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昆明卫生人才网运维服务项目
公 开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中盈招字 2025030
项目名称:昆明卫生人才网运维服务项目
采 购 人:昆明市人才服务中心卫生健康分中心
代理机构:云南中盈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四月
第一章 招标公告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6
第三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18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26
第五章 采购需求 57
项目概况:昆明卫生人才网运维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登录中盈远瞩政府采购云平台
(▇▇▇▇▇://▇▇▇.▇▇▇▇.▇▇▇/▇▇▇▇▇▇/);以下简称“交易平台”)进行免费注册。并于 2025
年 05 月 14 日 13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1.项目编号:中盈招字 2025030
2.项目名称:昆明卫生人才网运维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19.8 万元/年(一采三年)
4.采购内容:网络安全防护、报名工作支持性服务,要求不少于 1 名专业运维技术人员进行驻场服务。
5.合同履行期限:一采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第一年全部合同履行完成,经采购方考核合格后可续签第二年合同,考评不合格的不再续签。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1.时间:2025 年 04 月 24 日至 2025 年 04 月 30 日,每天 00: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线上获取地址:潜在投标人应登录中盈远瞩政府采购云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进行免费注册。完成注册后,便可获取招标文
件。
1.截止时间: 2025 年 05 月 14 日 13 点 30 分(北京时间)
2.递交方式: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1 正 2 副及 U 盘 1 份
3.递交地点:▇▇▇▇▇▇▇▇▇▇▇▇▇ ▇▇ ▇ ▇▇▇▇ ▇
1.时间: 2025 年 05 月 14 日 13 点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 ▇▇ ▇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信用记录
根据财库[2016]125 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
1)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 )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 ▇▇▇.▇▇▇▇▇▇▇▇▇▇▇.▇▇▇.▇▇)、“中国政府采购网”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和监督人员将查询网 页打印与其他招标文件一并保存;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昆明市人才服务中心卫生健康分中心地址:▇▇▇▇▇▇▇▇▇▇▇▇▇▇ ▇▇▇ ▇联系方式:颜老师 0871-63523950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中盈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 ▇ ▇▇▇▇联系方式:何师 0871-631096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电 话:17387188715
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 列 内 容 |
1 | 采购人 | 昆明市人才服务中心卫生健康分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中盈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及项 目编号 | 项目名称:昆明卫生人才网运维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中盈招字 2025030 | |
2 | 招标范围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3 | 投标人资格要 求,能力和信誉 | 见第一章“招标公告”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
4 | 是否接受联合 体投标 | 是□否☑ |
5 | 招标文件澄清 截止时间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 |
6 | 投标文件有效 期 | 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日历天 |
7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开出的汇票或汇款保证金的形式:网银、电汇、转账支票、保函方式(非现金形式提交)。 保证金的金额:3000.00 元; 保证金按规定数额从投标人账户直接转至 开户名(全称):云南中盈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新民支行账号:120871127010000001178 联系方式:0871-63109623 另需注意事项: 1.保证金必须从投标方的法人基本账户划出,缴纳投标保证金时,请注明所投项目的(项目编号:中盈招字 |
2025030),否则影响投标和保证金的退还,后果自负;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①已缴纳保证金,无故不参加投标或者出现不▇▇行为的投标人; ②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 ③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无故放弃中标项目的或无正当理由不与发包人签订合同的,或者拒不缴纳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 ④投标人提供虚假投标文件或虚假补充文件的,或者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无效的证明材料的; ⑤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 ||
8 | 投标文件份数 | 正本 1 份、副本 2 份,电子版投标响应文件壹份【电子文档包括响应文件全部 Word、Excel(如有)、PDF(正本扫 描件)】,存储介质:U 盘)。 |
9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 点 | 时间:2025 年 05 月 14 日 13 时 30 分(北京时间);地点:▇▇▇▇▇▇▇▇▇▇▇▇▇ ▇▇ ▇ ▇▇▇▇。 |
10 | 开标时间和地 点 | 时间:2025 年 05 月 14 日 13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 ▇▇ ▇ ▇▇▇▇。 |
11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12 | 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支票、汇票、本票或银行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10%。 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供合同总 价 10 %的履约保证金。逾期未缴纳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项目履约结束后返还中标人履约保证金。 |
13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本项目成交服务费执行云建招协【2023】51 号文精神,按 成交金额的 1.5%向成交供应商收取,计取后不足 7000 元的按 7000 元收取。 |
14 | 政府采购扶持政策 | (1)中小企业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投标文件中须同时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再作价格扣除。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监狱企业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 |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4)本项目属于服务业。 | ||
15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 | 本招标文件中若存在相关产品的具体品牌、型号,均不作为指定品牌要求, 而仅为技术水平、产品品质的客观参考。 | |
2) | 无效投标条款: (1)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装订; (2)未按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 (3)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格式、内容填写; (4)在投标文件中整包价格出现 2 个或以上的报价; (5)传真投标; (6)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7)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提交不足; (8)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9)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但无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书的; (10)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11)投标内容有损国家的形象和公民的利益; (12)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3)投标文件中故意隐瞒或虚报技术规格的(投标文件中《技术规格偏离表》完全粘贴招标文件内容、有意隐瞒其投标真实性的);一经查实将追究其相应责任; (14)提供虚假的资料。 |
1. 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 招标范围
3.1 本项目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 本项目交货期、交货地点、交货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合格的投标人
4.1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符合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4.2 投标人应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条件。
4.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 4.1~4.3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采购人根据招标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4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应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5. 投标费用
5.1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6. 招标文件构成
6.1 要求提供的货物、招标过程及合同条款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共六章,各章的内容如下: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 采购需求第六章 评标方法
7. 招标文件的澄清
7.1 投标人应认真核查招标文件,如有疑问的,投标人可以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截止时间前以及方式要求采购人澄清,截止时间后提出的澄清要求不予接受。
7.2 招标代理机构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答复所有潜在的投标人(答复中不包含问题的来源)要求澄清的问题,其他澄清方式为无效。
8.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8.1 招标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于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投标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8.2 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单位可以视招标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9. 投标文件编写注意事项
9.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在完全了解招标的内容、技术性能要求(详见“采购需求”)和商务条件后,编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必须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9.2 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指: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内容作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和条件的承诺,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10. 投标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10.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统一使用中文(特别规定除外)。
10.2 投标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中国法定计量单位。
11. 投标文件构成
11.1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由下列部分构成,并按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有关文件的提交如未特别注明需提供原件的,可提供复印件。
11.1.1 报价部分:
11.1.2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
11.1.3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
11.1.4 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7)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1.2 投标人同时投多个包(若分包时)的,投标文件应按包分别编制,成册。
12. 投标文件的格式要求
12.1 投标人应按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
13. 投标报价
13.1 投标人须就“需求及服务要求”中的所投包服务内容相关要求,作统一报价(注:本项目以总价方式报价)。
13.2 投标人应依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有关资料,按国家或行业现行技术经济标准、定额及规范,自行测算出满足招标要求的投标标的的竞争性报价。投标报价包括但不仅限于项目的技术服务费、利润、税收、验收、售后服务、市场价格变化的风险费用等的总和,该报价应考虑市场风险、政策性风险、汇率风险等因素,并能保证投标人完成履行合同所需的全部工作。
13.3 投标报价大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3.4 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每个标段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投标人对同一标段有两个(含两个)以上报价且未书面声明以哪个为准时,所投标段报价无效。
13.5 投标报价表中所报的投标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最高限制价格。
13.6 投标人不得哄抬报价,也不应低于成本价(或进价)报价,否则一经查实,其投标将可能被拒绝或被宣布为废标。
13.10 本次招标不保证最低报价中标。
14. 投标货币
14.1 投标以人民币报价。
15. 投标文件有效期
15.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15.2 在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文件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16. 投标文件的编制
16.1 投标文件须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进行编制。
16.2 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16.3 关键内容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而导致非唯一理解,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
16.4 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包括复印件),内容必须清晰可辨,若内容模糊,无法辨识,均视为未提供。
16.5 投标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凡规定签字处逐一签字,要求盖章处应盖单位章,若以投标专用章或合同专用章代替的,须出具投标人单位公章对投标专用章或合同专用章的授权函原件。
16.6(电子投标适用)按照招标文件格式、技术投标文件和商务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需要企业、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及电子签名的须电子签章及电子签名。
17. 投标保证金
17.1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交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账号,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保持有效。
17.2 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保证金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提交。
17.3 投标保证金的退回按相关规定的方式进行。
17.4 办理缴纳投标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在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栏或空白栏上注明招标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17.5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
17.6 下列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要求撤回投标的;
(2)中标人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3)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4)中标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18. 投标文件(U 盘)的密封与标记
18.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及(U 盘)。
18.2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副本及 U 盘装入投标文件袋中加以密封,并在封贴处盖密封章或单位章。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
18.3 投标文件袋的封面可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标段号(若分包时)、投标人名称等。
18.4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U 盘)时,未密封或密封不完好的,采购人不予接收。
18.5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9. 提交投标文件(U 盘)截止时间和地点
19.1 投标文件的提交不得迟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U 盘),采购人不予接收。
19.2 投标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文件提交到“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
19.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20. 开标
20.1 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参加开标会,如投标人未出席开标会,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0.2 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停止开标。
20.3 开标程序:
(1)招标单位监督人员及投标授权代表共同检验投标文件(U 盘)密封性; (2)开标会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3)介绍参加开标会的人员;
(4)唱标:由唱标人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和其它招标文件开标一览表中规定的其他主要内容。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
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唱标顺序随机选取; (5)宣布评标期间的有关事项;
(6)开标会议结束。
20.4 开标工作人员将做开标记录,投标人对唱标结果签字确认。
20.5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采购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21. 评标
21.1 评标由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授权评标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社会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社会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应当推选组长,但采购人授权评标代表不得担任组长。采购人授权评标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的,要向招标代理机构出具授权函。除授权评标代表外,采购人可以委派纪检监察等相关人员进入评审现场,对评审工作实施监督,但不得超过 2 人。(本项目为企业采购,可不授权采购人代表,全部评审专家统一抽取,资格审查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完成)。
21.2 评标原则及方法
21.2.1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21.2.2 本次招标评审严格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内容及国家相关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政策执行。
21.3 评标方法
本项目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评标方法评标。在评标中,不得改变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第六章“评标方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21.4 评标应当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办法的确定,以及评标过程和结果。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人员在政府招标活动中应严格遵守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审情况。
22.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 3 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3. 中标人的确定
23.1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23.2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标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人顺序确定中标人。
23.3 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
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中标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24. 中标通知书
24.1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人发出招标结果通知书或采用其他方式告知。
24.2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5. 签订合同
25.1 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
25.2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人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也可以重新招标。
25.3 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26. 招标代理服务费
26.1 招标代理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收取标准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 招标文件编制依据
27.1 本招标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制。
28.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若规定可以接受备选方案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只能提供一个备选方案,并注明主选方案,且备选方案的投标价格不得高于主选方案。凡提供两个以上备选方案或未注明主选方案的,该投标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评标委员会在对有备选方案的投标人进行评审时,应当以主选方案为准进行评审,如考虑备选方案的,备选方案必须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28.2 其它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由采购人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打印合同封面)
合同编号: 合同自编号: 招标编号:
●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
云南省政府采购
(委托采购)
合同书
签订地点:
云南省财政厅 制
甲方(采购人公章)名 称:
地 址:邮 编: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项目(技术)负责人:
电 话:
签订日期:
乙方(投标人公章)名 称:
地 址:邮 编: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
电 话:
签订日期:
丙方(鉴证方公章)名 称:
地 址:邮 编: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
电 话: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昆明卫生人才网运维项目(项目编 号:中盈招字 2025030)公开招标的结果,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第 1 条 总 则
第 1.1 条 定义
第 1.1.1 条 合同:如无特别说明,以下合同特指本合同。第 1.1.2 条 项目:昆明卫生人才网运维项目
第 1.1.3 条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例如地震、战争、政府行为等。由于不可抗力的影响,使得一方实际不可能在此情况下履行其协议。不可抗力不包括由于一方的疏忽或故意不遵守良好的工程惯例所发生的事故。
第 1.1.4 条 货币单位:本合同项下一切费用均以人民币为单位进行结算。第 1.2 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生效。第 1.3 条 合同修改
除非由双方签订书面修改文件,否则合同不得修改。符合这一程序的修改将构成合同的一部分,并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 1.4 条 告知
任何涉及本合同的通知应以面呈、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至对方下述地址或传真号码,任何更改该等地址或传真号码必须提前 7 日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
任何面呈的通知在递交时视为送达;任何以邮资预付的邮寄方式发出的通知在对方签收后视为送达;任何以传真方式发出的通知在发出时视为送达。
本合同签订前已存在的知识产权归原拥有方所有,根据本合同新产生的服务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第 2 条 内容及双方责任
第 2.1 条 合同内容
乙方在甲方支持下完成本合同内容,具体内容如下:(也可另附)
第 2.2 条 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项目期间,甲方作为委托方负责提出具体工作要求,为乙方各项工作给予必要的协调、支持和帮助。
(2)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指导、检查和督促,敦促乙方工作进展,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改正不符合项目要求的行为。
(3)向乙方提供实施本项目所需的资料、信息,允许乙方人员为实施本项目而使用所约定的信息、文件等。
(4)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及金额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5)乙方完成的本合同项下工作所产生的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均归甲方享有。甲方对于评价报告中所涉及到的相关报告、数据、结论等享有再次使用或提供给第三方的权利。
第 2.3 条 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及标准完成合同内容;
(2)安排专业团队负责项目实施,指定项目负责人同甲方保持密切沟通,按照甲方要求合理安排工作进度,确保各项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3)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乙方应予以保密,乙方承诺不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甲方的业务机密。
(4)项目期间,接受甲方指导、检查和督促,在合同约定范围内遵照甲方所提出的意见、要求,并及时作出相应的工作调整和安排。
(5)甲方保留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提供给乙方使用的有关知识产权信息的一切权利和利益,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为己方或任何第三方利益使用有关知识产权信息。
(6)乙方应明确工作的总负责人,并明确每个项目的具体负责人员,合同履行期间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擅自调换项目总负责人及工作组人员。
(7)乙方完成的本合同项下工作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因侵犯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乙方不得将上述报告、数据、结论等以任何形式用于自身对外宣传或向第三方提供。
(8)乙方不得将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
第 2.4 条 合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年 月 日。因甲方原因或其它不可抗力原因影响项目进度,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变更项目进度,并按变更后的进度执行。
第 2.5 条 乙方提供 。
第 3 条 合同总价
第 3.1 条 合同价
本项目合同价为人民币 (¥ 元)。第 3.2 条 资金支付的方式、时间和条件:
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清。
支付时间: 支付条件:合同签订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一次性支付全部合同价款,付款前,
供应商需提供与合同价款等额的国家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
第 3.3 条 本合同项下一切费用均使用人民币结算及支付。甲方向乙方付款同时乙方应出具相应发票,甲乙双方对有关发票、结算票据一致认同:甲方取得发票不代表甲方款项已付清,款项已付清以甲方款项全部到达乙方开户账户为准。
第 3.4 条 本合同价款包含 等为完成本合同项下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第 3.5 条 乙方收款信息:
单位名称: 银行账号: 开 户 行: 开 户 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上述收款信息必须与开票信息一致,否则将导致资金无法拨付。
第 3.6 条 乙方在合同签订后向甲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10 %,即:人民币 (¥ 元);履约保证形式为 。该履约保证金将于合同履行完毕后 个工作日内退还。
乙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履约保证金;
第 4 条 成果提交
第 4.1 条 验收人员的组成
第 4.2 条 成果提交时间
交验时间: 第 4.2 条 验收标准及方法
验收标准: 验收方法:
第 5 条 服务承诺
第 5.1 条 乙方服务承诺如下:
第 6 条 保密责任双方共同恪守对项目及技术的保密责任。
第 6.1 条 所有项目相关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合同项目合作计划及相关内容。
第 6.2 条 所有项目相关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技术资料。
第 6.3 条 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规定,对与本项目各项技术、数据和已形成的各项成果,及时采取有力措施履行相关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与本项目的任何技术资料、数据及相关信息、文档。如因保密义务的不履行或履行不当,乙方除承担所造成的损失外,亦须承担由此所产生的其他相关法律责任。
第 6.4 条 保密期限: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以及在有效期后的 年内甲乙双方均不得将合同及项目相关的技术资料、技术秘密等成为公共信息之前披露给任何第三方。
第 6.5 条 乙方的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解除,任何时间、地点乙方违反本合同保密义务的,甲方均有权根据本协议约定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 7 条 不可抗力
第 7.1 条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预防、不能克服或避免的不可抗力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导致双方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可以免除相关合同责任。但是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并在 15 天之内提供上述不可抗力的详细情况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和有效的证明文件。按照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义务,或者延期履行合同。一方迟延履行本合同时发生了不可抗力的,迟延方的合同义务不能免除。
第 7.2 条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当尽可能采取合理的行为和适当的措施减轻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合同所造成的影响。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该方不得就扩大损失的部分要求免责或赔偿。
第 8 条 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办法
第 8.1 条 乙方应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内容并提交相应成果。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时限推迟的,甲方可以视情况决定是否解除本合同;甲方选择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全数退还已支付的项目经费;甲方选择继续履行本合同的,乙方每延期一天应缴纳甲方本合同金额 5 ‰的违约金直至提交全部成果文件止。如因客观事实或甲方原因导致工作时限推迟的,由双方协商并签署相应的补充协议予以确认。
第 8.2 条 如因乙方原因未提供服务或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经甲方提出后乙方应在双方协商确定的期限内改正,否则每延迟一日应缴纳本合同金额 5 ‰的违约金。
第 8.3 条 乙方应确保各项服务及相应成果的质量符合甲方要求。因为乙方原因所提供的服务及相应成果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至符合要求为止,乙方拒绝整改或经过一次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不符合要求部分的全部费用。
第 8.4 条 本合同签订后,若乙方无正当理由而终止合同,应当返还本合同项下甲方已经支付给乙方但实际未发生的费用,并缴纳甲方本合同总额 20 %的违约金。如果违约金不足以抵偿甲方的直接损失,乙方应当继续赔偿。
第 8.5 条 本合同签订后,若甲方无正当理由而终止合同,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额
20 %的违约金。如果违约金不足以抵偿乙方的直接损失,甲方还应当继续赔偿。
第 8.6 条 甲乙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产生异议和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应依照现行法律法规,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 9 条 其他
第 9.1 条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 9.2 条 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以及修改或变更的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有不一致之处,以时间在后者为准。
第 9.3 条 甲乙双方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合同义务,双方任何一方都不得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也不得通过协商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合同变更的内容包括合同的标的、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中止是无正当理由暂停履约;终止就是不再履行合同义务。合同当事人一方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均属于违约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 9.4 条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三份。第 9.5 条 本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及解释顺序:
1、合同书及附件;
2、中标通知书;
3、中标人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
4、招标文件。
第 9.6 条 附件名称(如有请务必填写):
昆明卫生人才网运维服务项目
投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盖 章):
日 期: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 |
投标报价(元) | 小写:大写: |
合同履行期限 | |
备注 |
投 标 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投标报价包括但不仅限于技术服务费、利润、税收、验收、售后服务、市场价格变化的风险费用等的总和,该报价应考虑市场风险、政策性风险、汇率风险等因素。
二、投标文件商务部分
(1)投 标 函
致:(采购人 )
我方仔细研究了(招标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正式授权 (姓名) 全权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全称) 参加投标,并提交正本 份、副本 份、电子档(U 盘) 份。
据此函,被授权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招标文件招标项目服务要求,投标报价: 元,并在 (服务期) 组织完本项目的相关服务内容。
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澄清文件)(如果有的话)。我方完全理解相关文件要 求,并承担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后果,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3.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本投标有效期自开标日起 日历日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4.同意投标人须知中关于没收投标保证金的规定。
5.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并保证数据和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6.我们郑重声明:我们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之前的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活动。
7.我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件。我方保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料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保证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安全问题。我方不是为此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与招标招标单位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我方不是招标采购单位的附属机构。
8.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行为。
9.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并履行相应的合同责任和义务。
(2)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3)我方承诺将承担售后服务及质量责任。
10.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我方同意按照贵方的要求,提供有关的数据和资料。为此,我们授权任何相关的个人和公司向贵方提供要求的和必要的真实情况和资料以证实我们所填报的各项内容。如果在该项目招标过程中或者在获得中标后,采购人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管机构发现并查实我方在该项目的投标中所报的资料存在虚假或不真实的信息或者伪造数据、资料或证书等情况,我方将无条件地自动放弃该项目的投标资格和中标资格;如果我方已经收到中标通知书,我方将无条件的承认,我方收到的该项目的中标通知书为无效文件,对采购人不具有任何法律约束力,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我方承担;本段承诺是我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且具有相对独立性,不管是否有其他相反的说明,本段承诺均为我方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内容,对我方在与该项目有关的任何行为中始终具有优先的法律约束力。
11. (其他补充说明)。
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帐 号: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盖章):
投标日期:
须另附投标保证金缴纳汇款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招标文件商务要求 | 投标文件响应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 |
备注:投标人应逐条对应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中“商务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履行期限、付款方式、服务地点、履约保证金等内容,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如实填写本表格。
★未填写本表格的投标人将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
投 标 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3)廉 政 合 同
为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促进廉洁从政,依法从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保证资金安全和有效使用及其扩大投资效益,本项目业主昆明市人才服务中心卫生健康分中 心(以下简称甲方)与合作方: (以下简称乙方),特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狱管理规定。严格遵守财经制度,涉及甲乙双方利益往来的事宜,必须签订合同并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单价及数量履行,严禁以口头协议,承诺规定双方权利义务。
(二)严格执行合同文件,自觉依照合同办事。
(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应坚持公开、公正、诚信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
(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建设公示牌,公布举报和监督电话。
(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应及时提醒对方纠正错误。
(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应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建议给予相应的处理。
第二条 甲方义务
(一)甲方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
(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不得要求或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及其出国(境)考察、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甲方合作项目有关的活动。
(五)甲方工作人员中的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当利益的若干规定》。
(六)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索要项目合同以外的场地占用费,加班费,警察管理费,过节费等费用,不得要求乙方购买生活物资。
第三条 乙方义务
(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
等。
(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
(四)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或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五)乙方不得向甲方支付项目合同以外的场地占用费,警察加班费、管理费,过节费等费用,不得为甲方购买生活物资。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第二条,按照管理权限,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以予赔偿。
(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第三条,按照管理权限,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以予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建议有关部门给予乙方相应的行政处罚。
第五条 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的上级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甲方或甲方的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约请乙方或乙方的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对履行合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第六条 本合同有效期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至项目合作期结束之日止。
第七条 本合同作为合同的附件,与项目合作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合作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壹份。监狱纪委监察部门备案壹份。甲方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二 O 年 月 日
乙方负责人(签字或盖章)二 O 年 月 日
投标单位必须与采购人签订廉政合同
(4)投标人承诺书
为切实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行为,提高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维护招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廉洁建设,我单位在此庄严承诺:
一、禁止向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竞争性谈判小组的组成人员、询价小组的组成人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或者成交。
二、禁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若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不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其他招标活动。
三、质疑、投诉要依法提出,要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禁止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
四、禁止在招标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禁止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禁止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禁止向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禁止在招标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禁止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五、禁止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禁止按照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禁止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禁止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禁止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采购活动;禁止与其他投标人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成交;禁止与其他投标人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禁止与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
六、自觉接受财政、监察、审计等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地 址: 电 话: 日 期:
投标单位必须填写投标人承诺书
(5)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年份 | 采购人名称 | 项目名称 | 完成时间 | 合同金额 | 是否通过验收 | 备注 |
注:投标人(仅限于投标人自己的)以上业绩需提供“供货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相关证明材料。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五)拟指派项目人员明细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 | 责任分工 | 证书编号 | 备注 |
投 标 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8)投标人信息表
(请投标人如实填写本表信息)
投标人名称: |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
组织机构代码: | |||
税务登记证号: | |||
注册资金: | 邮政编码: | ||
公司成立日期: | 企业网站网址(如有): | ||
企业电话: | 通讯地址: | ||
公司简介: | |||
经营范围: | |||
公司拥有资质证书: |
投 标 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1)技术规格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采购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对应采购文件内容 | 是否满足 (是/否) | ||
序号 | 内容名称 | 具体要求 | ||
“ 采购需求”内容(要求点对点逐项列明) | ||||
1 | ||||
2 | ||||
.... | .... | .... |
投 标 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如需要,投标人可以对以上各项技术服务内容另页描述。
(二)评标标准相应的技术资料
(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结合评标办法自行编写,格式自拟)
1.服务内容
2.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方案
(投标人应根据采购需求和评审方法自行编写)
3.运维服务方案
(投标人应根据采购需求和评审方法自行编写)
4.系统运维重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
(投标人应根据采购需求和评审方法自行编写)
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与本项目有关的其它材料
1.所附格式要求填写的全部内容都必须填写。
2.投标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填写的内容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3.投标人提交的材料将被保密,但不退还。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要求清晰反映企业情况和经营范围
(①投标人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均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注: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签字):
投标人(盖章):
日 期: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 (投标人全称) 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公司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有关(招标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 )的招标,以本单位名义投标。代理人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承认。授权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委托代理人签名: | |
职 务: | |
身份证号码: | |
详 细 地 址: | |
电 话: |
投 标 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如为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此授权委托书可以不用提供。
(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投标人提供相应声明函,格式自拟并签字盖章)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针对“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要求;投标人若认为在其所递交投标文件中相关部分内容已可以体现或证明投标人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应在此说明详见投标文件中的那些部分内容,或在此说明投标文件中那些部分内容可以体现出来。
(投标人提供相应承诺函,格式自拟。)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投标人良好商业信誉情况承诺函原件,提供 2023 年度或 2024 年度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公司成立至今财务报表或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相关材料)
(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1.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
我单位现参与 项目(招标编号: ),并作出如下承诺: 本公司郑重承诺: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和《社会保险法》及相关的社会保
险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社会保险项目和缴费标准,本公司向所属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本企业职工( 人)办理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承担虚假应标及其他相应的法律责任。我单位将按照相关规定接受处罚,并通过媒体予以公布。
特此承诺
承诺人(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2.依法缴纳税收承诺函
我单位现参与 项目(招标编号: ),并作出如下承诺:本公司坚持诚信经营,依法纳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办法》第 25 条和第 56 条之规定,我司(单位)近三年均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包括但不限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不存在偷税漏税行为。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承担虚假应标及其他相应的法律责任。我单位将按照相关规定接受处罚,并通过媒体予以公布。
特此承诺
承诺人(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
(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以上内容未提供格式的,由投标人自行拟制)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 (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1,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 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日 期:
1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
可不填报。
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 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 号),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
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50 万元
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
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
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 8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8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营业收入 6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或资产
总额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
中,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5 人及以
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5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
中,从业人员 5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
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
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
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
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
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
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
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
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 2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
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
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
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
业收入 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 20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
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
业;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2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
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8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资
产总额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
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 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如有虚假, 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全称)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监狱企业相关证明材料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监狱企业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供应商(全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由投标人自拟格式
持续可靠、安全高效的信息化系统是支撑卫生人才业务顺利开展的必要条件。为保障昆明卫生人才网(简称“网站”)、昆明卫生人才网人事人才考试报名系统和昆明卫生人才网人事人才管理信息系统(简称“应用系统”)、昆明市银龄医师应用系统的持续安全、高效运行,开展相关应用软件维护、功能模块优化、运行环境维护以及数据库运行维护等运维服务。
序号 | 采购标的 | 单位 | 数量 |
1 | 昆明卫生人才网运维服务 | 项 | 1 |
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网站及业务系统的模块优化服务、网络安全防护、报名工作支持性服务、数据运维服务,要求不少于 1 名专业运维技术人员进行驻场服务。
1. 服务团队保障
(1) 驻场服务保障
提供不少于 1 名专业运维技术人员进行驻场服务保障,运维技术人员驻场服务过程中服从采购方管理,及时响应和解答采购人提出的应用系统相关业务和技术问题,包括技术咨询、指导和信息服务提供等。同时为采购人提供业务支撑服务,保证本年度单位招聘顺利进行。同时承诺派遣至采购方提供驻场服务的人员具有网站管理经验、招聘业务服务经验、考场网络及设备维护经验,熟悉招聘流程,多举措协助采购方按时、按量、准确地完成各单位招聘考试报名及后续笔试、面试流程,全力保障本年度各单位招聘顺利进行。
(2) 服务团队保障
为保障服务质量,服务商须针对本项目建立不少于 6 人的服务团队,服务团队至少应包含但不限于驻场服务人员、软件服务人员、网络或网络安全保障人员、数据库服务人员、虚拟化服务人员、数据备份恢复服务人员等,服务商须指定一名项目团队成员作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项目管理、服务能力和类似服务项目经验,定期向用户提交服务报告,报
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月项目基本运行情况,项目成员投入情况,项目运维事件处理情况,本月重大事件处理情况,月度事件、问题统计分析,建议及改进等。
2. 网站和应用系统基础资源维护
定期进行应用软件系统信息维护,保障系统正常运行,具体内容如下
(1) 昆明卫生人才域名租用
为确保昆明卫生人才业务正常开展,必须对网站和应用系统现用域名(kmwsrc.com.cn、 kmwsrc.com、ks.kmwsrc.com.cn)进行续费,并根据网络安全相关要求支持 IPV6 访问,同时及时更新、备案域名信息,保证应用软件系统及域名正常使用。
(2) 昆明卫生人才企业邮箱租用
为满足网站和应用系统业务工作开展及对外交流,须对现用网易企业邮箱进行续费,保障其正常使用。
(3) 昆明卫生人才 SSL 安全证书
必须购买、提供正式的网站 SSL 安全证书(非测试用、非临时性)。含网站和应用系统的 SSL 安全证书。
3. 系统巡检与故障处理
(1) 应用系统定期巡检
每两周一次定期对网站和应用系统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和日志分析,检查是否运行正常是否存在功能和性能问题,发现问题及时修复。
(2) 故障响应服务
当网站和应用系统发生异常或故障时,供应商必须及时响应,快速处理,正确实施应急方案,在 2 小时内进行诊断、修正系统错误和缺陷及数据异常,及时恢复业务。
(3) 应急保障服务
当采购人因进行系统演练或其他业务需要,需要配合时,采购人提前一天通知,负责根据采购人需求,在接到通知后 24 小时内安排工程师到达现场进行应急保障对接及服务。
1. 更正性维护服务
在网站和应用系统的运行过程中,因设计缺陷、系统 bug 引起的系统故障,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提供系统修复和升级服务,一般性问题修复时间不超过 2 天,特殊负责性问题不超过
5 天。
2. 适应性维护服务
为适应采购人应用环境的新变化,如软、硬件系统升级、系统环境迁移、组织机构调整、业务流程改变、数据信息需求改变、国家或行业标准变化等,以及采购人提出新的要求时,供应商必须无条件对网站进行升级、改造,保障系统的适应性。网站优化升级后,采购人完全拥有系统使用权,不受其他任何限制。
(1) 网站(包括中间件、相关插件以及数据库)必须实现在 Linux 环境下部署,web应用和开发应用组件支持国产化或是开源,供应商必须承诺后期根据政策要求或采购人需要,满足数据局的适配部署;(提供承诺函)
(2) 开发的应用系统或软件数据库须满足数据局的部署应用;(提供承诺函)
(3) 网站支持在国产化操作系统和国产化浏览器打开和应用,实现网站的相关浏览与操作功能,不出现格式错乱或是信息显示不全等问题。
3. 完善性维护服务
在现有网站及应用系统的基础上,结合采购人业务发展需要,进行重构和深度地升级、改造,调整或者开发新的功能,提高性能,优化使用效率。
(1) 昆明卫生人才网官网界面升级和应用优化
根据采购方业务,以及时事政治变化情况,及时对昆明卫生人才网桌面栏目、首页版面及内容以及功能模块等进行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1)负责根据采购方业务栏目调整情况,及时对网站页面版面进行更新,要求网站所有页面均可通过修改页面模板来调整,包括:网站版式、栏目分类、网站主题、栏目内容等; 2)根据采购人业务开展情况,对网站、微信公众号平台客户端首页进行信息维护及信息
更新,根据业务调整情况及时更新栏目查询版块,并对版块、栏目引导图片等信息进行更新,及时更新过时、过期图片。包括但不仅限于首页引导图文信息链接、招聘报名各阶段业务流程、职称考试报名、准考证打印、成绩查询、政策解读等引导链接、信息进行维护和更新,严格按照业务需要,及时审批、及时发布各类宣传、公示新息,若无特殊情况将承诺做到 15 分钟内响应,30 分钟内完成公示。
(2) 优化昆明卫生人才网人事人才管理信息系统相关流程与应用
根据采购方业务,以及人事人才管理最新要求,及时对昆明卫生人才网人事人才管理信息系统相关流程和系统功能模块进行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1)优化生育保险网上申报流程,用户录入自身信息进行查询,确认为中心管理人员后,
根据其对生育保险业务报销类型选择,录入发票、金额信息后,按照提示准备业务材料,该功能优化后可极大降低用户重复往返于采购方业务受理点,同时降低申报表因涂改需重复填写问题。根据医保中心生育保险业务材料模板变化情况,对系统模板进行相应调整完善。
2)负责对人员管理模块进行优化,对系统导入导出功能进行优化,管理人员可按照系统字段匹配表制作导入导出功能模板,实现单条、多条信息自定义导入导出。
3)负责对人员管理模块进行优化,调整信息采集方式,支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系统人员信息导入并对基础信息、电子照片等进行存储,同时优化导出功能,实现人员信息自定义模板导出。
4)负责对人员管理模块进行优化,参考编制人员管理办法及模式,设置各医院编制职数信息;人员信息录入后,按照编制信息进行匹配管理;同时优化系统预警判断方式,对空编或超编岗位进行提示;对首页展示页面进行优化调整,同步显示空编、缺编情况。
5)负责对人员管理模块进行优化,在系统首页展示人员信息统计情况,如总数、党派情况、男女性别情况、少数名族情况等信息,同时对数据分析功能进行优化,协助管理人员实时掌握人员情况。
(3) 优化完善昆明卫生人才网考试报名系统相关流程与应用
根据采购人业务,以及人事人才招聘考试报名最新安排,及时对昆明卫生人才网人事人才考试报名系统相关流程与应用进行优化完善。具体内容如下:
1)根据采购人业务,以及人事人才招聘考试报名相关安排,按照采购人招聘业务需要及时支持进行相关考试批次、考试岗位、考试安排、考场安排、审批审核等相关配置,保障考试工作的顺利开展;
2)根据采购人业务,以及人事人才招聘考试报名最新安排,及时对昆明卫生人才网人事人才考试报名系统相关流程和系统功能模块进行调整,需在现有应用系统的基础上进一步改善和提高系统性能,优化使用效率,对因业务发展需要或需求变动引发对系统的新增、完善软件功能,以支持人事人才招聘工作开展。具体问题包括:
a. 新建立增加年龄字段,根据报名考生身份证做联合检测;
b. 其它招聘条件项目较多时,由系统来自动判定招聘项目;
c. 多项非标准要求,在岗位要求里是否只能添加到其它招聘条件(选填)?
d. 新建单选或复选字段,实现系统自动审核;
e. 岗位判定条件只有通用的 14 条,需要根据岗位要求新增判定条件,针对岗位特殊做到在不满足必须条件情况满足宽限条件处理;
f. 表单只能针对考试项目设置,岗位有特殊招聘字段时,无法针对岗位设置不同的考生填写表单,需要修改实现;
g. 已结束的招聘批次在考生和单位账号界面能否自动隐藏,单位账号登录进行权限控制,需要只能查看到自己单位在进行的项目以及岗位;
h. 考生界面实现看到已报考人数以及已经缴费的人数,方便决策;
i. 因密码重试次数过多被锁定的用户,增加管理员手动解锁功能,提高管理便利性;
j. 所学专业里建议设置为一级类目、二级类目以及三级;在项目进行中字段被引用期间进行新增所需专业;
k. 岗位符合条件设置期间,在设置条件 1、2、3 等符合条件实现统一设置后确认(目前需要来回重复点条件设置确认),在符合条件设置中专业限制等多项复选条件实现复制匹配添加功能;
l. 增加岗位开考比列,根据医院提供的岗位招聘比列在报名结束后判定该招聘岗位是否达到开考比列从而分配考试。
1. 网站、应用系统及数据安全保障服务
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接受、配合采购人指定的第三方针对网站(软件系统)开展等级保护测评、攻防演练、监测检查、应急演练等方面的网络信息安全工作,并按要求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落实。
(1) 优化信息加密方式,保障信息传输安全
负责优化现有的信息传输加密方式,采用 SSL 证书加密方对 kmwsrc.com.cn 主域名下所有子域名进行证书加密,以保障数据传输过程中的信息安全,负责关闭昆明卫生人才网人事人才考试报名系统 80 端口,仅保留 443 端口访问,进一步加强信息安全。
(2) 提供安全有效的应用防护服务,有效查、拦截 web 攻击
负责针对网站和应用系统,提供独立的、专业的应用防护服务,以提升信息安全防护能力。每套应用防护服务均满足以下防护功能,并对防护应用进行相应的防护配置。防护服务须具有以下功能:
网站漏洞防护服务
文件防护服务 Webshell 防护服务
资源防护服务内容防护服务0C 攻击模块服务黑白名单管理模块服务虚吞鯪屑拟补丁模块服务攻击分析模块服务安全报表功能服务
日志系统服务防护列表管理
(3) 采用防篡改防护服务,保证网站、应用系统安全
发布服务器上具有与 Web 服务器上的网站文件完全相同的目录结构,任何文件/目录的变化都会自动映射到 Web 服务器的相应位置上。防护服务须具有以下功能:
发布模块同步模块
水印防篡改技术 Web 防篡改模块 内核防篡改模块 升级管理中心服务云管理平台
(4) 制定有效、完善的策略及备份机制
定期对应用及应用产生的数据进行有效备份,清理临时数据,无效数据,并从应用系统角度来优化数据库性能,如通过优化检索、优化存储过程、数据库表拆分、应用系统安全加固,洞修补等提高应用系统运行效率和安全。
2. 安全防护,病毒查杀服务
(1) 提供服务器主机防护服务,全面保障虚拟化软件平台运行安全
负责针对网站和应用系统,分别提供一套独立的、专业的服务器主机防护服务,以提升信息安全防护能力。每套服务器主机防护服务均满足以下防护功能,并对防护应用进行相应的防护配置。防护服务须具有以下功能:
虚拟化平台管理服务资产变更分析服务 主机服务
端口服务
网站服务
Web 容器服务第三方组件服务数据库服务
进程服务账号服务
安全体检服务
自定义体检项体检、自定义路径体检服务即时体检与定时体检服务
批量体检策略下发服务体检报告生成导出服务体检结果自动评分服务安全监控服务
登录监控服务 完整性监控服务
操作系统审计服务进程监控服务
回话监控服务资源监控服务性能监控服务入侵检测(入侵威胁)服务
病毒木马服务 僵木蠕检测服务
反弹 she11 服务异常账号服务
日志制除服务异常登录服务异常进程服务
系统命令效验服务漏洞管理服务
系统漏洞服务弱口令服务
高危账号服务配置缺陷服务
安全防护管理服务
病毒防护服务端口安全服务访问控制服务暴力破解服务扫描防护服务
IP 黑白名单服务进程行为控制服务进程白名单服务 合规基线服务
威胁情报安全报告
(2) 定期进行虚拟机管理员口令修改
必须每季度(三个月)对云主机的管理员口令进行一次修改,修改口令必须符合密码复杂度和安全策略要求,确保云主机不受弱口令攻击爆破。
1. 数据库运行维护
(1) 数据库系统日常运行检测服务
每月定期安排专业数据库工程师对所有数据库系统进行至少一次性能检测服务,检测内容包括 TiDB/ORACLE /MYSQL/达梦/瀚高等数据库数据文件、控制文件、联机日志和归档日志的存放空间文件系统或设备使用情况;实例核心进程是否存在,状态是否正常,进程是否正常、实例能否正常连接、LISTANCE 状态;查看是否出现表空间故障;CPU、内存、网络、 10、进程、页面交换等系统资源的使用情况;检查数据库告警日志、LISTENER 日志,及时发现问题;数据库备份情况等。
(2) 数据库巡检服务
每季度(3 个月)定期进行一次数据库巡检服务,对数据库性能、数据增长情况、数据库主要性能指标、数据库主要等待时间、最消耗 CPU、内存资源 I/O 的 SQL 进行全面分析,并根据最新的数据变化情况制定数据库维护计划和各份策略。
(3) 数据库性能调优服务
每三个月一次定期对数据库进行性能调优服务,主要内容包括检查数据库中数据表空间
的使用情况,业务数据数据增长情况,及时对磁盘的使用做到预见性的分配,检查临时表空间、回滚段表空间的使用及性能:清理日志文件、TRACE 文件、CORE 文件、保证盘空间的使用:收集数据库的 SHAREPOOL、BUFFERPOOL 性能,按照数据库健康标准,与实际情况相结合优化数据库性能;分析数据表、索引、触发器等数据库元素,发现无效对象、未使用索引的表,针对不同的情况,以重建索引、整理磁盘碎片等方式优化数据性能
(4) 数据库系统版本升级,补丁更新和故障修复服务
定期检查或在用户数据库系统发现 Bug 或漏洞需要进行升级时,将全面做好备份计划,制定完善的数据库升级方案,进行数据库升级服务,保障系统处于最优的运行状态。
(5) 数据库系统的部署服务
当采购人有新业务系统需要上线时,或当为适应应用环境的新变化如软硬件系统升级,系统迁移等,负责在采购人提供基础的硬件环境后,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数据库部署服务。
2. 运行环境维护
(1) 云主机日常运行性能监控服务
每月定期安排专业工程师对部署昆明卫生人才网、昆明卫生人才网人事人才考试报名系统的云主机进行至少一次性能监控服务,监控内容至少包括云主机运行情况、文件系统运行情况、网络运行情况、磁盘 I/0、内存使用情况等资源使用情况;
查看是否出现存储空间满等故障;CPU、内存、网络、I/0、进程、页面交换等系统资源的使用情况;查云主机告警日志、时间与任务日志,及时发现问题,保障运行在各云主机的业务系统持续、稳定运行。
(2) 云主机巡检服务
每季度(三个月)一次定期进行云主机巡检服务,对云主机运行性能、资源使用情况、云资源运行主要性能指标、主要问题事件、CPU 高占用、内存资源、I/0 的云主机及应用进行全面分析,并根据新的资源变化情况制定虚拟机维护计划和备份策略。
(3) 云主机性能调优服务
每月一次定期对云主机进行性能调优服务,主要内容包括检查云主机存储空间的使用情况,业务数据空间占用增长情况,及时对磁盘的使用做到预见性的分配,检查承载各业系统的虚拟机 CPU、内存、网络的使用;按照政务云云平台健康标准,与实际情况相结合,优化云主机性能;分析云主机运行日志,管理平台日志,系统事件进行全面分析,制定完善的云主机优化方案并执行。
(4) 云主机的操作系统、中间件、数据库等版本升级、补丁更新和故障修复服务
定期检查或用户在云主机发现的操作系统漏洞、数据库漏洞、中间漏洞等需要进行升级时,做好备份机制,制定完善的云主机升级方案,进行云主机升级服务,保障云主机系统、数据库、中间件处于最优且安全的运行状态。
3. 备份与恢复服务
负责根据采购人现有生产环境制定实际、有效的应用及数据备份策略,其中包含常规备份策略、同城容灾备份策略、数据恢复策略及重大故障应急预案等措施,定期对采购人云主机的应用及数据进行备份,需要恢复时,或是数据库在受到环境因素影响不能正常使用时,负责派遣专业的运维工程师提供数据恢复服务,团队人员必须包含具有资质的数据备份工程师,尽可能减少业务中断和数据丢失风险,保障业务持续运行和数据安全,保证系统的连续 (正常)运行。
(一) 验收方式
卫生人才网维护服务期结束后,供应商对服务期内产生的所有项目文档进行整理,编写服务总结报告并装订成册,提交验收申请,由采购人根据供应商提交的验收申请,在十五个工作日内组织项目验收。
(二) 验收标准
卫生人才网维护服务期结束后,经采购人确认服务范围内网站及各软、硬件系统运行正常、稳定流畅、数据信息完整,没有发现有问题、故障存在,并且供应商提交了完整的验收资料,验收资料经采购人确认无误后,视为验收合格。
1.合同履行期限:一采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第一年全部合同履行完成,经采购方考核合格后可续签第二年合同,考评不合格的不再续签。
2.服务地点:昆明市人才服务中心卫生健康分中心或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一次性支付全部合同价款,付款前,供应商需提供与合同价款等额的国家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
4.采购人有权在合同期内不定期对投标人的服务人员进行考查,若发现与投标不符,采购人有权取消服务合同,并追究投标人责任。如在安全服务实施过程中,采购人认为投标人服务人员能力有限,可要求投标人更换服务人员,投标人需按采购人要求执行。
(一)评标方法定义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分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投标人或者中标投标人的评标方法。
(二)评标程序
评标工作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招标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评标委员会成员到位后,推举其中一位评审专家担任评审组长,并由评审组长牵头领导该项目评审工作。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招标文件一并存档。
按以下程序独立履行评审职责:
1.资格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资格性审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 评 审 内 容 | 评 审 标 准 | |
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 | |||
用代码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③若 | |||
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 | |||
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 | |||
资格性评审标准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提供营业执照或独立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 | |
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作为本项目的承接 | |||
主体,公益二类单位需提供机构编制委员会 | |||
办公室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为公益二类 | |||
单位的证明文件。以上均提供复印件加盖公 | |||
章。 |
(2)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 面声明 | [提供声明函] |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 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提供承诺函] | ||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提供承诺函] | ||
(5)具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 录 | [提供承诺函] |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提供承诺函] | ||
2 | 政府采购政策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 |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2.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 评审内容 | 评审标准 | |
1 | 符合性评审标准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8 项规定 |
投标报价 | 只能在限价范围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 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
投标函 |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符合第四 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及内容。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及内容,根据招标 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 |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及内容,根据招标 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及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 ||
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 |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文件数量。 |
投标文件签署、密封、盖 章 |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密封、盖章。 | ||
投标文件的编制 | 投标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其投标将被否 决。 | ||
是否存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条 款。 | |||
投标文件格式、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 知 识产权投标有效期等 | 投标文件的格式、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知识产权投标有效期等。 | ||
投标文件技术、服务应答 内容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技术、服务 应答内容 | ||
采购项目履约时间、方式、数量和其他政府釆购 合同主要内容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招标项目履约时间、方式、数量和其他釆购合同主要内容 | ||
投标文件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7 项规定。 | ||
其它实质性条件 | 关键内容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 写而导致非唯一理解的。 | ||
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 | |||
未响应其它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内容 的。 | |||
其他无效情形 |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 |
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
3.澄清有关问题。
3.1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2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标书进行评价、打分,然后由评审组长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各评委打分情况进行核查及复核,个别评委对同一投标人同一评分项的打分偏离较大的,应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再次核对,确属打分有误的,应及时进行修正。
评标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标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评标因素和评标标准,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或者说明,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倾向性意见,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标格式评分和撰写评标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标意见签字确认。
5.排序与推荐。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6.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投标人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技术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分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 100 分。评分因素如下( 投标人务必认真阅读评分因素, 根据自身的情况做出相应的承诺,提供相应的有效材料,否则将会影响得分)。
序 号 | 评分 因素 | 评审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 |
1 | 价格部分评审 (15分) | 报价得分 (15 分) | 一、中小企业: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再作价格扣除。二、报价分计算方式: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投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投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5 | 0-15 |
2 | 技术、商务部分评审 (85分) | 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方案(20 分) | 投标人充分了解类似信息系统建设网络安全规范要求,能准确把握和理解运维期间安全建设的重点难点,提供包含但不限于服务器端安全保障方案(4 分);PC 端安全保障方案(4 分);移动端安全保障方案(4 分);网站、应用系统安全保障方案(4 分);数据库安全保障方案(4);根据方案内容的全面性、科学性、可行性及是否符合采购人实际工作需求进行综合评分,方案内容详细、具体、切合项目需求,得 20 分;以上 5 项方案内容每缺少 1 项扣除 该项得分;每个方案内容不全面、不具体扣 1 分,科学性、 可行性分析不足扣 1 分,重点、难点不突出扣 1 分,结合 项目需求不紧密扣 1 分,扣完为止。 | 0-20 |
运维服务方案(满分 28分) | 投标人需提供运维保障方案,方案须包含但不限于基础运维保障方案(4 分、)系统维护与优化方案(4 分)、安全防护方案(4 分)、数据库与云主机运维服务方案(4分)、应急预案(4 分)、风险管理措施(4 分)、项目人 | 0-28 |
员构成与责任分式(4 分)等内容,确保昆明卫生人才网运维系统的可用性、延续性、稳定性。根据投标人提供方案的完整性和合理性进行综合评审,以上 7 项方案内容每缺 少 1 项扣除该项得分;每个方案内容不全面、不具体,科 学性、可行性分析不足的扣 2 分,重点、难点不突出、结 合项目需求不紧密扣 2 分。 | ||||
系统运维重点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 (满分 16分) | 针对本项目系统运维过程中的重点分析(4 分)、难点分析(4 分)、应对措施(4 分)、优化完善昆明卫生人才网考试报名系统相关流程与应用方案(4)、分析问题准确、全面,应对措施内容科学合理、可行,以上 4 项内容每缺 少 1 项扣除该项得分;每项内容不全面、不具体,科学性、 可行性分析不足的扣 2 分,重点、难点不突出、结合项目 需求不紧密扣 2 分。 | 0-16 | ||
企业实力(4分) | 投标人具有: 国家信息安全测评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证书(安全工程类、风险评估类、数据安全类、安全运营类); CRC 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证书(1 级);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ISO27001 证书; ISO20000 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高新技术企业认证证书; 以上证书每具备其中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4分,(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 0-4 | ||
项目组人员 (满分 13分) | 1.项目负责人(6分) 具备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信息系统分析师、信息安全管理人员(CISP)、项目管理证书(PMP),每具备以上任意一项证书得2分,最高得4分;项目管理经验,每提供1个网络运维服务类似项目管理经验业绩证明得1分,最高得2分。 2.项目团队成员:(7分) | 0-13 |
1)驻场人员类似项目工作经验,每提供一个类似项目业绩得2分,最多得2分;驻场人员至少具备信息安全管理 人员(CISP)、信息安全保障从业人员认证证书(CISAW)、网络安全能力认证-技术/管理I级认证(CCSC)、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项目管理证书(PMP),其中任意一个证书得 2分,最高得2分,不满足不得分。 2)项目团队其他人员(除项目负责人/驻场人员外):持有CISP-PTE(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注册渗透工程师); CISP(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CISP-DSG(注册信息安 全专业人员-注册数据安全治理专业人员);CCSK(云计算安全知识认证)证书;VCP(虚拟化认证工程师);OCP(数据库认证专家);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以上证书每提供1个得1分,最多得3分,一人同时具备几个证书的,按一个 证计算。 注:需提供上述服务团队人员证书扫描件、身份证复 印件、相关社会保险或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 ||||
类似项目业绩( 满分 4分) | 2021 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类似项 目经验,每提供 1 个项目的合同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中标(成 交)通知书的,得 1 分,本项最高得 4 分。 | 0-4 |
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外文资料不予认可。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不符的,均不予认可。翻译严重错误的,将视同提供虚假资料。
1.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四)及时向监督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招标组织单位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
释或者说明,投标人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受到的非法干预情况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发现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招标组织单位书面说明情况;
(六)配合答复处理投标人的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2.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评标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代理机构统一保管。
(二)评标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三)评标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标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评标因素和评标标准,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标格式评分和撰写评标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标意见签字确认。
(四)在评标过程中和评标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标资料,除因规定的义务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标内容。
(五)服从评标现场招标招标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标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
(六)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招标组织单位的请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