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失能個案家庭醫師照護服務契約 Sample Contracts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特約長期照顧居家失能個案家庭醫師照護服務契約書 (四)不定期辦理個案服務滿意度調查。二、乙方應辦理下列事項:(一)接獲照會後提供服務:1. 接受照會後應依衛福部規範之期限內開立醫師意見書,但「銜接長照 2.0 出院準備友善醫院獎勵計畫」及「復能多元服務試辦計畫」之個案,則不受前開日數限制。2. 乙 方開始提供個案服務後,經甲方照管中心核可,始可辦理服務內容異動。(二)接受甲方之監督、查核。(三)醫師應依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訓練認證繼續教育及登錄辦法進行認證、...居家失能個案家庭醫師照護服務契約 • December 19th, 2022
Contract Type FiledDecember 19th, 2022
二、非照顧計畫核定或超出照顧計畫核定之服務次數或額度,且非得臨時提供之服務。三、未依第十七條規定確實核對個案身分證明文件。四、未於甲方指定之期間內,登錄個案相 關紀錄於甲方指定之資訊系統。五、非登錄於特約單位之長照人員,提供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長照服務特定項目。六、虛報、浮報服務費用。七、違反長期照顧相關法令或長期照 顧給付及支付基準之規定。八、因可歸責於乙方或實際提供長照人員之事由,未具申請特約之資格而提供長照服務。九、經照顧服務管理資訊平臺審核退回,不通過之案件。十、實...居家失能個案家庭醫師照護服務契約 • January 16th, 2023
Contract Type FiledJanuary 16th, 2023
醫院獎勵計畫」及「復能多元服務試辦計畫」之個案,則不受前開日數限制。 2.乙方開始提供個案服務後,經甲方照管中心核可,始可辦理服務內容異動。(二)接受甲方之監 督、查核。(三)醫師應依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訓練認證繼續教育及登錄辦法進行認證、繼續教育及登錄;簽訂契約時尚未完成長照培訓共同課程者,應於契約成立之日起六個月內完 成相關訓練。(四)醫師應於契約成立之日起六個月內完成 ACP 及 AD 等相關訓練。 (五)提供服務:1.個案首次接受服務時,乙方應核對個案身分證明文件,其有...居家失能個案家庭醫師照護服務契約 • September 6th, 2019
Contract Type FiledSeptember 6th,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