系统采用特殊结构设计,使智能康复训练系统动力系统使用寿命长 | 
			 | 
| 2.4 | 具有患者从完全被动训练阶段到主动和被动训练相交叉的助力训练阶段到完全的主动训练阶段到初期主动力量训练阶段的患者康复过程 | 
			 | 
| 2.5 | 系统采用≥10.4寸彩色液晶触摸屏显示技术且一目了然的控制面板的设计,使医务工作者能轻松容易的掌握 | 
			 | 
| ★2.6 | 系统具有六种针对性的训练模式:神经模式、骨科模式、心肺模式、反馈模式、被动模式、游戏模式 | 
			 | 
| ★2.7 | 系统具有四种患者训练安全保护功能:痉挛保护、声控保护、靶心率保护、磁控保护。且痉挛敏感等级、声控敏感等级和靶心率目标数值均可调 | 
			 | 
| 3. | 参数可调: | 
			 | 
| 3.1 | AC220V±10% 50Hz; | 
			 | 
| 3.2 | 输入功率:下肢<500VA; | 
			 | 
| 3.3 | 熔断器:F1AL250V,F3AL250V; | 
			 | 
| 3.4 | 定时范围:2~120min±1min; | 
			 | 
| 3.5 | 速度显示范围:0-99r/min±10%; | 
			 | 
| 3.6 | 速度设定范围:0-60r/min±10%; | 
			 | 
| 3.7 | 角度设定范围:0-330度±5; | 
			 | 
| 3.8 | 阻力设定等级:1-20; | 
			 | 
| 3.9 | 阻力力矩:0-20Nm | 
			 | 
| 3.10 | 心率设定范围:0-150(设定级数每次5),精度±5次/min | 
			 | 
| 3.11 | 智能康复训练系统能够实时显示患者主动做功情况 | 
			 | 
| 3.12 | 可以根据患者情况上肢训练单元可高低调节,显示屏幕0-90度可调,充分考虑了患者训练体位 | 
			 | 
| 3.13 |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出版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 | 
			 | 
| 3.14 | 通过ISO9001国际质量体系认证 | 
			 | 
| 三 | 安装验收 | 
			 | 
| 3.1 | 安装地点:医院指定科室; | 
			 | 
| 3.2 | 安装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交货,接买方通知后3天内完成安装; | 
			 | 
| 3.3 | 安装标准:符合我国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 | 
			 | 
| 3.4 | 验收标准:符合我国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 | 
			 | 
| 3.5 | 安装、验收合格前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卸货、搬运、必要时的安全性能检测费等)由供方负责提供。 | 
			 | 
| 四 | 售后服务 | 
			 | 
| 4.1 | 免费保修:设备验收合格后保修≥1年,期间免一切维修费用; | 
			 | 
| 五 | 其他要求 | 
			 | 
| 5.1 | 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围的产品必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及注册登记表 | 
			 | 
| 5.2 | 厂家承诺提供设备免费保修期(含消耗品、易损品、维修配件、人工服务等)≥ 1年。提供过保后年保价格 | 
			 | 
| 5.3 | 操作手册、维修手册:提供操作手册、维修手册各一套 | 
			 | 
| 5.4 | 培训:提供临床应用操作培训,并提供临床资料(培训ppt、考核试题) | 
			 | 
| 5.5 | 软件终身免费升级 | 
			 | 
| 5.6 | 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90工作日内付款,投标商开具单张发票限额必须大于投标单台设备价格 | 
			 | 
| 5.7 | 投标商提供的设备必须在距投标当日10个月内生产 | 
			 | 
| 5.8 | 其它优惠条款 | 
			 | 
标项二:
 评分细则- 序号 - 商务、技术参数要求 - 投标响应 - 一 - 总体要求 
 - 1.1 - 下肢智能康复训练系统 
 - 1.2 - 设备用途:适用于肢体障碍患者恢复期和后遗症期上下肢肌力、肌耐力、关节活动度等功能训练 
 - 二 - 主要功能要求与技术参数 
 - 2.1 - 智能康复训练系统造型美观、稳固、大方、实用。针对患者训练的安全性和稳定性设备做了配重设计和防滑设计 
 - 2.2 - 智能康复训练系统电机动力系统运动时有力且平稳,使智能康复训练系统在患者训练时安全有保证,使设备的各项功能指标都能正确运行 
 - 2.3 - 智能康复训练系统动力系统采用特殊的结构设计,使智能康复训练系统的动力系统使用寿命长 
 - 2.4 - 智能康复训练系统具有患者从完全被动训练阶段到主动和被动训练相交叉的助力训练阶段到完全的主动训练阶段到初期主动力量训练阶段的患者康复过程 
 - 2.5 - 采用10.4寸彩色液晶触摸屏,一目了然的控制面板的设计,使医务工作者能轻松容易的掌握 
 - ▲2.6 - 具有六种针对性的训练模式:神经模式、骨科模式、心肺模式、反馈模式、被动模式、游戏模式 
 - ▲2.7 - 具有四种患者训练安全保护功能:痉挛保护、声控保护、靶心率保护、磁控保护。且痉挛敏感等级、声控敏感等级和靶心率目标数值均可调 
 - 3. - 智能康复训练系统参数可调: 
 - 3.1 - AC220V±10% 50Hz; 
 - 3.2 - 输入功率:下肢<500VA; 
 - 3.3 - 熔断器:F1AL250V,F3AL250V; 
 - 3.4 - 定时范围:2~120min±1min; 
 - 3.5 - 速度显示范围:0-99r/min±10%; 
 - 3.6 - 速度设定范围:0-60r/min±10%; 
 - 3.7 - 角度设定范围:0-330度±5; 
 - 3.8 - 阻力设定等级:1-20; 
 - 3.9 - 阻力力矩:0-20Nm 
 - 3.10 - 心率设定范围:0-150(设定级数每次5),精度±5次/min 
 - 3.11 - 能够实时显示患者主动做功情况 
 - 3.12 - 可以根据患者情况训练单元可高低调节,显示屏幕0-90度可调,充分考虑了患者训练体位 
 - 3.13 -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出版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 
 - 3.14 - 通过ISO9001国际质量体系认证 
 - 三 - 安装验收 
 - 3.1 - 安装地点:医院指定科室; 
 - 3.2 - 安装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交货,接买方通知后3天内完成安装; 
 - 3.3 - 安装标准:符合我国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 
 - 3.4 - 验收标准:符合我国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 
 - 3.5 - 安装、验收合格前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卸货、搬运、必要时的安全性能检测费等)由供方负责提供。 
 - 四 - 售后服务 
 - 4.1 - 免费保修:设备验收合格后保修≥1年,期间免一切维修费用; 
 - 五 - 其他要求 
 - 5.1 - 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围的产品必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及注册登记表 
 - 5.2 - 厂家承诺提供设备免费保修期(含消耗品、易损品、维修配件、人工服务等)≥ 1年。提供过保后年保价格 
 - 5.3 - 操作手册、维修手册:提供操作手册、维修手册各一套 
 - 5.4 - 培训:提供临床应用操作培训,并提供临床资料(培训ppt、考核试题) 
 - 5.5 - 软件终身免费升级 
 - 5.6 - 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90工作日内付款,投标商开具单张发票限额必须大于投标单台设备价格 
 - 5.7 - 投标商提供的设备必须在距投标当日10个月内生产 
 - 5.8 - 其它优惠条款 
 
1、商务技术分(0-65分)
| 序号 | 评定项目 | 分值 | 评分细则 | 
| 1 | 对应于招标文件设备技术规格及配置的偏离度 | 35 | 与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招标内容及要求的设备技术规格及配置对比,实质性条款除外,标注★的技术指标(或功能)偏离每项扣4分,一般技术指标偏离每项扣1分,一般功能偏离每项扣3分,商务要求偏离每项扣3分。扣完为止。 | 
| 2 | 投标设备配套的合理性 | 3 | 评委对投标设备配套的合理性、功能实现程度进行评价:投标设备配套合理、功能实现程度高的,得3分;配套较合理、功能实现程度较高的,得2分;配套合理性一般、不能完全达到临床要求功能的,得1分。 | 
| 3 | 投标设备技术指标的先进性 | 3 | 评委对投标设备技术指标的先进性进行评价:技术指标高于招标要求且具有较高临床使用价值的,每项得1分;最高得3分。 | 
| 4 | 投标机型的档次 | 3 | 投标机型在产品系列中属高档产品的,得3分;属中等档次产品的,得2分;属低档产品的,得1分。 | 
| 5 | 运行成本 | 3 | 包括保修价格、售后服务方案、年运行费用和消耗品或易耗品价格等综合运行成本进行评价。 | 
| 6 | 保修服务 | 3 | 设备保修期超过招标文件要求的,每增加1年加1分,增加部分不足1年的不计分。 | 
| 7 | 投标产品总体质量性能 | 6 | 投标产品在临床上的使用情况、稳定性、故障率等总体质量性能综合评价。 | 
| 8 | 市场占有率 | 6 | 提供温州市或浙江省内2019年1月1日起至今与最终用户签订的投标机型合同复印件,每份有效合同得1分,最多6分。 | 
| 9 | 制造商或代理商的售后服务和维修能力 | 3 | 制造商或代理商的售后服务和维修能力,服务响应速度、服务人员水平、备品备件配置等综合评价。(厂家在温州市或者浙江省内有常驻维修服务点和维修工程师得1分,代理商有维修服务人员得1分,承诺用户报修后四小时内维修人员能到场维修的得1分) | 
2、价格分(0-35分)
-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得分为满分35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价格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5%×100
- 总分: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为以上商务技术分及价格分之和。 
九、我院正式合同版本
温州市中医院医疗设备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采购单位):温州市中医院
乙方(供应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招标编号)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项目采购协议,或入围承诺书,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署本合同。
- 货物内容及合同价格
| 货物名称 | 品牌 | 型号规格 | 配置要求 | 数量 | 单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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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总价大写: 元整 小写:¥ | |||||
金额单位:元
注:1、商品型号、数量、配置要求及使用单位地址等详见附件清单
2、以上合同总价包含货物到达用户并能正常使用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技术服务费、培训费以及保修费、税费等。
二、技术资料
- 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 
-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三、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四、产权担保
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五、转包或分包
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质量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六、质保期和质保金
- 质保期为 年。(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 质保金 0 元。[质量保证金于合同签订后 日内交给采购单位,在合同约定交货验收合格满( )个月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七、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
-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60 个工作日 
- 交货方式: 按甲方指定地点送货上门 
- 交货地点: ▇▇▇▇▇▇▇▇▇▇▇▇▇▇▇▇▇▇▇▇▇▇ 
八、货款支付
甲方按以下第1种方式支付乙方合同价款。
1、一次性支付:
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经最终验收合格后 90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合同价款。
2、分期支付:
-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作为预付款,计¥ /元(大写 /元整); 
- 全部货物验收合格后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计¥ /元(大写 /元整)。 
九、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 乙方保证本合同中所供应的商品是最新生产的符合国家技术规格和质量标准的出厂原装的合格产品。如发生所供商品与合同不符,甲方(采购单位)有权拒收或退货,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乙方承担。 
- 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 更换:由▇▇▇▇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 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 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 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 上述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免费保修,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乙方应当在甲方通知维修后2日内到达货物所在地进行维修。 
十一、调试和验收
- 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验收。货到后,甲方需在二十个工作日内验收(质量等隐蔽瑕疵除外)。 
- 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 
-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 甲方才做最终验收。 
- 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应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 
- 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乙方负责。 
十二、货物包装
- 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 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 
十三、违约责任
-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 百分之五 违约金。 
- 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货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 万分之五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 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 千分之六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 10 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 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 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十四、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双方协商后,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 120天以上,双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五、诉讼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十六、合同生效及其它
-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项目采购协议或入围承诺书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前述各项文件之间约定不一致的,应以最新签署的文件内容为准。 
- 本合同未尽事宜,以招投标文件为准。 
-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附件设备配置清单系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温州市中医院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授权)代表人: 法定(授权)代表人: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设备配置清单
| 序号 | 品牌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金额(元) | 备注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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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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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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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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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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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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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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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销合同
甲方:温州市中医院
乙方: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各类购销行为,有效防范商业贿赂行为,营造公平交易、诚实守信的“清廉医院”购销环境,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按照《民法典》等相关法规要求,约定购销包括但不限于药品、设备、耗材、维保等货物或服务。
二、甲方应当严格执行合同验收、入库制度,对采购产品及发票进行查验,不得违反有关规定合同外采购、违价采购或从非规定渠道采购。
三、甲方严禁接受乙方以任何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不得将接受捐赠资助与采购挂钩。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并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等。被动接受乙方给予的钱物,应予退还,无法退还的,有责任如实向有关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情况。
四、严禁甲方工作人员利用任何途径和方式,为乙方统计医师个人及临床科室有关医药产品用量信息,或为乙方统计提供便利。
五、乙方不得以回扣、宴请等方式影响甲方工作人员采购或使用产品的选择权,不得在学术活动中提供旅游、超标准支付食宿费用。
六、乙方指定 作为销售代表洽谈业务。销售代表必须在工作时间到甲方指定地点联系商谈,不得到住院部、门诊部、医技科室等推销产品,不得借故到甲方相关领导、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家中访谈并提供任何好处费。
七、乙方如违反本合同,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购销合同,并向有关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如乙方被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则严格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国卫法制发〔2013〕50号)及《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从业九项准则的通知》(国卫医发〔2021〕37号)相关规定处理。
八、本合同作为购销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购销合同一并执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纪检监察部门执一份,并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经办人签名: 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