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中医院核磁共振、CT 维保服务采购
温岭市中医院核磁共振、CT 维保服务采购
招标文件
采购人(章):温岭市中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章):台州诚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备案单位:温岭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2024年 08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四章 公开招标需求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指引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温岭市中医院核磁共振、CT 维保服务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 年 09 月 13 日 14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C024C07251-2
项目名称:温岭市中医院核磁共振、CT 维保服务采购预算总额:270 万元
标段 | 内容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预算单价 (万元/年) | 预算总金额 (万元) |
1 | 64 排CT 维保服务 | 年 | 2 | 80 | 160 |
2 | 核磁共振维保服务 | 年 | 2 | 55 | 110 |
合计: | 270 |
最高限价:/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合同条款。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所有标段均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特定资格条件:/
(四)截止投标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 “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政府采购活动。
(六)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
三、获取招标文件:
(一)获取时间:公告发布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
(二)获取地址:浙江政府采购网本项目公告附件
(三)获取方式:
1. 尚未注册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供应商的应先进行注册申请,注册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供应商注册申请”,注册申请免费。
2. 供应商注册成功后,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模块,点击菜单的“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填写获取采购文件的申请信息。点击“下载采购文件”即可获取采购文件。
3. 采购公告上附件里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当在“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后再获取采购文件,没有通过注册登记而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的,不予受理。
4. 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非通过以上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投标文件。
(四)售价:0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 投标截止时间:2024 年 09 月 13 日 14 点 00 分
2. 投标地点: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
3. 开标时间: 2024 年 09 月 13 日 14 点 00 分
开标时间后 30 分钟内,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解密投标文件。
4. 开标地址:“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开标。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电子招投标相关事宜:
1. 供应商注册:投标人应为浙江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如尚未注册,务必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浙江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
2. 本项目采取电子招投标,电子招投标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电子投标,供应商须安装客户端软件,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
客户端软件下载方式:供应商可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
(2)供应商须申领CA,并在政采云平台完成绑定方可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CA 相关操作可参考“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 驱动和申领流程”。
供应商在进行上述操作时,如遇技术问题可致电 95763 进行咨询。
(二)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三)质疑和投诉:
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 质疑函▇▇、投诉书▇▇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3. 书面质疑受理地点: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
地址:▇▇▇▇▇▇▇▇▇▇▇▇▇▇ ▇▇▇▇ ▇▇▇▇▇ ▇ ▇ ▇▇▇▇ ▇
(四)公告发布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和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台州诚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项目组人员: ▇▇ 联系电话: ▇▇▇▇▇▇▇▇▇▇▇
地址:▇▇▇▇▇▇▇▇▇▇▇▇▇▇ ▇▇▇▇ ▇▇▇▇▇ ▇ ▇ ▇▇▇▇ ▇
▇.采购人:温岭市中医院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
地址:▇▇▇▇▇▇▇▇▇▇ ▇▇ ▇
▇.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温岭市财政局联系人:温岭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监督投诉电话:▇▇▇▇-▇▇▇▇▇▇▇▇
地址:▇▇▇▇▇▇▇▇▇▇▇▇▇ ▇▇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项 目 | 内 容 |
1 | 采购项目 | 项目名称:温岭市中医院核磁共振、CT 维保服务采购 项目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
2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3 | 投标文件形式 | 1. 电子投标文包括“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 2.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 3. “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用于供应商标书解密异常时应急使用),其他方式编制 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 |
4 | 投标文件份数 | 本项目共有 2 个标段,以下为每个标段应包含的内容: 1.一份电子加密标书(后缀格式为.jmbs),一份备份标书文件(后缀格式为.bfbs)。 2.每份电子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及报价文件三部分内容。 3.如中标,中标人需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纸质投标文件至少一份,采用胶装, 不建议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 |
5 |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 |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并生成加密标书,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需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在开标时间开始后 30 分钟内,解密投标文件。 a.供应商未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b.供应商成功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后,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 |
6 | 备份投标文件 | 备份投标文件:供应商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备份投标文件通过快递形式寄达采购代理机构处,以便标书解密异常时应急使用(邮寄地址:▇▇▇▇▇▇▇▇▇▇▇▇▇▇ ▇▇▇▇ ▇▇▇▇▇ ▇ ▇ ▇▇▇▇ ▇,接收人:▇▇▇,电话: ▇▇▇▇▇▇▇▇▇▇▇)。 a. 备份投标文件递交要求:供应商须将备份投标文件以光盘或 U 盘形式放在密封袋中,密封后并在密封袋上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未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邮寄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b. 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备 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 投标无效。 |
7 | 电子加密投标 文件的解密和 |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 a.开标后,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限定时间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 |
异常情况处理 | 的在线解密。 b.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 c.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 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 | |
8 | 投标文件、流程文件签章 | 电子投标文件必须有电子签章; 开标后,相关信息记录确认、澄清说明、回复等内容,电子签章、或者签章后上传相关文件,均认可; 政采云系统平台有新的操作流程的,按其规定。 |
9 | 开标程序 | 1. 开标后,采购代理机构点击【开始解密】,供应商应在 30 分钟内完成解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都已完成解密,则系统自动结束解密;供应商超过解密时限,默认自动放弃; 2. 解密不成功时,如投标供应商已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异常处理】端口对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解密; 3. 结束解密后,供应商通过邮件形式将经授权代表签署的《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格式见采购文件最后一页内容)扫描件发至代理机构经办人邮 箱(邮箱地址:▇▇▇▇▇▇▇▇▇@▇▇.▇▇▇ ,联系人:▇▇▇,电话▇▇▇▇▇▇▇▇▇▇▇ ); 4. 采购组织机构点击【开启标书信息】,开启标书成功后进入开标流程。 5. 政采云系统平台有新的操作流程的,按其规定。 |
10 | 评标程序 | 资格审查: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代表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符合性评审: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商务技术评分: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技术商务充分审核、讨论及评议后,独立评分。 商务技术评分汇总 商务技术结果公布;代理机构公布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无效供应商名称及理由;公布经商务技术评审后有效投标供应商的名单,及其商务技术部分得分情况。 开启报价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成功开启报价响应文件后,方可查看各供应商报价情况。 代理机构公布开标一览表有关内容,供应商自行确认(不予确认的应说明理由,否则视为无异议)。 报价评审:由评标委员会对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 得分汇总 |
结果公布:供应商可通过在线平台查看评审结果。 注:除邮件交互外,如政采云平台提供信息发布、澄清说明、数据交换等操作方式的,或者政采云系统平台有新的操作流程的,按其规定。 | ||
11 | 询标澄清 | 在评标过程中,如评审小组对投标文件有疑问,由评审组长将问题汇总后发起询标澄清函,供应商应在规定截止时间前回复相关内容并经签章后提交。逾期答复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导致的对其不利的评审结果,评标委员会按 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对相关内容进行评判。 |
12 | 投标有效期 | 自投标截止日起 90 天。 |
13 | 投标报价 | 1. 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2.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
14 | 踏勘现场 | □ 组织(详细内容) ☑ 不组织(如有需要,投标人可自行前往) |
15 | 样品 | □ 提供,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将由采购人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 ☑ 不提供 |
16 | 演示 | □ 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不要求 |
17 | 评标办法 | ☑ 综合评分法 □ 最低评标价法 |
18 | 是否进口 | □ 允许进口 □ 不允许进口 ☑ 不适用 |
19 | 节能产品 | □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 不适用 |
20 | 环境标志产品 | □ 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 不适用 |
21 | 促进小微企业 发展 |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 微型企业。 |
22 | 合同签订 | 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中标人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
23 | 供应商注册事项 | 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 28 号 ), 供 应 商 中 标 后 必 须 注 册 成 为 浙 江 政 府 采 购 网 (▇▇▇▇://▇▇▇.▇▇▇▇▇▇.▇▇▇.▇▇/)的正式供应商,否则可以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如未能按时签订合同,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
24 | 履约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
25 | 代理服务费 | 1. 金额:所有标段代理费参考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件中的收费标准 5 折计取((按服务类取费),不足捌仟按捌仟收取。 2. 收取方式:由代理机构向中标单位收取,中标单位在中标公告发布后 5 个工作日内支付至招标代理机构处。 台州诚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税号:91331081MA2APG9A93 开户银行:浙江泰隆商业银行台州温岭支行 |
账号:3301 0080 2010 0003 9401 | ||
26 | 现场组织实施 |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文件浙财采监〔2015〕13 号文件《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组织管理办法的通知》实施。 |
27 | 解释权 |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
28 | 其他说明 |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 号文件,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投标时应提供该单位负责人签署的相关文件材料,与其他 法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材料具有同等效力。 |
29 | 注意事项 |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在编制投标文件过程中,应严格遵循实事求是、诚信投标的原则,如有偏离,应如实填写响应偏离。 如果发现本招标文件中存在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请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在采购文件的质疑有效期内及时书面提出,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采购结果公告期间,投标人不得通过非正当途径获取法律法规规定评标委员会 (包括其他相关人员)应当保密的相关内容。 |
(一)适用范围
一、总则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受采购人委托,在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政府采购事宜的机构。
2.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3. 投标人:是指参加本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4.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5.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各类专业服务、信息网络开发服务、金融保险服务、运输服务,以及维修与维护服务等。
6. “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等。
7.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不得偏离。“★”系指重要参数。
(三)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有相关规定除外)。
(四)特别说明
1. 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指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
2. 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除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要求“提供官网截图或相应检测报告的证明材料”以外,所有技术参数描述均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本次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是否与官网上公开的技术参数一致,如不一致,明确哪些参数不一致,不一致的原因以及使用何种技术可以达到投标产品参数。投标供应商对所投产品技术参数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项目招标结束后、质疑期限内,如有质疑供应商认为中标供应商所投产品、投标文件技术参数与招标需求存在重大偏离、错误、甚至造假的情况,应提供具体有效的证明材料。
3. 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5. 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表格式样可以根据项目差别做适当调整,但应当保持表格样式基本形态不变。
6.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
件的组成部分。
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3. 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三、投标文件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本项目共有 2 个标段,每个标段的投标人均应制作并提交投标文件,以下为每个标段应包含的内容:
1. 资格证明文件的组成:
序号 | 内容 | 备注 |
1 | 封面 | 格式附后 |
2 | 目录 | / |
▲3 | 投标声明书 | 格式附后 |
▲4 | 授权委托书 (附上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 如授权委托代理人的则需提供该项,格式附后 |
▲5 | 投标人营业执照; | / |
▲6 | 提供符合资格条件的声明函或同时提供以下四项相关材料:(1)财务状况报告;(2)依法缴纳税收;(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 声明函格式附后 |
▲7 | 中小企业声明函(若属于中小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若属于监狱企业) | 声明函格式附后;若属于监狱企业的,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的规定, 格式自拟。 |
8 | 代理证明(或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 | 招标文件后附件仅做参考 |
9 | 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供《医 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供第二类医疗器 | / |
械经营备案凭证; (适用于按医疗器械管理的货物); | ||
10 | 本次采购的货物若有属于医疗器械类别的,在投标文件中则需提供该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明; | / |
11 |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资料 | / |
2. 商务技术文件的组成:
序号 | 内容 | 备注 |
1 | 封面 | 格式附后 |
2 | 目录 | 格式自拟 |
3 | 供应商自评表 | 格式附后 |
4 |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 格式附后 |
5 | 技术、商务偏离表 | 格式附后 |
6 | 证书一览表 | 格式附后 |
7 | 保修、保养服务方案 | 格式自拟 |
8 | 备品备件库情况 | 格式自拟 |
9 | 服务能力和维保人员配备 | 格式自拟 |
10 | 提供相关认证证书复印件 | 格式自拟 |
11 | 投标人类似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 | 格式附后 |
12 |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资料,包括可能影响投标人商务技术文件评分的各类证明材料 | 格式自拟 |
3. 报价文件的组成
序号 | 内容 | 备注 |
1 | 封面 | 格式附后 |
2 | 目录 | / |
3 | 开标一览表 | 格式附后 |
4 |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资料 | / |
(二)投标文件的制作、封装及递交要求
1. 投标文件的制作要求
(1)投标人应按照投标文件组成内容及项目招标需求制作投标文件,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的将视情处理,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应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投标文件内容中有要求盖章或签字的地方,必须加盖投标人的公章以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
(3)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字、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4)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5)若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材料,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 投标文件的式样
(1) 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制作详见“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
(2) 投标文件是电子投标文件,包括“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
2)“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用于供应商标书解密异常时应急使用),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
3)一份电子加密标书(后缀格式为.jmbs),一份备份标书文件(后缀格式为.bfbs)
4)每份电子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响应文件、商务技术响应文件、报价响应文件三部分内容。
(3) 投标文件中投标声明书、授权委托书的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采购文件格式要求。
(4)投标人应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以便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点击评分项,可直接定位到该评分项内容。
如对招标文件的某项要求,投标人的投标响应文件未能提供相应的内容与其对应,则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会提示投标人未对此项招标要求提供相应内容。由此产生的评分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在按采购文件规定的部分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
3. 投标文件的递交要求
(1)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并生成加密标书,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需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到达开标时间后,解密投标文件。
a.投标人未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b.投标人成功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后,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
(2)备份投标文件:供应商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备份投标文件通过快递形式寄达采购代理机构处,以便标书解密异常时应急使用。
a. 备份投标文件递交要求:投标人须将备份投标文件以光盘或 U 盘形式放在密封袋中,密封后并在密封袋上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未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邮寄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b. 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4.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交易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交易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无效。
(2)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作任何修改。
(3)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函格式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
(三)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 自投标截止日起 90 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3.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均应保持有效。
四、开标
(一)开标事项
1. 采购人将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若采购人通过修改采购文件更改了开标时间和地点的,以后者为准。
2. 开评标期间,投标人代表应在线操作,并关注政采云有关信息公布、澄清等情况。投标人代表不参加开标程序的,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
3. 开标程序
3.1 开标第一阶段
(1)向各投标人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已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的,如已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将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2)投标文件解密结束,各投标人组织签署《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
(3)开启投标文件,进入资格审查;
(4)开启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供应商的商务技术文件进入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
(5)第一阶段开标结束。
备注:开标程序的第一阶段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依法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结束后进入符合性审查和商务技术的评审工作。
3.2 开标第二阶段
(1)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结束后,举行开标程序第二阶段会议。首先公布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无效供应商名称及理由;公布经商务技术评审后有效投标人的名单,同时公布其商务技术部分得分情况。
(2)开启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有效投标人的《报价文件》,公布开标一览表有关内容,同时当场制作开标记录表,供应商自行确认(不予确认的应说明理由,否则视为无异议)。报价响应文件开标结束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
(3)评审结束后,公布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及采购人最终确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名单的时间和公告方式等。
4. 如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或者政采云系统提供数据电文交互功能的,按其规定执行。
五、评标
(一)组建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依法组建。
(二)评标程序
1. 投标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1)资格性检查。
开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投标人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与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资格审查不通过。
(2)符合性检查。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证据。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判定无效,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2. 澄清有关问题。在评标期间,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或有效电子数据电文)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后扫描上传提交。
授权代表对▇▇、说明或者补正内容未签字确认的,将自行承担由此可能导致的对其不利的评审结果,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对相关内容进行评判。
除邮件交互外,如政采云平台提供信息发布、澄清说明、数据交换等操作方式的,或者政采云系统平台有新的操作流程的,按其规定。
3. 修正原则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公布第 87 号令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4. 比较与评价。
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5. 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投标人进行排序,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6、编写评标报告。
7、评价
采购代理机构对评标委员会评审专家进行评价。
(三)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1. 未按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
2. 未按时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且未提供备份投标文件或未按时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且提供的备份投标文件无法打开的;
3. 在资格证明文件或商务技术文件中出现投标报价的;
4. 报价文件中报价的货物跟商务技术文件中的投标货物出现重大偏差的;
5. 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或资格证明文件提供不齐全的;
6.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交资料或签署、盖章的;
7.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8.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9. 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10. 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或者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参数、质量标准,或者与招标文件中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偏离的;
11. 投标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
12.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并移送采购监管部门: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13.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招标文件中打“▲”内容及被拒绝的条款)。
14.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中带“▲”条款要求的投标文件。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次招标作为废标处理
1.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该项目做废标处理;
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4.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导致评标结果无效的。
(五)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
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并重新组织招标;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采取其他方式组织采购。
(六)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
1. 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2. 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3. 评标办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三章: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
(七)评标过程的监控
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视情进行现场监督,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六、定标
1. 确定中标供应商。评标委员会根据采购单位的《授权意见确认书》,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其中推荐中标候选人的,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
2. 发布中标结果公告。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及相关网站上公告中标结果。
3. 发出中标通知书。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中标结果的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一)签订合同
七、合同签订及公告
1. 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3. 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拖延、拒签合同的,按《政府采购法》及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罚。
4. 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同时,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供应商,由同级财政部门依法作出处理。
5. 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中标结果的质疑期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二)合同公告及备案
1.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及相关网站上公告。
2.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备案以及采购代理机构存档。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综合评分法)
本项目分2个标段,投标人分标段制作投标文件投标,先开1标段,然后开2标段。
一、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
二、本项目的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总计100分,其中商务技术70分,报价30分。
(一)商务技术文件中的客观分应一致,其余在规定的分值内单独评定打分。
(二)各投标人商务技术文件得分按照评委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分计算,计算公式为:商务技术文件得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数。
(三)投标报价得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报价得满分。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按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四)政府采购政策及优惠:
所有标段均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价格评审时小微企业的投标报价不再执行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三、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
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四、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五、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认定:
(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参加评标,其他投标无效。
(2)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六、评标委员会不向未中标单位解释落标具体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七、本项目的评分具体分值细化条款如下表:
序号 | 评分内容 | 分数 | 评分标准 |
1 | 采购需求响应 | 32 | 与招标文件公开招标需求的参数要求进行对比,每一项标注★的技术指标偏离扣3分,每一项一般技术指标偏离扣2分,扣完为止。 |
2 | 保修服务方案 | 15 | 评委根据投标文件提供针对本项目的保修方案进行评打分。 1设备故障的维修方案(5分):方案完整、具体细致、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3-5分;方案完整、但不够具体或合理性稍有欠缺、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3分;方案不完整、或有明显的不合理之处、难以满足项目需求的得0-1分。 2技术支持服务方案(5分):方案完整、具体细致、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3-5分;方案完整、但不够具体或合理性稍有欠缺、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3分;方案不完整、或有明显的不合理之处、难以满足项目需求的得0-1分。 3日常维护、巡检方案(5分):方案完整、具体细致、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3-5分;方案完整、但不够具体或合理性稍有欠缺、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3分;方案不完整、或有明显的不合理之处、难以满足项 目需求的得0-1分。 |
3 | 备品备件情况 | 5 | 投标供应商应对本项目维保服务所需的零配件、备品备件的来源、储备及管理方案进行打分: 1.根据零配件、备品备件方案的方案描述详细、完善、能充分保障项目实施的评2.5-5分; 2.根据零配件、备品备件方案的方案描述有缺陷、不完善的评0-2.5 分。 针对该维保服务方案,提供报关单等相关证明材料。 |
4 | 维修、保养工具 | 5 | 评委根据投标人在维修保养过程中,具备的维修、保养工具情况打分: 1.具备的维修、保养工具情况描述详细、能充分保障项目实施的得 2.5-5分; 2.具备的维修、保养工具情况描述较详细、 保障项目实施有欠缺的得0-2.5分。 |
5 | 维修保养经验 | 3 | 提供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同类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合同得1分,满分3分。 |
6 | 培训方案 | 2 | 本项目培训方案的合理性、有效性评价。0-2分。 |
7 | 质量保证措施 | 2 | 根据本项目服务质量标准承诺及保障措施的合理性给分,0-2分。 |
8 | 应急方案 | 4 | 维保服务保障应急预案,方案对日常维保可能遇到的问题及其应对措施的考虑情况。 1.方案内容针对性强,方案详细得2-4分, 2.方案内容针对性一般,方案内容有所欠缺得0-2分 。 |
9 | 优惠条件 | 2 | 根据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优惠方案的合理性给分,0-2分。 |
合计: | 70 |
一、项目概况:
第四章 公开招标需求
标段 | 内容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预算单价 (万元/年) | 预算总金额 (万元) |
1 | 64排CT维保服务 | 年 | 2 | 80 | 160 |
2 | 核磁共振维保服务 | 年 | 2 | 55 | 110 |
合计: | 270 |
二、参数要求及其他:
下列表中的所有内容需在附件技术商务偏离表中逐条响应。
下列表格中“★”为重要参数,若有偏离,在评分项中考虑。“▲”为实质性条款,不响应的投标文件 将作无效标处理。
(标段 1 )
1.设备型号:
设备名称 | 设备型号 |
西门子 64 排CT 维保项目 | SOMATOM Definition Edge |
2.服务要求:
序号 | 招标要求 |
1 | 投标人须具有医疗设备维修、保养、装配、调试等的企业资格;需具备西门子 CT 维修经验 的技术工程师≥3 人,提供服务工程师资格证明。 |
2 | 整机保修服务包含全部零备件,包括设备整机、球管、探测器、高压油箱、主机和工作站、后处理软件等(不含其他第三方产品及其劳务、再安装及所需备品备件)、安全检查、质量 保证、24 小时x365 天热线支持、远程服务、预防性保养(含预防性保养耗材)。 |
3 | 保证设备完好备用,符合质量、计量等行业管理使用要求及其他相关维保服务。 |
4 | 维保年限:贰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
★5 | 售后服务保障:投标人须具备备件仓库并保证备件库存充足,可以确保机器备件供应的时效, 且保证更换的备件为符合出厂标准的零配件;保修期内备件供应 100%保障。(须提供相关内容的承诺函) |
▲6 | 响应时间要求:当所保修设备出现故障时,在接到故障报修电话后承诺 1 小时内电话响应, 24 小时内(含周末及法定节假日)派遣资深工程师到达现场进行维修,常规备件在确认后 24 小时到达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接获报修电话后,提供突发性问题的解决措施及特殊紧急的合理化处理措施。(须提供相关内容的承诺函) |
7 | 供应商可提供设备远程管理预警系统,包括球管、故障代码等,可第一时间远程确认或排除故障。 |
8 | 投标人必须具备全套的维修工具等有利于快速响应和服务的设施。提供维修保养需使用的特殊精密专业工具列表。 |
★9 | 要求投标人提供的零备件必须与采购方上述所有维修保修保养设备规格型号的设备整机完 全匹配,保证图像质量,要求符合检测指标,确保通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图像质检。(须提供承诺函) |
★ 10 | 更换原厂全新球管,需提供球管注册证、出厂合格证、序列号等信息,原件存档备查。如因提供球管为翻新或来历不明,相应罚金等处罚由供应商承担。 |
11 | 通过质检部门检测,若某些指标经检测没有达到要求,需在接到报修后及时采取措施并通过 检测。 |
★12 | 每年提供设备巡检服务 2 次(分别于合同生效后 2025 年和 2026 年的 2 月和 8 月)、定期 保养 2 次(分别于合同生效后 2025 年和 2026 年的 4 月和 10 月)。包含但不限于如下项目:设备安全检查、设备除尘保养、运行状态检查、系统基本情况检查;图像质量检查;球管使用情况检查;重建系统检查;滑环通讯检查;性能检测及参数校准;软件及数据备份、以及非紧急性质的补救性维修等等;并提供定期维护保养报告、巡检派工单等。 |
★13 | 开机率:保证设备开机率≥95%(以全年 365 个工作日计算),开机率未达 95%,停机每超出一个工作日,维修服务合同期限自动延长≥2 个工作日。乙方达不到该开机率,又不进行保修延期的,甲方有权就顺延天数部分每天收取合同价格的 1%做为违约金。(按自然日统 计) |
14 | 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相应的技术及服务,西门子 CT 设备维保客户超过 5 家以上,提供 相关凭据。 |
15 | 报价包含整机保修,含设备保修、设备保养服务及所有配件费、维修人工费及差旅费等费用。 |
16 | 付款方式:合同总价贰年分肆次支付,合同签订后先支付半年费用,每半年服务结束后提供 相应的维保服务凭证再支付第二期费用,以此类推。 |
(标段 2)
1.设备型号:
设备名称 | 设备型号 |
西门子 1.5T 核磁共振维保项目 | Magntom Avanto |
2.服务要求:
序号 | 招标要求 |
★1 | 投标人须具有医疗设备维修、保养、装配、调试等的企业资格;需具备西门子 MRI 维修经验的技术工程师≥3 人,提供服务工程师资格证明。维修前应将用户相关数据等备份,维修结 束后恢复原状。 |
2 | 服务包含全部零备件包括设备整机、磁体、线圈,氦压机、冷头、液氦、精密空调、水冷机、主机计算机和后处理软件等(不含其他第三方产品及其劳务、再安装及所需备品备件)、安 全检查、质量保证、24 小时x365 天热线支持、远程服务、预防性保养(含预防性保养耗材)。 |
3 | 提供QA全系统检查报告,提供其他设备的QA检查报告不少于 2 份。 |
4 | 保证设备完好备用,符合质量、计量等行业管理使用要求及其他相关维保服务。 |
5 | 维保年限:贰年(2024 年 10 月 1 日至 2026 年 9 月 30 日)。 |
★6 | 售后服务保障:投标人在中国境内具有一定规模备件库并保证备件库存充足,可以确保机器备件供应的时效,且保证更换的备件为符合出厂标准的零配件;保修期内备件供应 100%保 障。(须提供相关内容的承诺函) |
▲7 | 响应时间要求:当所保修设备出现故障时,在接到故障报修电话后承诺 1 小时内电话响应, 24 小时内(含周末及法定节假日)派遣资深工程师到达现场进行维修,常规备件在确认后 24 小时到达维修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接获报修电话后,提供突发性问题的解决措施及特殊紧急的合理化处理措施。(须提供相关内容的承诺函) |
8 | 投标人必须具备全套的维修工具等有利于快速响应和服务的设施。提供维修保养需使用的特殊精密专业工具列表。 |
▲9 | 要求投标人提供的零备件必须与采购方上述所有维修保修保养设备规格型号的设备整机完全匹配,保证图像质量,要求符合检测指标,确保通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图像质检。(须 提供承诺函) |
10 | 投标人须提供远程监控和预警服务。提供相关硬件与软件配置说明及运行机制。不间断远程监测设备制冷系统运行状况,并能提供故障预警,包括液氦容量、磁体压力,氦压缩机,冷头等。 |
★11 | 所更换的零部件必须合法来源,并获得原厂备件确认,保障设备满足质控标准。 |
12 | 通过质检部门检测,若某些指标经检测没有达到要求,需在接到报修后及时采取措施并通过检测。 |
13 | 每年提供设备巡检服务 2 次(分别于合同生效后 2025 年和 2026 年的 10 月和 4 月)、定期 保养 2 次(分别于合同生效后 2025 年和 2026 年的 2 月和 8 月),包含但不限于如下项目:设备安全检查,设备除尘保养,运行状态检查,系统基本情况检查;图像质量检查;性能检测及参数校准;软件及数据备份,以及非紧急性质的补救性维修等等。并提供定期维护保养报告。 |
★14 | 开机率:保证设备开机率≥95%(以全年 365 个工作日计算),开机率未达 95%,停机每超出一个工作日,维修服务合同期限自动延长≥2 个工作日。乙方达不到该开机率,又不进行保 修延期的,甲方有权就顺延天数部分每天收取合同价格的 1%做为违约金。(按自然日统计) |
15 | 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相应的技术及服务,西门子 MRI 设备维保客户不少于 5 家,提供相关凭据。 |
16 | 报价包含整机保修,含设备保修、设备保养服务及所有配件费、维修人工费及差旅费等费用。 |
17 | 付款方式:合同总价贰年分肆次支付,合同签订后先支付半年费用,每半年服务结束后提供 相应的维保服务凭证再支付第二期费用,以此类推。 |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指引
(本合同为参考,具体结合招标需求及中标人投标承诺,以实际签署为准)
(标段 1)
甲方:乙方:
根据 项目(项目编号: )采购结果和采购文件要求,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同时在平等、公平、诚实和信用的原则下,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服务内容、期限:
1.温岭市中医院西门子 64 排 CT(设备型号:SOMATOM Definition Edge )维保服务。
2.服务期限:二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保修及服务要求:
1. 保修范围:包括设备整机、球管、探测器、高压油箱、主机和工作站、后处理软件等(不含其他第三方产品及其劳务、再安装及所需备品备件)、安全检查、质量保证、24 小时 x365天热线支持、远程服务、预防性保养(含预防性保养耗材)。
2. 乙方提供设备维修保养需使用的特殊精密专业工具列表,并提供年度国家级校正认证机构或其授权单位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
3. 乙方具备备件仓库及保证备件库存充足,可以确保机器备件供应的时效,且保证更换的备件为符合出厂标准的零配件;保修期内备件供应 100%保障。
4. 当所保修设备出现故障时,在接到故障报修电话后承诺 1 小时内电话响应,24 小时内
(含周末及法定节假日)派遣资深工程师到达现场进行维修。投标人必须在接获报修电话后,提供突发性问题的解决措施及特殊紧急的合理化处理措施。
5. 供应商可提供设备远程管理预警系统,包括球管、故障代码等,可第一时间远程确认或排除故障。
6. 乙方提供的零备件必须与采购方上述所有维修保修保养设备规格型号的设备整机完全匹配,保证图像质量,要求符合检测指标,确保通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图像质检。
7. 更换原厂全新球管,需提供球管注册证、出厂合格证、序列号等信息,原件存档备查。如因提供球管为翻新或来历不明,相应罚金等处罚由供应商承担。
8. 每年提供上一年度详细的维修报告汇总及分析。
第三条、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
合同总价为完成本项目中提出的所有服务内容应支付的各项金额的总和,含设备预防性保养服务、设备维修的所有备件、耗材费用、人工费、差旅费等。
第四条、付款方式:
合同总价贰年分肆次支付,合同签订后先支付半年费用,每半年服务结束后提供相应的维
保服务凭证再支付第二期费用,以此类推。乙方需提供等额正规发票。
第五条、售后服务:
1.每年提供设备巡检服务 2 次(分别于合同生效后 2025 年和 2026 年的 2 月和 8 月)、
定期保养 2 次(分别于合同生效后 2025 年和 2026 年的 4 月和 10 月)。包含但不限于如下项目:设备安全检查、设备除尘保养、运行状态检查、系统基本情况检查;图像质量检查;球管使用情况检查;重建系统检查;滑环通讯检查;性能检测及参数校准;软件及数据备份、以及非紧急性质的补救性维修等等;并提供定期维护保养报告、巡检派工单等。
2. 提供每年至少两次的详细设备预防性维护保养计划,根据计划在保修服务期内定期做预防性维护保养,并提供详细记录报告。
3. 开机率:保证设备开机率≥95%(以全年 365 个工作日计算),开机率未达 95%,停机每超出一个工作日,维修服务合同期限自动延长≥2 个工作日。乙方达不到该开机率,又不进行保修延期的,甲方有权就顺延天数部分每天收取合同价格的 1%做为违约金。(按自然日统计)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向乙方支付每日万分之五违约金。
3、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天数向甲方支付每日万分之五违约金。逾期超过约定日期 10 个工作日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未如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4、若发生纠纷,由违约方赔偿守约方因纠纷所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评估费等)。
第七条、检测要求:
1. 乙方提供原厂基于专用路由器,宽带接入式的远端服务器实时自动监测标的设备温湿度实时曲线的软件及硬件,具备对标的设备的电气环境进行 24 小时实时监测能力。
2. 乙方设备运行环境监控如温度,湿度,对设备关键部件的监控,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设备(CT),关注磁盘空间,重建系统,球管曝光量等参数。
第八条、 其他要求:
乙方在国内设有专门的球管、零备件仓库,确保能提供充足备件。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服务履行期间如发生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在合同签约地选择诉讼途径解决。
第十条、合同的生效:
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执二份,其余送代理机构用于备案和存档。
3. 相关采购文件、投标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 (公章) | 乙方: | (公章)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
或委托代理人: | 或委托代理人: |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帐号: | 帐号: | ||
地址及邮编: | 地址及邮编: | ||
签约地址: | |||
签订时间: | 年 月 日 |
(标段 2)
甲方:乙方:
根据 项目(项目编号: )采购结果和采购文件要求,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同时在平等、公平、诚实和信用的原则下,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三条、服务内容、期限:
1.温岭市中医院西门子 1.5T 核磁共振(设备型号:Magntom Avanto )维保服务。
2.服务期限:二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保修及服务要求:
1. 保修范围:服务包含全部零备件包括设备整机、磁体、线圈,氦压机、冷头、液氦、精密空调、水冷机、主机计算机和后处理软件等(不含其他第三方产品及其劳务、再安装及所需备品备件)、安全检查、质量保证、24 小时 x365 天热线支持、远程服务、预防性保养(含预防性保养耗材)。
2. 乙方提供设备维修保养需使用的特殊精密专业工具列表,并提供年度国家级校正认证机构或其授权单位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
3. 乙方投标人在中国境内具有一定规模备件库并保证备件库存充足,可以确保机器备件供应的时效,且保证更换的备件为符合出厂标准的零配件;保修期内备件供应 100%保障。
4. 当所保修设备出现故障时,在接到故障报修电话后承诺 1 小时内电话响应,24 小时内
(含周末及法定节假日)派遣资深工程师到达现场进行维修,常规备件在确认后 24 小时到达维修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接获报修电话后,提供突发性问题的解决措施及特殊紧急的合理化处理措施。
5. 乙方提供的零备件必须与采购方上述所有维修保修保养设备规格型号的设备整机完全匹配,保证图像质量,要求符合检测指标,确保通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图像质检。
6. 乙方所更换的零部件必须合法来源,并获得原厂备件确认,保障设备满足质控标准。
7. 每年提供上一年度详细的维修报告汇总及分析。
第三条、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
合同总价为完成本项目中提出的所有服务内容应支付的各项金额的总和,含设备预防性保养服务、设备维修的所有备件、耗材费用、人工费、差旅费等。
第四条、付款方式:
合同总价贰年分肆次支付,合同签订后先支付半年费用,每半年服务结束后提供相应的维保服务凭证再支付第二期费用,以此类推。乙方需提供等额正规发票。
第五条、售后服务:
1.每年提供设备巡检服务 2 次(分别于合同生效后 2025 年和 2026 年的 10 月和 4 月)、
定期保养 2 次(分别于合同生效后 2025 年和 2026 年的 2 月和 8 月),包含但不限于如下项目:设备安全检查,设备除尘保养,运行状态检查,系统基本情况检查;图像质量检查;性能检测及参数校准;软件及数据备份,以及非紧急性质的补救性维修等等。并提供定期维护保养报告。
2. 提供每年至少两次的详细设备预防性维护保养计划,根据计划在保修服务期内定期做预防性维护保养,并提供详细记录报告。
3. 开机率:开机率:保证设备开机率≥95%(以全年 365 个工作日计算),开机率未达 95%,停机每超出一个工作日,维修服务合同期限自动延长≥2 个工作日。乙方达不到该开机率,又不进行保修延期的,甲方有权就顺延天数部分每天收取合同价格的 1%做为违约金。(按自然日统计)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向乙方支付每日万分之五违约金。
3、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天数向甲方支付每日万分之五违约金。逾期超过约定日期 10 个工作日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未如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4、若发生纠纷,由违约方赔偿守约方因纠纷所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评估费等)。
第七条、检测要求:
1. 乙方提供原厂基于专用路由器,宽带接入式的远端服务器实时自动监测标的设备温湿度实时曲线的软件及硬件,具备对标的设备的电气环境进行 24 小时实时监测能力。
2. 乙方设备运行环境监控如温度,湿度,对品牌设备关键部件的监控,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设备(核磁共振),关注磁盘空间,重建系统等参数。
第八条、 其他要求:
乙方在国内设有专门的球管、零备件仓库,确保能提供充足备件。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服务履行期间如发生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在合同签约地选择诉讼途径解决。
第十条、合同的生效:
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执二份,其余送代理机构用于备案和存档。
3. 相关采购文件、投标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 (公章) | 乙方: | (公章)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
或委托代理人: | 或委托代理人: |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帐号: | 帐号: | ||
地址及邮编: | 地址及邮编: | ||
签约地址: | |||
签订时间: | 年 月 日 |
附件 1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文件
(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地 址:
时 间:
资格证明文件目录
(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自行编制)
附件 2
投标声明书
台州诚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
我( 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我公司自愿参加贵方组织的(招标项目名称)
(编号为)的投标,为此,我公司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 我公司声明截止投标时间近三年以来:在政府采购领域中的项目招标、投标和合同履约期间无任何不良行为记录;无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 我公司在参与投标前已详细审查了招标文件和所有相关资料,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招标文件没有倾向性,也没有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我方同意招标文件的相关条款,放弃对招标文件提出误解和质疑的一切权利。
3. 我公司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
4. 我公司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我公司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由我方承担。我方的投标报价已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
5. 我公司严格履行采购合同,不降低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和服务,不擅自变更、中止、终止合同,或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6. 我公司承诺(若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如在本项目中标,我公司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按采购文件约定支付代理服务费。
7. 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公司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件 3:
授权委托书
(填写采购人单位名称):
我单位全权委托 (身份证号: )作为我单位合法代理人,参加
(填写政府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投标活动,并办理上述项目所涉的投标文件签署、合同签订及项目实施等与之相关的投标全程各事项。该代理人的上述行为,均代表本单位,与本单位的行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单位将承担该代理人行为的全部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代理人无权转换委托权。
特此委托 | ||||
代理人姓名(签字或盖章): | 日期: | 年 | 月 | 日 |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 日期: | 年 | 月 | 日 |
(委托单位加盖公章)
附:1、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本人签名、日期,单位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本人签名、日期,单位加盖公章)
附件 4:
符合资格条件的声明函
台州诚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截至 (采购人)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的投标截止时间,本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被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没有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未满情形。
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意承担相应责任,对此无任何异议。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标段 1)
本公司( )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的规定,本公司( )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 64 排 CT 维保服务 ),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备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标段 2)
本公司( )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的规定,本公司( )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2. ( 核磁共振维保服务 ),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备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日 期:
代理证明(或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
附: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参考格式:
致:_ (采购代理机构):
我们(制造商名称)是按(国家或地区的名称)法律成立的一家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制 造商地址)。兹指派按(国家名称)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贸易公司地址)的(贸易公司名称)作为我方真正的和合法的代理人进行下列有效的活动:
(1)代表我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办理贵方第 号(项目编号)招标邀请要求提供的由我方制造的货物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2)作为制造商,我方保证以投标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投标共同和分别承担采购文件 中所规定的义务。
(3)我方兹授予(贸易公司名称)全权办理和履行上述我方为完成上述各点所必须的事宜, 具有替换或撤消的全权。兹确认(贸易公司名称)或其正式授权代表依此合法地办理一切事宜。
我方于 年 月 日签署本文件,(贸易公司名称)于 年 月 日接受此件,以此为证。
贸易公司名称: 制造商名称:
签字人职务和部门: 签字人职务和部门:
签字人签名: 签字人签名:
签字人签名: 签字人签名:
贸易公司盖章: 贸易公司盖章:
制造商盖章: 制造商盖章
附件 8: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文件
(商务技术文件)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地 址:
时 间
商务技术文件目录
(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自行编制)
41
附件 9
供应商自评表
序号 | 评分内容 | 自评分值 | 对应页码 |
1 | |||
2 |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42
附件 10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企 业名 称 | 法人代表 | |||||||
地 址 | 企业性质 | |||||||
股 东姓 名 | 股 权 结构( %) | 股东关系 | ||||||
联 系 人 姓名 | 固 定 电话 | 传真 | ||||||
手 机 | ||||||||
1. 企业概况 | 职 工人数 | 具 备 大 专以 上学历人 数 | 国 家 授 予 技 术职称人数 | |||||
占 地面积 | 建筑面积 | 平方米 □自有 □租賃 | 生 产经营 场所及 场所的设施与设备 | |||||
注 册资金 | 注 册 发 证 机 关 | 公司成立时 间 | ||||||
核准经营范围 | ||||||||
发展历程及主要荣誉: | ||||||||
2. 企 业有关 资质 获证 情况 | 产品生产许可证情况( 对 需 获得 生 产 许 可证 的 产 品 要 填 写此栏) | 产品名称 | 发证机关 | 编 号 | 发证时间 | 期 限 | ||
企 业 通 过 质 量体 系 、 环 保 体系、计量等认证情况 | ||||||||
企业获得专利情况 |
要求:1.姓名栏必须将所有股东都统计在内,若非股份公司此行(第三行)无需填写;
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43
附件 11
技术、商务偏离表
序号 | 内容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响应 | 偏离情况 | 说明 |
1 | |||||
2 | |||||
… | |||||
… | |||||
… | |||||
… | |||||
… | |||||
… |
为了采购人评议的需要,投标人若有偏离的应将偏离条款逐条提出或根据以下要求的格式提出偏差。投标人应对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偏离情况”栏注明“正偏离”、“负偏离”。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 期:
44
附件 12
证书一览表
证书名称 | 发证单位 | 证书等级 | 证书有效期 |
要求:
(1) 填写投标人获得资质、认证或企业信誉证书;
(2) 附所列证书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 期::
45
附件 13
投标人类似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地址 | 合同总价 | 实施时间 | 项目质量 | 项目单位名称及其联系人电话 |
1 | ||||||
2 | ||||||
3 | ||||||
… | ||||||
要求:
1. 业绩证明应提供证明材料(根据招标要求填写);
2. 供应商可按此表格式复制。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 期:
46
附件 14: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报价文件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地 址:
时 间:
47
报价文件目录
(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自行编制)
48
附件 15:
标段 | 采购内容 | 服务期限 | 综合单价 | 总价(万元) |
1 | 64 排CT 维保服务 | 2 年 | 万元/年 | |
总价:人民币(大写): 元整 |
温岭市中医院核磁共振、CT 维保服务采购开标一览表(标段 1)
注:1.投标总报价是履行本项目合同的所有费用包含了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及不可预见费等所需的全部费用。
2.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3.投标总价不得超过预算价,投标单价不得超过预算单价。
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49
附件 16:
标段 | 采购内容 | 服务期限 | 综合单价 | 总价(万元) |
2 | 核磁共振维保服务 | 2 年 | 万元/年 | |
总价:人民币(大写): 元整 |
温岭市中医院核磁共振、CT 维保服务采购开标一览表(标段 2)
注:1.投标总报价是履行本项目合同的所有费用包含了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及不可预见费等所需的全部费用。
2.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3.投标总价不得超过预算价,投标单价不得超过预算单价。
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50
附件 17:
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
台州诚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组织机构名称):
本人经由 (单位)负责人 (姓名)合法授权参加 项目(项目编号: )政府采购活动,经与本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一、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 □不存在利害关系 □存在下列利害关系 :
A.投资关系 B.行政隶属关系 C.业务指导关系
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 。
二、现已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供应商名称,本单位 □与其他所有供应商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 □与 (供应商名称)之间存在下列利害关系 :
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 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
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
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
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 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
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 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
I.其他利害关系情况 。三、现已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
四、我发现 供应商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第 项利害关系。
(供应商代表签名):日期: 年 月 日
51
附件 18: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 |||||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 |||||
序号 | 行业 | 原则 | 具体规定 | 指标 | |
1 | 农、林、牧、渔业 | 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 中型企业 | 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 | 营业收入 |
小型企业 | 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 | ||||
微型企业 | 营业收入 50 万元以下的 | ||||
2 | 工业 | 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 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 中型企业 | 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 | 从业人员 |
小型企业 | 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的 | 营业收入 | |||
微型企业 | 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的 | ||||
3 | 建筑业 | 营业收入 80000 万元以 下或资产总额 8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 中型企业 | 营业收入 6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 上的 | 营业收入 |
小型企业 | 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300 万元及以上 的 | 资产总额 | |||
微型企业 | 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300 万元以下的 | ||||
4 | 批发业 | 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 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 中型企业 | 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0 万元及以上的 | 从业人员 |
小型企业 | 从业人员 5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 | 营业收入 | |||
微型企业 | 从业人员 5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 万元以下的 | ||||
5 | 零售业 | 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 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 中型企业 | 从业人员 5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 | 从业人员 |
小型企业 | 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 | 营业收入 | |||
微型企业 | 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 | ||||
6 | 交通运输业 | 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 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 中型企业 | 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0 万元及以上的 | 从业人员 |
小型企业 | 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 万元及以上的 | 营业收入 | |||
微型企业 | 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 万元以下的 | ||||
7 | 仓储业 | 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 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 中型企业 | 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 | 从业人员 |
小型企业 | 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 | 营业收入 | |||
微型企业 | 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 | ||||
8 | 邮政业 | 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 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 中型企业 | 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 | 从业人员 |
小型企业 | 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 | 营业收入 | |||
微型企业 | 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 | ||||
9 | 住宿业 | 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 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 中型企业 | 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 | 从业人员 |
小型企业 | 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 | 营业收入 | |||
微型企业 | 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 | ||||
10 | 餐饮业 | 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 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 中型企业 | 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 | 从业人员 |
小型企业 | 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 | 营业收入 | |||
微型企业 | 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 |
52
11 | 信息传输业 | 从业人员 2000 人以下或 营业收入 10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 中型企业 | 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 | 从业人员 |
小型企业 | 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 | 营业收入 | |||
微型企业 | 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 | ||||
12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 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 中型企业 | 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 | 从业人员 |
小型企业 | 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 | 营业收入 | |||
微型企业 | 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 万元以下的 | ||||
13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营业收入 200000 万元 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 中型企业 | 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 上的 | 营业收入 |
小型企业 | 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2000 万元及以上 的 | 资产总额 | |||
微型企业 | 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2000 万元以下的 | ||||
14 | 物业管理 | 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 营业收入 5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 中型企业 | 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 | 从业人员 |
小型企业 | 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 | 营业收入 | |||
微型企业 | 从业人员 1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 企业 | ||||
15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 资产总额 1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 中型企业 | 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8000 万元及以上的 | 从业人员 |
小型企业 | 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100 万元及以上的 | 资产总额 | |||
微型企业 | 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 万元以下的 | ||||
16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 中型企业 | 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的 | 从业人员 |
小型企业 | 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的 | ||||
微型企业 | 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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