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关县水利工程综合开发利用PPP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目 录
马关县水利工程综合开发利用PPP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马关县水利工程综合开发利用 PPP 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 网址: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 2021 年 5 月 7 日 15 点 00 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ZC532625202100027001
项目名称:马关县水利工程综合开发利用PPP 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服务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800000.00 元最高限价:800000.00 元采购需求:
1. 项目识别、准备阶段工作内容:协助采购人筛选、识别 PPP 项目,编制PPP 咨询方案(含项目基本情况、项目运作方式、财务测算、物有所值评价、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意见书编制)、协助委托人组织项目实施方案的内部审核和上报录入PPP 项目平台工作,若委托人提供的项目需做存量资产评估的,需完成满足本项目存量资产评估报告及其他相关资料。
提交成果文件:根据 PPP 项目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提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实施方案》(包括财务分析报告及测算附表、物有所值评价报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意见书等内容)、《存量资产评估报告》相关文本,同时提供成果的全部电子文档资料。
2. 采购、合约阶段工作内容:开展采购阶段的 PPP 咨询服务,协助项目
实施机构采购(选择)社会资本方,参与采购阶段的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投资协议、PPP 合同等文件起草,参与采购阶段的合同谈判、采购方式和条款设计等工作,协助采购人完善项目边界条件,完成 PPP 协议谈判以及合同签订工作。
提交成果文件:根据 PPP 项目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负责起草投资协议、PPP 项目合同、公司章程、股权合作协议等全套体系文件并提供成果的全部电子文档资料。
3. 协助项目实施机构组建项目公司,完善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信息;协助采购人完成满足本项目正常运行及项目执行阶段需乙方配合完成的事项及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的其他事项。
注:具体内容以采购人委托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从签订咨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公司组建完成为止。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 执行机制的通知》
(财库〔2019〕9 号)执行。(2)小型、微型企 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执行。(3)监狱企业,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执行。(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执行。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独立法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纪、违法、违规的市场行为。
3.2 供应商须具备中国工程咨询协会颁发的工程咨询乙级及以上资信证书或者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3.3 咨询团队:①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同时持有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资格证书或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并注册在所服务单位;②拟派往本项目的其他成员拥有熟悉经济、财会、工程等方面工作的中级及以上专业职称人员不少于 3 人,并注册在所服务单位。
3.4 财务要求:近三年(2018 年~2020 年)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近 3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或存款证明)。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交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时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或存款证明,如在 2021 年以来新成立的单位只需提供财务报表。
3.5 企业信誉: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相关要求,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并在递交响应文件时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
1.时间:2021 年 4 月 22 日至 2021 年 4 月 28 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
外)每日上午 08 时 30 分至 11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2.地点: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
3.1 网络报名:请按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登录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站(▇▇▇▇▇://▇▇▇▇▇▇.▇▇/)报名,凭单位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招标电子文件, 格式为
*.ZCZBJ);
未办理单位数字证书(USBKEY)的单位请前往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办理单位数字证书(USBKEY),并在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报名且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注册办理证书流程见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服务指南或电话咨询 ▇▇▇▇-▇▇▇▇▇▇▇)。
3.2 未按要求办理数字证书而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3.3 该项目为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项目,评标时采用电子评标。
4.售价:无
截止时间:2021 年 5 月 7 日下午 15 时 00 分前;地点:马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交在递交网址 ▇▇▇▇▇://▇▇▇▇▇▇.▇▇/▇▇▇▇-▇▇,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响应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响应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未按要求提交。
网上递交响应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响应文件的光盘一份(光盘内刻录电子版响应文件,格式为.ZCTBJ),地点:马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光盘),视为未按要求提交。
时间:2021 年 5 月 7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马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供应商须携带加密数字证书、响应文件的刻录光盘按时到现场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1. 资格审查方法
▇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响应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2.磋商保证金
2.1 磋商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元)(磋商保证金必须一次性足额转入,不可多转、少转或多笔转入)。
供应商应提供保证金转账凭证(保证金转账需绑定账号,如出现保证金未绑定账号且保证金已扣款现象,视为保证金未缴纳)。
2.2 供应商须从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入马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保证金缴款单位名称必须和磋商申请单位名称一致(办理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在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栏或空白栏上注明采购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未按要求提交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参与此次投标活动。
账户名称:马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马关县支行;账 号:53001677636051003246-0086;
2.3 供应商应把交纳保证金凭证复印件编制在响应文件中供查验。
保证金交纳注意事项:1、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的法人基本账户转出(转账之前供应商需确认基本账户信息与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注册基本账户信息完全一致,否则无法绑定成功。);2、保证金转账方式:仅限电汇、网银方式,其他转账方式视为无效;不支持银行存现、提现业务; 3、磋商保证金到账时间:以保证金专用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超过投标截止时间到账保证金视为无效;4、跨行转账事项提醒:(1)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跨行转账在工作日下午 4 点半前办理手续,可以保证实时跨行到账;(2)跨行转账尽量采用电汇方式;(3)本系统为全电子化交易平台,不支持银行存现提现业务。5、打印保证金交纳回执:保证金交纳确认成功后,确认状态会显示“已确认”。点击【回执】,即可进行打印回执操作。保证金交纳回执需加盖单位公章后,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6、保证金退还:
(1)未中标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 5 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先由代理公司提出退还申请,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
(2)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送交交易中心备案后 5 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由代理公司提出退还申请,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3)流标项目经项目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后,5 个工作日内由供应商先提出退还申请(申请理由:项目招标失败),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
3.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及提交
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及上传技术支持电话:▇▇▇-▇▇▇▇-▇▇▇ QQ:4009618998地址:▇▇▇▇▇▇▇▇▇▇ ▇ ▇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412 室联系人:▇▇▇、▇▇▇
供应商可到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点击
【在线培训】按钮进行“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及上传”的学习。也可登录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进入【学习园地】的招投标学习区,下载视频进行学习。
数字证书办理技术支持电话:▇▇▇▇-▇▇▇▇▇▇▇、▇▇▇▇-▇▇▇▇▇▇▇▇
办理证书地址:▇▇▇▇▇▇▇▇▇▇ ▇ ▇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
楼大厅
联系电话:▇▇▇▇-▇▇▇▇▇▇▇
供应商办理数字证书相关资料及附件:需提供的资料清单:
(1)公司营业执照(若为事业单位的应出具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公司开户许可证;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5)基本账户开户证扫描件;以上资料需加盖公司章!
(6)《企业证书申请表》;
(7)《企业电子公章申请表》;
(8)《个人证书申请表》;
(9)《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申请表》。
4.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马关县政务网”发布;请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马关县水务局
地址:马关县马白镇文化路 198 号联系人:▇▇
联系方式(传真):0876-7122073手机:181876207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南晟兴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文山市凤凰路▇▇印象丽水湾 7-02 号联系方式:0876-21299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采购人 | 名称:马关县水务局联系人:▇▇ 联系电话:▇▇▇▇▇▇▇▇▇▇▇ |
1.1.3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称:云南晟兴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 联系电话:▇▇▇▇-▇▇▇▇▇▇▇ |
1.1.4 | 项目名称 | 马关县水利工程综合开发利用 PPP 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服务 |
1.1.5 | 服务地点 | 马关县 |
1.2.1 | 资金来源 | 财政拨款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采购内容 | 1.项目识别、准备阶段工作内容:协助采购人筛选、识别 PPP 项目,编制 PPP 咨询方案(含项目基本情况、项目运作方式、财务测算、物有所值评价、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意见书编制)、协助委托人组织项目实施方案的内部审核和上报录入 PPP 项目平台工作,若委托人提供的项目需做存量资产评估的,需完成满足本项目存量资产评估报告及其他相关资料。 提交成果文件:根据 PPP 项目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提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实施方案》(包括财务分析报告及测算附表、物有所值评价报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意见书等内容)、《存量资产评估报告》相关文本,同时提供成果的全部电子文档资料。 2.采购、合约阶段工作内容:开展采购阶段的 PPP 咨询服务,协助项目实施机构采购(选择)社会资本方,参与采购阶段的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投资协议、PPP 合同等文件起草,参与采购阶段的合同谈判、采购方式和条款设计等工作,协助采购人完善项目边界条件,完成 PPP协议谈判以及合同签订工作。 提交成果文件:根据 PPP 项目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负责起草投资协议、PPP 项目合同、公司章程、股权合作协议等全套体系文件并提供成果的全部电子文档资料。 3.协助项目实施机构组建项目公司,完善全国 PPP 综合信息平台项目 库信息;协助采购人完成满足本项目正常运行及项目执行阶段需乙方 |
配合完成的事项及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的其他事项。注:具体内容以采购人委托为准。 | ||
1.3.2 | 服务周期 | 从项目发起至项目公司组建完成为止。 |
1.3.3 | 服务质量 | 符合国务院、国家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家水利部及地方相关文件的规定。 |
1.4.1 | 供应商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 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 | 不接受 |
1.9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供应商自行踏勘,费用自理。 |
1.10 | 竞争性磋商预备会 | 不召开 |
1.10.3 | 磋商截止时间及有关证件递交时间 | 磋商截止时间:2021 年 5 月 7 日 15 时 00 分; 有关证件及相关资料递交时间:2021 年 5 月 7 日 14 时 30 分至 15 时 00 分; |
1.11 | 分包 | ■不允许 |
1.12 | 偏离 | ■不允许 |
2.1 | 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他材料 | 发出的补遗、修改、补充通知。 |
2.2.1 | 供应商要求澄清《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截止时间 | 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 24 小时内。 |
2.2.3 | 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的时间 | 收到澄清通知后 24 小时内。 |
2.3.2 | 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的时间 | 收到修改通知后 24 小时内回复。 |
3.1.1 | 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材料 | 澄清、答疑函(如有) |
3.3.1 | 磋商有效期 | 磋商截止时间后 60 天 |
3.4.1 | 磋商保证金 | 磋商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元);(保证金转账需绑定账号,如出现保证金未绑定账号且保证金已扣款现象,视为保证金未缴纳)。供应商须从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交入马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保证金缴款单位名称必须和磋商申请单位名称一致(办理保证金手续时,请务 必在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栏或空白栏上注明采购项目名称及 |
采购编号),未按要求提交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参与此次投标活动。缴纳方式:仅限电汇、网银方式。 缴纳时间:以专项账户到账时间为准,磋商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1 个工作日 17:00 时。 磋商保证金交纳事宜: 账户名称:马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马关县支行 银行帐号:53001677636051003246-0086 保证金交纳注意事项:(1)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的法人基本账户转出(转账之前供应商需确认基本账户信息与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注册基本账户信息完全一致,否则无法绑定成功。);(2)保证金转账方式:仅限电汇、网银方式,其他转账方式视为无效;不支持银行存现、提现业务;(3)磋商保证金到账时间:以保证金专用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超过投标截止时间到账保证金视为无效; (4)跨行转账事项提醒:1.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跨行转账在工作日下午 4 点半前办理手续,可以保证实时跨行到账;2.跨行转账尽量采用电汇方式;3.本系统为全电子化交易平台,不支持银行存现提现业务。4、打印保证金交纳回执:保证金交纳确认成功后,确认状态会显示“已确认”。点击【回执】,即可进行打印回执操作。保证金交纳回执需加盖单位公章后,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5、保证金退还: (1)未中标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 5 个工作日 (节假日顺延)先由代理公司提出退还申请,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2)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送交交易中心备案后 5 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由代理公司提出退还申请,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3)流标项目经项目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后,5 个工作日内由供应商先提出退还申请(申请理由:项目招标失败),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 | ||
3.7.3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电子投标文件采用单位电子签章和个人数字证书电子签名:须供应商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在需要加盖单位公章的位置及需要签字的位置用电子签章及电子印章或电子签章(手写)电子签名。 |
4.2.1 | 是否退还响应文件 | 否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马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
5.2 | 开标程序 | 开标顺序:由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现场解密并进行唱标。 |
6.1.1 | 磋商小组的组建 | 磋商小组构成: 3 人(含)以上单数组成,采购单位担任人数不超过磋商小组总人数的 1/3,其余由采购单位从云南省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7.1 | 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 |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前三名 |
7.3.1 | 履约担保 | 无 |
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0.1 | 类似项目 | 类似 PPP 项目咨询服务业绩; |
10.2 | 电子版 | 1.word 版份数:贰份;以可读 U 盘的形式提供,包括全套响应文件的内容,单独封装提交; 2.电子响应文件 2 份(格式为:*.ZCTBJ),以可读光盘的形式提供,单独封装提交。 不提交电子文档的视为无效标,不予评审。 |
10.3 | 费用支付 | 按照中标价及合同约定支付。 |
10.4 | 采购代理机构服务费 | 招标代理服务费: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照国家计委(2002) 1980 号文件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以采购预算价为计算基数收取,由成交人在领取中选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 |
10.5 | 证件提交 | 为了遵循招标投标的有关规定,需提以下资料交由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登记记录。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此件不退还供应商);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由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的,附授权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此件不退还供应商); 3、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由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的)原件或授权委托人居民身份证(由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的)原件; 4、企业资质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5、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6、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职称证及注册咨询工程师资格证书或者注册造价工程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8、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职称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以上材料,必须在发证机构核准的有效时间内,否则不予受理。证件在磋商小组审查结束后退还供应商。因客观原因未能提供,则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
10.6 | 成交供应商不得擅自更换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人员。 | |
10.7 | 失信信息查询 |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相关要求,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政府采购严 |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并在递交响应文件时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 | ||
10.8 | 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 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6%。 给予中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列为 3 %。(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无证明材 料的不予优惠) |
11 | 其他事项 | 见《磋商须知正文》 |
1.总则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
1.1.2 本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3 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4 本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5 本项目服务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2 本项目的服务周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3 本项目的服务质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1 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信誉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项目负责人资格: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磋商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1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踏勘现场。
采购人不召开磋商预备会,对于供应商在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现场踏勘中提出的疑问,采购人将以《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或修改的形式予以答复。
▇项目不允许分包。
▇项目不允许偏离。
2.竞争性磋商文件
2.1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 (1)竞争性磋商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项目需求;
(6)响应文件格式;
(7)《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和第 2.3 款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2.2.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磋商截止时间 5 天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澄清申请,要求采购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予以澄清。
2.2.2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将在磋商截止时间 5 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通知发出的时间距磋商截止时间不足 5 天,磋商截止时间应相应延长。
2.2.3 供应商在收到澄清通知后,应在 24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澄清通知。收到澄清通知后 24 小时内,无回复确认函则视为已收到澄清通知并确认通知的全部内容。
2.3.1 在磋商截止时间 5 天前,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2.3.2 供应商收到修改通知后,应在 24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通知。收到澄清通知后 24 小时内,无回复确认函则视为已收到澄清通知并确认通知的全部内容。
3.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由磋商函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资格审查资料部分和电子文件五部分组成。
3.1.1 磋商函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一、磋商函;
二、磋商函附录;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授权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五、磋商保证金交纳凭证;
3.1.2 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一、磋商报价说明
二、中小企业声明函
3.1.3 技术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实施方案及控制措施
(二)针对本项目服务的总体组织计划
(三)项目管理及质量保证措施
(四)后续服务的安排及处罚措施
(五)咨询服务承诺
(六)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3.1.4 资格审查资料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2)拟派本项目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3)主要人员资历表
(4)近五年已完项目及正在实施的项目一览表
(5)近年财务状况表(提供 2018 年度至 2020 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6)履约情况说明
(7)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3.1.5 电子文件
包括所有说明和文档在内的电子文件。
1.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只允许有一个总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2.磋商报价应包括:
(1)本项目服务及相关内容的各项费用;
(2)项目需求及服务要求中的各项服务及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费用;
3.磋商报价表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供应商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本次招标的各种风险(包括漏项风险),在合同执行期间中标价不再实行政策性调整和变动。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将作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3.3.1 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磋商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磋商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磋商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磋商保证金。
3.4.1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磋商保证金格式递交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 供应商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评审。
3.4.3 中标公示结束后,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向未中标的供应商和成交供应商退还磋商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
(2)成交供应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拒签合同协议书。
3.5.1 “磋商申请人企业基本情况表”应附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
3.5.2 “2018 年度至 2020 年度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3.5.3“正在进行和正在实施的项目情况一览表”应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和批复文件。
3.5.4“近 3 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
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
3.7.3 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修改之处应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4.磋商
4.1 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1.1 在本章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4.1.2 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电子响应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采购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凭证。
4.1.3 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4.2.1 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4.2.2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3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4.2.4 采购人收到响应文件后,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凭证。
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开标
供应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参加开标会的,采购人可将其响应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称,并确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是否在场;
(3)对供应商电子标书进行现场解密,并开启电子标书进行唱标。
(4)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供应商名称、磋商总报价、服务期限、项目负责人及其它《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开标时公布的内容,并进行文字记录;
(5)主持人、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6)开标结束。
6.磋商
6.1.1 磋商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磋商小组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1.2 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采购人或供应商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磋商公正评审的;
(3)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的。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磋商小组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要素、评审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要素和评审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合同授予
磋商小组推荐 3 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采购人依据磋商小组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成交供应商。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供应商。
无
7.4.1 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磋商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退还磋商保证金。
8.重新招标或经批准不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招标;
(1)磋商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少于 3 个的;
(2)经磋商小组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磋商小组否决不合格磋商或者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磋商不足 3 个使得磋商明显缺乏竞争,磋商小组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
(4)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少于 3 个的;
(5)中标候选人均未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重新招标后供应商仍少于 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监督
采购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利益。
下列行为均属采购人与投标串通投标:
(1)采购人在开标前开启响应文件,并将投标情况告知其他供应商,或者协助供应商撤换响应文件,更改报价;
(2)采购人向供应商泄露标底;
(3)采购人与供应商商定,磋商时压低或抬高标价,中标后再给供应商或采购人额外补偿;
(4)采购人预先内定成交供应商;
(5)其他串通磋商行为。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磋商或者与采购人串通磋商,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磋商或者以其它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
工作。
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要素和评审标准进行评标。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0.6 成交供应商不得擅自更换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人员。
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其他事项
1、电子响应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1)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格式为*.ZCTBJ。必须使用《云南省政府采购响应文件编制系统》制作。(如果有视频文件和图纸文件的话,格式为*.ZCTBY、*ZCTBT)
(2)在编制技术标响应文件时,粘贴图片使用 JPG 格式的文件,并且每张图片的分辩率应小于
100dpi,最终的每份电子响应文件所占用的磁盘空间必须小于 100M。
2、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
(1)采购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采购清单、评审办法、评审项目等重要评审内容做出变更,将同时发布补遗文件进行说明以保证各供应商都能重新下载并用于编制电子响应文件。
(2)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人书面答疑和澄清后,请自行登录云南省政府采购交易平台收取修改内容。供应商应在截标时间前随时查看“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中有关该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答疑、补遗内容。
(3)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文件内容均以网上发布的文件为准,当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文件内容前后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3、电子响应文件的编制:
(1)电子响应文件必须使用《云南省政府采购响应文件编制系统》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格式为
*.ZCTBJ)。(如果有视频文件和图纸文件的话,制作格式为*.▇▇▇▇▇、*ZCTBT)编制要求见供应商须知正文附件《电子响应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
(2)如供应商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不符合(1)要求或招标会议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响应
文件视为未按要求提交。
4、电子响应文件的签章和签名要求:
按照响应文件格式,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及电子签名:响应文件需要企业、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及电子签名。
5、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及份数:
(1)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供应商须在招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响应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响应文件回执”,招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未按要求提交。(网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时,只能递交技术标文件*.ZCTBJ,视频文件*.ZCTBY 和图纸文件*.ZCTBT 需要在开标时线下导入,供应商将生成的视频和图纸文件拷贝到 U 盘中,再解密响应文件时需要进行线下导入)
(2)现场递交光盘:2 份,光盘内附电子响应文件(格式为:*.ZCTBJ)。(如果有视频文件和图纸文件的话,格式为*.▇▇▇▇▇、*ZCTBT,将所有格式电子响应文件刻录到光盘内。)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首先应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文山州政府采购交易平台
(▇▇▇▇://▇▇▇.▇▇▇▇▇▇▇▇.▇▇▇.▇▇/▇▇▇▇-▇▇),同时到开标现场递交 1 份电子响应文件(光盘),确保电子响应文件(光盘)与网上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一致,若出现不一致,以网上上传的响应文件为准。如果供应商没有按规定网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视为未按要求提交。
(3)光盘刻录时,请使用正规刻录软件进行刻录 CD 光盘,不要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压缩,光盘刻录完成后,应检验光盘刻录的质量,检验光盘时不要在本机的刻录光驱上进行,将刻录好的光盘用另外一台电脑的“只读光驱”进行读取测试。测试的方法:将刻录光盘上的响应文件数据拷贝到电脑硬盘上,检查拷贝是否成功,同时使用《云南省政府采购响应文件编制系统》查看工具中的【查看标书】功能对刻录后光盘中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查看。
6、电子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需要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现场递交的电子光盘,将刻录好的响应文件光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章(鲜章)。不要在光盘盘面上粘贴标签,应使用记号笔在盘面上标注单位名称。
(2)未按本章第(1)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响应文件,视为未按要求提交。
7、电子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在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在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无须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2)修改的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有关电子响应文件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
8、电子招标会议及响应文件解密:
(1)供应商需在到开标现场递交 1 份电子响应文件(光盘),确保电子响应文件(光盘)与网上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一致,若出现不一致,以网上上传的响应文件为准。
(2)电子文件开启顺序:按照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自动提取所有供应商的顺序当众开启。
(3)采购人宣布开启电子响应文件后,供应商按照电子文件的开启顺序上前,使用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
附件 1:企业证书申请表
单位数字证书业务申请表
申请单位须携带本申请表和协议外还须携带以下资料:(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 章) 1.企业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复印件、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三证合一企业只需直接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2.事业单位: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复印件、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3.社会团体:社会团体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复印件、经办人 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 ||||||||||||||||||
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市区(县) | |||||||||||||||||
组织机构代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单位电话* | |||||||||||||||||
本单位授权(经办人姓名)为数字证书业务经办人,办理证书申请或证书维护事宜。 | ||||||||||||||||||
身份证号* | ||||||||||||||||||
电子邮件* | 联系电话(手机)* | |||||||||||||||||
业务办理(勾选) | ||||||||||||||||||
□新申请□更新□补办(key 损坏或丢失)□解锁□注销 □变更(注:变更业务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主体变更前后的关联证明) | ||||||||||||||||||
备注: | 单位盖章: 申请日期: | 年 | 月 | 日 | ||||||||||||||
注意事项:在填申请表之前,请仔细阅读《云南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电子认证服务协议》。
附件 2:企业电子公章申请表
企业电子公章申请表
1.电子公章资料(申请单位填写)
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市区(县) | ||
组织机构代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单位电话* | ||
印章采集(油印适中,在框内采集三个样本)
盖章要求:请务必将印章盖到框内,保证盖章内容识别度高、色彩清晰且扫描件分辨率在 200dpi 以上,本表请用标准 A4 纸打印,否则无法进行采集制章。
注意事项:在填申请表之前,请仔细阅读《云南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电子认证服务协议》。
本单位授权(经办人姓名)为企业电子公章业务经办人,办理电子公章申请业务。 | |||
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手机) | ||
电子邮件 | |||
2.电子公章领取声明
▇单位承诺提交的所有信息及认证资料均真实有效,并承担因提供虚假信息和资料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自电子公章经办人领取电子公章之日起,该电子公章的使用、管理均由该经办人负
责。
经办人签字: 单位公章:
申请日期:
附件 3:个人证书申请表
个人证书申请表
单位名称* | ||||||||||||||||||
组织机构代码或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 | ||||||||||||||||||
申请人姓名* | 联系电话* | |||||||||||||||||
身份证号* | ||||||||||||||||||
本人授权(经办人姓名)为数字证书业务经办人,办理证书申请或证书维护事宜。 | ||||||||||||||||||
身份证号 | ||||||||||||||||||
电子邮件 | 联系电话(手机) | |||||||||||||||||
本人在此▇▇▇▇: 本人保证提交的所有信息及认证资料均真实有效,接受据此颁发的证书,保证遵守《数字证书认证服务协议》中所明确的责任,并承担因提供虚假信息和资料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字: 单位公章: 日期: | ||||||||||||||||||
业务办理(勾选) | ||||||||||||||||||
□新申请□更新□补办(key 损坏或丢失)□解锁□注销 □变更(注:变更业务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主体变更前后的关联证明) | ||||||||||||||||||
备注: | 单位盖章: 申请日期:年月日 | |||||||||||||||||
注意事项:在填申请表之前,请仔细阅读《云南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电子认证服务协议》。
附件 4: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申请表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申请表
1.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资料
单位名称* | ||||||||||||||||||
组织机构代码或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 | ||||||||||||||||||
申请人姓名* | 联系电话* | |||||||||||||||||
身份证号* | ||||||||||||||||||
法定代表人手写签名采集(用黑色钢笔或黑色签字笔清晰的签写自己的名字,所签字不能超出表格边
框)
手写签名1 | 手写签名2 | 手写签名3 |
法定代表人章采集(油印适中,在框内采集三个法定代表人名章样本)
盖章要求:请务必将印章盖到框内,保证盖章内容识别度高、色彩清晰且扫描件分辨率在 200dpi 以上,本表请用标准 A4 纸打印,否则无法进行采集制章。
注意事项:在填申请表之前,请仔细阅读《云南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电子认证服务协议》。
本人授权(经办人姓名)为法定代表人签章申请业务经办人,办理签章申请业务。 | |||
身份证号 | |||
电子邮件 | 联系电话(手机) | ||
2.法定代表人电子签▇领取声明
本人承诺提交的所有信息及认证资料均真实有效,并承担因提供虚假信息和资料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自领取之日起,该电子签章的使用、管理均由申请人本人负责。
申请人签字: 单位公章:
申请日期:
附件 5:云南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电子认证服务协议
数字证书是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包含数字证书使用者身份信息和公开密钥的电子文件。
云南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 CA)作为权威、公正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为用户提供数字证书相关的电子认证服务。为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云南 CA 和用户就数字证书的申请和使用等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申请
1、 用户在申请数字证书时,应提供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信息及证明材料。如因故意或过失未向云南 CA 提供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信息,导致云南 CA 签发证书错误,造成相关各方损失的,由用户承担一切责任。
2、 云南CA 作为数字证书业务受理单位,应完全遵守规范安全的操作流程进行用户的信息录入、身份审核和证书制作工作。
3、 用户在申请数字证书时,在遵照政府主管单位要求的前提下,按照云南 CA 的规程办理手续。
4、 云南CA 应积极响应证书申请请求,及时为通过审核的用户签发证书。如果因客观意外或其他不可抗力事件而导致签发数字证书错误、延迟、中断或者无法签发,云南 CA 不承担赔偿责任。
5、 用户在获得数字证书时应及时验证此证书所匹配的信息,如无异议则视为接受证书。
6、 证书补办按原价办理。第二条使用
1、 云南CA 发放的数字证书内含数字签名所需的私钥、电子签名验证数据和电子签名人的名称等,用于在网络上标识用户身份,由政府主管单位对其用途进行定义。数字证书不能用于其他任何用途,若数字证书用于其他用途,云南 CA 不承担责任。
2、 用户应当妥善保管云南 CA 签发的数字证书和保护密码(PIN 码),不得泄漏或交付他人。因丢失或私钥泄露,可能会给用户带来身份被冒用、数据被非授权解密和签名的风险,因此用户在丢失或发现私钥泄露后请及时通知云南 CA 做相应处理。若用户不及时通知云南 CA,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用户自行承担。
3、 用户应遵照政府主管单位的要求正确使用数字证书,用户对使用数字证书的行为负责。所有使用数字证书在网上进行信息交互的活动均视为用户所为,并由用户承担相应的责任,与云南 CA 无关。
4、 数字证书一律不得私自转让、转借或转用,若用户需变更相关信息,需按照云南 CA 的规程进行申请。因转让、转借或转用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用户承担。
5、 云南CA 承诺,在现有的技术条件下,由云南 CA 签发的数字证书不会被伪造、篡改。如果发生数字证书被篡改、伪造,经确认确属云南 CA 责任,云南 CA 承担相应责任。
第三条更新
1、 数字证书的有效期自证书受理之日起计算。如用户仍需继续使用数字证书,必须在数字证书到
期前一个月内向云南 CA 提出数字证书更新请求。
2、 云南CA 将提前通知用户更新数字证书。用户在收到更新通知时,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到注册机构更新证书,若逾期用户没有更新证书,所引起的后果由用户自行承担。
第四条吊销
1、 如果遇到数字证书私钥泄露丢失、证书中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或用户不希望继续使用数字证书的情况,用户应当立即到云南 CA 申请吊销证书,吊销手续遵循云南 CA 的相关规定。云南 CA 在接到吊销申请后,在 24 小时内吊销用户的数字证书。在证书吊销前用户使用数字证书产生的所有后果,应由用户自行承担。
2、 如果用户离职、单位终止等原因致用户主体不存在的,申请单位应出具相关证明文件,向云南
CA 请求吊销用户证书。相关责任人应当承担其数字证书在吊销前产生的一切责任。
3、 对于下列情形之一,云南 CA 可以吊销其签发的证书:
◆订户申请吊销数字证书;◆订户提供的信息不真实;◆订户没有按时缴纳证书服务费;
◆订户没有履行双方合同规定的义务;◆数字证书的安全性得不到保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其它
1、 本协议所涉及到的权利和义务以及不可抗因素参看云南 CA 网站(▇▇▇.▇▇▇▇▇▇▇▇.▇▇▇)公布的
《电子政务电子认证业务规则》(电子政务 CPS)。
2、 云南CA 对由于客观意外或其他不可抗力事件而导致暂停或终止全部或部分证书服务不承担任何责任。
3、 本协议书如有修订而涉及用户的权利、义务时,云南 CA 会通过网站进行通知。用户如果因此而需要吊销证书的,应当于通知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云南 CA 提出申请。如果逾期没有提出异议,则视为同意接受修订后的协议。
4、 云南 CA 对客户资料负保密责任。
5、 数字证书有效期为壹年。
6、 鉴于客户端使用环境复杂,云南 CA 建议用户于云南 CA 网站上下载“云南 CA 数字证书助手”对客户端环境进行检测和设置,以保证正常使用。
7、 用户确认已经认真阅读并完全理解本协议中的各项规定,用户在申请表及本协议上盖章即表明接受本协议的约束,本协议即时生效。
申请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申请函(格式)
编号:
(采购人名称):
经过仔细阅读(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文件》后,我方申请对以下问题予以澄清:
1、………
2、………
………
供应商(盖单位章):(填写全称)
年月日
注:供应商要求采购人澄清《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关问题时,适用于本格式。
附表二: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通知(格式)
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通知(格式)
编号:
(供应商名称):
经研究,对(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如下澄清:
1、………
2、………
请收到本通知后以书面形式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 2 章附件四格式在年月日前回复确认,同时采用传真方式发至。
采购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注:采购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时,适用于本格式。采购人可根据需要将附件二与附件三内容合并发出。
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通知(格式)
编号:
(供应商名称)
经研究,对(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如下修改:
1、………
2、………
请收到本通知后以书面形式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 2 章附件四格式在年月日前回复确认,同时采用传真方式发至。
采购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注:采购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时,适用于本格式。
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通知、修改通知确认函(格式)
编号:
(采购人名称)
你方年月日发送的(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文件》问题(澄清通知/修改通知),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通知的主要内容如下:
年月日,(文件名称及编号),共 (页码总数)(条款总数);
…..
特此确认。
供应商:(盖单位章)
年月日
注: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通知或修改通知后,供应商向采购人发出确认函时,适用于本格式。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资格审查 | 供应商名称 | 与营业执照一致 |
响应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3.7.3 款规定 | ||
响应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 | ||
证件审查 | 符合磋商须知前附表 10.5 | ||
营业执照 | 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法人证书 |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规定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规定 | ||
项目组成员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规定 | ||
信誉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规定 | ||
其它要求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1 项规定 | ||
2.1.2 | 符合性评审标准 | 磋商内容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1.3.1 项采购内容规定 |
服务周期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1.3.2 项规定 | ||
服务质量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1.3.3 项规定 | ||
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磋商→二次报价→综合评分→结果二、评标办法前附表
磋商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3.3.1 项规定 | ||
磋商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3.4 项规定 | ||
废标条件 | 符合第三章评标办法“附件”的规定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 综合评分 |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 2.2.1 商务部分:磋商报价:满分 30 分; 1.所有供应商:是指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 2.磋商基准价: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供应商中的第二次报价中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 备注:价格权值为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此项目为 0.3。 注:中小企业参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0.8 执行。如加 分后超出价格部分总分的,按 30 分计算。 2.2.2 技术部分:满分 70 分, (1)实施方案及控制措施:满分 15 分; (2)针对本项目服务的总体组织计划:满分 15 分; (3)项目管理及质量保证措施:满分 10 分; (4)咨询团队:满分 5 分; (5)后续服务的安排及处罚措施:满分 10 分; (6)咨询服务承诺:满分 5 分; (7)业绩:满分 10 分。 | |
2.2.2 技术部分 | 实施方案及控制措施(15 分) | (1)实施方案详细,针对性强,内容具体,能充分体现项目特点,得 15 分。 (2)实施方案完整,有一定的针对性,内容具体,基本可行,得 10 分。 (3)实施方案拟订一般,针对性一般,得 5 分。 | |
针对本项目服务的总体组织计划( 15分) | (1)针对本项目所提出的总体组织计划详细,针对性强,内容具体,具有效的控制措施,能充分体现项目特点,得 15 分。 (2)总体组织计划完整,有一定的针对性,内容具体,基本可行,得 10 分。 (3)总体组织计划拟订一般,针对性一般,得 5 分。 | ||
项目管理及质量保证措施(10分) | 第一个档次(10 分):项目组织机构管理体系完善,针对性强,有科学严谨的管理程序,人员安排的专业,配置合理齐全的,设备配置到位,质量保证措施完善的; 第二个档次(6 分):项目组织机构管理体系完善,有一定针对性,有管理程序,主要人员安排的专业配置基本合理的,质量保证措施合理的; 第三个档次(3 分):项目组织机构管理体系不完善,管理程序不清晰,主要人员安排的专业配置有疏漏的,质量保证措施不完善的; 响应文件中无相关说明不得分。 | |
咨询团队 (5 分) | 1.项目负责人满足文件要求;项目组其他成员数量不少于 6 人(附毕业 证书和职称证书),人员安排的专业,配置合理齐全得 5 分; 2.项目负责人满足文件要求;项目组其他成员数量不少于 5 人(附毕业 证书和职称证书),人员安排的专业,配置基本合理得 2 分; 3.项目负责人满足文件要求;项目组其他成员数量不少于 4 人(附毕业证书或职称证书),人员安排的专业配置有疏漏的;响应文件中无相关说明的得 1 分; | |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处罚措施 (10 分) | 根据服务承诺中服务到位、措施有效、处罚明确等以供应商自行拟定提交的相关内容为评审参考指标,视供应商的承诺及措施内容分 10 分、6 分、2 分三个档次打分。没有不得分。 | |
咨询服务承诺(5分) | (1)服务承诺内容具体,切实可行,违约承诺具体的得5分; (2)服务承诺可行,违约承诺相对具体的得3分; (3)服务质量承诺一般,违约承诺一般的得1分。 | |
业绩(10分) | 供应商在近五年内完成 1 件类似业绩的,得基础分 5 分,达不到的不得分。 供应商每增加一个类似业绩加 2.5 分,最高 10 分。 |
▇项目评标、定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七部委 12 号令
《磋商小组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及有关规定制订。评标活动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成员人数及专家库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开标结束后进行评标,评标采用保密方式。
2、只对有效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响应文件以外的资料信息不作为评标的依据和参考。
3、询标只针对响应文件中的疑问和问题,供应商澄清问题不允许超出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范围或修改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评标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3、磋商小组的成员不得与供应商、其他利害关系人私下接触,不得向供应商、其他利害关系人泄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它情况。
4、磋商小组如有需询问、澄清的问题由专职联络员负责联系负责转告。
5、不允许任何人把响应文件及其汇总材料带出评标会场(已经公开的价格等资料除外),所有资料不得复制,完成评标后所有材料如数交还。
磋商小组首先推选一名磋商小组组长。磋商小组组长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
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相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只有资格性评审合格的供应商才能进入到下一步评审。
磋商小组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并记录评审结果,通过符合性评审的才能进入下一步评审阶段。
(1)判断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是否为废标的全部条件,在本章“附件废标条件”中集中列示。
(2)本章附件集中列示的“废标条件”不应与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包括的“废标条件”抵触,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的规定为准。
(3)磋商小组在评标(包括资格性评审、符合性评审和详细评审)过程中,依据本章附件中规定的“废标条件”判断供应商的磋商是否为废标。
磋商小组依据本章中规定的相关原则对磋商报价中存在的算术错误进行修正,并根据算术错误修正结果计算评标价。
在初步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应当就响应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对此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经初步评审合格的供应商进行二次报价,磋商小组对其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项目作进一步评审、比较和量化打分。
评标总得分为技术部分得分与商务部分得分之和,满分 100 分。
1、在评标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磋商小组的要求。
3、供应商数量少于三个或者所有竞争性磋商被否决的,采购人应当依法重新采购。
2、磋商小组根据本章规定向采购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由全体磋商小组成员签字。
▇附件所集中列示的废标条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所规定的废标条件的总结和补充,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的规定为准。
1、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或在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采购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名哪一个有效;
2、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或提交的磋商保证金有瑕疵的;
3、有串通磋商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作串通磋商行为:
3)不同供应商的磋商报价或者报价组成异常接近或者呈规律性变化的;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出现同一人的;
8)不同供应商使用同一个人或者同一个企业资金交纳磋商保证金;
5、在符合性评审、响应性评审中,磋商小组认定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
6、当供应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其在响应文件中更新的资料,未能通过资格评审的。
7、无单位盖章并且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8、响应文件载明的采购项目完成期限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
9、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项目名称)磋商小组对你方的响应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 年 月 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 年 月 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
响应文件澄清函(格式)
编号:
(项目名称)磋商小组:
响应文件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就有关问题澄清如下:
1. .....
2. .....
.....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本合同仅供参考)
马关县水利工程综合开发利用 PPP 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服务
咨 询 合 同
委托人:咨询人:
年 月
第一部分 咨询合同
(以下简称委托人)与 (以下简称咨询人)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咨询服务:
(一)项目名称:
(二)服务类型:
包含项目识别、项目准备、项目采购、项目执行阶段所涉及的相关咨询服务二、本合同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项目咨询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合同标准条件;
2.合同专用条件;
3.咨询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四、咨询服务内容及成果
1.项目识别、准备阶段工作内容:协助采购人筛选、识别 PPP 项目,编制 PPP 咨询方案(含项目基本情况、项目运作方式、财务测算、物有所值评价、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意见书编制)、协助委托人组织项目实施方案的内部审核和上报录入 PPP 项目平台工作,若委托人提供的项目需做存量资产评估的,需完成满足本项目存量资产评估报告及其他相关资料。
提交成果文件:根据 PPP 项目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提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实施方案》(包括财务分析报告及测算附表、物有所值评价报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意见书等内容)、《存量资产评估报告》相关文本,同时提供成果的全部电子文档资料。
2.采购、合约阶段工作内容:开展采购阶段的 PPP 咨询服务,协助项目实施机构采购(选择)社会资本方,参与采购阶段的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投资协议、PPP 合同等文件起草,参与采购阶段的合同谈判、采购方式和条款设计等工作,协助采购人完善项目边界条件,完成 PPP 协议谈判以及合同签订工作。
提交成果文件:根据 PPP 项目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负责起草投资协议、PPP项目合同、公司章程、股权合作协议等全套体系文件并提供成果的全部电子文档资料。 3.协助项目实施机构组建项目公司,完善全国 PPP 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信息;协助
采购人完成满足本项目正常运行及项目执行阶段需乙方配合完成的事项及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的其他事项。
五、质量标准
(一)咨询人在各阶段所提供的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
在项目采购阶段,咨询人提供的咨询成果如果达不到委托人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的要求,由咨询人负责修改完善直至政府采购程序完成,在此期间产生的费用由咨询人自行承担。
(二)若因非咨询人原因项目不再按(PPP)模式实施或项目暂缓实施等情况,委托
人应按合同约定支付(PPP)项目咨询费。六、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一)合同价款
双方商定,按先开展工作,先付费的原则,并按以下标准付费:
按照甲方递交的相应文件要求,乙方为甲方提供满足本项目正常运行的相关咨询服务,甲乙双方约定,本项目的合同价款为: 元
(1)按以上费率计算的合同价格包括咨询人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完成全部咨询服务工作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
(2)上述费用计算的基数以委托人委托的内容为主计算。
(3)双方已充分考虑项目所在地的工作环境、市场变化、政策变化、投资变化等因素,合同费率不因上述因素的变化而调整。
(4)本工程(PPP)合作期如因设计、施工等原因致使实际合作期发生变化,合同费率不作调整。
(二)支付方式
乙方完成所有的咨询服务内容并将所有的咨询服务成果提交给甲方,使本项目正常运行后,甲方支付给乙方成交价款的 100%咨询服务费。
七、本合同的咨询业务自 年 月 日开始实施,至项目移交工作结束后完成。八、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二份。
(以下无正文)
委托人(签章): 咨询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或授权代理人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咨询合同通用条款
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律、法规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委托人”是指委托(PPP)项目咨询业务和聘用咨询单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2、“咨询人”是指承担项目咨询业务和项目咨询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
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第二条 (PPP)项目咨询合同适用的是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国家和省推广运用(PPP)模式有关文件规定或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 (PPP)项目咨询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咨询人的义务
第四条 向委托人提供与(PPP)项目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相关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咨询工作计划等,并按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范围实施咨询业务,按时、按量提供符合质量标准和委托人开展该项目需要的成果。
第五条 咨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
1、“正常服务”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的(PPP)项目咨询工作;
2、“附加服务”是指在“正常服务”以外,经双方书面协议确定的附加服务;
3、“额外服务”是指不属于“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但根据合同标准条件第十三条、第二十条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咨询人应增加的额外工作量。
第六条 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委托人的义务
第七条 委托人应负责与(PPP)项目咨询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咨询人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第八条 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咨询人提供与本项目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
第九条 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咨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委托人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
第十条 委托人应当授权胜任本咨询业务的代表,负责与咨询人联系。
咨询人的权利
第十一条 委托人在委托的(PPP)项目咨询业务范围内,授予咨询人以下权利:
1.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委托人提出书面的报告。
2.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权对第三人提出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
3.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到项目现场勘察的权利。
委托人的权利
第十二条 委托人有下列权利:
1.委托人有权向咨询人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
2.委托人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当委托人认定咨询专业人员不按咨询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咨询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咨询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咨询人的责任
第十三条 咨询人的责任期即(PPP)项目咨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咨询人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的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
第十四条 咨询人责任期内,应当履行(PPP)项目咨询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咨询人的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PPP)项目咨询酬金总额(除去税金)。
第十五条 咨询人对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询人应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 咨询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委托人责任
第十七条 委托人应当履行(PPP)项目咨询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咨询人造成的损失。
第十八条 委托人如果向咨询人提出赔偿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咨询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第十九条 ▇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 由于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咨询人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咨询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书面通知委托人。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额外服务,完成(PPP)项目咨询工作的时间应当相应延长,并得到额外的酬金。
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则应当在 14 日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二十二条 咨询人由于非自身原因暂停或终止执行(PPP)项目咨询业务,由此而增加的恢复执行(PPP)项目咨询业务的工作,应视为额外服务,有权得到额外的时间和酬金。
第二十三条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新的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咨询业务的酬金
第二十四条 正常的(PPP)项目咨询业务,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酬金,按照(PPP)项目咨询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方法计取,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二十五条 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PPP)项目咨询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咨询人补偿应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活期贷款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如果咨询人逾期交付成果,则按逾期天数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六条 如果委托人对咨询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书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两日内向咨询人发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无异议酬金项目的支付。
第二十七条 支付(PPP)项目咨询酬金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
第二十八条 因(PPP)项目咨询业务的需要,咨询人在合同约定的外出考察,经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费用由委托人负责。
第二十九条 咨询人如需外聘专家协助,在委托的(PPP)项目咨询业务范围内其费用由咨询人承担;在委托的(PPP)项目咨询业务范围以外经委托人认可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第三十条 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转让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一条 除委托人书面同意外,咨询人及咨询专业人员不应接受(PPP)项目咨询合同约定以外的与(PPP)项目咨询项目有关的任何报酬。
咨询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合同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二条 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委托人与咨询人之间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向委托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部分 (PPP)项目咨询合同专用条款
第一条 ▇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标准:
第二条 (PPP)项目咨询业务范围:详见本合同第一部分第四项《咨询服务内容》;咨询人的工作标准和成果要求:达到相应法律、政策的要求,具体详见本合同第一
部分第四项《成果》、第五项《质量标准》。
第三条 双方约定的委托人应提供的(PPP)项目咨询材料及提供时间:根据项目情况由双方商定。
第四条 委托人应在 2 日内对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
第五条 咨询人若逾期交付成果,每逾期 1 日扣减酬金 2000 元。咨询人在其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则承担因其责任而给委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六条 (PPP)项目咨询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委托人与咨询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委托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附加协议条款: 。
(PPP)项目咨询阶段(包含项目识别、准备阶段、采购合约阶段、项目执行阶段)服务内容及成果文件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相关内容。
(项目名称)
响应文件
采购人:(填写全称)
供应商(盖单位公章):(填写全称)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供应商名称 | 磋商保证金 (元) | 磋商总报价 (元) | 服务周期 | 服务质量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名称:采购编号:
供应商(公章):(填写全称)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注:此磋商报价一览表,供应商应放在响应文件的扉页,否则,将按废标处理。
目录
响应文件由磋商函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资格审查资料部分和电子文件五部分组成。一、响应文件磋商函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磋商函
(二)、磋商函附录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授权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五)、磋商保证金交纳凭证
二、响应文件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磋商报价说明
(二)、小、微企业声明函
三、响应文件技术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实施方案及控制措施
(二)针对本项目服务的总体组织计划
(三)项目管理及质量保证措施
(四)后续服务的安排及处罚措施
(五)咨询服务承诺
(六)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响应文件资格审查资料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二)、拟派本项目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三)、主要人员资历表
(四)、近五年已完成项目及正在实施的项目一览表
(五)、近年财务状况表(提供 2018 年度至 2020 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六)、履约情况说明
(七)、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致: {采购人名称}
一、根据你方招标采购编号为 {采购编号}的 {采购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上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基础资料及其它有关文件资料后,我方愿按人民币大写:(¥ 元)作为最终结算价并按上述合同条款及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编制、报批及后续服务工作,并承担任何缺陷责任。
二、我方承诺我们的磋商报价不低于我方编制的成本。
三、我方已详细阅读并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四、我方承认磋商函附录是我方磋商函的组成部分。
五、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服务周期完成相关工作。
六、我方同意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在《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第 3.3.1 条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七、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响应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八、我方将与本磋商函一起,提交人民币元作为磋商保证金。
九、在此我方▇▇▇▇:我方将采购人主的要求提供高质量的后续服务。
十、在此我方▇▇▇▇:接受采购人对我方相关编制方案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
十一、再次我方▇▇▇▇,我单位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成员在工作完成前不更换。
供应商(盖公章):(填写全称)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日期:年月日
序号 | 项目内容 | 约定内容 | 备注 |
1 | 服务周期 | 自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验收完成之日止 | |
2 | 项目负责人责任 | ||
3 | 误期违约金额 | 每延期一天罚人民币元 | 供应商自行承 诺,并在合同中约定 |
4 | 履约担保 | 执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 | 在合同中约定 |
5 | 服务承诺 | ...... | 由供应商自行 承诺 |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身份证号码:
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盖公章)日期: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B 面
A 面
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附:被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B 面
A 面
(附交纳保证金复印件且加盖公章)
1、本报价依据本项目磋商须知的有关条款进行编制。
2、阐述磋商报价均包括完成本招标项目所有阶段工作量的所有费用说明。
本公司▇▇▇▇,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需提供有关证明材料附后。
企业名称(▇▇):日期:
(格式自拟)
(一)实施方案及控制措施
(二)针对本项目服务的总体组织计划
(三)项目管理及质量保证措施
(四)后续服务的安排及处罚措施
(五)咨询服务承诺
(六)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响应文件资格审查资料部分格式
供应商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资质等级 | 其中 | 高级工程师 | ||||
工程师(经济师) | ||||||
营业执照号 | 各类注册人员 | |||||
注册资金 | ||||||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 ||||||
基本账户账号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
注:1.在本表后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的复印件。上述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申请人单位章。
姓名 | 年龄 | 学历 | 技术职称 | 工作年限 | 拟在本项目中担任的职务 |
(三)、主要人员资历表
1. 一般情况 |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学位 | 身份证号码 | |||||
职称 | 为供应商服务时间(年) | 在本合同中拟任职 | |||||||
学历 |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 ||||||||
2. 经历 | |||||||||
时间 | 负责过的主要工程(类型和金额) | 该项目中任职 | 备注 | ||||||
3. 获奖情况 | |||||||||
4. 目前承担的任务 | |||||||||
注:1. 本表人员应与“拟派本项目的主要人员汇总表”中所列人员相一致,附委任的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复印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完成情况 |
1 | |||
2 | |||
3 | |||
4 | |||
5 | |||
… | |||
注:1.申请人应将近五年已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填入本表中。
2.项目概况包括:项目规模、总投资、服务周期、项目负责人。
3.完成情况:申请人应根据项目实际完成情况进行填报。
4.本表后须应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和批复文件。
5.如近年来,供应商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五)、近 3 年财务状况表(提供 2018 年度至 2020 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企业营业额 | ||
财务年度 | 营业额(万元) | 备注 |
注: 1.本表内容将通过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表进行审核(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2.所填的营业额为供应商收入总额;
(六)、履约情况说明
致:(采购人名称)
我单位参加(采购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活动,当前我公司(此处填写“有”或“无”)违约或不恰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如有诉讼事件,磋商申请人须承诺涉及诉讼事件不影响本磋商申请人在本招标项目的履约能力)。
供应商:(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七)、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修改或补遗;
2、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