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广西 2020 年农户科学储粮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XZC2020-G1-001022-GXJT
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广西 2020 年农户科学储粮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XZC2020-G1-001022-GXJT
采购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0 年 月
目 录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格式 30
附表一 62
附表二 63
附件一 64
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广西 2020 年农户科学储粮采购项目 GXZC2020-G1-001022-GXJT 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采购计划编号:广西政采[2020]5902)批准,现就采购人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的广西 2020 年农户科学储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西 2020 年农户科学储粮采购项目二、项目编号:GXZC2020-G1-001022-GXJT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内容为采购农户科学储粮仓(彩色钢板造)60000 套。其中:A 分标:22000 套;B 分标:20000套;C 分标:18000 套。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注:各投标人可就上述分标进行多个分标投标,但最多只能中其中一个分标;评标顺序按 A 分标→C 分标进行。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及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预算金额:A、B 和 C 三个分标的预算金额为人民币玖佰玖拾万元(¥9,900,000.00)、玖佰万元(¥9,000,000.00)和捌佰壹拾万元(¥8,100,000.00)。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A、B 和 C 三个分标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拾玖万捌仟元(¥198,000.00)、壹拾捌万元(¥180,000.00)和壹拾陆万贰仟元整(¥162,000.00)。
3.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工作日 17:00 前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电汇等非现金形式交至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公司)指定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4. 合同签订 20 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向招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 5%的履约保证金。在一年质保期满后,如中标人在产品质量和维修服务方面不存在问题,采购人将于质保期满后 20 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乙方。(履约保证金)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招标采购促进广西工业产品产销对接实施细则的通知》(桂政办发【2015】7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
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6】37号)。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且具有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4.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方可参与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本招标公告有效期限内,即2020年 月 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0年 月 日止(工作日),每日8:30至12:00,14:30至17:30。
2.发售地点:▇▇▇▇▇▇▇▇▇▇▇▇▇▇▇▇▇▇▇▇
3.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凌工 电话:▇▇▇▇-▇▇▇▇▇▇▇
4.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250元,售后不退。
5.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请提供以下资料购买①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须加盖单位公章)或委托代理人(非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②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副本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八、投标文件提交起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1.采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提交起止时间:2020年 月 日13时00分00秒至14时00分00秒
2.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 月 日14时00分00秒
3.投标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具体开标室根据电子屏幕显示的安排)开标。
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提交起止时间内,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5.现场提交投标文件时须提供的材料: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提交投标文件的,须提供身份证原件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后附);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提交投标文件的,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对于材料不全或无效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6.特别说明:
(1)投标文件可采用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送达。采用邮寄方式的,送达时间以交易中心签收时间为准。
交易中心收到邮寄文件后,及时通知投标人(供应商),并于开标前运送到指定开标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送达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人现场递交。
(2)投标人(供应商)应预留邮寄投标文件行程的足够时间,如邮寄投标文件的快件无法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的(寄出不能等同于送达),将予以拒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装订密封好投标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子再次包裹已密封的投标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子上粘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有效的电子邮箱、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手机)的纸质表格。
(3)采用邮寄方式送达的请按下列邮寄信息办理:
①收件地址:▇▇▇▇▇▇▇▇▇▇四楼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②收件人:▇▇,电话▇▇▇▇▇▇▇▇▇▇▇。
③请寄件人在邮件外包装写清楚是“广西2020年农户科学储粮采购项目(GXZC2020-G1- -GXJT)投标文件”,并留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如有疑问请咨询开评标科:0771-2610595。
九、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 月 日14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具体开标室根据电子屏幕显示的安排)开标。十、网站查询地址:
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建通投资集团网(▇▇▇.▇▇▇▇.▇▇▇)。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地址:▇▇▇▇▇▇▇▇▇▇▇▇▇
采购人联系人:▇▇▇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林工、凌工 联系电话:▇▇▇▇-▇▇▇▇▇▇▇地址:▇▇▇▇▇▇▇▇▇▇▇▇▇▇▇▇▇▇▇▇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联系地址及邮政编码:▇▇▇▇▇▇▇▇▇/530021 联系电话:▇▇▇▇-▇▇▇▇▇▇▇ ▇.交易服务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二、公告期限:本招标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一、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
一、技术参数要求 | ||||
序 号 | 货物名 称 | 分标号 | 数量 | 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 |
1 | 农 户 科学 储 粮仓 | A 分标 | 22000 套 | 农户科学储粮仓是粮食产后减损的一项国家惠农项目,本次采购是采用彩钢板为材料制作的储粮器具,按 JSBZ-015-Ⅰ型的图纸制作,执行LS/T8005-2009《农户小型粮仓建设标准》 (但投标供应商不用提供图纸中的 JSBZ-015-3 防潮垫)。 ▲1.农户科学储粮仓的仓体形状为 3 个仓圈组装圆仓体,仓体上层直径 1176mm,中层直径 1186mm,底板直径为 1196mm (底板不允许拼接)。总高度约 1360mm。 ▲2.投标人所选用的彩钢板原材料应符合《彩色涂层钢板及钢带》(GB/T12754)规定的要求,仓体板材厚度不小于 0.4 毫米,仓盖及仓底板材厚度不小于 0.5 毫米。 3.每个仓圈上、下边缘及连接处应光滑无毛刺。每个仓圈应轧制一定数量的凸出或凹进的加强筋,加强筋的数量、形状和规格应符合图纸要求。 4.上、下两个仓圈之间应紧密套接,套接后上下缝不应大于 2 毫米,套接部份不应小于 25 毫米。 ▲5.每个仓圈的咬口连接重叠部分不应小于 5 毫米。 ▲6.上部仓圈翻转 180 度后应能够收叠于下部仓圈之中。 ▲7.仓盖按照附图式样采用一次冲压成型(仓盖不允许拼接),下端卷边以确保强度。 8.出粮口采用硬聚氯乙烯制作,厚度不得小于 2mm。出粮口要求有插板和旋盖,配件尺寸不作硬性规定,一般内径控制在 90-110mm、长度 70-100mm、最大直径(指仓内法兰部分)在 120mm 左右;出粮口挡圈能较好地与出粮口配合,起到稳固出粮口的作用。 9.外仓体的颜色为海蓝色。 ▲10.在加工制作中,不得损坏板材保护层,正常使用年限不应小于 15 年。 |
2 | B 分标 | 20000 套 | ||
3 | C 分标 | 18000 套 |
▲11.按照国粮展[2011]184 号文规定,统一在储粮仓上层印制标有“国家农户科学储粮工程”与“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监制”的专项标识和“编号”,编号由采购人统一提供,不得在仓体上印制企业名称和联系电话。为了方便农户辩识和安装储粮仓,在仓体中层里面拼接处附近标 注“中”和“↑”。印制的字体必须清晰整洁。 | ||||
二、商务要求 | ||||
是否接受进口 产品 | 否 | |||
报价要求 | 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含:产品价、运输费(含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 税费、培训费、产品检测费等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的所有费用。 | |||
交货期、交货地点及验收方式 | (一)交货期: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60 日内。 (二)交货地点: 广西区内,用户指定地点(参见附表一)。投标单位必须充分考虑运距并确保有充足的运力。在交货过程中,若所提供实物与样品不符,则采购人可要求退货,并按合同规定进行赔偿,或采购人暂时使用中标人提供的与样品不符的货物,中标人必须按采购人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重新提供与样品相符的货物进行更换,直至达到样品质量及标准为止。完成本项目县的交接后,按每个批次向监理方提交《彩钢板组合仓质量报告表》。 ▲(三)验收方式:产品运抵安装现场后,对所交货物依照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及要求和国家有关标准进行现场验收,性能达到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验收时发现变形、脱漆、划痕和瘪窝等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立即更换,或暂时使用中标人提供的与样品不符的货物,要求中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重新提供与样品相符的货物更换。中标供应商承担一切与之有关的费用。特别说明,验收(或现场抽查)时若发现使用彩钢板厚度低于本标要求,视为产品不合格,供应商应无条件更换,因此造成的损失概由中标供应 商承担。 | |||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 (一)产品质量保证期: 1.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产品“三包”,必须提供所投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少于 12 个月免费上门服务及技术支持。质量保证期从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后计算(含当日);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产品发生问题,要调查问题原因并免费修复直至满足产品性能的要求,或者更换整产品或有缺陷的组件。 2.质量保证期内免费上门服务,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3.质量保证期满后,应继续为采购人提供专业维修服务,由此发生的相关服务和备品备件费用由用户承担,服务、备品备件的价格不得高于本次成交价格。 |
(二)售后技术服务要求:送货上门(投标报价中含运费),免费现场安装调试至验收合格。 (三)售后服务保障或维修响应时间要求:应提供售后服务热线,接到用户通知后 24小时内到达用户现场,24 小时内修复故障。 (四)备品备件及易损件:中标人和制造商售后服务中,维修使用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应为原厂配件,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常用的、容易损坏的备品备件及 易损件的价格清单须在投标文件中列出。 | |
付款方式 | 1.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 20 个工作日内,支付 30%预付款给乙方,生产完成总供货任务的 50%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 50%。 2.合同供货全部完成且经过县级验收后 3 个月内,向乙方支付剩余款项;甲方每次付款后,乙方应在收到货款一周内开具税务机关印制的含税销售正式发票给甲方作结算凭证。 3. 合同签订 20 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向招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 5%的履约保证金。在一年质保期后,如乙方在产品质量和维修服务方面不存在问题,甲方将于质保期满后 20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乙方。 4.付款方式:采用支票、银行汇票、电汇三种形式。 |
知识产权 |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 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
▲培训 | 供应商对其提供产品的使用和操作应尽培训义务。供应商应提供对采购人的基本免费培 训,使采购人使用人员熟练掌握所培训内容,熟练掌握全部功能。 |
其他 | 1.包装:所有货物的包装应符合相关标准,确保仓体漆面清洁光亮,不得有脱漆、划痕和瘪窝。包装箱附产品说明书及合格证等保证产品质量和正常使用的资料。 ▲2.配送:中标供应商应配备或租赁专用车辆和保护垫隔板,确保运输途中仓体不被碰撞和变形,自行承担配送费用,确保将货物及时准确地配送到指定行政村;具体计划安排应在投标文件中描述。 ▲3.产品验收:产品运抵安装现场后,对所交货物依照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及要求和国家有关标准进行现场验收,性能达到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验收时发现变形、脱漆、划痕和瘪窝等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立即更换,或暂时使用中标人提供的与样品不符的货物,要求中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重新提供与样品相符的货物更换。中标供应商承担一切与之有关的费用。特别说明,验收(或现场抽查)时若发现使用彩钢板厚度低于本标要求,视为产品不合格,供应商应无条件更换,因此造成的损失概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4.技术服务和辅助材料: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局和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户科学储粮专项管理方法》的通知(国粮展[2011]184 号)要求,由广西农户储粮专项 建设技术支持单位负责本区专项的技术服务等工作,建立区、市、县三级农户科学储粮 |
技术服务体系;本项目配套辅助材料有:每个农户科学储粮示范仓配备农户科学储粮仓使用说明书一张、农户科学储粮知识手册一本。技术服务和辅助材料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各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时须按不超过 20 元/个的最高限价计算辅助材料费用并计入投标总报价。 ▲5.宣传、发放、培训和项目验收:为推广国家惠农政策,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将配合进行宣传工作,宣传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农户科学储粮项目启动宣传海报设计、海报制作、广播、电视宣传等工作;各投标供应商应制定服务计划,配备一定数量的服务人员,协助当地基层干部发放储粮仓;协助当地基层干部组织培训,具体数量、方式、进度应在投标文件中描述;中标供应商按照项目安排,协助县级和自治区级项目验收工作。宣传、发放、培训和项目验收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按比例承担,并由各投标供应商按不超过 20 元/个的最高限价计算并包含在投标总报价中。 6.本项目包含 3 个分标,供应商各分标技术文件和商务文件相同的部分可以合并提交,但在投标文件中应针对每个分标分别提交投标报价表、分项报价表、技术差异表和商务差异表。 ▲7.不允许供应商中标后转包他人公司,中标供应商不能挂靠承接本次采购任务。 | |
三、投标人的资信要求 | |
信用记录 | 信用信息查询渠道: (一)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纪录”; (二)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前 1 日。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及上述查询渠道查询结果(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结果将作为政府采购活动档案留存。 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可删除) |
产品代理资格 证明文件 | 详见各设备技术参数表。 |
政策性加分条 件 | 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
样品 | ▲1. 递交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农户科学储粮仓”一套和仓盖彩钢板、仓体彩 钢板(尺寸均为 30cm×30cm)各一块作为样品, “农户科学储粮仓”样品须按招标文 |
件中技术及工艺要求制作。不提交样品或样品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其样品分将评为 0分。 2.接收联系人: 联系电话: 3.递交样品时间:2020 年 月 日 13:00-14:00(北京时间) 4.递交样品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 4 楼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具体开标室根据电子屏幕显示的安排) 5.标识要求:所有样品不能出现有关供应商的标识。 6. 所递交的样品应是彩钢板的本色状态,不能额外对彩钢板进行技术处理。样品应附有样品递交表(格式见附件一)。 7.所递交的样品作为评审参考,除正常察看外,还可能对样品进行拆装检查,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此可能造成的样品损坏均不承担任何责任。投标人对此必须无条件接受,否则,样品不予接收。 8.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样品,在评标结束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在采购人代表、监督人的见证下当场封样移交采购人,作为履约验收的依据。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样品,应在 2020年 月 日起 24 小时内,经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后退还。逾期未领取的,视其为自动 放弃,其样品由招标代理机构自行处理。 | |
四、采购人对项目的其他要求及说明 | |
采购人的其他要求及说明 | (一)投标报价包括货物交付甲方并安装调试所有费用以及涉及的培训、售后服务费用。 (二)投标人向采购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的原装产品。 ▲(三)标“▲”参数为必须满足,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四)安装,调试,验收期供方人员的路费、食宿及其他费用由供应方自理。中标人安装人员对现场安装安全负全责任。 |
注:上表中如提及品牌型号,仅起参考作用。投标人可选用其他品牌型号替代,但这些替代的品牌型号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参考品牌型号及其技术参数性能(配置)要求。
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内容、要求 |
1.1 | 项目名称:广西 2020 年农户科学储粮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XZC2020-G1- -GXJT 采购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来源 100%。 付款方式:国库集中支付或采购人自行支付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
1.3.2 | 信用信息查询渠道: (1)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纪录” (2)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前 1 日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及上述查询渠道查询结果(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结果将作为政府采购活动档案留存。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不允许联合投标。) |
1.3.4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4.1 | 现场踏勘:无。 |
2.3 | 答疑、澄清或修改: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排他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应当于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采购单位作出书面解释、澄清或者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书面质疑;答疑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并将以书面形式送达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3 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本项目预算金额:A、B 和 C 三个分标的预算金额为人民币玖佰玖拾万元 (¥9,900,000.00)、玖佰万元(¥9,000,000.00)和捌佰壹拾万元(¥8,100,000.00)。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A、B 和 C 三个分标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拾玖万捌仟元 (¥198,000.00)、壹拾捌万元(¥180,000.00)和壹拾陆万贰仟元整(¥162,000.00)。 |
3.3.3 | 本项目预算金额:A、B 和 C 三个分标的预算金额为人民币玖佰玖拾万元(¥9,900,000.00)、 玖佰万元(¥9,000,000.00)和捌佰壹拾万元(¥8,100,000.00)。 |
▲3.4.1 |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后 90 天。 |
▲3.5 |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A、B 和 C 三个分标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拾玖万捌仟元(¥198, 000.00)、壹拾捌万元(¥180,000.00)和壹拾陆万贰仟元整(¥162,000.00)。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工作日 17:00 前将投标保证金转入招标公告中的指定账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项目评审时,评标委员会根据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项目投标保证金到帐信息表》查验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 财务部联系电话:▇▇▇▇-▇▇▇▇▇▇▇ 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投标保证金无法及时退还的责任),招标采购单位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
▲3.6 | 投标文件组成: (1)开标一览表 1 份; (2)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6 份; (3)投标文件电子版1份。 电子版要求:电子版必须与纸质投标文件一致,以U盘方式提供。内容必须包括: ①投标文件所有页面的扫描件(含所有签字及盖章部分)电子版,为保证电子版不可编辑,格式必须为PDF或JPEG(可以将签字盖章部分扫描后插入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后以PDF或JPEG格式输出生成)。 ②投标报价明细表电子版,格式为Word或Excel,可编辑。 投标文件电子版应建立目录并分级,并保证目录清晰、内容完整。U盘中文件夹、文件命名及存放路径规定如下: 根目录下建立标段文件夹,文件夹个数为本次投标标段个数,命名方式为:“项目编号+标段号+投标人名称”; 标段文件夹下存放该标段“投标文件”、“投标报价明细表”及“开标一览表”的电子版文件,文件的命名方式为:“项目编号_标段号_投标人名称_投标文件”、“项目编号_标段号_ 投标人名称_投标报价明细表”、“项目编号_标段号_投标人名称_开标一览表”。 |
3.8.2 | 投标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 4 楼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开标厅(具体开标室根据电子屏幕显示的安排),逾期送达或未密封 |
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 |
4.1 | 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 4 楼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开标厅(具体开标室根据电子屏幕显示的安排)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如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除投标文件中附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外,投标人必须另行准备 一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在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与身份证一同接受核对,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
4.2.8 | 演示时间及地点:无。 |
5.3 | 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综合评分法。 |
6.1 | 中标公告及中标通知书: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人依法确认中标人后2个工作日内发布中标公告和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发布于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 购 网 ( ▇▇▇▇://▇▇▇▇.▇▇▇▇.▇▇▇.▇▇ ) 、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网 |
7.2 | 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 |
9 | 根据采购人与代理人签订的《代理协议》,本项目委托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 号)文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计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代理服务费按下述标准以差额定率累进制计算收取,具体标准如下 例如:中标金额为 1080 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额如下: 100 * 0.015 = 1.5 万元 ( 500 - 100 ) * 0.011 = 4.4 万元 ( 1000 - 500 ) * 0.008 =4 万元 ( 1080 - 1000 ) * 0.005 =0.4 万元合计收费=1.5+4.4+4+0.4=10.3 万元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前附表为准。 |
服务类型 中标金额(万元) | 货物招标 |
100 以下 | 1.5% |
100-500 | 1.1% |
500-1000 | 0.8% |
1000-5000 | 0.5% |
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述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项目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1.2.1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
1.2.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采购单位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或自然人。
1.2.3“产品”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1.2.4“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1.2.5“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1.2.6“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
1.2.7 标注“▲”的条款或要求系指实质性条款或实质性要求。
1.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其他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2013 年起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3.3 为保证项目质量和进度要求,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各投标人可以对 3 个分标中的一个或多个进行投标报价。
1.3.4 出现下述情况的,相关供应商的投标均作无效投标处理。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生产厂商授权给供应商后自己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生产厂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委托超过一个代理商。
1.3.5 若超过一家的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标段)时使用相同品牌不同型号产品,按如下方式认定资格。
(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自主选择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
(2)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核心产品的名称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1.3.6 被认定为串通投标的相关供应商的投标均作无效投标处理。
1.4.1 前附表如规定现场踏勘的,投标人应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踏勘,否则投标无效。
1.4.2 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有相关的规定除外)。
1.5.1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1.5.2 本项目不可以分包。
1.6.1 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或必须为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
1.6.2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1.6.3 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49 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2.1 招标文件的构成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招标项目采购需求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格式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3.1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采购单位澄清。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3.2 采购代理机构必须以书面形式答复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并将不包含问题来源的答复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公告或书面答复以外的其他澄清方式及澄清内容均无效。
2.3.3 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或书面文件为准。
2.3.4 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采购代理机构以上述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
2.3.5 采购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投标文件由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部分和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投标人应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委对投标文件的评审甚至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3.2.1 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3.2.2 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投标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否则视同未实质响应。
3.3.1 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3.3.2 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第二章“招标项目采购需求”规定的各项价格,
若无规定,则应包括货款、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等一切税金和费用。
▲3.3.3 投标只能在采购预算范围内报价且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3.4 投标有效期
▲3.4.1 在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4.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3.4.3 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投标保证金被没收。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需要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3.5.1 投标人须按须知前附表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3.5.2 投标保证金币种应与投标报价币种相同。
3.5.3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
3.5.4 合同签订 20 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向招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 5%的履约保证金。在一年质保期满后,如中标人在产品质量和维修服务方面不存在问题,采购人将于质保期满后 20 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乙方。
3.5.5 保证金不计利息。
3.5.6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2)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3)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 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5) 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6) 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3.6.1 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投标文件并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导致投标文件被
视为无效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6.2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以胶装方式装订成册,正副本份数详见前附表规定,投标文件的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投标人还应按前附表规定准备电子版投标文件 1 份。
3.6.3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投标文件正本除本《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可提供复印件外均须提供原件。副本为正本的复印件,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6.4 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签署,投标人应写全称。
3.6.5 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3.7 错误修正
3.7.1 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开标一览表总价与投标报价明细表汇总数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正单价;
(5)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7.2 评标委员会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8.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如下要求进行包装。
(1)投标文件:所有正、副本一并装入一个投标文件袋内加以密封,在封贴处密封签章(公章或密封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均可)。
(2)单独密封递交的文件:《开标一览表》及投标文件电子版(U 盘)应分别单独用信封封装密封。
(3)上述(1)、(2)均需在密封袋的封面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文件名称(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电子版等)、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分包号或标段号及“开标时启封”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8.2 投标人应将上述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逾期送达或未按规定密封、盖章、标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由此造成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3.8.3 如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必须另行准备一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在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与身份证一同接受核对。
3.8.4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修改后重新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当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并签到(如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按时签到的,视同放弃开标监督权利、认可开标结果。
参加开标大会及相关澄清(如有)的投标人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正本用原件,副本用复印件,格式见第六章第四部分)。
4.2.1 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4.2.2 主持人介绍参加开标会的人员名单。
4.2.3 主持人宣布评标期间的有关事项,告知应当回避的情形,提请有关人员回避。
4.2.4 由招标采购单位或监督单位代表检查投标文件密封的完整性并签字确认。
4.2.5 经确认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文件正本“开标一览表”的投标人名称和投标报价,以及招标文件允许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并记录。
4.2.6 采购代理机构做开标记录,采购人代表对开标记录进行当场校核及勘误,并签字确认;同时由记录人、监督人(如有)当场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未到场签字确认或者拒绝签字确认的,不影响评标过程。
4.2.7 开标会议结束。
4.3 前附表规定进行演示的,投标人应按前附表规定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进行演示。
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补充文件、投标文件、澄清及答复。
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6.1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评标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在 5 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人。采购人也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6.2 自中标人确定后 2 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
6.3 在发布中标公告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4 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中标的供应商解释未中标原因和退还投标文件。
合同将授予被确定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具备履行合同能力,综合评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
7.2.1 中标人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 30 日内,按中标通知书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7.2.2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7.2.3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中标人之后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7.3 合同公告
7.3.1 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后 1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送采购代理机构备案。
7.3.2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8.1 质疑
8.1.1 质疑内容、时限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异议,应在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对中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当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8.1.2 质疑答复时限
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
8.1.3 质疑形式
质疑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不满足要求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8.2 投诉
8.2.1 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8.2.2 在提出投诉时,应附送相关证明材料。如投诉书及证明材料为外文的,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中文与外文意思不一致的,以中文为准。
8.2.3 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取证或者组织质证时间除外)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并将投诉处理决定书送达投诉人、被投诉人和其他与投诉处理决定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
9.1 代理服务收费由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付清中标服务费。
9.2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一)评标方法定义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投标人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技术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 100 分。
(二)评标程序
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以封闭方式进行。
评标委员会成员到位后,推举其中一位评审专家担任评审组长,并由评审组长牵头组织该项目评审工作。评标委员会按以下程序独立履行评审职责:
1. 资格性检查
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由采购人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得评标。评标委员会仅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评审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资格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
投 标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 |
人 应 | |||
符 合 | 提供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的 | ||
1 | 的 基本 资格 条件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公司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表)复印件。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 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本项目采购内容 |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 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
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及信用查询记录 |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 | 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前 1 日 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纪录” 及信用中国网站 | ||
有重大违法记录及不良信 | |||
用记录 | (▇▇▇▇://▇▇▇.▇▇▇▇▇▇▇▇▇▇▇.▇▇▇.▇▇/) 查询记录形式:上述查询渠道查询结果(查询结果网页打印 | ||
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的其他条件 | |||
2 | 特定资格条件 | 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 |
3 | 投标保证金 | 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 |
注:投标人按“多证合一”登记制度已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副本)以投标人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2.符合性检查
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有效性审查 | 投标文件签署 |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齐全。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明及授权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招标文件规 定的格式,签字或盖章齐全。 | ||
投标方案 | 每个分包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 | ||
报价唯一 | 只能在采购预算范围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 提交选择性报价。 | ||
2 | 完整性审查 | 投标文件份数 | 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内容 | 投标文件内容齐全、无遗漏。 | ||
3 | 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 | 投标文件内容 | 对招标文件第二章规定的招标内容作出响应。 |
投标有效期 | 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
3.澄清有关问题。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
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其澄清的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比较与评价。
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
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由评审组长组织评标委员会对各成员打分情况进行核查及复核,个别成员对同一投标人同一评分项的打分偏离较大的,应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再次核对,确属打分有误的,应及时进行修正。
复核后,评标委员会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5.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得分相同时,以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分高低顺序排列)并推荐前四名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招标采购单位应当确定评审委员会推荐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为保证项目质量和进度要求,本次招标每一个符合投标人资格的投标人可以对多个分标进行投标,但只能中标一个分标,中标先后顺序按“A 分标、B 分标、C 分标”排定,在顺序靠前的分标中标后,顺序在后的分标再中标的均视为无效,由下一名中标候选人中标,以此类推。
序 号 | 评审因素 及分值 | 分项分 值 | 评审标准 | 说明 |
1 | 投标报价 (30 分) | 30 | 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 30 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 投标报价计算时均为投标人的实际投标报价进行政策性扣除后的价格,最终中标金额 |
=投标报价。 | |||||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 | 政策性扣除计算方法 | ||||
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一条,供应商不得采取不 | 见后。 | ||||
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经营者不得以排 | |||||
挤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否则 | |||||
投标无效。根据本项目采购货物的采购成本预算, | |||||
如投标人的投标总价偏离预算价超过 8%时,将有 可能无法诚信履约,投标人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 |||||
价的至少 3 个农户科学储粮仓项目的合同及验收证明;以及提供对应的提供农户科学储粮仓的成本 | |||||
计算明细表(格式自拟)及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 历年的相关纳税证明。 | |||||
以上材料如评标时不能提供或不能完整提供,则视 | |||||
为低于成本的投标报价,其投标无效。 | |||||
2 | 样品分 | 12 | 一档(4 分):投标样品的钢板接缝毛糙,油漆不均匀,色彩整体不一致,有明显色差,制作工艺水平一般。 平整,油漆均匀,色彩整体一致,无明显色差,制作工艺水平较高。 | 投标文件技术参数如有表述不一致的,以最低数据为准。 | |
货物性能 | 10 |
的档次。 | |||||
项数 1 至 2 项的。 | |||||
由评委在打分前集体讨论,根据投标人提供 | |||||
的生产技术方案、运力保障能力和保障质量 | |||||
能力,货物设备的可靠性、可维护性、安全 | |||||
生产技 | 性确定档次。 | ||||
术方 案、运 | 产技术方案和保障质量能力一般、可行,满 | ||||
力保障 | 12 | 足项目需求的。 | |||
能力和 保障质 | 生产技术方案较详细合理,保障质量能够满 | ||||
量能力 | 足项目安装需求的。 | ||||
足项目安装需求的。 |
3 | 商务部分 (31 分) | 项目实施方案及售后服务能力 | 12 | 由评委在打分前根据投标人项目实施方案及质保期、培训计划、服务承诺等售后服务内容的优劣集体讨论确定投标人的档次,并由评委在相应的档次内独立打分。 一档(4 分):项目实施方案一般、可行,售后服务体系和保证措施简单,日常技术维护力量及服务差。 二档(8 分):项目实施方案较详细合理,售后服务体系和保证措施较完善,日常技术维护力量及服务一般。 三档(12 分):项目实施方案详细合理,售后服务体系和保证措施完善,充分考虑各种保障条件,维修响应时间短,日常技术维护 力量及服务优秀。 | 由评委在打分前根据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实施方案及质保期、培训计划、服务承诺等售后服务内容集体讨论确定投标人售后服务方案的档次,并由评委在相应的档次内独立打分。 |
信誉及实力 | 9 | (1)投标人通过 ISO9001 质量体系认证得 2 分,没有不得分。 (2)投标人拥有全套的投标产品生产线(提供与投标人名称相符的购置发票及清单复印件,原件备查,附相关设备静态及生产状态彩色照片)得 2 分。 (3)招标人管理人员取得“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培训合格证的得 2 分;有一证的得 1 分。 (4)投标人出具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并附近三个月的纳税原始凭证、社保机关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并附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原始凭证(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得 2 分。 (5)投标人具备有配送专用车辆和保护垫隔板(提供四本以上车辆行驶证复印件,附相 关车辆及保护垫隔板彩色照片)得 1 分。 | 相关证明资料(包括证书、证明等)应在有效期内;设备购置发票、中标通知书、合同等证明材料应于投标文件内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开标时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 |
业绩 | 10 | 自 2010 年 1 月 1 日以来,累计承接农户科 学储粮仓任务超 10 万套以上得 10 分,5-10万套得 5 分,5 万套以下不得分。 | (1)必须提供证明材料。 (2)以中标通知书或销售合同复印件为准。投标人所提供合同为联合体投标的,按照联 合投标协议分工认定。 | ||
4 | 政策性加分(5 分) | 5 | (1)节能产品分(2 分) 主要投标产品列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公布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得 2 分。 (2)环保标志产品分(2 分) 主要投标产品纳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得 2 分。 (3)采用广西工业产品的金额占本次投标总金额的 80%以上(含)的加 1分。 备注: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招标采购促进广西工业产品产销对接实施细则的通知》〔桂政办发(2015)78 号〕规定,“广西工业产品”是指广西境内生产的工业产品,具体以生产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为准。“使用广西工业产品 80%以上”是指参加政府采购项目或招标项目时供货范围中采用广西工业产品的金额占本次投标总金额的 80%以上(含)。 |
注:政策性扣除计算方法
供应商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条件的,其投标报价将按相应比例进行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计算价格分)。
(1)依照《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 号)之规定,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本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②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提供或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③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小型、微型、中型企业提供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大型企业。
(2)依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 号)之规定,监狱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①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②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供应商为非联合体的情况下投标价格扣除方式:对小型企业给予 6%的扣除,微型企业给予 8%
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计算价格分)。
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情况下投标价格扣除方式: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与小型企业联合的可给予联合体 2%的报价扣除,与微型企业联合的可给予联合体 3%的报价扣除。
投标人声明为中、小、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的,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真实的、充分的证明材料供评标委员会审定(小微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所在地的财政主管部门或监狱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否则投标价格不予扣除。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人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原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
1.在符合性审查和资格性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 超越了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必须获得行政许可或者行政审批的经营范围的。
(2) 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
(3) 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或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声明书或者填写实质性要求项目不齐全的。
(4) 投标代表人未能出具身份证明或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不符的。
(5) 项目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
(6) 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
(7) 投标有效期、交货时间、质保期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8) 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或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或投标文件有招标方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 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2) 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规格型号、质量标准,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偏离的。
(3) 单个设备允许偏离的技术、性能指标或者辅助功能项目发生负偏离达 5 项(含)以上的。
(4) 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5) 与其他参加本次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的文字表述内容差错相同 2 处以上的。
3.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 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
(2) 报价超出采购预算金额,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3) 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或者开标价格与投标文件承诺的优惠(折扣)价格不一致的。
4.被拒绝的投标文件为无效。四、废标条款
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二)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采购单位(甲方):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采购计划号:
供应商(乙方): 项目名称和编号:广西2020年农户科学储粮采购项目
签订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招投标文件(采购文件)规定条款和中标(成交)供应商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供货一览表
序号 | 产品名称 | 商标品牌 | 规格型号 | 制造厂商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金额(元) |
1 | ||||||||
2 | ||||||||
… | ||||||||
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 (小写) |
2.合同合计金额包括货物价款,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验收、技术培训、技术服务及技术资料、辅助材料和包装、运输、宣传等全部费用。如招投标文件对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条 质量保证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型号、技术规格、技术参数等质量必须与招投标文件和承诺相一致。乙方提供的节能和环保产品必须是列入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
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装产品,且在正常安装、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达到质量要求。
第三条 权利保证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货物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权
利。
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质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第四条 包装和运输
1.乙方提供的货物均应按招投标文件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标准、包装方式进行包装,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2.货物的运输方式:陆地运输。
3.乙方负责货物运输,货物运输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货物运输保险费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乙方须须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安装地点。
第五条 交付
1.交货时间:详见项目要求,地点广西区内,用户指定地点。
2.乙方提供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3.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工具和备品、备件等交付给甲方,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
第六条 安装和培训
1.甲方用户应提供必要安装条件(如场地、电源、水源等)。
2.乙方负责甲方有关人员的培训。培训时间、地点:交货完毕后 5 个工作日内,广西区内,用 户指定地点。
第七条 售后服务、保修期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包”规定以及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为甲方提供售后服务。
2.货物保修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保修期不少于 1 年。
3.乙方提供的服务承诺和售后服务及保修期责任等其它具体约定事项(见合同附件)。
第八条 付款方式和保证金
1.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乙方应根据实际使用量供货,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
2.资金性质:财政性资金。
3.付款方式:
(1)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 20 个工作日后,支付 30%预付金给乙方,生产完成总供货任务的 50%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 50%。
(2)合同供货全部完成且经过县级验收后 3 个月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款项;甲方每次付款后,乙方应在收到货款一周内开具税务机关印制的含税销售正式发票给甲方作结算凭证。
第九条 履约保证金
合同签订 20 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向招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 5%的履约保证金。在一年质保期满后,如中标人在产品质量和维修服务方面不存在问题,采购人将于质保期满后 20 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乙方。
第十条 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第十一条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不符合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2.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 12 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处理。
3.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4.上述货物的免费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不少于 1 年(含 1 年),以商务响应为准”,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
第十二条 调试和验收
1、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
2、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
3、乙方应对提供的货物在交付使用前进行调试,并负责安装和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直到
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
4、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应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
5、验收以县级验收完成为准,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十三条 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
1.乙方应配备或租赁专用车辆和保护垫隔板,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必要处置,确保运输途中和装卸时仓体不被碰撞和变形,确保将货物及时准确地配送到指定行政村。
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
3.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或货到甲方二十四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
4.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在交货期限届满前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或特殊情况甲方同意接收的,乙方应在交货期限届满前更换,否则向甲方支付违约货款额 20%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返还已支付的货款及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
2.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造成甲方及甲方用户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理。
4.甲方无故延期接收货物、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向对方偿付违约货款额万分之四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额 20% ,超过 10 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延期付货款的,每天向乙方偿付延期货款额万分之四滞纳金,但滞纳金累计不得超过延期货款额 5%;合同解除后,甲方返还乙方已交付的货物,乙方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货款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
5.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
5%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6.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费用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不足另补。
7.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 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
第十五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六条 合同争议解决
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第十七条 诉讼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第十九条 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
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无进口资格的供应商委托进口货物除外)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3.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财政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二十条 签订本合同依据
1.政府采购招标文件;
2.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
3.中标通知书。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甲方(章) 年 月 日 | 乙方(章) 年 月 日 |
单位地址: | 单位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电话: | 电话: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号: | 账号: |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经办人: 年 月 日 |
合同附件
一般货物类
1.供应商承诺具体事项: |
2.售后服务具体事项: |
3.保修期责任: |
4.其他具体事项: | |
甲方(章) 年 月 日 | 乙方(章) 年 月 日 |
注:售后服务事项填不下时可另加附页。
1.投标文件的包装封面格式:
投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
投标文件名称:资信/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报价文件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在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开标时启封
年 月 日
正本/或副本
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
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
年 月 日
二、投标文件格式
目录
(由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情况自行编制,需有页码)
第一部分 资信/商务文件
▲1.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格式略)
▲2.投标声明书格式:
投标声明书
致: (招标采购单位名称):
( 投 标 人 名 称 ) 系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合 法 企 业 , 经 营 地址 。
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的投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2.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也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或其附属机构。
3.我方及由本人在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法定代表人签字: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 (招标采购单位名称):
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 (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 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被授权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所在部门职务: 职务:
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未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无效)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已经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不须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已经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不须提供)。
5.投标截止时间前 6 个月内,投标人连续 3 个月依法缴纳税费证明(税费凭证复印件,
或者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和本项目授权代表连续 3 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记录复印件。
(注:投标人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已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副本)以投标人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6.近两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
7.投标人各类认证体系证书。
▲8.信用书面声明及信用查询结果(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9.商务响应表格式:
项目 | 招标文件要求 | 是否响应 | 投标人的承诺或说明 |
质保期 | |||
售后技术服务要求 | |||
交货时间及地点 | |||
付款条件 | |||
售后服务保障或维修响应时间要求 | |||
样品 | “农户科学储粮仓”一套和仓盖彩钢板、仓体彩钢板各一块,尺寸均为 30cm× 30cm | ||
产品验收: | 《公开招标采购文件》第二章之其他要求之第 3 条 |
技术服务和辅助材料: | 《公开招标采购文件》第二章之其他要求之第 4 条 | ||
宣传、发放、培训和项目验收: | 《公开招标采购文件》第二章之其他要求之第 5 条 | ||
…… |
授权代表签名:
投标人公章: 日 期:
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格式
10.201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3 月 30 日投标人在国内完成农户科学储粮仓的数量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和省级粮食部门出具的证明(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投标人同类项目合同复印件、省级粮食部门出具的证明、用户验收报告、用户评价意见格式自拟)。
类似成功案例业绩一览表
采购单位名称 | 设备或项目名称 | 采购数量 | 单价 | 合同金额 (万元) | 附件页码 | 采购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
合同 | 验收 报告 | 用户 评价 | ||||||
注:未附中标书或合同复印件的业绩无效。
法定代表人签字: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43
11.主要设备材料的制造商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
制造商授权及售后服务承诺书致: (招标采购单位名称):
我们 (制造厂商或者进口机电产品的国内总代理商名称)是按
(国家名称)法律成立的一家公司,主要营业地址设在 。兹指派按 (国家名称)法律成立的、主要营业地址在 的 (投标人名称)作为我方真正的和合法的代理人进行下列有效活动:
1.代表我方办理贵方关于 项目(项目编号: )要求采购的由我方制造/或进口的货物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2.作为原厂商,我方保证为本项目的组织实施、售后服务提供纯正的、专业化的技术支持。
3.我方此次向贵方提供的产品名称为: ;规格型号: ;我方保证:该产品既非试验产品也非积压产品,而是于 年达产的成熟产品,且生产(完工)日期不早于 年 月;在可以预见的 (天)内,我方没有对该型号产品进行升级、停产、淘汰的计划。
4.我方该型号产品的市场销售情况良好,最近实施(完工)的同类项目有:
采购单位 名称 | 采购 数量 | 单价 | 合同金额 (万元) | 合同签订 日期 | 验收 日期 | 联系人及 联系电话 |
5.我方诚意提请贵方关注:有关该型号产品的生产、供货、售后服务以及性能等方面的重大决策和事项有:
6.我方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12.距采购人最近或者能为本项目提供最优服务的网点情况表
服务网点名称 | 投标文件页码 | ||||
地址 | |||||
注册资本金 | 其中:投标人出资比例 | ||||
员工总人数 | 其中:技术人员数 | ||||
经营期限 | |||||
售后服务协议 | |||||
售后服务内容 | |||||
工作业绩 | |||||
服务承诺 | |||||
业务咨询电话 | 传 真 |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13.列入最新一期节能清单及环保清单的证明复印件。
14.是否符合政府采购政策信息表。
14.1 供应商小微企业信息表(非小型、微型企业无需填写)
企业名称 | 类型划分 | 行业类型 | 从业人员数量 | 资产总额(万 元) | 2019 年营业收 入(万元) |
备注:
(1)类型划分填写内容: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行业类型填写内容:1、农林牧渔业;2、工业、企业;3、建筑业;4、批发业;5、零售业;6、
交通运输业;7、仓储业;8、邮政业;9、住宿业;10、餐饮业;11、信息传输业;12、软件和信息服务业;13、房地产开发经营;14、物业管理;1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6、其他未列明行业;
(3)中、小、微企业 的应按《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的规定提供真实的充分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企业在册正式员工的社保证明等资料。
(4)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各方分别填写此表并提供证明材料。
14.2 制造商小微企业信息表(非小型、微型企业无需填写)
企业名称 | 类型划分 | 行业类型 | 从业人员数量 | 资产总额(万 元) | 上一年营业收入 (万元) |
注:如果有多个采购货物,应分别填写相关信息。 |
备注:
(1)如采购货物非供应商生产的,还需提供其制造商的小微企业信息表。
(2)类型划分填写内容: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3)行业类型填写内容:1、农林牧渔业;2、工业、企业;3、建筑业;4、批发业;5、零售业;6、交通运输业;7、仓储业;8、邮政业;9、住宿业;10、餐饮业;11、信息传输业;12、软件和信息服务业;13、房地产开发经营;14、物业管理;1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6、其他未列明行业;
(4)中、小、微企业 的应按《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的规定提供真实的充分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19 年度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企业在册正式员工的社保证明等资料。
(5)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各方分别填写此表并提供证明材料。
14.3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附:当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14.4 监狱企业证明材料(符合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的提供)
15.其他证明文件(招标文件有规定的,据实提供)
第二部分 技术文件
1.对本项目系统总体要求的理解。包括:功能说明、性能指标及设备选型说明(质量、性能、价格、外观、体积等方面进行比较和选择的理由和过程)
2.投标人拥有主要装备和检测设施的情况和现状。
3.产品出厂标准、质量检测报告(其中有精度要求的仪器设备类政府采购项目,应当要求投标人提供由第三方精度检测报告或由采购人在投标前组织的精度实测数据)。
4.原厂出厂配置表及原厂中文使用说明书。
5.招标项目采购需求中要求必须提供的材料。
6.设备配置清单格式:
序号 | 设备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单位及数量 | 性能及指标 | 产地 |
授权代表签名:
投标人公章: 日 期:
▲7.技术响应表格式: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响应 | 偏 离情况 | ||
条款 | 要求 | 设备名称 | 性能及指标 | |
外形 | 《招标文件》第二章之技术参数 及配置要求之第 1、 3~7、9~10 | |||
材料 | 《招标文件》第二章之技术参数 及配置要求之第 2 条 | |||
出粮口 | 《招标文件》第二章之技术参数 及配置要求之第 8 条 |
编号印字 | 《招标文件》第二章之技术参数 及配置要求之第 11 条 | |||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设备的性能指标、对照招标文件要求逐条在“偏离情况”栏注明“正偏离”、 “负偏离”或“无偏离” 。投标技术规格与招标要求相同的为无偏离,投标技术规格高于招标要求的为正偏离,低于招标要求的为负偏离。
授权代表签名:
投标人公章: 日 期:
8.投标人建议的安装、调试、验收方法或方案。
9.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的内容和措施。
10.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
项目实施人员(主要从业人员及其技术资格)一览表
姓名 | 职务 | 专业技术资格 | 证书编号 | 参加本单位工作时间 | 劳动合同编号 |
注: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投标单位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划表填写。授权代表签名:
投标人公章: 日 期:
11.优惠条件: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人的各种优惠条件,包括售后服务、备品备件、专用耗材等方面的优惠条件。
选配件、专用耗材、售后服务优惠表格式:
序号 | 优惠内容 | 适用机型 | 单价 | 比投标报价优惠率 | |
1 | % | ||||
2 | % | ||||
3 | % | ||||
授权代表签名:
投标人公章: 日 期:
12.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措施。
13.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第三部分 报价文件
▲1.投标函格式:
投 标 函
致: (招标采购单位名称):
根据贵方为 项目的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项目编号: ),签字代表 (全名)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提交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 份。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
2.投标人在投标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
3.本投标有效期自开标日起 日。
4.如中标,本投标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本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5.投标人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6.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投标人代表姓名 职务:
投标人名称(公章):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2.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
投标报价明细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 号 | 设备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单位及数量 | 单价 | 金额 |
… … | ||||||
投标总价: 大写 小写 |
授权代表签名: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3.开标一览表信封封面格式(可以手写,密封):
项目编号: 标段:
投标人名称:
开标一览表
▲4.开标一览表
开标一览表
项目编号: 标段: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元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产地 | 品牌及厂家 | 规格型号 | 单价 | 投标报价 |
合计金额大写: 小写: | |||||||
交货时间及地点: |
注: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2.投标费用包括项目实施所需的人工费、服务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购买及制作标书费、税费及其他一切费用。
3.以上报价应与“投标设备报价明细表”中的“投标总价”相一致。
4.此表请单独装信封并尽量单独递交,信封封面请注明项目编号、标项、投标人名
称及“开标一览表”字样。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文件电子版
1.电子版信封封面格式(可以手写,密封):
项目编号: 标段:
投标人名称:
投标文件电子版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
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日 期: 年 月 日
▲关于要求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函
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我单位于 年 月 日参加 (招标编号: )项目投标,现投标工作已经结束,我单位 (中标/落标)。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我单位要求贵公司退还该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大写) 元(¥ ),我单位委托 (受托人姓名),全权办理退款手续。
特此函。
受托人: 性别: 身份证号: (附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
附银行帐号:
名 称 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1.为保障资金安全,上述账户不能为私人账户。
2.如因未及时提供此函或上述账户信息有误或账户信息变更未及时通知导致投标保证金无法退还或丢失等可能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如投标人未及时收到退回款项,请与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联系。
4.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联系方式
电 话:0771-5929357 联系人:林工 凌工
5.此书不允许装订入投标文件中,应按规定单独封装并连同投标文件递交。
交货地点(须交到实施县区的行政村)
分标方案
分包号 | 总量(套) | 交货地点 | 数量(套) | 预算(万元) |
A 分标 | 22000 | 忻城县 | 12000 | 990 |
凤山县 | 5000 | |||
凌云县 | 5000 | |||
B 分标 | 20000 | 罗城县 | 10000 | 900 |
环江县 | 10000 | |||
C 分标 | 18000 | 天等县 | 12000 | 810 |
田林县 | 6000 |
附表二
样品递交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递交样品清单 | ||||||
分包号 | 序号 | 样品名称 | 生产厂家 | 技术规格及型号 | 数量 | 备注 |
供应商名称(公章):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名: 联系电话/手机: 供应商地址: 联系传真: |
招标代理机构签收人: 签收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
样品领回件数: 样品领回人/单位: 领回时间: |
注:1、本表不允许装订入投标文件中,应与样品一起递交。
2、标识要求:所有样品不能出现有关供应商的标识。
3、所递交的样品应是彩钢板的本色状态,不能额外对彩钢板进行技术处理。所提供的样品应便于察看,并作为评审参考。除正常察看外,还可能对样品进行拆装检查,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此可能造成的样品损坏均不承担任何责任。投标人对此必须无条件接受,否则,样品不予接收。
4、如未按要求递交样品的,其投标文件将有可能被拒绝,所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中标人的样品一律不予退还,并封存作为订购货物检测的对比样品。
6、在 2019 年 月 日起 24 小时内,未成交的供应商持本表到招标代理单位领取样品。逾期未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其样品由采购代理单位自行处理。
《农户科学储粮专项农户小型粮仓(彩钢板组合仓)通用图集》JSBZ-015-I 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