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2026年平湖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获取征集 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9日9: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2025-2026年平湖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框架协议采购
征集文件
项目编号:平政采招2024-38
项目名称:2025-2026年平湖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
征集人(集中采购机构):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11月27日
目 录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14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40
第一章 框架协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2025-2026年平湖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获取征集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9日9: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平政采招2024-38
项目名称:2025-2026年平湖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
采购需求:平湖市政府投资项目服务费在分散采购招标限额(30万)以下的概算审核、预算审核、竣工结算审核服务,国有公司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参照执行。
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二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search/cr/)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视为中小企业;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分支机构)直接申请。
三、获取征集文件
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方式: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征集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征集文件。(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首次使用的供应商需要在“系统管理”-“权限管理”中打开对应功能权限。公告页面附件征集文件可以下载,仅供浏览使用。
售价:免费。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政采云平台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9日9点00分
开标地点:平湖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15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3.本项目按照《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实行电子交易。
3.1响应文件制作注意事项
3.1.1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
注:供应商先要申领CA,拿到CA后需要在政采云平台进行绑定,CA相关操作可参考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预计7个工作日左右,建议供应商获取征集文件后立即办理。
3.1.2 CA驱动和申领流程
https://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
注:CA证书遗失补办、延期、解锁、质保等业务可以在联连客户端上进行操作;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dows7以上且64位的操作系统。
3.1.3 CA证书办理操作视频
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UgcbC3EBiyELHE-opz1b/EWqqyXEByNnJ3A2CPyDI
3.1.4 CA绑定登录操作视频
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UgcbC3EBiyELHE-opz1b/nAkmyXEBiyELHE-o-983
3.1.5浙江省“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评审”学习专题: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
3.2响应文件提交注意事项
3.2.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应按照本项目征集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规定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电子交易平台拒收。
3.2.2为确保采购项目顺利实施,避免因解密失败导致投标方投标无效,投标方可在2024年12月19日上午9点00分前将在政采云平台上最后生成的具备电子签章的备份电子标文件装袋密封后邮寄或直接送达至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包裹外包装上应当用不褪色墨水笔注明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以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供应商应当确保U盘能够打开运行并正常使用)(送达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行政服务中心,收件人:吴倩芸,联系电话:0573-85631736),如在开标过程中出现解密失败情况,以备份文件作为替代投响应文件,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时间及要求提供有效备份文件,同时政采云上响应文件解密失败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4.惠企政策
本采购项目,中标单位与征集人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适用于平湖市政府采购贷款政策,简称“政采贷”,具体内容可参阅各银行政府采购贷款流程:https://jxszwsjb.jiaxing.gov.cn/art/2020/5/14/art_1229743922_103946.html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征集人信息
名 称: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平湖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传真:0573-85631737
项目联系人(询问):吴倩芸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85631736
质疑联系人:于金成
质疑联系方式:0573-85631720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平湖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址:平湖市望湖路318号
联系人 :陆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3-85013033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第二章 框架协议采购需求
一、本次框架协议采购适用范围及第一阶段入围数量
1.适用范围:平湖市政府投资项目服务费在分散采购招标限额(30万)以下的概算审核、预算审核、竣工结算审核服务,国有公司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参照执行。
2.入围数量:提交响应文件且符合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20家(不含)以上,按照质量评分从高到低排序,推荐前16家为入围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及符合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20家(含)以下,按20%比例淘汰(如遇淘汰数值为小数的,取大值整数,例如淘汰4.2家,取淘汰5家)后推荐为入围供应商。特别说明:本次入围的供应商不保证实际业务量。
二、供应商服务基本要求
(一)服务要求
1.人员要求
针对本项目,供应商必须组建专业工作团队。
(1)拟派团队负责人1人,必须具有十年及以上的造价从业经历(从国家级造价注册的初始注册之日起算),在供应商处具有造价工作经历(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3个月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出具时参保单位须与响应供应商一致,如参保单位为响应供应商总公司[或分公司]或响应供应商母公司[或子公司],均予以认可;无社保的退休人员须提供与响应供应商签订的劳动合同,并具备相关专业的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造价工程师需注册在供应商处)。
(2)拟派团队组成员(不含团队负责人)6至8人(拟派团队组成员配备不得低于6人,不得超过8人),在供应商处具有造价工作经历(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3个月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出具时参保单位须与响应供应商一致,如参保单位为响应供应商总公司[或分公司]或响应供应商母公司[或子公司],均予以认可;无社保的退休人员须提供与响应供应商签订的劳动合同,并提供具备相关专业的注册二级造价工程师及以上证书(造价工程师需注册在供应商处);拟派团队组成员相关专业须包含:土木建筑、交通运输、水利和安装四个专业(专业认定时项目组成员中每人只取一个专业计算)。
(3)团队组成员一旦确定,服务期内人员原则不得变更,如需变更需经过市财政审核通过备案。
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甲级公路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视同一级,乙级公路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视同二级,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水运工程造价师资格证书视同一级;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布或水利部注册颁发的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视同一级;建设部原注册造价工程师视同为一级,其专业的认定需提供资格证书予以证明。
2.业务要求:
(1)概算审核:
①审核内容:对设计单位提供初步设计图纸进行工程量计算、概算定额的选用与组价、取费及材料价格的确定等内容进行评审,评审成果中需要提供相关计算底稿等内容。
②审核时限:对于总投资在5000万以内的项目,概算审核初稿出具时间要在7个工作日内;对于总投资在5000万以上(含)的项目,概算审核初稿出具时间要在10个工作日内,后续根据初步设计会审情况与复核意见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项目审核报告。
(2)预算审核:
①审核内容:对设计单位提供施工图设计图纸进行工程量计算、预算定额的选用与组价、取费及材料价格的确定等内容进行评审,必须对项目重新建模套算,严禁根据编制单位提供的底稿简单套换定额。
②审核时限:对于总投资在5000万以内的项目,概算审核初稿出具时间要在7个工作日内;对于总投资在5000万以上(含)的项目,概算审核初稿出具时间要在10个工作日内,后续根据复核意见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项目审核报告。
(3)竣工结算审核服务:
①审核内容:工程量计算、预算定额的选用与组价、取费及材料价格的确定、工程变更签证的认定及调整等评审,并出具完整竣工结算审核报告;合同约定其他审核内容。
②审核时限:根据项目评审委托合同约定的工作期限完成项目审核工作,并出具相应的审核报告及归档工作。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起,送审价500万元以下20工作日、500万元-2000万元30工作日、2000万元-5000万元40工作日、5000万元以上50工作日内提出评审初步报告。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审结而要求延期的,入围供应商需向业务委托人提供书面情况说明,经同意后方可延长审核期限。
③审核质量:结算审核误差率不得超过3%。
(二)服务标准
1.自觉遵守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廉政纪律和职业道德,保守工程资料数据的秘密,并承诺在签订合同时签订保密协议。
2.严格按照征集人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实施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接受征集人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同时按征集人的质量和进度要求及时提供结果以及与服务事项相关的资料。按征集人规定的格式、要求起草有关文书和其他材料。
3.独立完成审核工作,不得以任何形式将项目审核任务再委托给其他机构,并同意对承担相关业务的质量向社会公示。
4.接受征集人对项目质量的审查考核,具体考核根据平财评审(2023)31号文件及后续考核相关文件要求。
5.接受项目业主及相关部门对项目质量的审查考核。
四、审核费用最高限价及结算方式
审核费用采用费率方式报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为《平湖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设定的限价的99.99%,供应商在最高限价的基础上报投标优惠率(即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收费标准的百分比计费)。(具体见下表):
取费 项目 |
取费基数 |
分档累进计费标准 |
|||||||
100万元(含)以内 |
500万元(含) 以内 |
500- 1000(含) 万元 |
1000- 2000(含) 万元 |
2000- 5000(含) 万元 |
5000- 10000(含) 万元 |
10000万元 以上 |
|||
结算审 核 |
基本收费 |
送审 造价 |
1.4‰ |
1.25‰ |
1.1‰ |
0.95‰ |
0.8‰ |
0.65‰ |
0.5‰ |
核减追加费 |
净核减额 |
5% |
|||||||
概算审核 |
概算计费金额 |
0.68‰ |
0.6‰ |
0.52‰ |
0.44‰ |
0.4‰ |
0.36‰ |
0.32‰ |
|
预算审核 |
送审价 |
0.68‰ |
0.6‰ |
0.52‰ |
0.44‰ |
0.4‰ |
0.36‰ |
0.32‰ |
|
说明:
(1)结算审核收费中核减追加费计费基础为净核减金额超过送审造价5%幅度以外的核减额,追加费公式如下:C=(B-A*5%)*5%(A-送审造价、B-核减额、C-追加费);B-核减额不包括项目创杯奖励、标化工地、绿化项目维护不达标等情况暂扣的金额;
(2)结算审核送审金额以施工单位提交,业主单位确认后的结算送审价为准,后续如有施工单位补送资料,涉及到结算送审价增加的,可以依据施工单位提交结算时的送审承诺收取追加送审费,追加送审费公式如下:D=E*5%(D-追加送审费、E-补送部分增加的送审价),对于追加送审部分不再收取核减追加费;
(3)概算审核中计费金额以设计单位送审的概算金额为基础,但不包括项目送审土地费、建设期贷款利息;
(4)每件咨询服务合同按上述计算基本收费不足2000元的,送审总造价10万元(含)以上的按2000元计收,送审总造价10万元以下的按1000元计收。
五、技术资料
(一)入围供应商应按征集文件及合同规定的时间向采购人、项目委托人提供有关资料。
(二)没有采购人、项目委托人事先书面同意,入围供应商不得将由采购人、项目委托人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等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六、相关要求
(一)各入围供应商造价咨询业务范围按国家相关文件执行。
(二)各入围供应商应配合采购人、平湖市财政局对投资项目竣工结算审核、概算、预算的管理。
(三)各入围供应商承接的具体业务项目,由项目委托人根据本单位工程造价咨询项目委托工作流程选择咨询单位后另行签订书面委托合同。
(四)各入围供应商须遵守采购人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为遏制挂靠现象,各入围供应商必须遵守以下规定,否则须按期进行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将与入围供应商单方解除封闭式框架协议并清退,并且采购人有权根据相关文件规定上报监管部门将违规供应商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1.所有须加盖公章的协议、表格、文本等资料必须加盖与响应时相同的单位公章,其他(如办事处、分公司、项目章、业务专用章等)均不予认可。
2.拟派团队负责人须按时参加采购人和相关部门组织的会议、培训等。
3.各入围供应商须按照征集文件确定的分配原则承接业务,不得拒绝承接分配的业务。
4.各入围供应商须按照所提供的人员名单目录承接业务,每个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目录中成员,参与每次评审工作时至少保证一名持证人员到场。
七、采购类型
封闭式框架协议
八、交易机制
(一)框架协议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二)结算与费用支付
1.供应商报价为以上标准的基础上报统一折扣率(优惠率)作为入围价格。本次入围价格为最高限价,采购单位可以与入围供应商商定低于入围价格的具体项目成交单价。
2.概算审核费、预算审核费、结算审核基本费,由项目业主单位支付;
3.竣工结算项目的净核减追加费由施工单位承担。
(三)供应商第一阶段成交方式
质量优先法,详见第四章。
(四)供应商第二阶段成交方式
直接选定,指由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依据入围产品价格、质量以及服务便利性、用户评价等因素,从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中直接选定。
(五)信息变更和维护
协议期内供应商相关信息变化的,应主动进行信息变更和维护,并及时告知征集人。
(六)考核要求
由采购人组织,按《平湖市财政局政府投资项目中介机构考核办法》(平财评审[2023]31号)等文件要求进行评审质量考核。
(七)责任认定
在服务期内,因入围供应商原因,未能完全履行服务承诺,采购人有权追究成交供应商的责任。
(八)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
根据《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简化供应商信息登记和试行供应商诚信管理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在网上采购系统中设置相应考核指标,接受采购人和服务对象对入围供应商履行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情况的反馈与评价,并将用户反馈和评价情况向采购人和服务对象公开,作为第二阶段直接选定成交供应商的参考。
采购人认为供应商未按约定履行的,可向监管部门提交投诉申请,核实后取消供应商入围资格。
入围供应商的清退和补充规则
1.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集中采购机构将不定期对入围供应商的履约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入围供应商违反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未按照协议约定和承诺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集中采购机构将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征集人也将提前解除框架协议。
2.采购人如反映入围供应商有违反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未按照协议约定和承诺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集中采购机构将重点约谈入围供应商,如入围供应商无法提供合理解释或拒不改正的,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集中采购机构将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征集人也将提前解除框架协议。
(十)履约管理
本轮框架协议采购履约管理措施:包括对第二阶段价格、产品和服务质量的管理,对第二阶段确定成交供应商的管理,协调框架协议履行中的纠纷、供应商清退等。
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
1、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3、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
4、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征集人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
5、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6、框架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
有以上情形之一的,以及无正当理由放弃封闭式框架协议入围资格或者退出封闭框架协议的,由政府采购相关部门依照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追究法律责任。
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者被解除框架协议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封闭式框架协议补充。
供应商须知
前附表
序号 |
内容、要求 |
1 |
项目名称:2025-2026年平湖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 |
2 |
采购内容:平湖市政府投资项目服务费在分散采购招标限额(30万)以下的概算审核、预算审核及竣工结算审核服务,国有公司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参照执行。 |
3 |
投标报价及费用: 1.本项目报价采用优惠率方式,响应时提供《报价一览表》。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为《平湖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设定的限价的99.99%,供应商在最高限价的基础上报投标优惠率(即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收费标准的百分比计费); 2.不论响应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响应有关的全部费用。提醒:验收(考核)时检测费、专家费等验收所产生的合理费用由征集人承担,不包含在投标总价中,若由供应商原因造成的验收(考核)不合格所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
4 |
投标保证金:0元。 |
5 |
答疑与澄清: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本征集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供应商可在获取征集文件之日或者征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征集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一次性提出。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征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征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和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xszwsjb.jiaxing.gov.cn/col/col1229743843/index.html)上发布更正公告,请供应商在投标截止前及时关注。征集文件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一经在上述媒体发布,即视所有供应商都已经收到相关文件。 |
6 |
响应文件组成: 响应文件份数: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供应商于“政采云”上提供电子响应文件。 |
7 |
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时间:2024年12月19日上午9:00前在“政采云”上自行加密上传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或未按要求上传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
8 |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详见第四章。 |
9 |
信用记录: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以开标当日网页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 |
10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具体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执行): 采购标的:工程造价咨询,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11 |
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情况: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本项目 是 属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
12 |
小微企业有关政策: 1.本采购文件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2.投标人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所属行业规定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在投标文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视为中小企业,享受中小企业政策扶持,应满足财库[2017]141号文件第一条的规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 4.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视为中小企业,享受中小企业政策扶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 |
13 |
评审结果公告及入围通知书: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评审结果公告于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new/)。入围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在公告入围结果的同时,征集人在政采云系统向入围供应商发出入围通知书。 |
14 |
框架协议签订时间:入围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并在框架协议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将框架协议副本报本级财政部门备案。 |
15 |
入围信息公告:本项目在框架协议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入围信息公告于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new/)。 |
16 |
付款方式: 1.供应商报价为以上标准的基础上报统一折扣率(优惠率)作为入围价格。本次入围价格为最高限价,采购单位可以与入围供应商商定低于入围价格的具体项目成交单价。 2.概算审核费、预算审核费、结算审核基本费,由项目业主单位支付; 3.竣工结算项目的净核减追加费由施工单位承担。 |
17 |
框架协议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
18 |
响应文件有效期: 90 天。 |
19 |
解释:本征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征集人。 |
一、总则
(一)适用范围
本征集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征集、响应、评标、定标、考核、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征集人”系指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采购人”指平湖市财政局、平湖市审计局和全市政府投资项目业主单位等服务对象。
3.“供应商”系指向征集人提交响应文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
5.“产品”系指供应商按征集文件规定,须向征集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6.“服务”系指征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劳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7.“项目”系指供应商按征集文件规定向征集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8.“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
9.“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
10.“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11.“▲”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不满足实行性要求条款的响应文件无效。
(三)采购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封闭式框架协议方式进行。
(四)响应费用
不论响应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响应有关的全部费用(征集文件有相反规定除外)。
(六)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转包与分包
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2.本项目不可以分包。
(八)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九)特别说明:
1.供应商响应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供应商响应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或必须为本法人或控股供应商正式员工)。
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征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征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3.供应商在征集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响应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入围后发现的,入围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征集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七)质疑和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财库〔2007〕1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94号令)和《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浙财采监[2012]18号)等规定,政府采购供应商可以依法提起质疑和投诉。
1.供应商询问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征集人提出询问,招标征集人应当及时做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供应商质疑
2.1征集文件质疑:供应商可在获取征集文件之日或者征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征集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发起;采购结果质疑:投标(响应)供应商可在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发起。
2.2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格式见《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附件范本,下载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网http://zfcg.czt.zj.gov.cn),位置:“首页-下载专区-质疑投诉模板”。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a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b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c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d事实依据;
e必要的法律依据;
f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应明确阐述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质疑函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的,应在规定期限内补齐的,招标方自收到补齐材料之日起受理;逾期未补齐的,按自动撤回质疑处理。
3.供应商投诉
供应商对招标征集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征集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4.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质疑受理地点: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于金成;联系电话:0573-85631720。
投诉受理地点:平湖市财政局;联系人:陆先生;联系电话:0573-85013033 。
二、征集文件
(一)征集文件的构成
征集文件由征集文件目录所列的全部内容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
(二)供应商的风险
供应商没有按照征集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征集文件在各方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三)征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本征集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供应商可在获取征集文件之日或者征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征集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一次性提出。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征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征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和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xszwsjb.jiaxing.gov.cn/col/col1229743843/index.html)上发布更正公告,请供应商在投标截止前及时关注。征集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一经在上述媒体发布,即视所有供应商都已经收到相关文件。
2.采购代理机构必须以书面形式答复供应商要求澄清的问题,并将不包含问题来源的答复书面通知所有获取征集文件的供应商;除书面答复以外的其他澄清方式及澄清内容均无效。
3.征集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征集文件的组成部分。当征集文件与征集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4.征集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征集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征集文件。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所涉响应文件格式请详见第六章,未给出的格式请自拟。
注:电子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征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关联。建议根据征集文件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响应文件的编制及评分标准等内容一一关联。
路径:浙江省“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评审”学习专题-操作指南-供应商,网址:
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mes9OIIBHIbaMkgReWWa/u_gERIMBHIbaMkgRDWA2?keyword=%E6%A1%86%E6%9E%B6%E5%8D%8F%E8%AE%AE
总体要求:
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征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本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征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文件可能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2.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3.供应商应按本文件中提供的文件格式、内容和要求制作响应文件。
4、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所有需要加盖公章的均采用CA签章。
(一)响应文件的组成
响应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组成。
1.资格文件:
(1)投标声明书(格式见附件);
(2)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格式见附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5)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商务技术文件:
(1)供应商基本情况介绍(格式见附件);
(2)诚信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3)所有荣誉证书、资质文件等(复印件);
(4)商务响应表(格式见附件);
(5)拟派团队负责人简历表(格式见附件);
(6)拟派项目团队组成员基本情况表(格式见附件);
(7)拟派项目团队组成员工作经验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8)审核方案;
(9)审核服务质量控制措施;
(10)审核服务进度控制机制;
(11)审核服务实施方案;
(12)应急预案;
(13)服务能力;
(14)响应时间;
(15)廉政措施;
(16)保密制度;
(17)合理化建议;
(18)承诺误差率;
(19)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商务技术文件或说明。
3.投标报价文件:
(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2)报价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3)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投标声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函、报价一览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响应文件的编制
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请按照征集文件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评审小组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供应商的风险。
2供应商进行电子响应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征集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
3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
4响应文件按照征集文件要求进行签署、盖章。
5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响应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
6征集文件对响应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
(三)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响应文件以及征集人就有关征集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响应文件视同未提供。
2.响应计量单位,征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征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征集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
1.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2.电子交易平台收到响应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响应文件。
3.征集人可以视情况延长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机构与供应商以前在响应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响应截止期。
(五)响应报价
1.投标报价应按征集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2.本次征集的报价采用优惠率,响应时提供《报价一览表》。审核费用包含所有的人工费、管理费、材料费等完成该服务的所有含税审核基本费用(食宿、交通等全部费用由入围供应商自理)。
(六)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1.自响应截止日起90天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在特殊情况下,征集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3.入围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4.在原定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延长响应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无效。
(七)响应无效的情形
1.电子响应文件解密失败的,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效备份响应文件的。
2.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的。
3.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4.在符合性审查和商务资信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电子响应文件未按规定要求提供电子签章的。
(2)未按要求对资格文件进行承诺,或虚假承诺的。
(3)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函或者填写项目不齐全的。
(4)响应文件格式不规范、项目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
(5)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征集文件要求的(经评审委员会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
(6)响应有效期、服务承诺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征集文件要求的。
(7)未实质性响应征集文件要求或者响应文件有征集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8)不符合本征集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条款。
5.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供应商的报价文件有串通投标情形的;
(2)没有按照要求提供《报价一览表》;
(3)报价文件未按征集文件规定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的;
(4)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
6.供应商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损害征集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情形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7.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本市的)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适用本市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8.被拒绝的响应文件为无效。
(八)废标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
四、开标
1.本项目实行电子开评审,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但须准时在线参加,直至评审结束。
2.响应截止时间后的半小时内,由各供应商自行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请各供应商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工作。
3.响应文件未按时解密,供应商提供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
五、评审
(一)组建评审小组
评审小组由政府采购评审专家7人组成。
评审小组负责具体评审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评价响应文件是否符合征集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做出澄清或者说明。
3.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确定入围供应商名单,以及根据征集人委托直接确定入围供应商。
5.向征集人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审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除征集人代表、评审现场组织人员外,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审现场。
(二)评审的方式
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审,评审的依据为征集文件和响应文件。
(三)评审程序
征集人可以在评审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征集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征集文件一并存档。
1.形式审查
1.1形式审查包括资格审查(除符合性审查以外的关于供应商资格条件等内容)和符合性审查,即对供应商的资格和响应文件的完整性、合法性等进行审查。响应文件形式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不再评审。
1.2信用信息查询
1.2.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征集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供应商响应截止时间当天的信用记录。
1.2.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征集文件一起存档。
1.2.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实质审查
2.1评审小组审查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是否符合征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2评审小组将根据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将对供应商进行询标,供应商要向评审小组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
询标时,供应商代表未到场或者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审小组有权对该响应文件做出不利于供应商的评判。
2.3评审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
3.报价审查
本项目报价采用优惠率,评审时须审查《报价一览表》。
4.比较和推荐
评审小组按评审原则推荐入围供应商同时起草评审报告。
(四)澄清问题的形式
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小组可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
1.评审小组可以在“政采云”平台在线询标或其他有效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同一份响应文件含义不明确或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的内容(征集文件其他地方有规定处理方法的除外)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供应商应采用在线回复在10分钟内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凡属于评审小组在评审中发现的计算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
2.如果供应商代表拒绝或未按评审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在线回复且无其他有效回复方式的,评审小组可以对其作出不利判定。
(五)评审原则和评审办法
1.评审原则。评审小组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审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审的正常进行;评审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供应商接触。
2.评审办法。本项目评审办法是质量优先法,具体评审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四章:评审办法及标准》。
(六)评审过程的监控
本项目评审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审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响应被拒绝。
六、入围结果
1.征集人在政采云系统向入围供应商发出入围通知书,入围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并在框架协议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将框架协议副本报本级财政部门备案。框架协议不得对征集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入围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本项目在框架协议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入围信息公告于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new/)。
3.入围供应商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取消入围资格,并报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七、验收(考核)
1.征集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考核)。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考核)工作。验收(考核)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
2.征集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考核)。参与验收(考核)的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考核)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
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考核)。征集人成立验收(考核)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考核)。验收(考核)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考核)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考核)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考核)双方共同签署。验收(考核)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考核)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
4.验收(考核)合格的项目,业务委托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考核)不合格的项目,征集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征集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部门。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标准
为公正、公平、科学地选择入围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110 号《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平政采招2024-38) 采购项目的评标。
一、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110 号《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为质量优先法,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为直接选定方式。
本次评标采用质量优先法。总分为100分。质量优先法是指对满足采购需求且响应报价不超过最高限制单价的货物、服务进行质量综合评分,按照质量评分从高到低排序,根据征集文件规定的淘汰率或者入围供应商数量上限,确定入围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提交响应文件且符合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20家(不含)以上,按照质量评分从高到低排序,推荐前16家为入围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且符合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20家(含)以下,按20%比例淘汰(如遇淘汰数值为小数的,取大值整数,例如淘汰4.2家,取淘汰5家)后推荐为入围供应商。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
中标候选资格按质量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技术得分总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技术得分总分相同的,按团队负责人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时间早的入围,团队负责人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时间相同的,则团队负责人年龄小的入围(以身份证为准),仍不能分出前后的,以电子响应文件解密先后顺序确定。
供应商评标综合得分=技术分+商务资信及其他分
二、评标内容及标准
项目 |
评分标准 |
分值 |
技术分(95分) |
||
拟派团队负责人配置 |
拟派团队负责人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和注册造价师资质的得5分;同时具备工程师证书和注册造价师资质,得2分;不具备的得0分。 |
0-5分 |
拟派团队组成员配置 |
拟派团队组成员中要求各专业(土木建筑、交通运输、水利和安装)配置齐全,少一个专业扣2分。拟派团队组成员每人只取一个专业计分,以供应商注明的为准,注明多个专业的按照第一个专业计分,本项最高得8分。 |
0-8分 |
拟派团队组成员专业 |
拟派团队组成员具有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的,每人得2分;具有注册二级造价工程师证书的,每人得1分,拟派团队组成员每人只取一个证书计分,以供应商注明的为准。本条最高得12分。 |
0-12分 |
拟派团队组成员经验 |
拟派团队人员在2021年6月30日(以审核报告出具时间为准)至今完成过政府投资或国资投资项目工作经验,作为项目主编主审的每一个得2分,同一人相同专业不重复得分,每人最高得4分;作为项目参与者每一个得1分,同一人相同专业不重复得分,每人最高得2分。专业分建筑、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公路、水利。本项最高得16分。注:①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清晰可辨的合同扫描件、工程结算(概算、预算)审核报告(主审须盖一级注册造价师资格章,参与成员须盖二级及以上注册造价师资格章)。②安装专业项目经验,必须是以安装专业为主承揽的项目成果报告,例如以土建为主的房屋建筑工程中的安装经验则不得分。③这里的项目主编主审是指成果项目报告中项目负责人。 |
0-16分 |
审核方案 |
1、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竣工结算审核方案进行打分,得0-4分。 2、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概算工作审核方案进行打分,得0-4分。 3、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预算工作审核方案进行打分,得0-4分。 |
0-12分 |
审核服务质量控制措施 |
根据供应商提供审核服务质量控制措施的重点与难点、可行性、实用性及合理性等内容进行打分。 |
0-5分 |
审核服务进度控制机制 |
针对政府投资审核项目的进度要求建立进度控制机制进行打分。 |
0-5分 |
审核服务实施方案 |
供应商根据项目审核的进度要求、审核质量、审核报告要求制定合理的实施方案,根据实施方案的针对性、可行性、创新性、实用性等内容进行打分。 |
0-5分 |
应急预案 |
根据供应商制定应对各种特殊情况下确保高标准履行合同的应急预案进行打分。 |
0-5分 |
服务能力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对本地项目工程结算审核、概预算审核有关政策的了解,审核人员分配情况等内容进行打分。 |
0-5分 |
响应时间 |
项目审核期间相关问题与委托人的沟通方案、项目审核人员到位及时性等内容进行打分。 |
0-5分 |
廉政措施 |
对审核人员廉洁方面的控制及采取的措施。 |
0-5分 |
保密制度 |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订保密制度进行打分。 |
0-4分 |
合理化建议 |
针对政府投资项目竣工结算审核业务特点提出合理化建议,科学严谨、系统完整,且具可操作性的经专家组评审每一条得1分,最高得3分。 |
0-3分 |
商务资信及其他分(5分) |
||
承诺误差率 |
承诺审核误差率在2%(含)以内的得5分,承诺审价误差率在2%-3%的得3分,不承诺或超过3%(不含)的不得分。 |
0-5分 |
注:
1、上述评分表中,涉及拟派团队组成员资格证明材料,要求如下:
1.1.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甲级公路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视同一级,乙级公路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视同二级,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水运工程造价师资格证书视同一级;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布或水利部注册颁发的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视同一级;建设部原注册造价工程师视同为一级,其专业的认定需提供其专业的认定需提供资格证书予以证明。
1.2.所有证书必须真实、合规,在有效期内。
1.3.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清晰可辨的证书彩色扫描件、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正反面)。
1.4.如供应商提供的证书扫描件因模糊不清而造成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做出对供应商不利的评审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5.项目组所有人员均须提相关人员与供应商的劳动关系,以响应截止时间前3个月的社会保险或退休人员返聘合同为准。出具时参保单位与响应供应商一致,如参保单位为响应供应商总公司(或分公司)或响应供应商母公司(或子公司),均予以认可。
1.6.造价工程师(一级、二级、甲级、乙级注册资质)已注册未领证或因换证、年审、变更等原因无法提供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的,须提供相应的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及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的打印件。
2、涉及拟派团队组成员经验证明材料,要求如下:
2.1.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清晰可辨的合同扫描件、成果文件扫描件。
2.2.如拟派团队人员在其他单位工作期间的项目经验,须提供同期在其他单位的社保证明。
2.3.如供应商提供的合同扫描件因模糊不清而造成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做出对供应商不利的评审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第五章 框架协议主要条款
(此稿为框架协议样本,最终定稿待双方协商后商定)
项目编号:平政采招2024-38
项目名称:2025-2026年平湖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
征集人(甲方):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供应商(乙方):
根据“2025-2026年平湖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编号:平政采招2024-38)要求、审核结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双方经协商,达成以下条款,签订本协议。
一、定义
本协议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协议”系指载明甲方与乙方协利义务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其他构成协议的所有文件。
2.“甲方”系指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甲方不作为协议一方具体参加合同的实际履行。在实际履行中由采购人与乙方另行签订政府采购审计服务合同。
3.“乙方”系指本次提供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单位。
4.“采购人”系平湖市财政局、平湖市审计局和全市政府投资项目业主单位,与甲方享有同等权力。本协议下述各处所指甲方同时包含采购人。
二、适用范围及时间
1.适用范围:平湖市政府投资项目服务费在分散采购招标限额(30万)以下的概算审核、预算审核、竣工结算审核服务,国有公司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参照执行。
2.框架协议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三、委托评审的内容
1.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服务。
2.工程概算审核服务。
3.工程预算审核服务。
4.其他采购人要求评审的内容。
四、评审质量要求
1.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概算审核和预算审核的评审成果文件应符合相关质量标准,评审误差率不超过投标承诺____。
2.项目评审考核按照关于印发《平湖市财政局政府投资项目中介机构考核办法》的通知(平财评审(2023)31号文件)执行。
五、项目承诺
1.采购人有权乙方在服务期的评审工作进行全面管理、监督。
2.采购人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称职或应回避的评审人员。
3.采购人有权对评审人员的工作质量随时检查、监督。对考核不合格者,采购人有权停止对乙方的委托评审业务。
4.采购人有权要求乙方按采购人指定的操作规定和办法执行。
5.采购人有权要求乙方按采购人要求出具统一评审结果文书。
6.采购人负责乙方评审档案立卷、归档的指导和验收工作。
7.采购人应及时协调,帮助乙方按规定时间接受被评审单位提交的项目评审所需的资料。
8.对乙方提出的有争议且不能解决的工程问题和财务问题,采购人应协调有关部门解决。
9.在评审过程中,乙方有权拒绝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人为干涉。
10.乙方有权向采购人提出回避依法应回避的采购人代表。
11.在业务分配前有权提出暂停接受任务的权利,经采购人同意后可不接受概预算、结算编审工作。
12.评审人员
(1)评审工作人员应与按响应文件的拟派人员一致,不得调整。
(2)每个具体项目乙方的项目负责人都必须到现场踏勘,同时每次参与审核业务必须保证一名及以上项目拟派人员到场。
(3)乙方的项目负责人应按时参加采购人所组织的会议,负责汇总本单位的在审核编制过程的问题,并与采购人相关工作人员联系。
(4)竣工结算审核资料由乙方团队负责人或具体项目负责人在规定期限内亲自领取,当场复核,不得委托第三人前来领取。
(5)乙方工作人员请假人数不得超过拟派人员的1/3,一年内所有请假人员累计请假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13.业务承接与完成
(1)乙方须按照框架协议采购条款约定承接业务,除事前请假并得到同意外,不得拒绝承接分配的业务,不得违规承接业务。
(2)乙方不得将采购人委托的评审业务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3)乙方必须在约定的工作时间内完成评审业务。
(4)乙方评审人员在办理评审事项时,应当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并保持严谨、稳健、负责的职业态度,在执行评审任务时,应真实反映评审结果,客观评价评审事项。
(5)乙方保证在开展评审业务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按照评审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评审,负责评审事项的取证,出具评审报告。
(6)乙方所有须加盖公章的协议、表格、评审成果等资料必须加盖与乙方投标时相同的单位公章,其他(如办事处、分公司、项目章、业务专用章等)均不予认可。
(7)乙方负责评审档案的归档和立卷。
(8)乙方在评审过程中,除工作底稿以外的所有文件均应用电脑生成,并交给采购人电脑磁盘,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评审方案、评审事项分类记录、 评审结果文书。
(9)乙方如被终止委托评审业务,仍应协助采购人完成已委托评审项目的后续工作。
14.评审
项目实施期间,乙方须遵守采购人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遵守平湖市财政局发布的相关考核办法,参加日常和年度综合考核。
15.乙方的评审人员如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尚不够成犯罪但造成损失的,采购人将依法追究乙方的经济责任;如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乙方的刑事责任。
16.因乙方原因导致评审结果有严重错误,并造成采购人或委托评审的业主单位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7.乙方应按响应文件所承诺的服务措施完成评审工作,如与承诺不一致,视为违约,采购人视情节处理。乙方在项目评审过程中,超过承诺的误差率,除具体的委托评审合同规定处理外,采购人相应扣减委托评审服务费用直至不予支付委托评审服务费用。
六、服务价格
乙方应以响应承诺的价格为上限,按照采购人需求的方式,提供具体的价格,提供相应的服务。甲方将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公示乙方承诺的价格。如乙方根据市场经营情况调整费用标准,应及时调整价格,并在政采云平台维护价格信息。
七、费用结算
接收业务后,乙方应与项目委托单位签订政府采购审计服务合同。乙方按合同完成审计服务后,可向项目委托单位收取服务费用,服务费用按响应时报价承诺结算。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按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要求、征集公告、本协议、乙方的申请资料等文件文本对乙方承诺和实际提供的服务以及业务系统维护、操作等与本项目相关的事项进行日常考核、监督检查和管理;并建立清退和补充规则,清退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违约责任”和 “协议的终止”中的内容。
2.甲方对采购人拖欠乙方费用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3.对乙方业务开展和履行合同情况,甲方有权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或其他媒体上公布。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及采购人提出的服务和乙方承诺以外的其它要求。对采购人提出超出协议规定服务范围和虚开发票的要求,乙方有权拒绝;采购人不能出示有效证明,证明其在协议服务范围之内的,乙方有权拒绝向其提供协议价格的服务。
2.乙方有权对甲方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和采购人在服务过程中的不正当要求和违规行为进行投诉,并要求有关部门做出处理。
3.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诚实、守信,合法经营,自觉维护采购人的利益,全面履行承诺,杜绝不正当竞争行为,优先服务采购人,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向采购人提供响应文件承诺服务范围内的相关政府采购审计服务,应不低于平湖市关于政府采购审计服务的相关服务规范和要求,确保服务质量,圆满完成服务工作。
4.乙方应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按照征集公告、本协议、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承诺提供的价格、设备设施、服务质量及服务能力进行的综合考核评定、监督检查和管理,严格履行承诺。
5.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承诺价格为最高限价,采购人可与乙方进行议价;如果乙方下调市场价格,则乙方应及时下调政府采购价格,否则视为“超过协议规定价格收费”。
6.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应做好政采云平台上相关信息的维护工作,包括单位名称变更;及时变更联系人、联系电话、预订电话等。
乙方应保证联系人、联系电话、预订电话真实有效,若发现未能及时修改联系人、联系电话、预订电话,出现不能联系到乙方的情况所造成的影响由乙方承担,并将被记录并作为综合考核评定及监督检查评分的依据。
7.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应保证各项设备、设施完好,具备履行协议的能力。如乙方设备、设施发生足以影响服务能力的重大变化,应在变化发生后十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协议。
8.乙方承诺接受征集公告的所有内容,按照征集公告要求和响应文件承诺认真履约,如有违反将无条件接受甲方的处罚。
十、违约责任
1.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的实际损失。乙方违约行为给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的,采购人有权按实际经济损失要求乙方进行赔偿。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依据协议及《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取消入围资格,并报监督管理部门追究其相应责任:
(1)乙方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2)乙方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
(3)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采购人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
(4)乙方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争揽业务,引起投诉并经甲方查实的;
(5)未及时更新相关信息或者当高于市场价格时,未及时更新的;
(6)乙方服务质量差,被采购人有效投诉三次(含)以上并经查实的;
(7)各级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违法、违规的行为。
(8)任何情况下,乙方都不得向经办人员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一经发现,甲方报经批准可立即取消资格,同时提请有关部门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3.乙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乙方的义务不得低于本协议中约定的义务以及乙方在响应文件中的承诺,否则相应的条款无效,乙方相应的义务以本协议为准。
4.乙方违约情节特别严重的,甲方报送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采购监管部门可依法对其采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十一、不可抗力
1.协议任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骚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协议时,履行协议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是指甲乙双方在缔结协议时所不能预见的,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
2.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详细情况报告以及不可抗力对履行协议影响程度的说明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
3.发生不可抗力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协议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有责任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对因未尽本项义务而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4.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持续120天以上,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协议或终止协议的协议。
十二、保密条款
1.任何一方对其获知的本协议涉及的所有有形、无形的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甲乙双方的往来书面文字文件、电子邮件及信息、软盘资料等)中另一方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2.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得到本协议之另一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人泄露前款规定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获知该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之日起至本条规定的秘密成为公众信息之日止。
十三、协议的终止
1.在协议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协议,否则应负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如一方因故需终止协议,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经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终止。
2. 协议期内乙方不得擅自终止协议,否则应负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如乙方因故需终止协议,可以随时申请退出框架协议,经甲方审核后方可退出。
3. 出现下列情况时本协议自行终止:
(1)本协议正常履行完毕;
(2)甲乙双方协商终止本协议的履行;
(3)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时;
(4)乙方不履行协议条款,造成无法执行协议,协商又不能解决的,乙方赔偿损失后,协议终止。
4.乙方出现本协议“违约责任”中“取消资格”情况的,协议终止,甲方有权提请有关部门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
因履行本协议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应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至甲方所在地区人民法院解决。
十四、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1.乙方自愿通过政采云平台参与本项目,框架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并在框架协议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将框架协议副本报本级财政部门备案。
2.协议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协议。协议若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
3.如有最新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按最新政策规定执行,不再签订补充协议。
4.本项目征集文件(项目编号:平政采招2024-38)、响应文件及项目征集过程中形成的文字资料均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授权)代表人: 法定(授权)代表人: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平湖市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结算单
征集人(盖章):
供应商 |
|
发票号码 |
|
|
代理机构 |
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合同编号 |
平政采招2024-38 |
|
发票复印件粘贴处,附详细的货物清单(包括名称、规格型号、配置、数量、单价、总价): |
||||
接收 情况 |
货物(或服务、工程)已全部采购到位,并已办理接收手续。
供应商代表(签名): 征集人接收人(签名): 年 月 日 |
|||
验收 意见 |
验收人(签名): 年 月 日 |
|||
结算 意见 |
该项目采购预算总额 万元,实际采购合同金额 元,分 次拨付。经审查,同意按合同约定支付。
财务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
第一联:财政资金科留存。第二联:采购办留存。第三联:采购代理机构留存。第四联:征集人留存。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一、资格文件格式
1.资格文件封面格式
资格文件
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盖章):
供应商地址:
年 月 日
2.资格文件目录(请按照“第三章供应商须知,三、响应文件的编制”的顺序,结合评标办法自行编制目录)
例如:
资格文件:
(1)投标声明书 (格式见附件)……………………………………………(页码)
(2)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页码)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页码)
3. 投标声明书格式:
投标声明书
致: 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 。
我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自愿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的投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及相关资料都是真实的、合法的。
2.我方不是征集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征集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
3.我公司已详细阅读全部“征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果有)以及全部招标资料和相关附件,并已了解我公司在招投标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4.响应文件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90天。
5.我公司声明参与本项目前3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我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我公司理解并接受征集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同意此次征集文件中的各项内容,并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等。
8.本公司如中标,保证按照响应文件的承诺与贵方签订合同,保证履行合同条款。
9.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投 标 人(盖章): 年 月 日
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 (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 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被授权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职务: 职务:
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5. 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格式:
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
致: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方参与 (项目名称)【采购编号: 】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不存在以下情况: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采购响应方(盖章):
年 月 日
6.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承诺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采购标的:工程造价咨询,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根据财库〔2020〕46号、财库〔2022〕19号、浙财采监〔2022〕8号文件的相关规定: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之规定
行业名称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中型 |
小型 |
微型 |
农、林、牧、渔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500≤Y<20000 |
50≤Y<500 |
Y<50 |
工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2000≤Y<40000 |
300≤Y<2000 |
Y<300 |
|
建筑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6000≤Y<80000 |
300≤Y<6000 |
Y<300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5000≤Z<80000 |
300≤Z<5000 |
Z<300 |
|
批发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20≤X<200 |
5≤X<20 |
X<5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5000≤Y<40000 |
1000≤Y<5000 |
Y<1000 |
|
零售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50≤X<300 |
10≤X<50 |
X<1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500≤Y<20000 |
100≤Y<500 |
Y<100 |
|
交通运输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3000≤Y<30000 |
200≤Y<3000 |
Y<200 |
|
仓储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200 |
20≤X<100 |
X<2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1000≤Y<30000 |
100≤Y<1000 |
Y<100 |
|
邮政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2000≤Y<30000 |
100≤Y<2000 |
Y<100 |
|
住宿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2000≤Y<10000 |
100≤Y<2000 |
Y<100 |
|
餐饮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2000≤Y<10000 |
100≤Y<2000 |
Y<100 |
|
信息传输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2000 |
10≤X<100 |
X<1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1000≤Y<100000 |
100≤Y<1000 |
Y<100 |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1000≤Y<10000 |
50≤Y<1000 |
Y<50 |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1000≤Y<200000 |
100≤Y<1000 |
Y<100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5000≤Z<10000 |
2000≤Z<5000 |
Z<2000 |
|
物业管理 |
从业人员(X) |
人 |
300≤X<1000 |
100≤X<300 |
X<10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1000≤Y<5000 |
500≤Y<1000 |
Y<500 |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8000≤Z<120000 |
100≤Z<8000 |
Z<100 |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300 |
10≤X<100 |
X<10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格式: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招标公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选择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
二、商务技术文件格式
1.商务技术文件封面格式
商务技术文件
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盖章):
供应商地址:
年 月 日
2.商务技术文件目录(请按照“第三章供应商须知,三、响应文件的编制”的顺序,结合评标办法自行编制目录)
例如:
资信商务文件:
(1)供应商基本情况介绍 (格式见附件)…………………………………(页码)
(2)诚信承诺书(格式见附件)……………………………………………(页码)
(3)所有荣誉证书、资质文件等(复印件)………………………………(页码)
3.供应商基本情况介绍格式:
供应商经营情况介绍
名 称 |
|
|||||
地 址 |
|
|||||
概 况 |
成立和注册时间 |
|
注册资金 |
|
||
法人代表 |
|
电 话 |
|
|||
技术负责人 |
|
电 话 |
|
|||
职工总数 |
|
技术人员数 |
|
|||
资产情况 |
净资产: |
固定资产原值: |
||||
负 债: |
固定资产净值: |
|||||
2023年 度 |
主营收入(万元) |
收入总额(万元) |
利润收入(万元) |
净利润收入(万元) |
资产负债率 |
|
|
|
|
|
|
|
|
售后服务网点 |
服务机构 名称 |
|
负 责 人 |
|
||
机构地点 |
|
联系电话 |
|
|||
供应商简介及机构设置 |
|
|||||
供应商优势及特长 |
|
|||||
说明: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供应商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格式自行划表填写。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投 标 人(盖章): 年 月 日
4.诚信承诺书格式:
诚信承诺书
致: 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方在参加贵单位的 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投标活动中,郑重承诺如下:
1、我方申报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2、我方无资质挂靠情形,保证不参与串标、围标及抬标;
3、我方未处于被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做出停止市场行为处罚的期限内;
4、我方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若我方中标,将严格按照规定及时与征集人签订合同;
6、若我方中标,将严格按照征集文件要求及响应文件承诺的报价、质量、工期、供应商案、项目负责人等内容组织实施;
我方若违反上述承诺,隐瞒、提供虚假资料或不按征集文件要求组织实施或参与串标、抬标及围标等行为,被贵方发现或被他人举报查实,无条件接受征集人、行政监管部门作出的取消投标资格、中标资格、解除合同、拒绝后续政府采购投标、不良行为记录等的处罚。对造成的损失,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完全由我方负责。
特此承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投 标 人(盖章): 年 月 日
5.商务响应表格式:
商务响应表
单位名称(盖章):
序号 |
征集文件的规定 |
响应文件的响应 |
偏离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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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供应商的响应文件(除技术规格部分)与征集文件之规定存在偏离的,应在此表中如实说明。未在上表中说明的,将被认为完全响应征集文件的规定。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投 标 人(盖章): 年 月 日
6.拟派团队负责人简历表格式:
拟派团队负责人简历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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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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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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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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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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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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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类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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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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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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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拟派团队负责人必须具有十年及以上的造价从业经历(从造价注册的初始注册之日起算),在供应商处具有造价工作经历,并具备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造价工程师需注册在供应商处)。
2.表格后面附清晰可辨的证书、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正反面)。
3.表格后面附团队负责人响应截止时间前3个月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出具时参保单位须与响应供应商一致,如参保单位为响应供应商总公司[或分公司]或响应供应商母公司[或子公司],均予以认可;无社保的退休人员须提供与响应供应商签订的劳动合同)。
4.造价工程师已注册未领证或因换证、年审、变更等原因无法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的,须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原件扫描件及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的打印件。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投 标 人(盖章): 年 月 日
7.拟派项目团队组成员基本情况表格式:
拟派项目团队组成员基本情况表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学历 |
技术职称 |
执业资格 |
从事专业 |
从业年限 |
备注、联系电话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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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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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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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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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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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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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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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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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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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拟派团队组成员具备相关专业的注册二级造价工程师及以上证书,在供应商处具有造价工作经历(造价工程师需注册在供应商处)。
2.表格后面附清晰可辨的证书、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正反面)。
3.表格后面附项目团队组成员响应截止时间前3个月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出具时参保单位须与响应供应商一致,如参保单位为响应供应商总公司[或分公司]或响应供应商母公司[或子公司],均予以认可;无社保的退休人员须提供与响应供应商签订的劳动合同)
4.造价工程师已注册未领证或因换证、年审、变更等原因无法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的,须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原件扫描件及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的打印件。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投 标 人(盖章): 年 月 日
8.拟派项目团队组成员工作经验一览表格式:
拟派项目团队组成员工作经验一览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征集人名称 |
报告出具时间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所属专业 |
征集人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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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清晰可辨的审核报告扫描件。
2.如拟派团队组成员在其他单位工作期间的项目经验,须提供同期在其他单位的社保证明。
3.如供应商提供的合同扫描件因模糊不清而造成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做出对供应商不利的评审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投 标 人(盖章): 年 月 日
三、报价文件格式
1.投标报价文件封面格式
投标报价文件
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及标段号:
供应商名称(盖章):
供应商地址:
年 月 日
2.投标报价文件目录(请按照“第三章供应商须知,三、响应文件的编制”的顺序,结合评标办法自行编制目录)
例如:
报价文件:
目 录
(1)投标函……………………………………………………………………(页码)
(2)报价一览表………………………………………………………………(页码)
3.投标函格式:
投标函
致: 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根据贵方为 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项目编号及标段号: ),签字代表 (全名)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提交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投标报价文件。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征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征集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
2.我方在投标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征集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征集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
3.我方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4.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
5.本投标有效期自开标日起 90 个日历天。
6.如中标,本响应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均保持有效,本供应商将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7.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规定。
8.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供应商代表姓名: 职务:
供应商名称(公章):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4.报价一览表格式:
报价一览表
序号 |
计价项目名称 |
优惠率(%) |
1 |
项目概算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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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项目预算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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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工程结算审核 |
注:1、本项目所述报价优惠率即折扣,供应商报价为以附表标准的基础上报统一优惠率作为入围价格。具体项目结算时,采购单位可以与入围供应商商定不高于入围价格的成交单价;2、单个项目收费计算方式:按项目收费最高限价表(下附)计算所得金额×优惠率(折扣)。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投 标 人(盖章): 年 月 日
附:项目收费最高限价表
取费 项目 |
取费基数 |
分档累进计费标准 |
||||||||
100万元(含)以内 |
500万元(含) 以内 |
500- 1000(含) 万元 |
1000- 2000(含) 万元 |
2000- 5000(含) 万元 |
5000- 10000(含) 万元 |
10000万元 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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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审 核 |
基本收费 |
送审 造价 |
1.4‰ |
1.25‰ |
1.1‰ |
0.95‰ |
0.8‰ |
0.65‰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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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减追加费 |
净核减额 |
5% |
||||||||
概算审核 |
概算计费金额 |
0.68‰ |
0.6‰ |
0.52‰ |
0.44‰ |
0.4‰ |
0.36‰ |
0.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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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审核 |
送审价 |
0.68‰ |
0.6‰ |
0.52‰ |
0.44‰ |
0.4‰ |
0.36‰ |
0.32‰ |
||
说明:
(1)结算审核收费中核减追加费计费基础为净核减金额超过送审造价5%幅度以外的核减额,追加费公式如下:C=(B-A*5%)*5%(A-送审造价、B-核减额、C-追加费);B-核减额不包括项目创杯奖励、标化工地、绿化项目维护不达标等情况暂扣的金额;
(2)结算审核送审金额以施工单位提交,业主单位确认后的结算送审价为准,后续如有施工单位补送资料,涉及到结算送审价增加的,可以依据施工单位提交结算时的送审承诺收取追加送审费,追加送审费公式如下:D=E*5%(D-追加送审费、E-补送部分增加的送审价),对于追加送审部分不再收取核减追加费;
(3)概算审核中计费金额以设计单位送审的概算金额为基础,但不包括项目送审土地费、建设期贷款利息;
(4)每件咨询服务合同按上述计算基本收费不足2000元的,送审总造价10万元(含)以上的按2000元计收,送审总造价10万元以下的按1000元计收。
附:《平湖市财政局政府投资项目中介机构考核办法》(平财评审[2023]3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