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惠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发起,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2015年12月10日《关于准予浙商惠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901号)准予注册,并经中国证监会2019年1 1月16日《关于准予浙商惠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174号)准予变更注册。本基金自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并公告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