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自2025年1月7日至2025年1月16日(北京时间),在常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s://gzw.changde. gov.cn/zhdt/tzgg)下载磋商文件,或来常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考核评价科领取(常德市武陵区洞庭大道68号903室),同时携带授权委托 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电子邮箱:cdgz-cwtj888@vip.sina.com
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度监管企业负责人绩效考核项目
采 购 人:常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5年1月
第一章 磋商通知
根据《常德市国资委监管事项清单》(常国资通字〔2023〕4号)、《常德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负责人绩效考核暂行办法》(常国资通字〔2023〕8号)、《常德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负责人年度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常国资通字〔2024〕22号)等相关规定,将引入第三方中介机构,对监管企业2024年度绩效实施考核。为了保证引入的第三方中介机构的专业化和公开性、公正性、公平性,现制定中介机构竞争性磋商方案如下:
一、选择范围
拟在符合条件并报名参加市国资委2024年度绩效考核评选的中介机构中选择1家审计类中介机构。
二、中介机构竞争性磋商
2024年度绩效考核评价服务中介机构的确定采取现场竞争性磋商方式,各中介机构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市国资委考核评价科提供盖章竞争性磋商资料,主要内容包含4个方面:基本资质资料、国有企业考核评价审计业务案例及客户满意度、团队人员专业资质、服务报价。由市国资委相关科室派出3位评委参与现场竞争性磋商,机关纪委对竞争性磋商全过程进行监督,根据中介机构提供竞争性磋商资料进行综合打分,按得分高低确定1家中介机构提供2024年度绩效考核评价服务。
(一)基本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是指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自然人或今年新成立公司无近期财务报表的,可以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本项目相关的专业人员证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既可提供缴纳证明也可用承诺书替代);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内)。
(二)特定资格要求
1.近三年(2022年-2024年)参与过国有企业考核评价审计业务项目业绩(报价时提供证明材料);
2.拟投入的项目团队不得少于9人,具备会计、审计职称或专业技术资格,且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其中注册会计师或高级会计师不得少于3人;
3.具有优良的信誉,近三年(2022年-2024年)未受过法律、行政及行业处罚(出具承诺函,如有其它证明文件可一并提供)。
(三)工作时间
拟于2025年2月13日-3月14日现场考核,3月底前提供考核结果,4月底前提交正式考核评价报告。
(四)项目预算
本项目预算金额不超过9万元。
三、考核对象
2024年度纳入绩效考核的企业为市城发集团、市经投集团、市德源集团、欣运集团、市自来水公司、市市政公司、常德路桥集团、市建筑设计院、市规划设计院等9家监管企业。
四、中介机构职责
(一)根据市国资委对各企业下达的绩效考核指标审核指标完成情况及与上年对比分析;
(二)根据《常德市市级平台公司2024年防化债工作考核方案》,审核市级平台公司债务风险防控、降低债务成本、合规融资管理等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三)审核分(子)公司经营管理及效益情况,特别是核实降本增效、减亏治亏情况及同比分析;
(四)审核企业财务管理情况(内控制度、资金管理、大额捐赠、分配利润情况等)、营业总收入、成本费用较上年增减情况及同比分析、上交税金和财源建设税收预期目标完成情况及同比分析;
(五)审核对外投资(贷款)、融资和担保、抵(质)押、未决诉讼等情况及风险、效益分析;
(六)审核往来款项的真实性、有效性;不良资产情况,重点披露应收款项、担保(贷款、典当)等业务形成的呆账、坏账、代偿、净损失的明细及形成原因等;
(七)审核工资总额预算及兑现情况和企业负责人薪酬执行情况;
(八)审核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情况;
(九)审核违反财经纪律、会计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制度的情况;
(十)出具监管企业经营业绩考核评价报告;
(十一)整理考核档案,对考核资料进行整理、汇总,移交归档。
五、获取采购文件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自2025年1月7日至2025年1月16日(北京时间),在常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下载磋商文件,或来常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考核评价科领取(▇▇▇▇▇▇▇▇▇▇▇▇▇▇▇▇▇),同时携带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六、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月1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常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考核评价科(▇▇▇▇▇▇▇▇▇▇▇▇▇▇▇▇▇▇▇)。
七、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2025年1月1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常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考核评价科(▇▇▇▇▇▇▇▇▇▇▇▇▇▇▇▇▇▇▇)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络地址:▇▇▇▇▇▇▇▇▇▇▇▇▇(常德市国资委)
电子邮箱:▇▇▇▇-▇▇▇▇▇▇▇@▇▇▇.▇▇▇▇.▇▇▇
第二章 磋商须知
磋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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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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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第1.1款 |
采购项目 |
2024年度监管企业负责人绩效考核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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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第2.1款 |
采购人 |
常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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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第2.3款 |
供应商的邀请方式 |
发布邀请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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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
详见磋商公告 提供期限:2025-1-7--2025-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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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第3款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一)基本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是指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自然人或今年新成立公司无近期财务报表的,可以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内)。 (二)特定资格要求 1.近三年(2022年-2024年)参与过国有企业考核评价审计业务项目业绩(报价时提供证明材料); 2.拟投入的项目团队不得少于9人,具备会计、审计职称或专业技术资格,且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其中注册会计师或高级会计师不得少于3人; 3.具有优良的信誉,近三年(2022年-2024年)未受过法律、行政及行业处罚(出具承诺函,如有其它证明文件可一并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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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第6.1款 |
联合体形式 |
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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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第6.2(3)款 |
对联合体各方的要求 |
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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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磋商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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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第8.2款 |
磋商文件的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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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8.3款 |
最高允许偏离项数 |
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参数),偏离项数之和≥5项将导致无效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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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第10.1款 |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
2025年 1月1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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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标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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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第27.1款 |
综合评分法 |
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磋商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评审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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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响应文件的编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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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第14.4款 |
采购项目预算 |
90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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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第16.1款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60 日(日历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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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第18.1款 |
响应文件份数 |
正本一份;副本两份;电子文件一份(PDF格式U盘存储,需与正本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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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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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第18.3款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2024年度监管企业负责人绩效考核项目商务技术响应文件 在2025年 1月17日9时30分之前不得启封 供应商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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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第20.1款 |
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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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供应商质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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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第30.1款 |
媒体 |
《常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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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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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磋商须知正文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1.1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
2.定义
2.1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2.2 “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基本资质要求: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本项目相关的专业人员证书);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既可提供缴纳证明也可用承诺书替代);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内)
3.2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
3.2.1.①近三年(2022年-2024年)参与过国有企业考核评价审计业务项目业绩(报价时提供证明材料);
②拟投入的项目团队不得少于9人,具备会计、审计职称或专业技术资格,且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其中注册会计师或高级会计师不得少于3人;
③具有优良的信誉,近三年(2022年-2024年)未受过法律、行政及行业处罚(出具承诺函,如有其它证明文件可一并提供)。
4.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费用
4.1 无论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5.授权委托
5.1供应商代表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请供应商的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凭法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磋商会议,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6.联合体形式
6.1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本次磋商采购活动不接受为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
6.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符合本章第3条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l)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义务、工作、合同工作量比例;
(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3)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7.现场勘察
7.1供应商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的现场考察。
7.2勘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己负责。
7.3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
8. 偏离
8.1本条所称偏离为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偏离分为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条款偏离和对磋商文件的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参数)偏离。
8.2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外,磋商文件中用“拒绝”、“不接受”、“无效”、“不得”等文字规定或标注“★”符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即重要条款),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未用上述文字规定或符号标注的条款为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即一般条款)。
8.3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参数),偏离项数之和≥ 5项将导致无效响应。
二、磋商文件
9.磋商文件的组成
9.1 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
第一章 磋商通知
第二章 磋商须知
第三章 磋商办法
第四章 合同格式条款
第五章 采购需求
第六章 响应文件组成
9.2本章第12.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9.3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在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明确。
9.4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任何对磋商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10.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10.1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1.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11.1在本章第12.1款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三、响应文件
12.一般要求
12.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
12.2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磋商小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12.3 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未列明时应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
12.4 响应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12.5 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
13.响应文件的组成
13.1 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磋商响应声明
(2) 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
(3) 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
(4) 服务方案
(5) 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
(6) 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
(7) 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
(8)最后报价
13.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书面形式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3.3磋商文件规定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供应商应当在《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中对应内容注明。
13.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14.报价
14.1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和范围,以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4.2供应商应按第四章“采购需求”要求及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格式填写。供应商在本章第10.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修改报价一览表中的报价,应同时修改其按第五章要求填写的相应表格中的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21.1款的有关要求。
14.3响应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变动价格提交的报价将被认为是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
14.4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超过采购预算价为无效响应。
15.供应商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5.1供应商提供资格证明材料,以证实其各项条件满足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5.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则应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文件、联合体协议,否则将视为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
16. 响应文件有效期
16.1响应文件有效期见磋商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从本章第10.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17.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7.1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须分别装订成册,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和副本有差异时,以正本为准。电子文件一份,须与正本一致,否则将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具体份数以磋商须知前附表要求为准。
17.2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章处盖单位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任何加行、涂改、增删,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旁边签字。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17.3 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一式两份,可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但需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17.4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必须提交电子文件一份(PDF格式U盘存储),并能正常读取、拷贝,所递交的电子文件须与递交的响应文件正本一致,否则将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8.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8.1各供应商必须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电子文件,资格证明材料(须列明详细清单)各自单独密封、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一并递交,不得混装。
18.2最后报价是磋商文件的一部分,由各供应商先行加盖公章,但不得装订入响应文件中,由各供应商参加磋商的授权代表带至磋商现场,磋商后填写。
18.3响应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8.4响应文件如果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和加写标记或混装的,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18.5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见磋商须知前附表之规定。
19.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19.1供应商在本章第10.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该通知应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19.2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0.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接收
20.1 供应商应在本章第10.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指定的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20.2在本章第10.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由供应商代表当场查验响应文件的密封状况,采购人不当场拆封响应文件。
五、响应文件的评审与磋商
21、磋商程序
供应商资格审查、磋商(包括澄清、符合性评审查)、综合评分、提出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
22.磋商小组
22.1 由市国资委相关科室派出3位评委参与现场比选,机关纪委对比选全过程进行监督,根据中介机构提供比选资料进行综合打分,按得分高低确定1家中介机构提供2024年度绩效考核评价服务。
23.供应商的资格核查
23.1 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核查。供应商不满足资格条件的,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
23.2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24.澄清
24.1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该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磋商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4.2 最后报价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最后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分项报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分项报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分项报价。
25.符合性审查
25.1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
25.2供应商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其响应文件无效:
(1)应交未交保证金或金额不足、保函有效期不足、保证金形式或保函出证机构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或未按磋商文件要求交纳保证金的;
(2)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
(4)报价超过采购预算价的;
(5)供应商递交的电子档不符合本磋商文件18.1规定的;
(6) 供应商未按照本磋商文件第一章磋商通知3.4款规定要求提交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的;
(7)不符合磋商文件★条款的;
(8)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或符合本磋商文件其他无效响应条款规定的。
25.3符合性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供应商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
26.磋商
26.1对于本章未明确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或者磋商文件明确了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内容,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认为磋商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应当根据本章第27款规定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直接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就价格组织多轮磋商。
(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小组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磋商文件明确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内情况认为磋商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不另行通知。
26.2对于本章明确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且在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实质性内容发生变动的,磋商小组可以组织多轮磋商。在每一轮磋商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情况,对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作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变动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以书面形式要求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应当根据本章第27款规定对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不得进入下一轮磋商,也不得要求提交最后报价。
(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6.3 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应按本章第15款规定,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在规定时间内密封递交给磋商小组。
26.4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供应商的最后报价,磋商小组应召集所有参加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当场开封公布,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
26.5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并书面通知磋商小组。该通知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27.磋商方法
27.1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法,即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方法、标准和磋商因素,由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资格性、符合性检查合格的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价,响应文件能够最大限度的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且经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27.2磋商因素:价格、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方案、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比重或者权值等,但不包括供应商资格条件。
27.3磋商报价评价。磋商小组以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资格性、符合性检查合格的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为基础。
27.4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磋商报价最低的磋商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有效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
磋商报价高于采购人预算价为无效响应。
本项所称磋商报价为按本章第28款规定评价后的磋商报价。
27.5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评分。
28.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28.1磋商小组推荐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服务方案得分排名顺序推荐。
29.确定成交供应商
29.1采购人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9.2最后报价确定遵守本章第28条的规定。
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
30.成交信息的公布
30.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成交结果信息在磋商须知前附表指定的媒体上公布。
31.签订合同
无
七、其他规定:/
第三章 磋商办法
一、磋商方法
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法,即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磋商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评审方法。
磋商因素:信誉、业绩、服务方案、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等,但不包括供应商资格条件。
磋商报价评价。磋商小组以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资格性、符合性检查合格的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为基础。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磋商报价最低的磋商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有效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1、磋商基准价 = 技术参数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最低报价
2、磋商基准价 = 最后报价最低的计10分;
3、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分;
4、报价超过采购预算价为无效响应。
本项所称磋商报价为按第二章规定评价后的磋商报价。
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评分。
二.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得分相同的,按服务方案得分排名顺序推荐。
三.确定成交供应商
1、采购人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最后报价确定遵守第二章的规定。
资格性检查表
序 号 |
资格检查内容 |
投标人 |
||||
1 |
2 |
3 |
4 |
5 |
||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
|
|
|
|
2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是指2023年度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自然人或今年新成立公司无近期财务报表的,可以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
|
|
|
|
|
3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是指2023年度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自然人或今年新成立公司无近期财务报表的,可以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
|
|
|
|
|
4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既可提供缴纳证明也可用承诺书替代) |
|
|
|
|
|
5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
|
|
|
|
|
6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
|
|
|
7 |
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内) |
|
|
|
|
|
8 |
近三年(2022年-2024年)参与过国有企业考核评价审计业务项目业绩(报价时提供证明材料) |
|
|
|
|
|
9 |
拟投入的项目团队不得少于9人,具备会计、审计职称或专业技术资格,且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其中注册会计师或高级会计师不得少于3人 |
|
|
|
|
|
10 |
具有优良的信誉,近三年(2022年-2024年)未受过法律、行政及行业处罚(出具承诺函,如有其它证明文件可一并提供) |
|
|
|
|
|
11 |
结论 |
|
|
|
|
|
评委签名:
年 月 日 |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应交未交投标保证金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5、供应商不能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供合法的、真实的证明材料原件证明其为合格供应商的
结论填写“合格”或“不合格”,不合格投标人不进入下一轮评审
序号 |
检查内容 |
投标人 |
||||||
1 |
2 |
3 |
4 |
5 |
6 |
|||
1 |
完整性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
|
|
|
|
|
投标文件的格式 |
|
|
|
|
|
|
||
2 |
实质性响应 |
投标有效期 |
|
|
|
|
|
|
是否全部满足招标文件中“★”号条款参数的要求 |
|
|
|
|
|
|
||
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且没有重大偏差或保留 |
|
|
|
|
|
|
||
投标报价是否高于采购单位预算价 |
|
|
|
|
|
|
||
供应商是否提交资格证明材料原件 |
|
|
|
|
|
|
||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或符合本磋商文件其他无效响应条款规定的 |
|
|
|
|
|
|
||
3 |
结论 |
|
|
|
|
|
|
|
磋商小组签名:
年 月 日 |
注:符合性检查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非实质性响应:
1、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完整性要求的;
2、投标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3、投标报价高于采购单位预算价。
4、结论填写“合格”或“不合格”,不合格投标人不进入下一轮评审。
3.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表
序号 |
内容 |
投标人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
1 |
投标文件中 需要澄清的 |
|
|
|
|
|
|
|
|
|
2 |
对投标文件中 含义不明确的 |
|
|
|
|
|
|
|
|
|
3 |
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的 |
|
|
|
|
|
|
|
|
|
4 |
明显文字和 计算错误的 |
|
|
|
|
|
|
|
|
|
5 |
结论 |
|
|
|
|
|
|
|
|
|
磋商小组签名:
年 月 日 |
注: (1) 磋商小组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结论填写“合格”或“不合格”,不合格的投标人不进入下一轮评审。
4、进入详细评审的合格投标人表
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确定可以进入详细评审。
序号 |
合格的投标人名称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
磋商小组签名:
年 月 日 |
5、不合格投标人表
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不合格,确定其为不合格投标人。不合格投标人不能进入下一轮评审。
投标人名称 |
不合格情况说明 |
|
|
|
|
|
|
|
|
|
|
|
|
|
|
|
|
|
|
磋商小组签名:
年 月 日 |
6.1、投标报价评分表(计分权值15分)
价格计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序号 |
项目 |
评分标准 |
|||||
1 |
评标基准价 = 投标最低报价 |
15分 |
|||||
2 |
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 低于或等于采购人预算价 |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5 |
|||||
编号 |
1 |
2 |
3 |
4 |
5 |
||
投标人名称 |
|
|
|
|
|
||
投标报价 |
|
|
|
|
|
||
政策优惠后 报价 |
|
|
|
|
|
||
评标基准价 |
|
||||||
投标报价得分 |
|
|
|
|
|
磋商小组成员签字: 年 月 日
6.2、商务技术评分表(分值85分)
由评委综合评价,根据以下标准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进行评价、打分。
序号 |
磋商因素 |
磋商标准 |
供应商 |
|||
1 |
2 |
3 |
4 |
|||
1 |
方案评估(45分) |
供应商根据对本项目需求的理解,对项目做出合理的评估方案,根据方案编写流程、工作计划、明确各项具体工作指标和任务目标。内容满足相关标准、契合采购需求内容的计45分,不满足的每处扣5分。扣完为止,没有提供的不计分。 |
|
|
|
|
2 |
技术人员(20分) |
拟投入的项目团队不得少于9人,具备会计、审计职称或专业技术资格,且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其中注册会计师或高级会计师不得少于3人,满足的计16分,不满足不计分。注册会计师或高级会计师在3人基础上每增加1人加1分。本项最高20分。(提供团队名单及相关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计分) |
|
|
|
|
3 |
同类项目业绩 (10分) |
近三年(2022年-2024年)参与过国有企业考核评价审计业务项目业绩每个计5分,本项最高10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计分) |
|
|
|
|
4
|
服务满意度(5分)
|
提供的证明材料能体现甲方对其服务的肯定及满意,可提供但不限于加盖甲方单位公章的满意度调查结果表或颁发的其荣誉证书或感谢信、锦旗等,需附甲方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缺一项不计分,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识别内容的不计分,未提供的不计分。满意的每提供1份计1分,同一个甲方不进行累计计分,未提供的不计分。 |
|
|
|
|
5 |
对磋商文件响应程度(5分) |
是否具备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组成部分和格式编制(5分),不满足每处扣1分。 |
|
|
|
|
6 |
合计 |
|
|
|
|
磋商小组成员签字:
7:供应商得分汇总计算表
磋商 小组 成员 姓名 |
供应商名称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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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总分 |
|
|
|
|
|
|
平均 |
|
|
|
|
|
|
最后 得分 |
|
|
|
|
|
|
得分 排名 |
|
|
|
|
|
|
磋商小组成员签字:
年 月 日
8:经评审的供应商排序表
政府采购编号: 日期: 年 月 日
排序 |
供应商名称 |
得分情况 |
最后报价 |
第一名 |
|
|
|
第二名 |
|
|
|
第三名 |
|
|
|
|
|
|
|
…… |
|
|
|
注:
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服务方案得分排名顺序推荐。
9: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
政府采购编号: 日期: 年 月 日
排序 |
成交候选供应商 |
得分情况 |
最后报价 |
第一名 |
|
|
|
第二名 |
|
|
|
第三名 |
|
|
|
…… |
|
|
|
第四章 合同格式
(最终以签定合同格式为准)
第五章 采购需求
中介机构职责
(一)根据市国资委对各企业下达的绩效考核指标审核指标完成情况及与上年对比分析;
(二)根据《常德市市级平台公司2024年防化债工作考核方案》,审核市级平台公司债务风险防控、降低债务成本、合规融资管理等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三)审核分(子)公司经营管理及效益情况,特别是核实降本增效、减亏治亏情况及同比分析;
(四)审核企业财务管理情况(内控制度、资金管理、大额捐赠、分配利润情况等)、营业总收入、成本费用较上年增减情况及同比分析、上交税金和财源建设税收预期目标完成情况及同比分析;
(五)审核对外投资(贷款)、融资和担保、抵(质)押、未决诉讼等情况及风险、效益分析;
(六)审核往来款项的真实性、有效性;不良资产情况,重点披露应收款项、担保(贷款、典当)等业务形成的呆账、坏账、代偿、净损失的明细及形成原因等;
(七)审核工资总额预算及兑现情况和企业负责人薪酬执行情况;
(八)审核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情况;
(九)审核违反财经纪律、会计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制度的情况;
(十)出具监管企业绩效考核评价报告;
(十一)整理考核档案,对考核资料进行整理、汇总,移交归档。
第六章 响应文件组成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六个部分:
一、磋商响应声明
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
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
二、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
附件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附件4:供应商有关评分内容的材料
三、服务方案
附件5:服务方案
附件6:主要人员简历表
四、第一次报价
五、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
六、最后报价
一、磋商响应声明
致 (采购人):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知悉参加竞争性磋商的风险,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一、我方同意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 日内(响应文件有效期)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我方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一式 份,同时提供一份电子文档(U盘),并保证响应文件提供的数据和材料是真实、准确的。否则,愿承担《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法律责任。
三、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四、我方愿意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
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
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
供应商名称:
注册号:
注册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经营范围:主营: ;兼营:
姓名: 性别: 年龄: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磋商时此表需单独提供一份原件,作身份验证用。
附件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
本人 (姓名、职务)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 (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 (项目名称)响应文件;(2)签署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3)退出磋商;(4)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1,原件)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注:磋商时此表需单独提供一份原件,作身份验证用。
二、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
附件3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盖供应商单位章
供应商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
||||||
组织机构代码 |
|
邮政编码 |
|
||||||
委托代理人 |
|
电子邮箱 |
|
||||||
上年营业收入 |
|
员工总人数 |
|
||||||
营业执照 |
注册号码 |
|
注册地址 |
|
|||||
发证机关 |
|
发证日期 |
|
||||||
营业范围(主营) |
|
||||||||
营业范围(兼营) |
|
||||||||
基本账户开户行及账号 |
|
||||||||
税务登记机关 |
|
||||||||
资质名称 |
等级 |
发证机关 |
有效期 |
||||||
|
|
|
|
||||||
|
|
|
|
||||||
备注 |
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五证合一证件副本)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复印件。 其他资料按第二章或第五章要求提供。 注: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
附件3-1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注: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2024年新成立公司提供上个月加盖公司公章的财务报表);如供应商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则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注: 提供本项目相关的专业人员证书
附件3-2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应提交下列证明文件:
供应商既可提供缴纳证明也可用承诺书替代。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注: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附件4
供应商有关评分标准内容的证明文件
说明: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分细则”的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三、服务方案
附件5
服务方案由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要求,自行编制。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6
主要人员简历表
姓 名 |
|
性 别 |
|
|||
职 务 |
|
职 称 |
|
|||
毕业学校、专业 |
|
|||||
身份证号 |
|
拟在本合同任职 |
|
|||
执业资格证 |
|
执业资格证书号 |
|
|||
近三年承担项目情况 |
||||||
时间 |
类似项目名称 |
担任职务 |
项目单位名称及电话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说明:主要人员证书、类似项目证明资料等按第二章或第五章要求提供。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四、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
附件7
报价一览表(第一次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
|
品目代码 |
|
报价 |
大写: ; 小写: ; |
合同周期 |
|
项目负责人 |
|
备 注 |
|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五、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六、最后报价
说明:最后报价按第二章磋商须知第14规定提供。格式按第一次报价格式(见附件7)。最后报价必须低于第一次报价。
最后报价由各供应商先行加盖公章,不得装订入磋商文件中,由各供应商参加磋商的授权代表带至磋商现场,磋商后填写,请各供应商先行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