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采购内容为海南海事局海巡船海事卫星宽带业务+海事卫星(L波段)通信服务,为船舶提供优质宽带通信服务,确保船上安全通信稳定,为巡航执法提供通讯保障。
海南海事局“海巡03”轮海事卫星通信流量包采购项目竞争性
谈判招标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海事局
2024年10月
目录
竞争性谈判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及工作安排,海南海事局2024年度“海巡03”轮海事卫星通信流量包采购项目将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现公告如下: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海巡03”轮海事卫星通信流量包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3.预算金额:33.6万元。
4.项目需求: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
5.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署之日起至90天流量包使用完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支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相关扶持政策,详见谈判文件。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一照三号”或“一照一码”的营业执照副本也视为同等有效证明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供应商必须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基础电信运营商授权许可,且许可的种类应包括“卫星移动通信业务”;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售后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或季度的企业出具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或季度的企业出具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2021年至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①未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附“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②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单位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谈判文件获取方式及时间:招标人自行在招标公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0月22日17:00时至2024年10月25日17时(北京时间)。
交标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9日17:00时(北京时间,以收到投标文件为准)。
提交方式:将投标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在交标时间截止前邮寄到▇▇▇▇▇▇▇▇▇▇▇海南海事局1301室。
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招标人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海南海事局
地 址:▇▇▇▇▇▇▇▇▇▇▇▇▇▇
邮 编:570311
联系电话:▇▇▇▇▇▇▇▇
邮 箱: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13590076069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条款号 |
内容与要求 |
1.1 |
项目名称:“海巡03”轮海事卫星通信流量包采购项目 |
1.2 |
项目预算金额:33.6万元。 |
1.3 |
资金来源及比例:财政资金,100%。 |
1.4 |
采购人:海南海事局 |
2.1 |
投标人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一照三号”或“一照一码”的营业执照副本也视为同等有效证明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必须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基础电信运营商授权许可,且许可的种类应包括“卫星移动通信业务”;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售后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或季度的企业出具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3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6)2021年至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7)①未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附“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记录);②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单位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承诺书); (8)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2.2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及分包。 |
3 |
控制价33.6万元。报价不得超控制价。 |
4 |
谈判有效期: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算起60天。 |
5 |
谈判文件份数:谈判文件,正本一份、副本贰份。 |
6 |
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9日17:00(北京时间); 递交至:海南海事局1301室 |
7 |
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谈判地点:▇▇▇▇▇▇▇▇▇▇▇▇▇▇海南海事局1301室 |
8 |
联系人:▇▇万 联系方式:13590076069 |
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名词解释
1.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人见第一章。
1.2供应商(也称“申请人”):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3联合体: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和/或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
适用范围
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招标人组织的本次报价活动。
合格的报价人
4.1凡有能力按照本谈判文件规定的要求交付货物和服务的投标单位均为合格的报价人。
4.2报价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具备本谈判文件第一章“报价人资格要求”规定的条件。
4.3报价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
报价费用
无论招标报价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报价人均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报价有关的全部费用。
谈判文件的约束力
报价人一旦参加本项目报价,即被认为接受了本谈判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
三、谈判文件
1.谈判文件内容
1.1谈判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谈判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项目需求
第四章 谈判程序
第五章 合同格式
第六章 谈判文件格式
1.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对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
2.对谈判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2.1采购人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
2.2上述书面通知,按照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提供的联系方式发出,因提供的信息有误导致通知延迟或无法通知的,采购人不承担责任。
2.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四、响应文件的编制
1.响应范围、响应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及响应语言
1.1 供应商应当对所投采购包对应第四章《项目需求》所列的全部内容进行响应,不得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否则其对该采购包的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1.2除谈判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本项目响应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3除专用术语外,响应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解释。供应商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视为无效内容,评审时不予考虑。
2.响应文件构成
2.1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的部分格式要求,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2.2对于谈判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谈判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2.3第四章《谈判程序》中涉及的证明文件。
2.4对照第三章《项目需求》,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第三章《项目需求》做出了响应,或▇▇与第三章《项目需求》的偏差和例外。如第三章《项目需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应当按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文件。
2.5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
3.报价
3.1所有响应均以人民币报价。
3.2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还应包括但不限于:
3.2.1响应货物及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和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税费等;
3.2.2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服务费用。
3.3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3.4供应商不能提供任何有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最后报价(谈判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否则其响应无效。
4.响应有效期
4.1响应文件应在本谈判文件《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响应有效期少于谈判文件规定期限的,其响应无效。
5.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密封
5.1谈判文件要求签字的内容(如授权委托书等),以及第三方出具的盖章件原件(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制造商授权书等),响应文件中应使用原件的电子件(电子件指扫描件、照片等形式的电子文件)。
5.2谈判文件要求盖章的内容,一般通过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加盖电子签章。
5.3包装袋应注明供应商名称、采购邀请中指明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并在包装袋上加盖供应商公章。
五、响应文件的提交
1.供应商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报价文件邮寄到招标人规定的报价地点。
2.若招标人推迟了报价截止时间,应以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报价人。在这种情况下,谈判方和报价人的权利和义务均应以新的截止时间为准。
3.供应商在报价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报价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受。
六、谈判及评标
1.谈判
1.1谈判时,招标人将查验报价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唱标,公布每份报价文件中“报价一览表”的内容,以及招标人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招标人将作开标记录。
1.2若报价文件未密封,招标人将拒绝接受该报价人的报价文件。
2.谈判小组
2.1招标人组成谈判小组,负责评审所有报价文件并确定成交候选人。
3.谈判和评标
见第四章《谈判程序》。
七、确定成交
1.确定成交供应商
1.1采购人将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成交公告与成交通知书
2.1采购人自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海南海事局外网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2.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3.终止
3.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1.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3.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1.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公开招标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经财政部门批准后可以与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的情形除外。
4.签订合同
4.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采购合同。
4.2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4.3采购合同不能转包。
5.询问与质疑
本项目不召开答疑会
第三章 项目需求
说明:采购人需求中打“★”号的条款为实质性条件和要求,供应商如有任何一条负偏离则导致投标无效。
一、项目背景
本次采购内容为海南海事局海巡船海事卫星宽带业务+海事卫星(L波段)通信服务,为船舶提供优质宽带通信服务,确保船上安全通信稳定,为巡航执法提供通讯保障。
二、服务船舶
服务船舶为:“海巡03”轮
三、主要服务内容
1.采购项目一览表
招标内容 |
数量 |
用途 |
服务期 |
流量包数量 |
简要技术规格 |
验收标准 |
海事卫星通信服务 |
1项 |
服务 |
流量包使用期为90天 |
3个 |
海事卫星宽带业务+海事卫星FBB(L波段)通信服务:实现要求带宽资源,传真、电话等按实际使用另外支付。 |
满足采购人服务和技术要求 |
注:单个流量包使用期为30天,3个流量包总使用期为90天 |
2.卫星宽带通信服务:提供卫星通信高带宽服务,以高宽流量包方式提供服务,其中最高共享带宽速率(MIR)为上行4Mbps、下行8Mbps,最低独享保障速率(CIR)上行1Mbps、下行1Mbps的卫星通信链路服务。流量包为1000GB。
★3.海事卫星宽带业务服务须捆绑海事卫星FBB500(L波段)设备,能在卫星宽带业务不能使用时无缝自动切换到海事四代星FBB上,所使用流量不再收取FBB流量费及相关调试费。
★4.供应商提供的卫星通信服务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条件:船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内通信通过依法设置的境内卫星关口站进行转接。供应商须提供满足上述要求的(海事卫星宽带业务+L波段)相关入网许可证明材料。
5.供应商提供的海事卫星通信业务服务满足规定的统一海事卫星通信业务标准,供应商对用户使用海事卫星通信业务服务的质量负责,并承诺实现以下通信服务内容(附承诺书或证明材料):
5.1本服务合同所提到的服务费用为卫星宽带通信费用。
5.2海事卫星业务/SIM卡入网、变更、限制、注销等的操作时限平均值≦1天,最长为三天;
5.3在卫星覆盖范围内的任何地点、99.9%的时间终端均可接入网络,网络全年可用度99%;
5.4终端/SIM卡或软件、卫星网络和系统、关联的电信网络出现故障导致通信不正常时,提供明确解释和解决建议时间平均值≦3小时;
5.5提供24×7客户服务热线;
5.6供应商负责卫星网络的日常维护工作;合同期内的卫星网络故障,服务响应时间为1小时,故障排除时间为48小时,同时提供7*24小时电话支持。供应商应确保甲方在搜救应急、事故调查、演习等重大事件中卫星链路的畅通,并制定相应的保障方案。
四、技术要求
1.提供海事卫星资源的详细覆盖图。
2.保障船舶日常卫星通信系统链路的畅通,实现VOIP语音、双向宽带数据传输、视频会议、INTERNET宽带接入、收发EMAIL邮件等业务应用的顺畅。
3.提供技术服务支持,包括船舶设备入网调测,确保航次中卫星链路的畅通。
4.网络故障响应时间为1小时,故障排除时间为48小时,同时提供7*24小时电话支持;供应商应确保采购人在搜救应急、事故调查、演习等重大事件中卫星链路的畅通,并制定相应的保障方案。
5.若服务期内系统出现重大故障不能正常工作,视系统故障情况,双方商定适当延长服务期时间,延长服务时间不低于故障时间。
6.地面站负责监控整个网络运行,监测载波使用情况,维护视频会议、视频监控等业务的正常运作,优化并升级卫星通信网络。
7.服务期间,甲方需增加更高带宽服务可由中标人提供相关服务,并签订相关补充协议。默认甲方船上已有设备满足上述功能的实现,如需额外增加设备实现功能则由投标人自行添加,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
第四章 谈判程序
1、谈判小组及专家组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的规定并结合本次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谈判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方面的专家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负责本次采购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和评审工作。
2、谈判组织
谈判工作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海事局组织,具体谈判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
3、谈判程序
3.1 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递交,开标会结束后,谈判小组对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进行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确定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
3.1.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完整性和响应是否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供应商响应文件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资格性检查时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1)不具备谈判文件第一章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2)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3)报价产品的技术规格、技术标准不符合采购项目的要求,且采购人无法接受的;
(4)未载明或者载明的采购项目履约时间、方式、数量及其他政府采购合同实质性内容与谈判文件要求不一致;
(5)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编制、签署及密封;
(6)报价未按谈判须知的要求或报价超出本项目的预算价,且采购人无法支付的;
(7)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或者不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3.1.2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的数量采用合格制,即凡符合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资格的,均进入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
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应在资格符合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
3.2采购人当场向所有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宣布通过及未通过资格符合审查的供应商名单,并在谈判结果公示中向社会公布。
3.3 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终止。
3.4 采购人组织谈判小组成员按谈判文件规定分别与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谈判以现场签到的顺序确定。
3.5 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情况调整谈判轮次。谈判小组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可以根据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并将变更的内容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变动通知为本次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3.6 谈判过程中,供应商可以根据谈判情况变更其响应文件,并将变更内容形成书面材料送谈判小组。变更内容应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供应商书面材料应当签字确认,否则无效。
3.7 谈判达到供应商响应文件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谈判小组应要求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
供应商响应文件满足或者高于谈判文件规定的采购项目最低要求时,即视同供应商响应文件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
3.8 谈判小组经过二轮及以上谈判后,供应商响应文件仍然不能满足谈判文件规定的采购项目最低要求的,或者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谈判小组应当将该供应商淘汰,不允许其参加最后报价。
3.9 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应当单独填写并签字确认,递交谈判小组。
3.10 谈判结束后,部分供应商响应文件优于谈判文件要求的,不能以此作为高价成交的依据,谈判小组也不能接受其高价成交。
3.11 谈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失败:
3.11.1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3.11.2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被淘汰,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3.11.3供应商最后报价均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次采购项目最高限价,且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3.11.4其他无法继续开展谈判或者无法成交的情形。
3.12 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4、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标准
4.1 本次谈判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进行。谈判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按报价从低到高确定成交供应商候选人。
4.2 供应商报价结束后,谈判小组按照供应商的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推荐三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如果最低报价出现2家供应商报价一致,由2家供应商代表随机抽签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
4.3 谈判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采购人编制采购会议纪要。
4.4 对于违反谈判纪律的将可能被取消成交供应商资格或视为无效响应。
表1、资格审查表
项目名称: “海巡03”轮海事卫星通信流量包采购服务项目 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审查项目
评议内容
1
投标人的资格
是否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
2
投标文件的密封性、有效性、完整性
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密封性、有效性、完整性
3
响应材料的完整性
是否提供营业执照、缴纳税收和社保证明等材料
4
投标有效期
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5
报价的完整性
报价是否均未超过采购预算金额,超过采购预算金额视为无效投标
6
其它
无其它无效投标认定条件
结论
在结论中按“一项否决”的原则,只有全部是√/通过的,填写“合格”;只要其中有一项是×/不通过的,填写“不合格”。
结论是合格的,才能进入下一轮;不合格的被淘汰。
合同文本(参考文本)
“海巡03”轮海事卫星通信流量包采购
服务合同书
甲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海事局
地址:
乙方:
地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海事局 (以下简称“甲方”)和 (以下简称“乙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一、合同内容
本合同为海事卫星通信业务服务合同,针对甲方在通信服务保障方面的需求由乙方提供专业的运营商级的海事卫星通信业务服务。
二、通信服务
乙方提供的海事卫星通信业务服务满足国际海事卫星组织(以下简称“海事卫星”)规定的统一国际海事卫星通信业务标准,乙方对用户使用海事卫星通信业务服务的质量负责,并承诺实现以下通信服务内容:
(一)本服务合同所提到的服务费用为海事卫星宽带通信费用。海事卫星通信业务服务自业务开通之日起至流量用完为止。
(二)海事卫星业务/SIM卡入网、变更、限制、注销等的操作时限平均值≦1天,最长为三天;
(三)在卫星覆盖范围内的任何地点、99.9%的时间终端均可接入网络,网络全年可用度99%;
(四)终端/SIM卡或软件、卫星网络和系统、关联的电信网络出现故障导致通信不正常时,提供明确解释和解决建议时间平均值≦3小时;
(五)提供24×7客户服务热线: ;
(六)乙方负责卫星网络的日常维护工作;合同期内的卫星网络故障,服务响应时间为1小时,故障排除时间为48小时,同时提供7*24小时电话支持。乙方应确保甲方在搜救应急、事故调查、演习等重大事件中卫星链路的畅通,并制定相应的保障方案。
(七)若服务期内系统出现重大故障不能正常工作,视系统故障情况,双方商定适当延长服务期时间,延长服务时间不低于故障时间。
三、业务资费
(一)带宽资源费
套餐名称 |
最高速率MIR( Mbps) |
最低速率CIR( Mbps) |
费用 |
数量 |
分价 |
说明 |
||
下行 |
上行 |
下行 |
上行 |
|||||
高带宽服务 |
88 |
44 |
11 |
11 |
|
3个流量包 |
|
|
(二)已有设备清单(需根据海巡03实际情况填写)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 |
数量 |
尺寸 |
备注 |
1 |
室外GX天线 |
GX100 |
1套 |
天线罩1379mm |
室外 |
2 |
天线控制器(ACU) |
|
1套 |
19” 1U |
机柜内 |
3 |
TG100机柜(含NSD等) |
DELL |
1套 |
19” 1U |
机柜内 |
注:以上设备产权归甲方所有。
四、变更
甲方认可以下两种方式,变更在乙方登记的资料:
(一)通过企业邮箱发送电子邮件:甲方联系人可通过登记在乙方的联系邮箱地址,提交变更业务联系人资料、账务联系人资料、通信业务套餐和地址等。通过其它邮箱申请变更,则需发送申请变更文件的签章扫描版。
(二)发送传真:甲方可通过签章的传真,发送变更业务联系人资料、账务联系人资料、通信业务套餐和地址变更等。
五、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
(一)合同金额
1.本合同以协议资费单价金额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本合同总金额约为 万元整(¥ 元)。甲方有权根据实际需求,在单价不变的情况下,调整流量包的使用需求。最终的合同金额以甲方实际使用流量包的数量分别乘以单价后得出。若最终合同金额低于预估金额,乙方不得以此为由提高单价或不履行合同。
(二)支付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发票后30天内,给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费用,共计 元;
2.甲方在收到乙方开通流量包通知,在“海巡03”海事卫星通信开通且正常使用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发票后30天内,给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70%费用,共计 元;
3.若甲方发生付费逾期的情况,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支付未付通信费总额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4.乙方如书面多次催缴甲方缴纳通信费,甲方仍不能按期缴纳的情况下,乙方有权终止甲方的通信服务并提请全球罢号,并保留法律追究甲方违约责任的权利;
5.乙方的银行帐号和通信地址:
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地址:
邮编:
6.为方便甲方查询历史数据,乙方承诺甲方的原始通信数据及收费详单保留六个月;
7.甲方支付的通信费用以乙方所出明细账单为准。如有疑问,请致电乙方服务电话。
8.本服务合同的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流量1000GB用完为止。
9.如涉及项目预算额度未到位,导致甲方未及时向乙方支付有关款项的,不构成甲方违约,乙方不得因此提出解除合同、拖延任何工作、提出滞纳金等要求。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使用乙方提供的海事卫星数据业务进行卫星通信及数据传输服务,并对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申诉;
2.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费用;
3.甲方应保证在使用乙方海事卫星数据业务时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利用本合同所提供的服务从事为国家法律法规、电信条例、地方政府规章或公共道德所禁止的或不受欢迎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等犯罪活动;查阅、复制、传输、发布、或为他人提供便利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的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或国家安全的信息、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淫秽色情信息或其他有妨碍社会治安、损于社会秩序或公共道德的信息等。
4.服务期间,甲方需增加更高带宽服务可由中标人提供相关服务,并签订相关补充协议。默认甲方船上已有设备满足上述功能的实现,如需额外增加设备实现功能则由投标人自行添加,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将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资费标准向甲方收取通信服务费;
2.乙方负责卫星通信链路的通畅,消除非甲方人为操作所出现的通信故障;
3.乙方负责卫星网络的日常维护工作;合同期内的卫星网络故障,服务响应时间为1小时,故障排除时间为48小时,同时提供7*24小时电话支持。乙方应确保甲方在搜救应急、事故调查、演习等重大事件中卫星链路的畅通,并制定相应的保障方案。
4.乙方有权对甲方的欠费行为进行催缴,并保留在甲方拒不付费时采取暂停服务、终止服务、全球罢号等相关行为的权利;
5.乙方有权对甲方利用乙方卫星数据传输服务所从事的有损乙方商业信誉、声誉、或利益的行为进行调查并采取必要的法律手段,追究其相关责任;
6.乙方应在遇海事卫星数据业务调整、网络及系统调整情况时,提前以书面或者邮件的形式通知甲方。
七、不可抗力
(一)若一方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则应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即及时通知其他方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日期,其可能的持续时间和对该方能力的影响。
(二)各方延迟履行或不履行义务被视为违反本合同。若延迟系因不可抗力事件所致,则应及时通知其他方,其履行义务的时间应相应延长。
(三)各方应尽合理努力减轻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影响,并尽快恢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持续超过60天的,双方应进行谈判,以确定公平合理的替代安排。如在前述60日期限完结后的21天内未达成协议的,不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有权提前一周发出终止本合同的书面通知。
(四)“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不在一方合理控制下的发生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1.自然灾害、海洋灾害、导航事故,战争、破坏、恐怖袭击、暴乱、暴动、民政骚乱、国家紧急状态(事实上或法律上)、戒严,火灾、雷电、洪水、飓风、地震、滑坡、风暴或其他恶劣天气,爆炸、电力短缺、罢工或其他劳工问题(只影响本合同各方的除外),疫情、检疫、辐射或放射性污染;
2.政府机构的作为或不作为,包括法律、法规、条例或其他具有法律强制力的判决所规定的征收、限制、禁令、干预、申请、要求、指引或禁运而拒绝批准或撤销执照,且负有义务的一方不存在过错,则应遵守法律法规的程序申请;
3.外部原因造成的传输或卫星故障。
八、知识产权
乙方保证甲方不会因购买、销售、使用本合同项下货物而导致任何第三人以侵犯其专利、专有技术、商标权等知识产权为由提起涉及甲方的诉讼、仲裁或其他行政程序。如有此类事件发生,乙方将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可能因此而受到的一切损失。
九、保密条款
未经一方事先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合同及其相关的一切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相关的价格、计划、图纸、样式、样本、设计基础、用户资料等信息。如一方违反本条款的约定,则应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不论本合同因何种原因变更、解除、终止,保密条款均有效。
十、合同的变更或终止
在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对本合同擅自进行修改或变更。对于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变更或补充,应在双方协商一致后以书面方式做出,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方为有效。
合同的变更或解除,不能免除违约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责任与赔偿
(一)由于乙方网络维护、网络系统升级所导致服务有计划的停止,乙方需提前发出邮件或传真通知给甲方并及时恢复服务。由于未及时通知引发系统中断导致的损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二)除不可抗力因素外,甲乙双方中一方无故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甲乙双方如一方发生违约情况,则对违约方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理。
(四)如因乙方责任造成连续30天内出现累计3天或以上时间不能提供满足本合同约定的有效服务或技术指标,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返还合同剩余期限的费用,服务中断的时段应从甲方将服务中断以书面或电话形式通知乙方时算起并应在服务恢复时结束。
十二、合同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应当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十三、合同生效及其他
本合同经双方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是合同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如附件与本合同不一致,以本合同为准;如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以补充协议为准。
本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同意,任何一方的内部或主管机构的变化,或者资本结构的变化,或任何其它变化,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如果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因分立、合并、收购、兼并或其他事由,为第三人控制或继承,本合同约束该第三人。
本合同正本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效力等同。
甲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海事局 乙方:
授权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电话: 电话:
盖公章: 盖公章: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第六章 报价内容和格式(参考)
报价一览表;
谈判响应函;
授权委托书;
项目需求响应表;
政府采购活动信用记录自查承诺函;
最后报价一览表;
供应商资格要求证明文件;
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并结合采购文件相关要求据实编写,格式由投标人自定。
一、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服务项目 |
服务内容 |
单价 |
单位 |
数量 |
金额 |
备注 |
1 |
通信服务 |
高宽带流量包 |
|
个 |
3 |
|
|
注: (1)此表为表样,行数可自行添加,但格式不变;
供应商名称:(盖章) 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二、谈判响应函
致:海南海事局:
根据贵单位(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的谈判邀请函,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 职务: 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提交纸质响应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电子版文件 份。
本公司谨此承诺并声明:
1、同意并接受谈判采购文件的各项条款要求,遵守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按谈判采购文件的要求递交响应文件。
2、本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计算的90天,在此期间,本响应文件将始终对我们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接受澄清。如果我们中标,本响应文件在此期间之后将继续保持有效。
3、我方已经详细地阅读了全部谈判采购文件及其附件,包括澄清及参考文件。我方已完全清晰理解谈判采购文件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同意放弃对这些文件所提出的异议和质疑的权利。
4、我方已毫无保留地向贵方提供一切所需的证明材料。不论在任何时候,将按贵方要求如实提供一切补充材料。
5、我方承诺在本次报价中提供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为真实和准确的,绝无任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否则,愿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
6、我方完全服从和尊重评审小组所作的评审结果,同时清楚理解到响应报价最低并不一定获得成交资格。
7、我方同意按谈判采购文件相关规定,如果获得中标并按《中标通知书》的要求,如期签订合同并履行其一切责任和义务。
8、我方在参与本次公开采购活动中,不以任何不当手段影响、串通、排斥有关当事人或谋取、施予非法利益,如有不当行为,愿承担此行为所造成的不利后果和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 (公章)法定代表人: ( 签名)
被授权人:( 签名)职务: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
三、授权委托书
致:海南海事局:
本授权书声明:
委托人: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受托人: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所在单位: 职务:
身 份 证: 联系方式:
兹委托受托人代表我方参加海南海事局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为: )的政府采购活动,并授权其全权办理以下事宜:
1、参加报价活动;
2、出席谈判会议;
3、签订与成交事宜有关的合同;
4、负责合同的履行、服务以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关事宜的洽谈和处理。
受托人在办理上述事宜过程中以其自己的名义所签署的所有文件我方均予以承认。受托人无转委托权。
委托期限:至上述事宜处理完毕止。
附:法人和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委托单位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
其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 月 日
四、项目需求响应表
项目名称:
编号:
说明:供应商必须仔细阅读谈判文件中的“第三章项目需求”所有技术和服务条款,并对所有技术、服务要求偏离的条目列入下表,未列入下表的视作供应商不响应。供应商必须根据所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如实填写,评委会如发现有虚假描述的,该响应文件作废标处理。
序号 |
项目需求项目 |
原技术、商务、服务要求 条款描述 |
供应商技术、商务、服务要求条款描述 |
偏离情况说明 |
1 |
|
|
|
|
2 |
|
|
|
|
3 |
|
|
|
|
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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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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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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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未列入本表的条款 |
全部接受 |
完全响应 |
供应商全称(公章): 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注:1.此表为表样,行数可自行添加,但表式不变。
2.请在“投标性能指标及技术参数” 中列出所投设备/项目的详细技术参数和功能描述情况,要求将技术参数和功能分别描述,否则将视为不响应或负偏离。
3.偏离情况说明分正偏离、完全响应、负偏离,分别表示优于要求、满足要求、不满足要求。
五、政府采购活动信用记录自查承诺函
海南海事局:
关于本公司(企业)信用情况,经对“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企业信用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网上查询,截至规定的谈判截止时间,我公司(企业)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在本项目评审活动结束前对我公司(企业)的信用记录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验证,如我公司(企业)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将作不合格供应商处理。
特此承诺!
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如下(均提供网站截图加盖公章):
附件1:“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截图证明。”
附件2:“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截图证明。
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六、最后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服务项目 |
服务内容 |
单价 |
单位 |
数量 |
金额 |
备注 |
1 |
通信服务 |
高宽带流量包 |
|
年· |
3 |
|
|
注: (1)此表为表样,行数可自行添加,但格式不变;
供应商名称:(盖章) 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九、供应商资格要求证明文件
(资格审查表要求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