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將寄發含有驗證連結之信件至立約人申請留存/變更之電子郵件信箱以確認其有效性,立約人須於驗證連結信件送達起 48 小時內完成驗證(驗證連結逾期失效),始完成申請/變更程序。立約人同意在變更之電子郵件信箱完成驗證前, 貴行原以電子郵件形式對立約人所為通知【包括但不限於電子帳單、ATM 轉帳達一萬元(含)以上、全國性繳費非約定繳費、消費扣款之交易訊息通知等】,將繼續寄送至原留存之電子郵件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