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附件2
北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甲方:北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乙方:
为顺利在网上实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办理,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通过单位版网上服务大厅(以下简称“网厅”)向乙方提供办理单位及职工住房公积金信息变更和单位职工变更(新增开户、启封、封存等)、基数调整、汇缴和缴存单位信息查询等业务。具体业务以甲方网厅实际提供为准。
(二)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网厅的签约、开通及注销等相关业务。
(三)在甲方系统正常运行情况下,甲方负责及时准确地处理乙方的住房公积金业务指令和按照乙方的申请及时审核办理相关业务。
(四)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各项资料以及乙方在网厅提供的数据、信息等进行审查。
(五)甲方有权在对网厅进行维护、升级时及出现其他需要保障系统安全的情形下暂停网络服务。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同意并遵守甲方网厅公布的有关章程和操作规定,同时表示知悉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
(二)乙方可以登录甲方网厅查询本单位的住房公积账户信息、进行网上提供的住房公积金业务处理等,具体业务以甲方网厅实际提供为准。
(三)乙方应当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网上业务。
(四)乙方应当根据甲方提供的方式办理网厅的签约、注销、变更等手续,且应确保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合法、准确、完整。
(五)乙方使用网厅应当遵守甲方住房公积金业务的相关规定和操作流程,不得在网厅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信息,不得蓄意干扰、侵害平台的正常运行,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乙方在开通网上业务后获得的本单位登录密码和有关信息,由乙方自行负责保管。
(七)乙方应当对登录网厅后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在网上提交的相关业务办理视同到中心业务网点办理,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八)乙方应在每月缴款前对本单位提交的业务进行仔细核实,确保当月业务的完整和准确性,对有异议的业务应当及时向甲方反映。
三、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一)甲方有权变更、暂停、增加所提供的网厅上办理服务的项目或具体内容,并于执行前通过北海政府门户网站和业务网点进行公告。乙方在公告执行后继续办理相关业务的,视同接受有关变更、暂停、增加的内容。甲方有权终止所提供的网厅自助办理服务,并于执行前通过北海政府门户网站和业务网点进行公告。
(二)乙方如需取消网厅自助业务办理方式,应由经办人持单位签字盖章的申请文件到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相应手续。本协议终止后,协议项下乙方所有已开通的自助办理方式全部予以关闭或注销。
(三)本协议终止后,▇▇在终止前已发送的业务办理申请指令仍有效,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四)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甲方有权随时中断或终止向乙方提供本协议项下的所有服务而无需事先通知乙方:
1.乙方提供虚假、错误的资料、数据。
2.乙方违反网厅的使用规则和操作流程。
3.其他情形。
4.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公积金政策进行调整的,本协议相关内容将相应调整,甲方将同时在北海政府门户网站和业务网点进行公告,甲乙双方均应按调整后的政策规定执行。
四、法律责任
(一)甲方已尽网厅管理及维护的相关安全义务,但由于其他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不可抗力或第三方原因)而造成网厅服务中断、终止或乙方相关信息丢失、泄露等问题,导致甲方不能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以及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甲方应予免责。
(二)非本条款第1点所述除外情形,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相关资料、数据及相关信息泄露,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三)因乙方提供的资料、数据不真实、不准确所造成的任何法律后果或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因乙方致使密码遗失或被他人知悉所造成的任何法律后果或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一)本协议的成立、生效、履行及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二)甲乙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事项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
(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二)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并经甲方受理签约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经办人: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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