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东营科教园区公用住宅担保协议书
甲方:东营科教园区后勤保障处
乙方(公用住宅使用人): (姓名) (单位)
丙方(担保人): (姓名) (单位)
因乙方使用东营科教园区公用住宅(房号为 ),为确保乙方遵守园区住房管理规定,认真履行使用期间各项协议,丙方愿就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应履行的责任和义务向甲方提供如下担保:
第二条 按使用协议及时缴纳住房管理费、物业管理费、采暖费等各项费用。
第三条 乙方在入住期间须遵守园区住房管理的各项规定,乙方如需对该房屋进行装饰装修,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办理《房屋装饰装修施工许可证》后方可施工,实施方案不得随意改变,不得改变房屋结构。
第四条 乙方人员使用期间须遵守社会公德,不妨碍邻居的正常生活。
第五条 住房仅限乙方使用,不得转租、转借他人。
第六条 乙方应爱护、保护好住房内的公共设施设备。
第七条 入住期间,乙方要注意用电、用气等安全,保管好财物,注意个人安全,出现问题由乙方自负。
第八条 丙方作为乙方之担保人,对乙方签订的住房使用协议的内容完全明确清楚,如乙方出现违反园区住房管理规定或违约情况造成的后果,承担相应责任,对此丙方无任何异议。
第九条 乙方逾期未交住房管理费、物业费、采暖费或造成甲方损失未清偿的,丙方负责承担清偿责任,丙方同意从其本人工资中扣除。
如丙方违反上述担保事项,甲方可依据条款约定对丙方予以责任追究。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丙方签字: 联系电话:
甲方:东营科教园区后勤保障处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