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信息化改造 项目编号:[230101]HC[GK]20240022
哈尔滨市政府采购中心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信息化改造 项目编号:[230101]HC[GK]20240022
第一章投标邀请
哈尔滨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哈尔滨市公安局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信息化改造。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信息化改造批准文件编号:行采[2024]00194
采购项目编号:[230101]HC[GK]20240022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 | 采购需求 | 预算金额(元) |
1 | 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信息化改造 | 1 | 详见采购文件 | 1,438,384.81 |
二 .参加公开招标的供应商报价要求:
本采购项目,供应商可以对全部包进行报价,也可以对部分包进行报价,但必须整包报价。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与报
价。
三 .合格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拟参加本项目报价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
2.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具有同类项目的经营资质和服务能力。
4.到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如存在这两项记录的,上传响应文件时须一并上传有效的原做出决定部门认定其行为属于非严重或非重大违法行为的证明材料原件。涉及较大数额罚款的,按照财库[2022]3号文件执行。
5.本项目的其他资质要求:
合同包1(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信息化改造):无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
1.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2.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供应商须在公告期内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选择“交易执行-应标-项目投标”,在“未参与项目”列表中选择需要参与的项目,确认参与后即可获取招标文件。
五.其他要求
1.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进行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开标当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进行签到,选择“交易执行-开标-供应商开标大厅”参加远程开标。请投标人使用投标客户端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制作和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按照相关要求参加开标。“若出现供应商因在投标客户端中对应答点标记错误,导致评审专家无法进行正常查阅而否决供应商投标的情况发生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2.将采用电子评标的方式,为避免意外情况的发生处理不及时导致投标失败,建议投标人需在开标时间前1小时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否则产生的一系列问题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开标模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开标方式
六.招标文件售价
本次招标文件的售价为0元人民币。
七.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开标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注:所有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云平台,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平台将拒收。
八.询问提起与受理: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有疑问的,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询问:
(一)对招标文件商务和技术需求的询问
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电话:详见招标公告。
(二)对评审过程和结果的询问
上传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向哈尔滨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电话:详见招标公告。
九.质疑提起与受理:
1.对采购文件的质疑按要求提供书面材料
采购单位项目经办人: ▇▇▇ 联系方式: 0451-87661614
2.对评审过程和结果的质疑按要求通过政府采购网以书面形式提交质疑联系人: ▇▇▇ 电话: ▇▇▇▇-▇▇▇▇▇▇▇▇
十.公告发布媒介:
中国政府采购网(▇▇▇.▇▇▇▇.▇▇▇.▇▇),黑龙江政府采购网(▇▇▇▇▇://▇▇▇▇▇.▇▇▇.▇▇▇.▇▇)
▇▇.▇▇▇▇
1.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哈尔滨市公安局地址: ▇▇▇▇▇▇▇▇▇采购单位联系人: ▇▇▇
联系方式: 0451-8766161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哈尔滨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0451-87153679-6112、6122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及要求 |
1 | 分包情况 | 共1包 |
2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3 | 开标方式 | 不见面开标 |
4 | 评标方式 | 现场网上评标 |
5 | 是否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采购 | 采购包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6 | 评标办法 | 合同包1(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信息化改造):最低评标价法 |
7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同招标文件提供期限 ) | 详见招标公告 |
8 |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提交投标文件截 止时间) | 详见招标公告 |
9 | 电子投标文件 提交 | 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 |
1 0 | 投标文件数量 | (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1 份(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黑龙江省政府采 购管理平台”) |
1 1 | 中标人确定 | 采购人授权评标委员会按照评审原则直接确定中标(成交)人。 |
1 2 | 备选方案 | 不允许 |
1 3 | 联合体投标 | 包1: 不接受 |
1 4 | 代理服务费收 取方式 | 不收取 |
1 5 | 投标保证金 | 本项目允许投标供应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保证金。 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信息化改造:保证金人民币:0.00元整。开户单位: 无 开户银行: 无银行账号: 无 特别提示: 1、投标供应商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投标保证金到账(保函提交)的截止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一致,逾期不交者,投标文件将作无效处理。 2、投标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包 组:***)的投标保证金”。 |
1 6 | 电子招投标 | 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至“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投标人因系统或网络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及时拨打联系电话▇▇▇▇▇▇▇▇▇▇按5转1号键。 不见面开标(远程开标) : 1.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网上开标),如在开标过程中出现意外情况导致无法继续进行电子开标时,将会由开标负责人视情况来决定是否允许投标人导入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继续开标。本项目采用电子评标(网上评标),只对通过开标环节验证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电子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投标客户端编制,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加盖公章”的内容应使用单位电子公章完成。加密后,成功上传至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的最终版指定格式电子投标文件。 3.使用投标客户端,经过编制、签章,在生成加密投标文件时,会同时生成非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请自行留存。 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开标时间前30分钟,应当提前登录开标系统进行签到,填写联系人姓名与联系号码。 5.开标时,投标人应当使用 CA 证书在开始解密后30分钟内完成投标文件在线解密,若出现系统异常情况,工作人员可适当延长解密时长。(请各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以前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CA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保证可以正常使用。具体环境要求详见操作手册) 6.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况的,将视为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视为投标无效处理。 (1) 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在线解密; (2) 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投标文件; (3) 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未能解密的。 7.供应商必须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已投项目的电子响应文件解密, 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签章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章的,视同接受开标结果。 |
1 7 | 电子投标文件 签字、盖章要求 | 应按照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使用单位电子签章(CA)进行签字、加盖公章。 说明:▇▇▇到授权代表签字的可将文件签字页先进行签字、扫描后导入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
1 8 | 投标客户端 | 投标客户端需要自行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下载。 |
1 9 | 有效供应商家数 | 包1:3 此数约定了开标与评标过程中的最低有效供应商家数,当家数不足时项目将不得开标、评标;文件中其他描述若与此规定矛盾以此为准。 |
2 0 | 报价形式 | 合同包1(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信息化改造):总价 |
2 1 | 投标有效期 | 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
2 2 | 其他 | 禁止向供应商收取纸质标书、U盘、电子印章等,禁止要求供应商到现场投标。推行“承诺+信用管理 ”的准入管理制度,供应商书面承诺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并没有税收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失信记录的,即可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不再要求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等证明材料。 |
2 3 | 项目兼投兼中 规则 | 兼投兼中:- |
2 4 | 报价区间 | 各合同包报价不超过预算总价 |
请供应商及时关注项目进展情况,特别是澄清和二次报价需要及时响应。 请保持联系人手机号码畅通,能正常接收短信。 如因未及时响应导致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二、投标须知
1.投标方式
1.1投标方式采用网上投标,流程如下:
应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提前注册并办理电子签章CA,CA用于制作投标文件时盖章、加密和开标时解密(CA办理流程及驱动下载参考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CA办理流程)具体操作步骤,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
1.2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有)。本采购项目采用“虚拟子账号”形式收退投标保证金,每一个投标人在所投的每一项目下合同包会对应每一家银行自动生成一个账号,称为“虚拟子账号”。在进行投标信息确认后,应通过应标管理-已投标的项目,选择缴纳银行并获取对应不同包的缴纳金额以及虚拟子账号信息,并在开标时间前,通过转账至上述账号中,付款人名称必须为投标单位全称且与投标信息一致。
若出现账号缴纳不一致、缴纳金额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不一致或缴纳时间超过开标时间,将导致保证金缴纳失
败。
1.3查看投标状况。通过应标管理-已投标的项目可查看已投标项目信息。
2.特别提示
缴纳保证金时间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由于投标保证金到账需要一定时间,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及早缴纳。
三、说明
1.总则
1.1本招标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及国家和黑龙江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编制。
1.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项目信息公告及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变更、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且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1.3本次公开招标项目,是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非特定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
3.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
用。
4.当事人:
4.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招标文件的采购人特指本项目采购单位。
4.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本次招标采购项目活动组织方。本招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特指哈尔滨市政府采购中心。
4.3“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4.4“评标委员会”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中标人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临时组织。
4.5“中标人”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取得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资格的投标人。
5.合格的投标人
5.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服务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均可参加。 (如果采购的货物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应取得生产许可证)。
5.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由于发生违规行为而被取消资格的供应商报价无效;未通过信用查询的供应商报价无效,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存入采购档案中。
5.3供应商应在其响应文件附件中提供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供应商的资质、证明等材料。
5.4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统一格式) 。
5.5放弃成交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5.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符合以下规定:
6.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作为投标文件组成分部分。
6.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证明材料。
6.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6.4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资格要求。由同类资质条件的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6.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6.6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6.7投标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主体方名义投标,以主体方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6.8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对实施合同共同地和分别地承担责任。
6.9应指定联合体中的一个成员作为主办人,并授权该主办人代表联合体全体成员承担责任;向投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6.10 主办人应负责全部合同的实施,包括支付。
7 .现场考察
7.1招标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7.2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责任、风险和自身费用。
7.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资料和数据等,不构成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不作为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
8 .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
8.1所有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简体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简体中文注释,否则视为无效。
8.2文件内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国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8.3所有报价一律使用人民币,货币单位:元。
8.4如需用外汇购入某些货物,需折合为人民币计入报价中。
9.其他条款
无论中标与否投标人上传的投标文件均不予退还。
四、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
2.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
3.招标文件的澄清 召开项目答疑会的: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义需要澄清的,或认为技术参数、评分细则中存在排他性和不合理条款的,须在项目答疑会结束前用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方。有必要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招标方以《更正公告》等形式作出答复。投标人应在项目答疑会结束后及时到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站下载《更正公告》。答复后1个工作日内若无疑义,视同投标人响应招标方的各项要求。
不召开项目答疑会的: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义需要澄清的,或认为技术参数、评分细则中存在排他性和不合理条款的,须在本《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前用书面形式 (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通知招标方。有必要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招标方以《更正公告》等形式作出答复。投标人应及时到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站下载《更正公告》。公告发布后1个工作日内若无疑义,视同投标人响应招标方的各项要求。
4.招标文件的修改
4.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方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投标人提问的澄清,均可对招标文件用《更正公告》的方式进行修改。
4.2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更正公告》的形式上传到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站,通知已取得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
《更正公告》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有约束力。
4.3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修改要求考虑修正投标文件,招标方可酌情推迟投标的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上述每一投标人。
五、投标文件
1 .投标文件的组成
1.1投标书(统一格式见本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包括:
1.1.1投标承诺书(后附格式)
1.1.2投标资格承诺函(后附格式)
1.1.3授权委托书(后附格式)
1.1.4主要商务要求承诺书(后附格式)
1.1.5中小企业声明函(不属于可不填写内容或不提供)
1.1.6监狱企业声明函(不属于可不填写内容或不提供)
1.1.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属于可不填写内容或不提供)
1.1.8分项报价明细表 (此项可不提供)
1.1.9联合体协议书(不属于可不填写内容或不提供)
1.1.10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等内容和格式自拟 (未要求可不提供)
1.1.11项目组成人员一览表 (未要求可不填写)
1.1.12投标人业绩情况表 (未要求可不填写)
1.1.13各类证明材料 (未要求可不填写)
1.1.14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后附格式)
1.1.15技术偏离表 (需在客户端填写)
2 .投标报价
2.1投标人应按照“第四章招标内容与要求”的需求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明细表”规定的格式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
2.2投标报价包括本项目采购需求和投入使用的所有费用,如主件、标准附件、备品备件、施工、服务、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培训、运输、保险、税款等。
2.3投标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
2.4对报价的计算错误按以下原则修正:
(1)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 (报价表) 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 (报价表) 为准;
(2)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注:修正后的报价投标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3 .投标有效期
3.1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4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4.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签署 (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署) 、盖章、上传至系统后生效,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其投标文
件。
5 .投标文件的提交
在招标文件要求上传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上传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未按规
定时间进行投标的概不负责。
六、开标、评审、结果公告、中标通知书发放
1 .网上开标程序
1.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 投标人进行网上签到;
(2) 投标人对已提交的加密文件进行解密并签字;
(3) 投标人确认开标结果 (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
1.2开标异议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开标会议结束后不再接受相关询问、质疑或者回避申请。
1.3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
1.4备注说明:
(1) 若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时投标人使用 CA证书参与远程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用于解密的CA证书应为该投标文件生成加密、上传的同一把CA证书。
(2) 若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30分钟,应当提前登录开标系统进行签到,填写联系人姓名与联系号码;在系统约定时间内使用CA证书签到以及解密,未成功签到或未成功解密的视为其无效投标。
(3) 投标人对不见面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应在开标系统规定时间内在不见面开标室提出异议,采购代理机构在网上开标系统中进行查看及回复。
2.评审(详见第六章)
3.结果公告
3.1中标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为 1 个工作日。
3.2项目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废标公告,废标结果公告期为 1 个工作日。
4.中标通知书发放
4.1发布中标结果的同时,中标供应商可自行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打印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合 同的组成部分,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2采购人应在收到评审报告后2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结果,并在1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
4.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七、询问、质疑与投诉
1.询问
1.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哈尔滨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询问,采购人或哈尔滨市政府采购中心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对招标文件中商务和技术需求的询问向采购人提出。供应商对采购程序、评审过程或者结果的询问向哈尔滨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哈尔滨市政府采购中心委托授权范围的,哈尔滨市政府采购中心应当告知其向采购人提出。
1.2为了使提出的询问事项在规定时间内得到有效回复,询问采用实名制,询问内容通过政府采购网以书面形式提交,正式受理后方可生效,否则,为无效询问。
2 .质疑
2.1潜在投标人已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且满足参加采购项目基本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可以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可以对该项目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提出质疑。供应商对招标文件中商务和技术需求的质疑向采购人提出。供应
商对采购程序、评审过程或者结果的质疑向哈尔滨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采购人、哈尔滨市政府采购中心应当在正式受理投标人的质疑后七个工作日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2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首次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2.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通过政府采购网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地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递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不得重复提交质疑材料,《质疑函》应按标准格式规范填写。
2.4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代理人提出质疑,应当递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并加盖公章。
2.5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递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7)供应商首次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截图。
2.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中心不予受理:
(1)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应由质疑供应商提供质疑事项的相关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未能提供的;
(2)未按照补正期限进行补正或者补正后仍不符合规定的;
(3)未在质疑有效期限内提出的;
(4)超范围提出质疑的;
(5)同一质疑供应商一次性提出质疑后又提出新质疑的。
2.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质疑不成立:
(1)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的;
(2)质疑供应商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
(3)质疑供应商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
2.8质疑的撤销。质疑正式受理后,质疑供应商申请撤销质疑的,采购中心应当终止质疑受理程序并告知相关当事人。
2.9对虚假和恶意质疑的处理。对虚假和恶意质疑的供应商,报财政部门依法处理,记入政府采购不良记录,推送信用平台,限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和恶意质疑:
(1)主观臆造、无事实依据进行质疑的;
(2)捏造事实或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质疑的;
(3)恶意攻击、歪曲事实进行质疑的;
(4)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
2.10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为了使提出的质疑事项在规定时间内得到有效答复、处理,质疑采用实名制,正式受理后方可生效。
联系部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详见第一章 投标邀请)。联系电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详见第一章 投标邀请)。通讯地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详见第一章 投标邀请)。
3.投诉
3.1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书面答复的,可以在
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督部门进行投诉。投诉程序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执行。
3.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第三章 合同与验收
一、合同要求
1.一般要求
1.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1.2合同签订双方不得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1.3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包括采购人与中标人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
1.4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
1.5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6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1.7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8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1.9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1.10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产生的有关澄清文件均应作为采购合同的附件。
1.11授予合同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授予合同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1.12在满足合同约定验收条件下,采购人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在15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
2.合同格式及内容
2.1具体格式见本招标文件后附拟签订的《合同文本》(部分合同条款),投标文件中可以不提供《合同文本》。
2.2《合同文本》的内容可以根据《民法典》和合同签订双方的实际要求进行修改,但不得改变范本中的实质性内容。
二、验收
中标供应商在供货、工程竣工或服务结束后,采购人应及时组织验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约定填写验收
单。
政府采购合同(合同文本)
甲方:***(填写采购单位)地址(详细地址):
乙方:***(填写中标投标人)地址(详细地址):
合同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就 (填写项目
名称) (政府采购项目编号、备案编号: ),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达成合同如下:
1.合同文件
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合同格式以及合同条款
(2)中标结果公告及中标通知书 (3)招标文件
(4)投标文件 (5)变更合同
2.本合同所提供的标的物、数量及规格等详见中标结果公告及后附清单。
3.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
4.付款方式及时间
***(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5.交货安装
交货时间:交货地点: 6.质量
乙方提供的标的物应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标准,且能够提供相关权威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提供的相关服务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标准。
7.包装
标的物的包装应按照国家或者行业主管部门的技术规定执行,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应当按双方约定采取足以保护标的物安全、完好的包装方式。
8.运输要求
(1)运输方式及线路:
(2)运输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9.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中国境内使用标的物或标的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知识产权的诉讼。
10.验收
(1)乙方将标的物送达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后,由甲乙双方及第三方(如有)一同验收并签字确认。
(2)对标的物的质量问题,甲方应在发现后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在接到书面异议后,应当在 日内负责处理。甲方逾期提出的,对所交标的物视为符合合同的规定。如果乙方在投标文件及谈判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及承诺中,有明确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
(3)经双方共同验收,标的物达不到质量或规格要求的,甲方可以拒收,并可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11.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乙方在谈判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或承诺提供及时、快速、优质的售后服务。
(2)其他售后服务内容: (投标文件售后承诺等)
12.违约条款
(1)乙方逾期交付标的物、甲方逾期付款,按日承担违约部分合同金额的违约金。
(2)其他违约责任以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
13.不可抗力条款
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并在 天内提供有关不可抗力的相关证明。合同未履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双方协商解决。
14.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采用下列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 人民法院起诉。
15.合同保存
合同文本一式五份,采购单位、投标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各一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16.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甲方: (章) 乙 方: (章)
采购方法人代表: | (签字) | 投标人法人代表: (签字或加盖名章)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帐 号: | 帐 号: |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
附表:标的物清单(主要技术指标需与投标文件相一致)
名 称 | 品牌、规格、标准/主要服务内 容 | 产 地 | 数 量 | 单 位 | 单价(元 ) | 金额(元 ) |
** | ** | ** | ** | ** | ** | ** |
合计:人民币大写:**元整 | ¥:** | |||||
第四章 招标内容与技术要求
一、项目概况:
对哈尔滨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进行信息化升级改造,达到公安部、省厅关于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装备建设的最新标准和要求,使中心信息化软硬件运行更加流程、适配程度更 高,满足使用需求,提升执法办案监督管理水平。
合同包1(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信息化改造)
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合同签订后45个日历日内交货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道里区新阳路218号 |
投标有效期 | 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70%,所有采购货物进场施工后支付首付款 2期:支付比例30%,完成全部建设项目内容,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合同款项 |
验收要求 | 1期:完成全部建设内容,运行稳定满足文件约定的性能指标,达到相关建设标准。采购的服务器需取得检测认证资质的机构进行检测认证,采购的LED显 示屏在验收阶段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合同履行期限 | 合同签订后1年 |
其他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 号 | 核心产品 (“△”)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 位 | 数 量 | 分项预算单 价(元) | 分项预算总 价(元) | 所属 行业 | 招标技术 要求 |
1 | △ | 视频监控设备 | 数字全景摄像机 | 台 | 230 .00 | 1,123.00 | 258,290.00 | 工业 | 详见附表 一 |
2 | 视频监控设备 | 摄像机电源 | 个 | 230 .00 | 25.00 | 5,750.00 | 工业 | 详见附表 二 | |
3 | 视频监控设备 | 硬盘录像机 | 台 | 3.0 0 | 8,063.00 | 24,189.00 | 工业 | 详见附表 三 | |
4 | 视频监控设备 | 监控硬盘 | 块 | 48. 00 | 1,246.70 | 59,841.60 | 工业 | 详见附表 四 | |
5 | 视频信息处理设备 | 高清审讯主机 | 台 | 10. 00 | 10,890.00 | 108,900.00 | 工业 | 详见附表 五 | |
6 | 原电池和原电池组 | ups机头 | 套 | 2.0 0 | 79,500.00 | 159,000.00 | 工业 | 详见附表 六 | |
7 | 原电池和原电池组 | 电池 | 块 | 36. 00 | 1,072.00 | 38,592.00 | 工业 | 详见附表 七 | |
8 | 原电池和原电池组 | 电池柜 | 台 | 4.0 0 | 688.00 | 2,752.00 | 工业 | 详见附表 八 |
序 号 | 核心产品 (“△”)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 位 | 数 量 | 分项预算单 价(元) | 分项预算总 价(元) | 所属 行业 | 招标技术 要求 |
9 | 安全、检查、监视 、报警设备 | 点型光电感烟火灾 探测器 | 只 | 4.0 0 | 19.00 | 76.00 | 工业 | 详见附表 九 | |
1 0 | 安全、检查、监视 、报警设备 | 点型感温火灾探测 器 | 只 | 4.0 0 | 23.00 | 92.00 | 工业 | 详见附表 一十 | |
1 1 | 安全、检查、监视 、报警设备 | 探测器底座 | 只 | 8.0 0 | 2.00 | 16.00 | 工业 | 详见附表 一十一 | |
1 2 | 安全、检查、监视 、报警设备 | 火灾声光警报器 | 只 | 2.0 0 | 35.00 | 70.00 | 工业 | 详见附表 一十二 | |
1 3 | 安全、检查、监视 、报警设备 | 紧急启停按钮 | 只 | 2.0 0 | 108.00 | 216.00 | 工业 | 详见附表 一十三 | |
1 4 | 安全、检查、监视 、报警设备 | 气体释放警报器 | 只 | 2.0 0 | 108.00 | 216.00 | 工业 | 详见附表 一十四 | |
1 5 | 安全、检查、监视 、报警设备 | 火灾报警控制器 | 台 | 2.0 0 | 3,000.00 | 6,000.00 | 工业 | 详见附表 一十五 | |
1 6 | 安全、检查、监视 、报警设备 | 七氟丙烷灭火装置 | 套 | 2.0 0 | 5,200.00 | 10,400.00 | 工业 | 详见附表 一十六 | |
1 7 | 安全、检查、监视 、报警设备 | 七氟丙烷药剂 | K g | 200 .00 | 70.00 | 14,000.00 | 工业 | 详见附表 一十七 | |
1 8 | 其他政法、消防、 检测设备 | 信息采集一体桌 | 套 | 1.0 0 | 210,200.00 | 210,200.00 | 工业 | 详见附表 一十八 | |
1 9 | 其他政法、消防、 检测设备 | 虹膜采集仪 | 台 | 1.0 0 | 8,000.00 | 8,000.00 | 工业 | 详见附表 一十九 | |
2 0 | 其他政法、消防、 检测设备 | 手机信息采集仪 | 台 | 1.0 0 | 29,800.00 | 29,800.00 | 工业 | 详见附表 二十 | |
2 1 | 视频监控设备 | 人脸定位摄像头 | 台 | 18. 00 | 1,625.00 | 29,250.00 | 工业 | 详见附表 二十一 | |
2 2 | 交换设备 | POE交换机 | 台 | 2.0 0 | 1,950.00 | 3,900.00 | 工业 | 详见附表 二十二 | |
2 3 | 其他政法、消防、 检测设备 | 人身检查离线拍照 设备 | 台 | 1.0 0 | 3,200.00 | 3,200.00 | 工业 | 详见附表 二十三 | |
2 4 | 触摸式终端设备 | 签字捺印一体机 | 台 | 1.0 0 | 6,500.00 | 6,500.00 | 工业 | 详见附表 二十四 | |
2 5 | 金属质架类 | 普通货架 | 个 | 6.0 0 | 900.00 | 5,400.00 | 工业 | 详见附表 二十五 | |
2 6 | 其他包装机械 | 整理箱 | 个 | 48. 00 | 62.00 | 2,976.00 | 工业 | 详见附表 二十六 |
序 号 | 核心产品 (“△”)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 位 | 数 量 | 分项预算单 价(元) | 分项预算总 价(元) | 所属 行业 | 招标技术 要求 |
2 7 | 其他政法、消防、 检测设备 | 智能联网储物柜( 24门) | 组 | 1.0 0 | 24,840.00 | 24,840.00 | 工业 | 详见附表 二十七 | |
2 8 | 其他政法、消防、 检测设备 | 智能联网储物柜( 16门副柜) | 组 | 6.0 0 | 9,020.00 | 54,120.00 | 工业 | 详见附表 二十八 | |
2 9 | LED 显示屏 | LED小间距显示屏 | ㎡ | 24. 05 | 6,866.36 | 165,135.91 | 工业 | 详见附表 二十九 | |
3 0 | LED 显示屏 | 接收卡 | 张 | 74. 00 | 280.00 | 20,720.00 | 工业 | 详见附表 三十 | |
3 1 | 直流电源 | 全彩电源 | 个 | 70. 00 | 50.00 | 3,500.00 | 工业 | 详见附表 三十一 | |
3 2 | 其他视频设备 | 钢结构及包边 | ㎡ | 24. 06 | 286.05 | 6,882.30 | 工业 | 详见附表 三十二 | |
3 3 | 视频处理器 | 视频处理器 | 台 | 3.0 0 | 3,000.00 | 9,000.00 | 工业 | 详见附表 三十三 | |
3 4 | 配电箱 | 配电箱 | 台 | 3.0 0 | 1,600.00 | 4,800.00 | 工业 | 详见附表 三十四 | |
3 5 | LED 显示屏 | 小间距辅材 | 批 | 3.0 0 | 1,800.00 | 5,400.00 | 工业 | 详见附表 三十五 | |
3 6 | LED 显示屏 | 设备接入线材 | 套 | 3.0 0 | 1,000.00 | 3,000.00 | 工业 | 详见附表 三十六 | |
3 7 | 服务器 | 服务器 | 个 | 2.0 0 | 76,680.00 | 153,360.00 | 工业 | 详见附表 三十七 |
附表一:数字全景摄像机 是否进口:否
参数性质 | 序 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1 | 1.不低于200万1/2.7”CMOSICR日夜型半球型网络摄像机; 2.最小照度:0.01Lux@(F1.2,AGCON),0LuxwithIR;0.028Lux@(F2.0,AGCON),0LuxwithI R; 3.快门:1/3秒至1/100,000秒; 4.镜头:不低于4mm,水平视场角:不低于90°; 5.设备应支持三轴调节:水平:0°~355°,垂直:0°~75°,旋转0°~355°; 6.宽动态范围:不低于120dB; 7.帧率:不低于50Hz:25fps(1920×1080,1280×960,1280×720); 8.设备应支持智能后检索,配合NVR支持事件的二次检索分析; 9.ROI支持三码流分别设置不少于1个固定区域; 10.存储功能:应支持MicroSD(即TF卡)/MicroSDHC/MicroSDXC卡(128G)断网本地存储,NAS(NFS,S MB/CIFS均支持); 11.智能报警:越界侦测,区域入侵侦测,场景变更侦测,人脸侦测,虚焦侦测,物品遗留侦测,物品拾取侦测,非法停车侦测,人员聚集侦测,徘徊侦测,快速移动侦测,进入区域侦测,离开区域侦测,音频异常侦测,移动侦测,动态分析,遮挡报警,网线断,IP地址冲突,存储器满,存储器错; 12.具有不少于1对音频输入(Linein)/输出接口(插线式)、2对报警输入/输出接口; 13.工作温度和湿度:-30℃~60℃,湿度小于95%(无凝结); 14.电源供应:DC12V±25%; 15.功耗:5WMAX; 16.红外照射距离:10-30米; 17.防护等级:不低于IP67; 18.防暴等级:不低于IK10 |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 |
附表二:摄像机电源 是否进口:否
参数性质 | 序 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1 | 1.达到V5能效等级 2.应支持AC180~260V电压供电 3.应支持DC12V2A输出 4.应支持温度范围在-30℃~+70℃的环境下工作 |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 |
附表三:硬盘录像机 是否进口:否
参数性质 | 序 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1 | 1.应采用3U标准机架式; 2.应支持≥64路高清,≥384Mbps带宽网络视频接入; 3.应支持16个SATA盘位; 4.应支持RAID0、1、5、6、10多种RAID模式及全局热备,多重保护数据安全; 5.HDMI应支持8K+1080P或双4K异源输出; 6.应支持H.265、H.264编码前端自适应接入; 7.应具备不少于2个千兆以太网口,满足网络预览、回放以及备份应用; |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 |
附表四:监控硬盘 是否进口:否
参数性质 | 序 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1 | 1.容量:不低于6TB。 2.接口类型:SATA。 3.不低于256M缓存。 4.不低于3.5英寸。 5.不低于7200转。 |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 |
附表五:高清审讯主机 是否进口:否
参数性质 | 序 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1 | 1.应支持不少于6路不低于1080P网络视频接入; 2.最大支持500万相机接入; 3.不小于7寸高清触摸屏,支持控制与图像显示 4.应支持视频信息上叠加温湿度传感器信息 5.应支持设置画中画通道,1080P编码 6.应支持单画面、1大1小、1大2小、1大3小、1大4小、1大5小、1大7小、4均分等多种画面合成 7.应支持单室双刻、单室轮刻多种刻录模式; 8.应配不少于2个DVD光驱 9.应支持不少于4个SATA接口,单盘容量最大为8TB 10.不大于19英寸3U机箱 11.应配不少于2个RJ45 10M/100M/1000M自适应以太网口 |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 |
附表六: ups机头 是否进口:否
参数性质 | 序 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1 | 1.UPS主机需为三进三出40kVA在线式高频机,支持输入电压380/400/415V(线电压),输入频率范围40~70HZ。 2.为保证UPS产品的高效节能、绿色环保,UPS输入功率因数高达0.99,整机效率>96%(50%负载)。 3.为更好地匹配现场用电需求,UPS输入输出需兼容多种电压制式,标准产品输入输出相电压220V或 110V可设置。 4.UPS需采用全数字化双DSP控制,实现整流、逆变、充电、放电各个功率变换环节全部数字化控制。 5.机柜内需要集成独立主路输入空开、旁路输入空开、输出空开以及维修旁路空开,便于用户接线。 6.所有电路板均需要采用三防工艺,确保在低恶劣环境下的使用寿命。 7.UPS输出功率因数必须为1(1kVA=1kW),以便与负载完美匹配。 8.系统须满足下述过载能力:125%额定阻性负载>10分钟后转旁路输出。 9.电池组节数±16~±22节可设置,便于未来遭遇个别电池故障需要维护、更换时, 可灵活调节电池节数的需要。 10.UPS系统需具有黑匣子功能,全面监控关键部分参数,实现故障可控可管:记录和预警关键部位器件的数据,可设置风扇更换时间到期提示功能,提供不少于8个温度监控点,包含IGBT温度、进风口温度、出风口温度或SCR温度。 11.输入电压范围:304-478V (线电压)满载 12.输入频率范围:40-70Hz 13.输入功率因数:≥0.99 14.输入电流谐波:≤3.0% 15.输出稳压精度:±1% 16.输出频率:在电池逆变状态下,输出频率应不宽于(50±0.5)Hz 17.频率跟踪速率:0.5Hz/s-3Hz/s可设置 18.输出电压波形失真度:≤1%(线性负载),≤5%(非线性负载) 19.三相电压不平衡度:≤1%(100%不平衡负载) 20.电压动态瞬变范围:≤5% (20%~80%~20%负载跳跃) 21.电压瞬变恢复时间:30ms(0%~100%~0%负载跳跃) 22.逆变器过载能力:<110%,1小时、110%~125%,10分钟、125%~150%,1分钟 23.旁路过载能力:125%,长期工作、125%~130%,10分钟、130%~150%,1分钟 24.旁路电压范围:可设置,默认 -20%~+15%、上限: +10%, +15%, +20%, +25、下限: -10%,-1 5%, -20%, -30%,-40% 25.通讯接口:支持RS232, RS485 |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 |
附表七:电池 是否进口:否
参数性质 | 序 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1 | 1.蓄电池要求满足UPS后备运行不少于1小时,1组蓄电池应采用不低于12V200AH、每组≥32节。 2.每组蓄电池必须配备1个直流开关、规格不低于125A/3P,并配置总直流开关、规格不低于125A/3P 。 3.蓄电池外观应无变形、无漏液、裂纹及污迹;标识应清晰;正负端子有明显标志,便于连接。 4.蓄电池密封反应效率:密封反应效率>97%。 5.免维护的专业设计,采用高可靠的专业阀控密封式设计,确保电池不漏(渗)液、无酸雾、不腐蚀,并在充电时产生的气体基本被吸收还原成电解液,在使用时无需加水、补液和测量电解液比重。 6.极小的自放电电流,用优质高纯度材料设计,自放电电流极小,自放电所造成的容量损失每月小于3 %,减轻电池存储时的维护工作。 7.安全阀应具有自动开启和自动关闭的功能,其开阀压力应在10kPa~35kPa范围内,闭阀压力应在3 kPa~30kPa范围内。 8.极宽的工作温度范围,电池可以在-20℃~+50℃甚至更宽范围的温度条件下工作,电池的内阻比常规电池小,在-20℃~+50℃的温度范围内进行大电流放电。 9.蓄电池应能承受50kpa的正压或负压而不开裂、不开胶,压力释放后壳体无残余变形。 |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 |
附表八:电池柜 是否进口:否
参数性质 | 序 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1 | 1.≥8节电池柜 2.应采用高轻度钢板,立柱横梁厚度≥1.5mm 4.应配置低烟无卤电池连接线 5.电池柜尺寸:≥780*470*1190mm |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 |
附表九:点型光电感烟火灾探测器 是否进口:否
参数性质 | 序 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1 | 1.具有二总线、无极性。 2.应采用专用嵌入式MCU技术分布智能型产品。 3.应采用电子编码方式,占一个地址点。 4.应具有黑烟报警功能。 5.支持模拟量感烟探测器,可上传给控制器现场烟浓度数据。 6.具有指示灯:红色指示灯巡检时闪亮,报警时常亮 7.工作电压:DC14V~24V 8.工作电流:静态电流<0.3mA ,报警电流<1.5mA 9.工作环境温度:-10℃~55℃ 10.工作环境相对湿度:≤95%(40±2℃)(无凝露) 11.外壳防护等级:不低于IP40 |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 |
附表一十: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 是否进口:否
参数性质 | 序 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1 | 1.具有二总线、无极性。 2.应采用专用嵌入式MCU技术的分布智能型产品。 3.应采用电子编码方式,占一个地址点。 4.应具有定温特性,无差温特性。 5.应具有模拟量感温探测器,可将现场采集的数据上传给控制器。 6.类型:支持点型定温(A2S) 7.报警温度:支持54℃~70℃ 8.典型应用温度:25℃ 9.最高应用温度:50℃ 10.应具有指示灯:红色指示灯巡检时闪亮,报警时常亮 11.工作电压:DC14V~24V 12.工作电流:静态电流<0.3mA ,报警电流<1.5mA 13.工作环境温度:-10℃~50℃ 14.工作环境相对湿度:≤95%RH(40±2℃) 15.外壳防护等级:不低于IP40 16.安装方式:应采用旋转式安装方式 |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 |
附表一十一:探测器底座 是否进口:否
参数性质 | 序 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1 | 1.火灾探测器底座配套火灾探测器使用 2.材质:ABS 3.不低于IP44 4.适用线径8mm-14mm |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 |
附表一十二:火灾声光警报器 是否进口:否
参数性质 | 序 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1 | 1.支持二总线,无极性。无需外接 DC 24V 电源。 2.应采用电子编码,占一个地址点(0~255)。 3.支持启动后自动返给控制器反馈信息。 4.支持与广播交替时光保持闪亮,声和广播交替进行。 5.工作电压:二总线:DC14V~24V 6.工作电流:<0.8mA(静态)<1.0mA(报警) 7.闪光频率1.0Hz~1.5Hz 8.声响强度;80dB~115dB 9.变调周期;3.0 S~5.0S 10.工作环境温度:-40℃~50℃ 11.工作环境相对湿度:≤95%RH(40±2℃)(无凝露) |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 |
附表一十三:紧急启停按钮 是否进口:否
参数性质 | 序 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1 | 1.支持二总线,无极性。 2.支持现场紧急启动和停止。 3.支持从现场转换气体灭火控制器的控制器模式。 4.应带有工作指示灯、启动指示灯、喷洒指示灯、延时指示灯、自动指示灯和手动指示灯。 5.支持与气体灭火控制器配接,连接到控制器的气体灭火二总线。 6.工作电压;DC 14V~28V。 7.工作电流;≤6mA。 8.工作环境温度;-10℃~55℃。 9.工作环境相对湿度;≤95%RH(40±2℃)。 10.安装方式;支持壁挂式 |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 |
附表一十四:气体释放警报器 是否进口:否
参数性质 | 序 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1 | 1.额定电压;DC 14V~28V(无极性) 2.工作电流;静态电流:﹤1mA 报警电流:﹤50mA 4.适用温度;-10℃~50℃ 5.环境湿度;≤95%RH(40±2℃) 6.外壳防护等级:不低于IP40 |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 |
附表一十五:火灾报警控制器 是否进口:否
参数性质 | 序 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1 | 1.≥1 个探测回路,最大探测地址点数为 127 点。 2.具有公共火警和公共故障无源常开接点输出功能。 3.具有气体喷洒无源接点输出功能。 4.采用≥3.5 寸 TFT 真彩液晶显示主要信息与内容,指示灯指示关键状态。 5.可存储 ≥8 种历史记录。 6.具有 CAN 总线通讯接口,可以作为区域控制器与其他设备进行联网。 7.具有回路和电源短路保护功能。 8.配有中文打印机,具有信息打印功能。气体灭火控制器: 1.一路气体灭火总线输出控制现场设备。 2.延时启动功能(延时时间 0~30 秒可随意设置)。 3.自动启动功能。 4.现场紧急启动或停止功能,每路可接 ≥1 个气灭钢瓶设备(占一个固定地址)和≥ 31 个编码型现场设备,如紧急启停按钮.编码型气体放警报器.其他输出模块等。 5.具有手动启动功能。 6.具有延时启动时手动停止启动功能。 7.具有手动/自动切换功能。 8.具有线路故障检测功能。 9.具有气体喷洒无源常开输出。 10.具有与火灾报警控制器共用中文打印机,具有信息打印功能 11.工作电压;电源电压: AC 187~242V 50Hz 12.额定功率:140W 13.工作环境温度:-10℃-45℃ 14.相对湿度:≤95%RH(40+2)℃,无凝露 15.安装方式;支持壁挂 |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 |
附表一十六:七氟丙烷灭火装置 是否进口:否
参数性质 | 序 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1 | 1.灭火剂贮存压力:≥2.5 MPa(20℃) 2.驱动方式:电动、机械手动驱动 DC24V;气动、机械手动驱动 ≤150N 3.形式:固定式 4.驱动延时:0~30s 5.工作启动电源: DC24V 6.灭火技术方式:支持全淹没 7.灭火装置喷射时间 ≤10S 8.启动方式:支持自动、手动、机械应急操作 9.使用环境温度::0℃~ +50℃ |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 |
附表一十七:七氟丙烷药剂 是否进口:否
参数性质 | 序 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1 | 1.最小设计浓度为 7.35%(V/V) 2.无毒性反应的最高浓度(NOAEL)为 9%(V/V) 3.可用于有人区域 |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 |
附表一十八:信息采集一体桌 是否进口:否
参数性质 | 序 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1 | 1.一体化采集客户端软件:应支持集成相关采集设备,一站式采集人员基本信息、指掌纹信息、人像信息、身高体重足长信息、DNA信息、足迹信息、声纹信息、虹膜信息、笔迹信息、银行卡信息、随身物品信息、特殊体征信息、手机信息等,具备十指指纹卡打印、DNA条码打印、比中信息管理、注册管理 、账号维护和采集信息查询功能,采集数据全面符合公安部关于人员基础信息采集数据项和数据质量的标准要求。数据可接入《黑龙江省公安厅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中。 2.采集柜:一体化采集工作柜,柜体含采集仪清洁套装、漏电、空开、排插、防雷及防浪涌模块等低压电源设备,音箱、报警灯等,配件含DC线、数据线等。含嵌入式条码扫描仪。 3.指掌纹采集仪:采集人员十指指纹及掌纹信息,含柜体套盒 4.人像采集单元:匹配专业相机,采集三面人像信息,镜头15-45 5.LED补光灯:辅助人像信息采集,LED补光灯不少于2个 6.内置采集终端设备,CPU 不低于四核 、内存不小于16GB、固态硬盘不小于256GB、机械硬盘不小于 1TB; 7.设支持打印十指指纹卡、采血袋、声纹采集念读内容信息等 8.二代证阅读器:采集二代证身份信息,含:不小于2M延长线 9.干燥箱:DNA样本检材存储设备,全自动除湿电子防潮箱 10.随身物品采集仪:可采集随身物品信息、体表特征信息、笔迹信息等 11.全自动测量仪:全自动采集身高、体重、足长,数据可自动传递至采集客户端 12.银行卡采集仪:银行卡信息采集模块,支持磁条卡、芯片卡、非接触式银行卡信息采集 13.足迹采集仪:足迹信息采集,包含相关软件,模压成像,USB输出,符合公安部最新标准 14.声纹采集仪:声纹信息采集,符合公安部标准,在公安部采购名录内,含配套支撑杆 |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 |
附表一十九:虹膜采集仪 是否进口:否
参数性质 | 序 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1 | 1.望远镜设计、可有效屏蔽外界环境复杂光线影响 2.可采集满足公安标准的高清虹膜图像,采集时<=1S 3.可离线采集数据在接入公安网后上传至部级或省级平台数据库 4.可实现多种方式采集虹膜特征信息,如无证采集、强制采集和左右单眼不集 5.具备节能或睡眠功能 6.支持对佩戴近视透明眼镜的人员进行虹膜识别 |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 |
附表二十:手机信息采集仪 是否进口:否
参数性质 | 序 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1 | 1.完全由国内自主研发,无软件潜在泄密风险。 2.具有手机数据恢复、网络阻隔等功能。 3.内网部署,直采直传,支持一键式完成手机采集和数据加密上传到后台蛛网系统,确保数据的安全性 ;支持数据上传到蛛网后,结合蛛网强大的数据资源,进行数据汇聚、研判和挖掘;支持前后端数据联动,支持后端布控前后端同时预警。 4.支持六路并行采集:即三路USB手机采集、一路SIM卡采集、一路蓝牙采集、一路银行卡采集 5.一体化采集仪设备,设备集成网络阻隔器,有效规避一机两用。 6.采集软件+采集仪的组成方式,软件需要能够直接安装到内网电脑或者其他操作系统。 7.支持国内外不少于50个品牌,4000款手机。 8.支持iphone和android智能机操作系统: 9.默认数据线连接方式采集,内置蓝牙,支持蓝牙采集 10支持整合三合一SIM卡读卡器,支持可直接接入SIM卡进行数据采集,使用方便。 11.支持整合银行卡读卡器,支持磁条,芯片,非接触式银行卡采集。 12.支持获取手机IMEI、IMSI、通讯簿、短信、通话记录、位置信息、备忘录、日程表、Wi-Fi/蓝牙连接记录、多媒体文件(图片/视频/音频)、系统日志(开关机时间、应用程序使用记录、iOS设备使用过的手机号、iOS设备连接过的主机)和密码密钥等信息,支持恢复已删除的电话簿、短信、通话记录、日程表等信息。 13.支持提取SIM卡上的通讯录、短息、通话记录。 14.支持手机已删除数据的恢复 |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 |
附表二十一:人脸定位摄像头 是否进口:否
参数性质 | 序 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1.≥400万星光级1/1.8""CMOSAI抓拍半球型网络摄像机 2.AI智能人脸半球型摄像机内嵌深度学习算法,以海量图片及视频资源为路基,通过机器自身提取目标特征,形成深层可供学习的人脸图像。极大的提升了目标人脸的检出率 3.支持智能资源模式切换:人脸抓拍、道路监控、Smart事件、人数统计 4.人脸抓拍模式:a)支持对运动人脸进行检测、跟踪、抓拍、评分、筛选,输出最优的人脸,b)支持人脸去误报、快速抓拍人脸,c)支持快速抓拍和最佳抓拍两种模式,d)最多同时检测30张人脸,e)支持人脸去重 5.道路监控模式:a)车辆检测:支持车牌识别并抓拍,车牌号码/车身颜色/车辆类型/车辆品牌,b)混行检测:检测正向或逆向行驶的车辆以及行人和非机动车,自动对车辆牌照进行识别,可以抓拍无车牌的车辆图片 6.Smart事件模式:支持越界侦测,区域入侵侦测,进入/离开区域侦测,徘徊侦测,人员聚集侦测,快速运动侦测,停车侦测,物品遗留/拿取侦测,场景变更侦测,音频陡升/陡降侦测,音频有无侦测,虚焦侦测 7.人数统计模式:a)人员统计:支持实时报警,人数变化报警和拥堵等级变化报警,并支持人数异常和 |
1 | 停留时间异常报警,b)行为分析:支持离岗检测,以及在离岗检测报警,c)区域关注度:支持区域人数检测、停留时长检测、实时数据上传,并支持区域人数分析和队列状态分析展示,d)热度图:支持设备上报和平台查询方式获取信息,并支持上报伪彩图背景大图 8.Smart录像:支持断网续传功能保证录像不丢失,配合SmartNVR/SD卡实现事件录像的智能后检索 、分析和浓缩播放,Smart编码:支持低码率、低延时、ROI感兴趣区域增强编码、SVC自适应编码技术,支持Smart265编码 9.最低照度:彩色:0.002Lux@(F1.2,AGCON),0LuxwithLight;黑白:0.0002Lux@(F 1.2,AGCON),0LuxwithIR 10.宽动态:120dB 11.焦距&视场角: 12.4~6mm:水平视场角:79°~51.5°,垂直视场角:43.3°~28.7°,对角视场角:92°~59. 4° 13.6~9mm:水平视场角:50.8°~32.9°,垂直视场角:27.6°~18.1°,对角视场角:59.1 °~38.1° 14.补光灯类型:红外,≥850nm 15.补光距离:普通监控:≥30m,人脸抓拍/识别:≥5m 16.最大图像尺寸:2560×1440 17.视频压缩标准:H.265/H.264/MJPEG 18.网络:不少于1个RJ4510M/100M自适应以太网口 19.复位:支持 20.SD卡扩展:内置MicroSD(即TF卡)/MicroSDHC/MicroSDXC插槽,最大支持256GB 21.接口类型:外甩线 22.音频:1路输入(Linein),1路输出(Lineout),1个内置麦克风 23.报警:1路输入,1路输出(报警输入支持开关量,报警输出最大支持DC12V,30mA) 24.电流及功耗:DC:12V,0.68A,最大功耗:8.1W;PoE:802.3af,36V~57V,0.17A~0 .27A,最大功耗:9.7W 25.存储温湿度:-30℃~60℃,湿度小于95%(无凝结) 26.启动和工作温湿度:-30℃~60℃,湿度小于95%(无凝结) 27.供电方式:DC:12V±20%;PoE:802.3af,Type1,Class3 28.电源接口类型:3芯接口 29.防护:不低于IP67 |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 |
附表二十二: POE交换机 是否进口:否
参数性质 | 序 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1 | 1.产品类型 千兆POE交换机。 2.应用层级 ≥二层。 3.传输速率 10/100/1000Mbps 4.交换方式 存储-转发。 5.背板带宽 ≥48Gbps。 6.包转发率 ≥35.7Mpps 7.MAC地址表 ≥8K。 8.端口描述 不少于24个10/100/1000M自适应以太网端口 9.传输模式 全双工/半双工自适应。 10.网络标准 IEEE802.3 10BASE-T以太网IEEE802.3u 100BASE-TX快速以太网IEEE802.3ab 1000 Base-T 千兆以太网ANSI/IEEE 802.3 NWay自动协商IEEE802.3x流控。 11.状态指示灯每端口: Link/Act每设备: Power。 12.电源电压 AC:100V-240V AC,50/60Hz 13.电源功率 ≤235W(POE 190W)。 14.产品尺寸 不大于440×238×44mm 15.环境标准 温度范围:0℃-40℃ 16.相对湿度:5%-95%(非凝结) |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 |
附表二十三:人身检查离线拍照设备 是否进口:否
参数性质 | 序 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1 | 1.屏幕尺寸:≥8inch16:10 2.屏幕分辨率:≥800*1280IPS屏 3.亮度:≥250Nit 4.触摸屏:≥5多点电容屏,G+G,硬度7H以上,防刮花 5.前置≥2.0MP 6.后≥置5.0MP,自动对焦带闪光灯 7.扬声器:内置8Ω/0.8W防水喇叭x1 8.咪头:灵敏度:-42db,输出阻抗2.2kΩ 9.电池:内置聚合物锂离子电池 10.容量:≥6000mAh 11.续航时间:≥6小时 12.CPU:≥四核1.45GHZ 13.RAM:≥2GBLPDDR3 14.ROM:≥32GBEMMC |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 |
附表二十四:签字捺印一体机 是否进口:否
参数性质 | 序 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1 | 1.产品尺寸:≤355mmx168mmx17mm(LxWxH) 2.CPU:≥四核CPU1.8GHz 3.操作系统:应配置Android7.1及以上 4.系统内存:≥2GB 5.存储容量:≥16GB 6.屏幕:≥10.1寸电磁电容屏 7.电磁笔:应带有无源电磁笔并具备手写签名功能 8.分辨率:≥1280*800 9.触控方式:≥5点触控 10.人脸采集功能检验:应具有人脸采集功能,人脸采集双目摄像头分辨率彩色摄像头≥300万像素,黑白摄像头≥130万像素,人脸采集图片可支持JPEG和BMP格式,图片大小≤30KB(JPEG格式),人脸采集图片分辨率≥320*240,最大应支持识别左右旋转正负30度的人脸图像采集与比对; 11.活体检测功能检验:应具有通过红外LED等进行人脸活体检测,应能拒绝人脸照片和视频验证通过。 12.电磁笔书写功能检验:支持使用电磁笔在触摸屏上书写时不会出现断点,延时现象,并可根据按压力度显示不同粗细程度的笔迹 13.语音模块:支持麦克风、语音提示 14.指纹仪:半导体电容式,比对方式:1:1 /1:N 15.支持电子签章、电子指纹按捺过程同步录影录像,实现证据链的不间断和可追溯性 16.支持对接各类笔录、办案系统等各类系统,管理更高效快捷 |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 |
附表二十五:普通货架 是否进口:否
参数性质 | 序 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1 | 1.单组尺寸:≥2000高*2000宽*600深(毫米), 2.承重:不低于300KG。 3.钢层板以60mm为间距上下调节,可主副多组连接 4.无螺栓连接,拆装方便 5.材质:采用冷轧钢Q234B |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 |
附表二十六:整理箱 是否进口:否
参数性质 | 序 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1 | 1.箱体尺寸:≥480mm*340mm*280mm 2.容量:≥30升 3.材质:塑料 |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 |
附表二十七:智能联网储物柜( 24门) 是否进口:否
参数性质 | 序 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1 | 1.智能卷宗存储柜应配有电控锁和电气控制箱 2.柜体表面经除锈除油磷化处理后喷塑;箱门背面增加纵向加强筋,提高箱门的防撞击能力 3.材质:柜体应采用优质碳素钢,厚不小于1mm;柜门内嵌亚克力面板; 4.电控锁电磁式单舌机械锁,作热涂锌防锈处理; 5.尺寸:不小于1900mm*1700mm*430mm 6.内置不小于21.5寸液晶显示屏 7.内置工控机 8.柜门数量≥24门,柜门透明 9.支持多副柜拓展级联 10.设备支持远程网络开门功能 11.内置≥200万像素可见光+红外双目人脸识别摄像头 12.内置IC卡读卡器。该机具兼容ISO14443TYPEA/B格式IC卡;读卡时间<1s;阅读距离0-30mm; |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 |
附表二十八:智能联网储物柜( 16门副柜) 是否进口:否
参数性质 | 序 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1 | 1.储物柜应配有电控锁和电气控制箱 2.箱门背面应增加纵向加强筋,提高箱门的防撞击能力,柜体应采用优质碳素钢,厚不小于1mm;柜门内嵌亚克力面板; 3.设备应电控锁电磁式单舌机械锁,作热涂锌防锈处理; 4.尺寸:≥1900mm*760mm*430mm 5.柜门数量≥16门,柜门为透明,便于查看柜内卷宗 6.专门用来搭配各类主柜使用,用来拓展柜门数量 7.用于存放卷宗 |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 |
附表二十九: LED小间距显示屏 是否进口:否
参数性质 | 序 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1.点间距:≤2mm,像素组成:1R1G1B 2.对比度≥7000:1 3.灯芯的波长误差值在±1nm之内,每个灯芯的亮度误差在5%以内(在验收阶段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4.色度均匀性:±0.003Cx,Cy之内(在验收阶段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5.亮度:≥800cd/㎡ 6.反光率:≤1% 7.刷新频率:≥3840Hz 8.可视角度:水平>170°垂直>170° 9.驱动方式:恒流驱动 10.亮度均匀性:>99% 11.灰度等级:16bit |
1 | 12.摩尔纹消除:正常工作时支持消除摩尔纹功能 13.开路十字架消除:支持消除开路十字架功能 14.亮暗线消除功能:支持模组间亮暗线修复功能 15.整屏平整度:≤0.1mm/㎡ 16.发光点中心距偏差:<5%(在验收阶段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17.功耗:峰值≤300W/㎡;平均功耗:≤150W/㎡ 18.换帧频率:≥60Hz 19.温度要求:工作温度范围:-20℃~40℃;存储温度范围:-20℃~60℃ 20.湿度要去:工作湿度范围:10RH~90RH%无1结露;存储湿度范围:10RH~95RH%无结露 21.具备智能(黑屏)节电功能,开启智能节电功能可节能80%以上 22.寿命:≥100000小时 23.失控点/失控率/杂点率:<1/100000(1PPM)无连续失控点 24.电源要求:供电开关电源采用宽动态电源,电压具有高适应性,在一定范围内不同等级的电压都能应用,电源采用无风扇设计,带主动PFC功能的高效率电源,功率因数>0.99。带同步镇流功能,转换效率≥0.95(在验收阶段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25.图像增强:提升图像清晰度、对比度、饱和度、色度、流畅度、亮度、视觉修正的技术功能 26.图像处理功能:具有视频降噪、运动补偿、色彩变换等图像处理功能 27.蓝光视网膜危害等级:无危害(辐亮度≤100W·m-2·sr-1),符合肉眼观看标准 28.泄露电源试验:不大于3mA(AC峰值) 29.低亮高灰:显示屏具备低亮高灰功能,亮度调节至500cd/m2灰度等级为16bit;刷新率不低于320 0HZ;亮度调节至300cd/m2灰度等级为15bit;刷新率不低于3100HZ;亮度在200cd/㎡时,灰度等级在14bit以上,刷新率不低于3000HZ;亮度在100cd/㎡时,灰度等级在14bit以上,刷新率不低于28 00HZ;(在验收阶段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30.抗电强度试验:无击穿和飞弧现象 31.智能除湿功能:在显示屏长时间不用或者环境湿度大时,通过软件可以自动实现定期开机以灰度渐变方式回温除湿 32.安装支架:立柜、壁挂、前后维护 33.箱体单元防火等级:符合BS476标准CLASSA1等级 34.模组维护:模组前维护,支待带电维护,热插拔,单颗LED灯珠可维修更换,更换模组支持自动校正 35.屏体防漏电:防漏电符合GB4943.1标准 36.盐雾试验:外观等级:≥A级,盐雾等级:≥10级 |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 |
附表三十:接收卡 是否进口:否
参数性质 | 序 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1 | 1.单卡应支持8组、16组、24组、32组数据输出模式; 2.单卡自带最低8个、最高16个HUB75接口,输出RGBR数据16-32组; 3.可以将指定图片设置为显示屏的开机、网线断开或无视频信号时的画面或者最后一帧画面; 4.通过电源指示灯红色常亮电源输入正常和状态指示灯不同闪烁状态(绿色间隔1s闪烁1次接收卡工作正常,网线连接正常,有视频源输入;间隔3s闪烁1次网线连接异常;间隔0.5s闪烁3次连接正常,无视频源输入;间隔0.2s闪烁1次应用区程序加载失败,进入备份程序工作状态;间隔0.5s闪烁8次网口发生冗余切换,环路备份生效)可以判断屏体工作状态,无需软件; 5.支持逐点亮色度校正:支持逐点亮色度校正,可以对灯点的亮色度进行校正; 6.快速亮暗线调节:支持在调试软件上亮暗线调节,调节过程中生效; 7.预存画面与最后一帧设置:可以将指定图片设置为显示屏开机、网线断开或无视频信号时的画面; 8.网络连接:支持通过网线直接链接PC端进行调试和显示无需发送卡。 |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 |
附表三十一:全彩电源 是否进口:否
参数性质 | 序 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1 | 1.额定输入电压范围及功率:200-240VAC;200W 2.输出电压:5V 3.过流保护:故障消除后自动保护 |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 |
附表三十二:钢结构及包边 是否进口:否
参数性质 | 序 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1 | 1.支持固定安装; 2.框架采用优质加厚工业级钢材,冷轧冲压成型,高温静电喷涂,硬度高,耐老化,承载力强,坚固耐用,使用寿命长; 3.易于拆卸与安装,安全可靠; 4.施工时间应按使用方要求,不影响办公; 5.按照要求对大屏进行整体包边,包边应选用优质黑钛钢; |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 |
附表三十三:视频处理器 是否进口:否
参数性质 | 序 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1 | 1.支持3G-SDI,HDMI,DVI,USB,AUDIO接口 2.支持选择HDMI输入源或DVI输入源作为同步信号,达到输出的场级同步 3.扩展子卡支持电脑的无线投屏。前面板配备直观的LCD显示界面,清晰的按键灯指示 4.支持1920*1080@60Hz视频输入; 支持图片格式:JPG,JPEG,BMP,PNG,WEBP; 支持视频格式:MP4,AVI,MKV,MOV,3GP,FLV,MPG;支持音频格式:MP3,WMA,WAV,3GP 5.支持对远程电脑反向控制桌面,实现PPT/视频等内容远程控制 6.操作端可预先所见所得的对屏幕进行布局和视频进行任意调整,不影响大屏显示,当有需要,可以一键同步所有布局 7.支持通过设备旋转按钮配屏和高级配屏功能点亮屏体 8.支持设备备份和网口备份,设备故障或网线故障时保证屏体运行正常 9.可通过旋转按钮一键调节屏体亮度 10.支持创建10个用户场景作为模板保存并调用 |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 |
附表三十四:配电箱 是否进口:否
参数性质 | 序 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1 | 1.供电方式:标准三相五线制、AC220V±15%,三相平衡供电;电压变化范围:电压:AC220V±15 %,AC380V±10%,AC46~54Hz 2.配备的保护措施包括过流、短路、断路、过压、欠压、温度过高等,也配备相应的故障指示装置,方便故障的检修工作 |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 |
附表三十五:小间距辅材 是否进口:否
参数性质 | 序 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1 | 1.线缆单根导体直流电阻:≤9.2Ω/100m 2.工作电容:≤5.6nF/100m 3.线缆对地电容不平衡:≤160pF/100m 4.特性阻抗(4≤f≤lOOMHz):100±15Ω 5.最大功耗10KW,应采用4*2国标电缆安装 6.应备用5根网线,铺设到屏幕安装位置处 7.弱电采用国标纯铜超五类网线,每根网线不少于10m 8.强电采用国标纯铜RVV5×2.5²电源线,每根电缆不少于30m 9.PVC走线线槽及配件,线槽防火需达到UL94V-0级,每个大屏线槽不少于150米 10.根据现场要求路径布线,做到安全美观,线槽需防火 11.专业抗干扰信号线缆设备必须放置大屏下方 |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 |
附表三十六:设备接入线材 是否进口:否
参数性质 | 序 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1 | 1.含≥2米VGA转HDMI转接线*51条 2.含≥2米HDMI高清线*32条 3.含≥10米HDMI高清线*33条 4.含≥20米HDMI高清线*6条 5.含≥25米HDMI高清线*1条 6.含≥1.5米HDMI转DVI转接线*20条 7.含≥5米HDMI高清线*15条 8.含≥50米HDMI高清线*6条 9.含≥30米HDMI高清线*1条 10.含≥50米音频线*2条 |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 |
附表三十七:服务器 是否进口:否
参数性质 | 序 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1.CPU 信息:≥2颗Hygon 5380(不低于主频:2.5GHz、物理核心数:16核、末级缓存容量:32MB 、线程数:32、热设计功耗:135W、支持内存的最高速率:3200MT/s、通道数:内存通道为4个(每颗5380CPU)、位宽:64位); 2.主板支持的CPU和内存情况:最多支持2颗CPU;支持Hygon 3号/Hygon 2号系列可扩展处理器; 3.主板内存槽数量:非板载内存的可扩展插槽数量不少于32个; 4.主板存储接口:应支持SATA、M.2、SlimSAS存储接口; 5.PCIe 插槽接口:应符合PCIe4.0或以上的高速串行计算机扩展总线标准,PCIe 的接口速率与位宽需保证向下兼容; 6.主板PCIe插槽数量及规格:≥10个PCIe 4.0/3.0 插槽; 7.内存数量:≥12个; 8.内存规格:DDR4-3200 RDIMM内存; 9.内存通道:应支持多个内存接口通道,每个通道可支持2DPC,当支持2DPC时,印制电路板上应具备插槽的序号标识,具体通道数应在随机文件中明确; 10.硬盘实配数量:≥2 * 480GB SATA SSD ;≥2 * 1.2TB SAS HDD ;≥6 * 1.92TB SATA SSD; 11.硬盘插槽数量及规格:前置:最大支持25块2.5寸硬盘;后置:2块3.5寸硬盘+4个块2.5寸硬盘;支持NVMe硬盘:最高24块NVME硬盘;支持≥2个M.2硬盘扩展; 12.网口速率和数量:≥1 * 2端口万兆光接口网卡(含多模光模块);≥1 * 4端口1GE电接口OCP3.0网卡; 13.显示接口:≥2个VGA接口; 14.USB接口:≥6个USB 3.0接口; 15.电源模块数量:≥2个; 16.电源功率:≥800W交流&240V高压直流电源模块; 17.外观和结构:服务器的零部件应紧固无松动,可插拔部件应可靠连接,开关、按钮和其它控制部件应灵活可靠,布局应方便使用;产品表面不应有明显的凹痕、划伤、裂缝、变形和污染等。表面涂层均匀 |
,不应起泡、龟裂、脱落和磨损,金属零部件无锈蚀及其它机械损伤;产品表面说明功能的文字、符号和标志应清晰、端正且牢固;应在服务器的显著位置提供运行状态的指示功能,并在随机文件中明确具体含义;机架、机箱的尺寸应符合通用机柜的安装要求,插入总线插座的电路板接口外形尺寸应符合有关总线标准的规定,将机箱固定在机柜上,机箱底面最大下垂变形不得干涉相邻机体; 18.尺寸(高×宽×深):不大于87.5mm(高)* 445.5mm(宽)* 775.5mm(深) ; 19.环境适应性:气候环境适应性应符合GB/T9813.3 的有关规定,工作温度5~40℃,贮存运输温度-4 0~55℃;工作相对湿度8%~90%,贮存运输相对湿度20%~93%(40℃);大气压86~106kPa; 20.机械环境适应性:机械环境适应性应符合GB/T9813.3 的有关规定; 21.噪声:应符合GB/T 9813.3 的有关规定,在产品说明中给出具体测试值塔式服务器噪声在空闲状态下不大于50dB; 22.主板外部接口种类:应支持USB、显示、管理等接口,如:VGA、DP、HDMI、USB3.0、PS/2 接口、BMC 管理端口; 23.网络功能:应支持网络连接、网络访问、数据交换和网络管控功能; 24.计算处理:应支持通用计算及虚拟化功能。处理器需集成整型计算单元、浮点计算单元、内存控制器 、I/O 模块等,处理器与存储部件、网络部件、I/O部件等组成计算系统,提供数据处理、网络接入等计算相关功能; 25.密码算法实现:CPU 芯片应符合GM/T 0008 的相关规定,或芯片密码模块应符合GB/T37092 或G M/T 0028 的相关规定; 26.电源热插拔:整机电源模块应具备热插拔功能; 27.电源过流保护:应支持过流及短路保护的功能; 28.散热方式:应支持风冷散热方式;应配≥6 * 热插拔冗余风扇模块; 29.BMC 固件基础功能:应支持DHCP 设置网络功能;支持静态IP 设置网络功能;支持设备日志记录,包括但不限于登录日志、操作日志和报警日志等功能;支持日志信息导出和记录删除功能;支持通过管理接口向外输出准确的报警信息功能;设备的BMC 管理软件应能够按报警的严重程度进行区分;支持IP MI2.0、SNMP 或Redfish等接口功能;支持键盘、鼠标和视频的重定向、文本控制台的重定向、远程虚拟媒体、高可靠的硬件监控和管理功能;支持基于网络开启、关闭和重启设备的功能,并查询当前设备开机运行状态;支持故障提示功能,并可通过接口读取服务器故障信息;支持基于网络的固件更新功能 ,包括BMC 和BIOS 等;支持基于网络安装操作系统的功能,并可通过网络控制台访问设备;支持通过本地的硬盘或光驱等存储设备,基于网络完成设备的操作系统安装功能;支持通过浏览器打开管理界面并登录功能;支持设置口令策略功能;支持访问权限设置功能,并通过日志记录访问事件;支持对出厂默认的用户名及口令进行安全保护功能,并提供默认口令修改提示;支持读取设备主板的工作环境温度功能;支持读取服务器CPU 等核心器件的温度功能;支持通过外部管理工具进行BMC参数设置的功能,并可基于网络通过外部管理工具对BMC 进行管理;应支持固件版本查询、固件升级;支持基于网络实现开关机和复位控制的功能;)BMC 启动时间应不超过180s,实现功能包括网络、IPMI、散热、传感器服务可用;支持BMC 固件设置的恢复出厂功能; 30.BIOS 固件基础功能:应支持查看固件版本、内存信息、主板信息、处理器信息和系统时间信息功能 ;支持上电初始化界面显示CPU 信息、内存信息、固件版本和部分快捷键信息功能;支持设置界面中英文显示切换功能;支持查看PCIe 设备信息,SATA设备信息功能;支持操作系统安装和引导功能,应并向操作系统提供计算机主板信息和服务接口;支持设置启动顺序,并按照设置的启动顺序启动功能;支持安全启动功能;支持设置口令、修改口令、验证口令功能;支持板载显示控制或独立显卡的显示控制功能;支持RAID 识别和启动功能;支持串口重定向功能;支持固件更新功能;支持BIOS 固件设置的恢 |
1 | 复出厂功能;支持网络引导启用和关闭功能; 31.远程控制:应支持远程关机和重新启动功能; 32.操作系统及驱动的升级:应支持通过网络、闪存盘对操作系统、驱动进行升级; 33.操作系统功能:应支持访问控制、安全审计、网络接入鉴别等功能;操作系统其他功能应满足《通用服务器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财库〔2023〕33号)操作系统政府采购需求标准中加*的指标要求; 34.中文信息处理:应符合GB 18030 的有关规定; 35.关键部件安全要求:CPU 和操作系统等关键部件应当符合安全可靠测评要求; 36.故障检测:应支持故障检测功能,可以检测到具体的FRU(内存、硬盘等)的故障并发出告警; 37.弱口令字典检查:应支持弱口令字典检查功能,出现在弱口令字典中的字符串不能被设置为用户口令 ; 38.白名单访问控制:应支持基于时间、IP 或MAC 白名单访问控制; 39.二次鉴别:应支持二次鉴别功能。对于用户配置、权限配置、公钥导入等重要的管理操作,已登录用户应通过二次鉴别后,才能执行操作; 40.密码证书安全加密存储:应支持对带外管理系统中的用户口令和证书等敏感信息进行加密存储,禁止使用私有的和业界已知不安全的密码算法; 41.敏感信息安全加密传输:应支持使用安全的传输加密协议(如SSH 或HTTPS 等)传输用户的敏感信息; 42.研发过程安全:供应商应承诺,生产商已建立从需求、设计、开发、测试、维护端到端的开发流程管理机制,输出和保存开发流程中每个阶段的产品需求清单、设计文档、开发文档、测试记录等材料,保证各个流程可追溯; 43.物理安全:安全要求应符合GB 4943.1 的规定; 44.限用物质的限量要求:限用物质的限量应符合GB/T 26572的要求; 45.CPU 主频:≥2.5GHz; 46.单CPU 核数:≥16; 47.单CPU 末级缓存容量:≥32MB; 48.内存速率:≥3200MT/s; 49.电源能耗:应符合GB/T 9813.3 的有关规定; 50.内存兼容性:应适配3 种及以上厂商的内存产品,且均不低于产品支持的内存规格; 51.固态存储兼容性:应适配3 种或以上厂商的固态存储产品,且均不低于产品支持的固态存储设备规格 ; 52.网卡兼容性:网卡应适配两种或以上厂商产品; 53.功能卡兼容性:应内置或适配符合PCIe 的功能卡,如:网络功能卡、存储功能卡及图形显示功能卡 ; 54.外设兼容性:应兼容多种生产商的外部设备,包括显示器、键盘、鼠标、闪存盘、移动硬盘、USB 光驱及KVM 等,要求使用不同厂商的外部设备时,系统均能正常识别和安装驱动; 55.数据库兼容:应兼容3 个及以上厂商的数据库产品,同时必须兼容符合安全可靠测评要求的国产化数据库; 56.中间件兼容:应兼容3 个及以上厂商的中间件产品,同时必须兼容符合安全可靠测评要求的国产化中间件; 57.平台软件兼容:应兼容3 个及以上厂商的大数据平台; |
58.整机可靠性:m1 值(MTBF 的不可接受值)不得低于30000h; 59.风扇可靠性:风扇寿命应不低于40000h; 60.部件可靠性:应支持硬盘、电源、风扇热插拔(内置风扇除外); 61.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应符合GB/T 9813.3 和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的相关规定; 62.服务响应:供应商应提供电话、电子邮件、远程连接等多种形式服务;提供同城1h技术响应服务,2个工作日解决问题,对于未能解决的问题和故障应提供可行的升级方案,并提供周转设备;建立全国技术服务体系和服务团体,符合专业服务体系标准要求,提供原厂中文服务; 服务周期内应提供产品的维修、换件和升级服务; 63.培训服务:供应商应提供培训材料、产品手册、培训视频等培训相关内容; 64.服务周期:产品免费服务周期(含换件和维修)应不小于3 年;设备停产后继续提供质量保障服务(含备品备件),服务终止时间与最后一批设备交付时间间隔不低于6 年;产品停止服务时间应提前1 年告知;产品发布日期需在随机文件中明确; 65.工具要求:供应商应提供设置服务器硬件、辅助操作系统安装等功能的辅助工具和管理软件。且随附软件应具有合法授权或版权; 66.驱动安装升级指引:供应商应提供出厂安装的配件所需的驱动程序,形式包括但不限于驱动光盘、驱动下载链接等。其他配件应提供指引; 67.管理软件:应具备资源管理、系统管理、性能监控、健康监控、基于网络控制、报警设置功能; 68.厂家升级产品软件与扩容服务:供应商应提供原厂级的部件/软件产品升级和扩容能力; 69.提供上门服务:供应商应具备提供上门服务的能力; 70.抗干扰性:当产品部件出现供应风险时,应通知客户并提供风险应对方案确保产品的服务保障,必要时应停止相关受影响产品的销售; 71.供应能力证明:供应商应提供供应链稳定承诺书,确保产品的部件在产品服务周期内稳定供货; 72.主板OCP 插槽数量:≥1个板载OCP3.0插槽; 73.双因素认证:应支持对登录服务器BMC管理软件的用户执行基于一次性随机动态密码且使用国密算法的双因素认证; 74.快速故障定位:应支持快速定位故障硬盘,提供不局限于存储控制卡连接硬盘、背板直连主板(即板载硬盘)的硬盘点灯功能,提升硬盘运维效率; 75.承诺函:须承诺产品符合《通用服务器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 版)》,提供产品满足要求的承诺 函; |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 |
注:付款方式:
附表中说明内容重申:标注“★”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如果没有打“★”号条款,则所有条款均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3.其他要求:
3.1供应商须提供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货物,否则不能成为中标供应商。
3.2涉及政府强制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的,供应商所报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的规定要求,否则不能成为中标供应商。
3.3本次采购为“交钥匙”项目,供应商须提供符合要求的货物并负责验收。
3.4供应商负责提供相关技术资料及日常使用、维护保养培训。
3.5供应商承担项目中所需要的全部材料、配件和各类费用,负责办理与本项目相关的各类手续。
3.6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包装应符合绿色包装要求,具体按照《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和《快
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执行。
3.7供应商在报价中须包括以上全部费用。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相关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所有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否则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其他组织主要包括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
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自然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公民。如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要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要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要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要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自然人,要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这里所指“其他组织”不包括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法人分支机构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由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具有其特殊性,如果能够提供其法人给予的相应授权证明材料,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标准格式的《资格承诺函》。
3.信用记录查询
(1)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进行查
询;
(2)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资格审查时查询;
(3)查询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报告
进行查询;
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如存在这两项记录的,递交响应文件时须一并上传有效的原做出决定部门认定其行为属于非严重或非重大违法行为的证明材料原件,涉及较大数额罚款的,按照财库[2022]3号文件执行。
5.本次采购为“交钥匙”项目,供应商须提供符合要求的产品或服务,制造或服务应符合中国相关技术标准,并负责免费送货、安装、调试,直至验收。
6.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包装应符合绿色包装要求,具体按照《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执行。
7.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第六章 评审
一、评审要求
1.评标方法
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信息化改造: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评标原则
2.1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评标的基本依据,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
2.2具体评标事项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办法进行评审。
2.3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评标。
3.评标委员会
3.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
二。
3.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投标人的董事、监事,或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
(2)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3)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3.3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4.澄清
4.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4.3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4.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
4.5澄清内容将构成投标(响应)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5 .评标
5.1招标方根据招标项目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5.1.1中标原则
(1)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 符
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2) 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 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 为无效报价处理。
(3)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 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排序原则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4) 出现并列情况,按照以下顺序确定最终排序:
①大学生创办的小型、微型企业 (供应商需提供相应查询网站的登录名和密码) ,排序在前;
➁评标小组按照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指标、服务方案优劣确定候选供应商排序 (如不能确定优劣,评委会需出具书面说明)
;
③评委实名投票确定候选供应商排序,得票多者排序在前。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上述规定处理。
(5) 出现以下情况者不给分:
①未按详细评标要求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或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的;
➁详细评标要求提供而投标文件中没有提供加盖公章的资质证书或证明材料扫描件的。 5.2保密及其它注意事项
5.2.1从评标开始直到授予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和比较供应商的有关资料以及招标意向等,均不得向供应
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5.2.2在评标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评标方向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报价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投标无效的情形
6.1详见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和招标文件其他投标无效条款。
6.2投标 (响应) 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6.3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6.4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6.5投标 (响应) 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6要求投标时上传资格证明文件及材料原件,投标人未按规定上传的;
6.7如投标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无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的;
6.8投标有效期短于本文件规定期限的;
6.9采用弄虚作假等欺诈行为投标的;
6.10法律、法规以及招标文件规定其他情形。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7.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7.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7.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7.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说明:在项目评标时被认定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投标
8.1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
8.2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8.3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8.4 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8.5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
8.6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
8.7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
为。
9 .废标的情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废标。
9.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
9.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9.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
9.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
10.定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评标结束后,对投标人的评审名次进行排序,确定中标人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参照中标原则的要求)
11.其他说明事项
若出现供应商因在投标客户端中对应答点标记错误,导致评审专家无法进行正常查阅的,视为投标文件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该部分要求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二、政府采购政策落实
1.节能、环保要求
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如所投设备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产品范围 的,供应商须提供(上传)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无效。
2.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
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 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要求的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
合同包1(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信息化改造)
序号 | 情形 | 适用对象 | 价格扣除比 例 | 计算公式 |
序号 | 情形 | 适用对象 | 价格扣除比 例 | 计算公式 |
1 |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 ,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 | 非联合体 | 20% | 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时,给予价格扣除C1,即:评标价=投标报价×(1-C1);监狱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 ,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 |
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 (2)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 ||||
3.价格扣除相关要求
3.1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3)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
准。
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
业扶持政策: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3.3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的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认定价格扣除。
说明:投标人应当认真填写声明函,若有虚假将追究其责任。投标人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
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点击“小微企业名录”(http://xwqy.gsxt.gov.cn/)对投标人和核心设备制造商进行搜索、查询,自行核实是否属于小微企业。
3.4《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后附,不可修改),未提供、未盖章或填写内容与相关材料不符的不予价格扣除。
三、评审程序
1.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1.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详见后附资格性审查表)
1.2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详见后附符合性审查表)
1.3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中凡有其中任意一项未通过的,评审结果为未通过,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
单位按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报价审查
2.1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
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
对于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
4.核心产品同品牌审查
4.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排序原则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4.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
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排序原则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上述规定处理。
5.详细评审
表一资格性审查表
合同包1(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信息化改造)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规定的条件。 | 提供《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承诺人(供应商或自然人CA签章) |
(二)承诺通过合法渠道,可查证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规定 的情形。 | 提供《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承诺人(供应商或自然人CA签章) |
(三)承诺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合法渠道,可查证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 | 提供《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承诺人(供应商或自然人CA签章) |
(四)承诺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 urt.gov.cn)等合法渠道,可查证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 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 提供《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承诺人(供应商或自然人CA签章) |
(五)承诺通过合法渠道,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可查证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 )第八条“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规定的情形。 | 提供《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承诺人(供应商或自然人CA签章) |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提供标准格式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按要求签字、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不提 供) |
表二符合性审查表:
合同包1(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信息化改造)
投标承诺书 | 提供标准格式的“投标承诺书”并按要求签字、加盖公章。 |
投标报价 | 报价(包括分项报价和总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不超过采购预算,不得缺项、漏项。 |
投标文件规范性、符合性 | 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涂改、删除、插字、公章使用等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文件 的格式、文字、目录等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对投标无实质性影响。 |
主要商务条款 | 提供标准格式的“主要商务要求承诺书”并按要求签字、加盖公章。 |
联合体投标 | 非联合体投标不提供 |
技术部分实质性内容 | 1.货物类项目: 明确所投标的的产品品牌、规格型号;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 2.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货物或工程量清单施工材料中,所投设备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产品范围的(如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等为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供应商应提供国家 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文件无效。 |
其他要求 | 其他符合性审查不合格的情形 |
表三详细评审表: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
投标人提供投标文件应按照以下格式及要求进行编制,且不少于以下内容。
投标文件封面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封面
项目编号:[230101]HC[GK]20240022
所投采购包:第 包
(投标人名称)年 月 日
格式一:
采购单位、哈尔滨市政府采购中心:
投标承诺书
1.按照已收到的 项目(项目编号: )招标文件要求,经我方 (投标人名
称) 认真研究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资质要求和其它有关要求后,我方愿按上述合同条款、技术规范、资质要求进行投标。我方完全接受本次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要求,并承诺在中标后执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全部要求,并履行我方的全部义务。我方的最终报价为总承包价,保证不以任何理由增加报价。
2. 我方同意招标文件关于投标有效期的所有规定。
3.我方郑重声明: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内容全部真实有效。如经查实提供的内容、进行承诺的事项存在虚假,我方自愿接受有关处罚,及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
4.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罚。
5. 我方同意提供贵方另外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
6.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相关要求、规定进行合同签订,并严格执行和承担协议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7. 我单位如果存在下列情形的,愿意承担取消中标资格、接受有关监督部门处罚等后果:
(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
(2)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3)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相关要求签订合同;
(4)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5)要求修改、补充和撤销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6)要求更改招标文件和中标结果公告的实质性内容;
(7)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详细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子函件:
投标人开户银行: 账号/行号:投 标 人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加盖名章)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加盖名章)
年 月 日
格式二: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模板)
我方作为政府采购供应商,类型为: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自然人 (请据实在
▢中勾选一项 ),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丶承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一)供应商类型为企业的,承诺通过合法渠道可查证的信息为:
1.“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合作制”、“集体所有制”、“联营”、“合伙企业”、“其他”等法人企业或合伙企业。
2.“登记状态”为“存续 (在营、开业、在册)”。
3.“经营期限”不早于投标截止日期,或长期有效。
(二)供应商类型为事业单位或团体组织的,承诺通过合法渠道可查证的信息为:
1“类型”为“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
2.“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有效期”不早于投标截止日期。
(三) 供应商类型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承诺通过合法渠道可查证“执业状态”为“正常”。
(四) 供应商类型为自然人的,承诺满足《民法典》第二章第十八条、第六章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八章第一百七十六条等相关条款的规定,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承诺通过合法渠道可查证的信息为:
(一)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二)未被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
三、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承诺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可提供相关设备和人员清单,以及辅助证明材料。
四、承诺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承诺通过合法渠道可查证的信息为; (一) 不存在欠税信息。
(二)不存在重大税收违法。
(三)不属于纳税“非正常户”(供应商类型为自然人的不适用本条 )。
五、承诺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在承诺函中以附件形式提供至少开标前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 (含生育保险 )、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均须依法缴纳。
六、承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处罚期限已经届满的视同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供应商需承诺通过合法渠道可查证的信息为: (本条源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 ) (一)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
(二)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县级以上行政机关做出的较大金额罚款 (二百万元以上) 的行政处罚。
(三) 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县级以上行政机关做出的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行政处
罚。
七、承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存在下列情形
(一)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 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二)承诺通过合法渠道可查证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八、承诺通过下列合法渠道,可查证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一至七款承诺信息真实有效。
(一)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s://www.gsxt.gov.cn); (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
(三)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 (四)信用中国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
(五)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s://www.ccgp.gov.cn); (六)其他具备法律效力的合法渠道。
我方对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负责,授权并配合采购人所在同级财政部门及其委托机构,对上述承诺事项进行查证。如不属实,属于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接受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行政处罚。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 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清单
承诺人(供应商或自然人CA签章 ):
年 月 日
附件
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清单
一、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本单位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
1.基本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清单。
2.基本医疗保险缴纳证明或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清单。
3.工伤保险缴纳证明或工伤保险缴费清单。
4.失业保险缴纳证明或失业保险缴费清单。
5.生育保险缴纳证明或生育保险缴费清单。
二、新成立的企业或在法规范围内不需提供的机构,应提供书面说明和有关佐证文件。
说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是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经办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的机构和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经办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的机构。
格式三: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 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 标 人: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加盖名章)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加盖名章)
人像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国徽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人像面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
国徽面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
年 月 日
格式四:
主要商务要求承诺书
我公司承诺可以完全满足本次采购项目的所有主要商务条款要求(如标的提供的时间、标的提供的地点、投标有效期、采购资金支付、验收要求、履约保证金等)。若有不符合或未按承诺履行的,后果和责任自负。
如有优于招标文件主要商务要求的请在此承诺书中说明。具体优于内容 (如标的提供的时间、地点,质保期等) 。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五:(不属于可不填写内容或不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的 (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备注: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横线或括号内的提示内容部分,供应商须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完整,如有漏项视为未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数据部分,其他内容应如实填报。
3.在货物类采购项目中,货物应当由中小企业制造,不对其中涉及的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
格式六:(不属于可不填写内容或不提供)
监狱企业声明函
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格式七:(不属于可不填写内容或不提供)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日 期:
格式八:
分项报价明细表(网上开评标可不填写)
注: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进行填写,投标客户端软件将自动根据供应商填写信息在线生成开标一览表(首轮报价表、报价一览表)或分项报价表,若在投标文件中出现非系统生成的开标一览表(首轮报价表、报价一览表)或分项报价表,且与投标客户端生成的开标一览表(首轮报价表、报价一览表)或分项报价表信息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生成的内容为准。招标文件有特殊要求的以招标文件为准,分项报价明细表需到客户端填写。
格式九:(不属于可不填写内容或不提供)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招标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 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 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 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 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 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 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签字或加盖名章)联合体成员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签字或加盖名章)
年 月 日
格式十:
(未要求可不填写)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等内容和格式自拟。
格式十一:
项目组成人员一览表(未要求可不填写)
序号 姓名 本项目拟任职务 学历 职称或执业资格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1
2
3
……
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人员证书。
注:
1.本项目拟任职务处应包括:项目负责人、项目联系人、项目服务人员或技术人员等。
2.如投标人中标,须按本表承诺人员操作,不得随意更换。
格式十二:
投标人业绩情况表(未要求可不填写)
序号 使用单位 业绩名称 合同总价 签订时间
1
2
3
4
…
投标人根据上述业绩情况上传服务合同扫描件。
格式十三:
各类证明材料(未要求可不填写)
1.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格式十四: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本单位郑重声明,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如声明不实,我单位自愿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
特此声明。
投标人(加盖公章):日 期:
序号 | 标的名称 | 招标技术要求 | 投标人提供响应内容 | 偏离程度 | 备注 | |
1 | ★ | 1.1 | ||||
1.2 | ||||||
…… | ||||||
2 | ★ | 2.1 | ||||
2.2 | ||||||
…… | ||||||
…… | ||||||
格式十五:(工程类项目可不填写或不提供)技术偏离表
说明:
1.投标人应当如实填写上表“投标人提供响应内容”处内容,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并列明具体响应数值或内容,只注明符合、满足等无具体内容表述的,将视为未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偏离程度”处可填写满足、响应或正偏离、负偏离。
3.佐证文件名称及所在页码:系指能为投标产品提供技术参数佐证或进一步提供证据的文件、资料名称及相关佐证参数所在页码。如直接复制招标文件要求的参数但与佐证材料不符的,为无效投标。
4.上表中“招标技术要求”应详细填写招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