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DCHPCS008250002(2540SUMEC/GXGG1016)
中国药科大学
教学实验动物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DCHPCS008250002(2540SUMEC/GXGG1016)
采购人:中国药科大学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2025 年 2 月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4
一、项目基本情况 4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4
四、响应文件提交 6
五、开启 6
六、公告发布媒体 6
七、其他补充事宜 6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6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8
一、总 则 9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13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5
五、磋商程序及最后报价 16
2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结束参加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 18
六、成交 19
第三章 评审标准 20
第四章 采购技术规格及要求 23
第五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26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及附件 30
资格审查索引表 32
评审索引表 32
附件一 采购申请及声明 33
附件二 响应一览表 34
附件四 商务条款偏离表 36
附件五 技术条款偏离表 37
附件六 政府采购政策 38
(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9
附件七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40
附件七 供应商情况告知表—附表 41
附件八 磋商保证金交纳相关证明材料 44
附件九 资格证明文件 45
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5
5、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9
10.须提供饲育人员的兽医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6
11.须提供实验动物从业人员上岗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7
12.须提供实验动物质量合格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8
13.须提供实验动物近三个月内第三方微生物等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9
项目概况
中国药科大学教学实验动物采购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 ▇▇▇ ▇ ▇▇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 年 2 月 19 日上午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1、项目编号:DCHPCS008250002(2540SUMEC/GXGG1016)
2、项目名称:中国药科大学教学实验动物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人民币 90 万元;报价超过对应的预算金额作无效响应处理。
4、采购需求:
包 号 | 货物名称 | 预估数 量(只) | 种属 | 体重范围(克) | 等级 | ★合同履行期限 | 预算金额 (万元) |
1 | 大、小鼠 | 3000 | 大鼠 | 180-250(雌雄各 半) | SPF | 按照教学计划提前一天到货,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6 年 3 月 31日止 | 60.00 |
35000 | 小鼠 | 18-25(雌雄各 半) | |||||
2 | 新西兰兔 | 4000 | 新西兰兔(实 验兔) | 2500—3000 | 普通级 | 30.00 |
5、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需求。注:1、以实际数量结算费用。
2、本项目共分为两个分包,按照分包一、分包二的顺序依次进行评标。投标人可以同时投一个或两个分包,但是不可兼中。(备注:若投标人在前一分包中被推荐为中标单位的,不再参与后续分包的评审;若后续分包中有效投标人不满三家的,则该分包作废/流标处理)。
1、符合如下规定,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
章;
(2)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可以不提供授权书);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距磋商时间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可以不提供),或其银行出具的资信证书(复印件)(磋商前六个月内),或其 2023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承诺函自行编写);
(5)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距磋商时间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份的纳税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7)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距磋商时间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许可证适用范围需包含采购标的。
(2)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情形: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②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③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时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 24时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
时间:2025 年 2 月 7 日至 2024 年 2 月 12 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1:30,下午 14:00 至 17:
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若潜在供应商未能在购买采购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前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则其将被拒绝。
地点:江苏▇▇▇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 ▇ ▇▇ ▇。方式:在线发售,具体要求详见下述在线购买采购文件操作流程。售价:每分包 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在线购买采购文件操作流程如下:
(1)登录“▇▇▇仪器招标电子采购平台”(网址:▇▇▇▇▇://▇▇.▇▇▇▇▇▇▇.▇▇▇/▇▇▇▇▇.▇▇▇▇▇)。
(2)【采购公告】→查找对应项目→采购文件领购申请→填写相关信息(购买单位、领购人信息及发票信息)→缴纳文件费用(扫微信二维码支付)→确认提交成功→下载采购文件。
注意事项:
①请确保领购人开票信息及邮箱真实准确无误,采购文件发票为电子发票(普通发票),付款成功后约 5 个工作日内发送至领购人填写的邮箱地址,采购文件发票一经开具不予退换,请谨慎填写;
②在▇▇▇仪器招标电子采购平台(网址:▇▇▇▇▇://▇▇.▇▇▇▇▇▇▇.▇▇▇/▇▇▇▇▇.▇▇▇▇▇)完成“下载采购文件”的操作。
四、响应文件提交
1、递交时间:2025 年 2 月 19 日上午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5 年 2 月 19 日上午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3、地点:▇▇▇▇▇▇▇▇▇ ▇▇▇ ▇▇▇▇▇▇▇▇ ▇▇▇五、开启
1、时间:2025 年 2 月 19 日上午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 ▇▇▇ ▇▇▇▇▇▇▇▇ ▇▇▇六、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药科大学招投标办公室主页。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情况: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等政府采购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江苏▇▇▇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地 址:▇▇▇▇▇▇ ▇▇▇ ▇
联系方式:文件发售:▇▇▇ 025-84532580,技术咨询:▇▇▇ 025-84532547、▇▇ 025-84531274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序号 | 主要内容 |
1 | 项目名称:中国药科大学教学实验动物采购项目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DCHPCS008250002(2540SUMEC/GXGG1016) |
2 | 成交方案:本次采购各分包分别确定 1 家成交供应商 |
3 | 项目性质:非政府采购项目 |
4 | 采购方式:参照竞争性磋商方式 |
5 | 响应文件有效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天 |
6 | 磋商保证金: 按分包缴纳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金额:包 1 ¥10000.00;包 2 ¥6000.00; 形式:电汇、汇票、本票、转账支票等非现金形式(开户行在南京地区以外的供应商不接受转账支票或本票作为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收款单位信息: 户名:江苏▇▇▇仪器设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农行南京广州路支行 账户:10100301040003106 供应商在汇款时须在汇款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GG1016),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响应无效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采用电汇方式交纳磋商保证金则以实际到账日期为准。未按要求递交磋商保证金的作无效标处理。 供应商将保证金付款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放入响应文件中,还应单独密封。保证金退还事宜请联 |
7 | 响应文件份数:正本 1 份,副本 3 份,电子版 1 份。(电子版须为响应文件盖公章(红章)正本的 PDF 扫描件,扫描件内容应与纸质文件完全一致。文件名建议修改为公司名+项目编号简写。如多分包响应,电子版可合并一个 U 盘提交。电子文档用于存档,以 U 盘(请勿提交刻录光盘) 形式递交,当纸质正本文件和电子文档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U 盘不予退还。) |
8 |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开启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
9 | 响应报价: |
1、所有投标响应均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该报价为到中国药科大学现场的全部费用,含相关税费,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费及相关服务费等一切可能发生的费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影响到报价的因素,一旦评审结束最终成交, 如发生漏、缺、少项,都将被认为是成交供应商的报价让利行为,损失自负。 | |
10 | 现场勘查要求:本项目不组织。 |
11 | 信用信息: 1 ) 信用信息查询渠道: “ 信用中国” 网站(▇▇▇.▇▇▇▇▇▇▇▇▇▇▇.▇▇▇.▇▇) 、 中国政府采购网 (▇▇▇.▇▇▇▇.▇▇▇.▇▇)等。 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采购公告发布之日 24 时前。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将以网站截图打印稿形式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
12 | 采购标的对应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农、林、牧、渔业 |
13 | 成交原则: 本项目共分为两个分包,按照分包一、分包二的顺序依次进行评标。投标人可以同时投一个或两个分包,但是不可兼中。(备注:若投标人在前一分包中被推荐为中标单位的,不再参与后续分包的评审;若后续分包中有效投标人不满三家的,则该分包作废/流标处理)。 |
14 | 招标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需按“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 [2002]1980 号)”中规定的收费标准 50%的比例向采购代理机构交付每包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一次付清。 收款信息: 户名:江苏▇▇▇仪器设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农行南京广州路支行 账户:10100301040003106 |
15 | 磋商报价不得超过采购公告、采购文件规定的各分包预算价,超过规定的各分包预算价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
1.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仅适用此项目。
2.1 本文件中采购代理机构为 江苏▇▇▇仪器设备有限公司;采购人为中国药科大学;供应商系指参加采购并满足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2“货物和服务”指本文件中所述产品及相关货物和服务。
2.3“用户或使用单位”指使用货物、服务的单位。
3.1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1)促进小微企业发展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对小、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明确,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2)监狱企业扶持政策: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 号),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以上政策。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考虑价格扣除。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以上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
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2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
(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
(2)拟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规定必须强制采购的,实行强制采购。
(3)拟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规定优先采购的,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实行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评审标准详见本采购文件第三章。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供应商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3.3 乡村产业振兴支持政策
根据《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鼓励采用预留采购份额方式,通过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原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
3.4 提供的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投标,并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
3.5 根据财库(2011)59 号文规定,如为信息系统项目,受托为整体采购项目或者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分项目的采购活动。但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情形的,不适用本条。
3.6 为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根据财政部等政策要求,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使用信用记录,推进政府采购领域联合惩戒工作。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4.1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参加采购的费用,无论采购结果如何,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1 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采购文件的规定和约束。
6.1 采购文件有以下部分组成: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评审标准
第四章 采购技术规格及要求第五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及附件
6.2 采购的最小单位是包。采购技术规格及要求中未分包的,供应商对要求提供的服务不得部分响应;采购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已经分包的,以包为单位响应。
6.3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采购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4 供应商被视为充分熟悉本采购项目的各种情况以及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其他情况。
7.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供应商如须澄清采购文件的疑点,可用用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具体通知时间须按法律相关规定执行,如供应商须澄清的疑点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作出答复。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将答复内容(包括原提出的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分发给所有取得同一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7.2 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用更正公告的方式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文件的供应商。
7.3 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以上澄清或修改的内容文件均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若无书面回函确认,视同已收到采购文件修改的通知,并受其约束。
7.4 当采购文件与以上澄清或修改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采购代理机构最后发出的澄清或修改为准。
8.1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采购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简体中文书写。
8.2供应商已印刷好的资料如产品样本、说明书等可以用其他语言,但其中要点应附有中文译文。对不同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翻译文本为准。
8.3除采购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采购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8.4本采购文件所表述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8.5所有响应报价具体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9.1供应商应当根据采购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根据自己的商务能力、技术水平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逐条标明是否响应。若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资料,或未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将导致响应文件被视为无效。
9.2响应文件由商务、技术、价格及其他部分组成,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
(1)※采购申请及声明
(2)※响应一览表
(3)分项报价表
(4)※《商务条款偏离表》
(5)※《技术条款偏离表》
(6)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7)※资格证明文件
(8)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9.3 响应文件的商务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有资格参加采购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这些文件应能满足采购的要求。
9.4 响应文件的技术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以及对产品/服务的详细说明,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提供的产品/服务如与采购文件要求有不符之处,应说明其差别之所在。
9.5 响应文件的价格部分:
(1)采购文件如没有特别说明的话,对每一项货物和服务仅接受一个价格。
(2)总报价包括但不仅限于本项目委托范围内的软硬件本身价格、人工费、材料费、包装费、运输费、验收费、送检费、配件费、技术服务费(包括技术资料、图纸提供等)、安装费、集成费、调试费、质保费、售后及人员培训、各种税金等全部费用。
(3)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影响到报价的因素,一旦采购结束最终成交,如发生漏、缺、少项,都将被认为是成交人的报价让利行为,损失自负。
9.6 响应文件的其他部分:
其他部分由供应商根据编制响应文件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
注: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所有内容均应真实有效;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必须满足国家相关强制性规定要求(如 CCC 认证、医疗器械注册证、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标识等);如果供应商违反国家相关强制性规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一切责任和后果均由供应商承担。
10.1 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的数额和办法缴纳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
磋商保证金金额及形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0.2 未成交的供应商,其磋商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成交供应商应主动与响应文件接收人联系办理磋商保证金退还事宜,以及办理退还手续,由于供应商的自身原因未及时办理磋商保证金退还的,其责任和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0.3 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按要求提供招标代理服务费后并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10.4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
(1)成交供应商在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合同的;
(2)响应有效期内撤回其响应文件的;
(3)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4)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5)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6)成交供应商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7)成交供应商在成交后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11.1 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天内,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此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或视为无效。
11.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响应文件有效期截止时间前,与供应商协商延长有效期,此类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供应商可以拒绝接受延期的要求而放弃投标,保证金将尽快无息退还。同意这一要求的供应商,无需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但须相应延长保证金的有效期。受响应文件有效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有效期。
12.1 供应商应按本款下述规定以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数量提交响应文件。每份响应文件均须在封面上清楚表明“正本”“副本”或“电子版”字样,如果它们之间有差异,则以正本为准。
12.2 响应文件的正本应用打印机或不褪色墨水书写,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副本可以为正本的复印件。
12.3 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供应商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12.4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用 A4 规格幅面打印(为节约资源,建议双面打印)、装订成册(建议胶装)并编制目录,逐页编码。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13.1 供应商应分别把正本和副本响应文件都用封套加以密封,并在封套上标明“正本”、“副本”及电子版。
13.2 作为磋商保证金的银行本票、转账支票、汇票或电汇底单等非现金形式,另用内封套加以密封,并在内封套上注明磋商保证金字样,放在响应文件正本封套之内。(如有)
13.3 封套上均须按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格式写明:
(1)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2)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
(3) 采购项目编号:
(4) 采购项目包号(如有):第 包
(5) 采购项目名称:
(6) 供应商的全称、地址、电话和传真。
(7) 写明磋商时启封。
13.4 响应文件未按上述规定密封者,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未按规定密封造成提前开封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绝,并退回供应商。
14.1 响应文件须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邮寄到或派人送交到指定地点。
14.2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第 7 项的规定,以补充响应文件的形式推迟磋商的截止时间,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或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都以新的截止时间为准。
14.3 响应文件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遗失和损坏,采购代理机构不负任何责任。
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
16.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但必须使采购代理机构能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考虑不可抗力原因)收到该补充、修改的书面内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该书面文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
16.2 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必须按第 14 项的规定并在封套上注明:“修改”或“撤回”字样封送给采购代理机构。
16.3 供应商不得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修改响应文件。
16.4 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至采购有效期满前,任何响应文件不得撤回,在这段期间撤回响应文件,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17.1 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磋商,供应商应委派授权代表准时参加,办理交纳保证金、签名报到和递交响应文件等事宜。
17.2 供应商必须在磋商前办理完毕交纳保证金、签名报到、递交响应文件以及其他磋商文件所规定的应在截止时间前完成的事项(如样品递交等)。
17.3 代理机构将邀请供应商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等。对检查未通过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其响应文件。
17.4 若响应文件未密封,或供应商未提交保证金(包括保证金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18.1 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小组分别与供应商进行磋商。
18.2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独立开展评审工作且磋商小组人员构成符合采购有关规定。
19.1 响应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未通过审查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磋商保证金(如有)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
符合性检查: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签署情况等)、完整性(正本和副本数量、内容等)、投标人串通投标情形审查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是否存在重大负偏离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凡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和关键格式严重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或不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经磋商小组认定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磋商。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19.2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均有同等的磋商机会。
19.3 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用“★”加注或特别说明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
19.4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19.5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作为评审的依据,同时为最终成交价。
19.6 在采购内容和采购需求不变的情况下,供应商次轮报价及最后报价均不得高于首轮报价、次轮以及最后优惠措施承诺均不得低于首轮承诺,否则作无效标处理。成交后,成交供应商须按总价下调比例,调整各分项价格(不可竞争费用除外)。
19.7 磋商文件注“★”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有一项不符合的,作无效响应处理(具体以第三章评审标准要求为准)。
19.8 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20.1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1)未按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的;(如有)
(2)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供应商在报价时采用选择性报价;
(4)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5)供应商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的;
(6)未通过符合性检查的;
(7)报价低于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不得低于供应商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公积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
(8)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9)其他法律、法规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属无效响应的情形。
20.2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终止: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被磋商小组认定为无效的;
(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5)采购人需求发生重大变化暂时不能确定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不能满足需求等。
2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结束参加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
根据《关于印发中国药科大学采购若干实施细则的通知》(药大标〔2018〕017 号)附件 1《中国药科大学货物、服务采购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预算 20 万元以上,不足 100 万元的货物、服务项目,原则上应有不少于三家供应商投标或响应;如出现不足三家的情形,可按如下规定处理:
(1)报名时间截止时,报名单位不足三家的,延长报名时间,继续接受报名,延长的报名时间不得少于原报名时间;
(2)报名满三家,但在投标或响应时间截止时,只有两家单位提交投标或响应文件的,开启投标或响应文件后,评标委员会或评审小组经审核后认为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可以按原定评审办法评审。只有一家单位提交投标或响应文件的,应废标并重新发布采购公告;
(3)投标或响应供应商满三家,但在评标或评审过程中发现实质性响应供应商只有两家的,评标委员会或评审小组认为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可以按原定评审办法评审;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只有一家的,应废标并重新发布采购公告;
(4)经延长报名时间仍不满三家报名且无供应商质疑及废标重新发布公告的项目,有两家供应商报名并响应的可以按原定评审办法评审或变更为由两家单位参与的竞争性谈判或竞争性磋商;只有一家供应商报名或实质性响应的,可直接变更为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22.1 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前 3 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从低到高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22.2评审标准详见文件第三章。
23.1 在宣布成交结果之前,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比较响应文件和成交意向等有关信息,均不得泄露给任何供应商或与磋商工作无关的人员。
23.2 采购代理机构和磋商小组不得向未成交的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公布磋商过程中的相关细节。
23.3 在磋商期间,采购代理机构将指定联络员与供应商进行联络。
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后,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5.1 成交结果在指定信息媒体上发布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签订合同的依据和组成部分。
25.2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应立即给采购代理机构以“回执”,“回执”中应▇▇▇▇履行成交供应商应履行的,含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在内的一切义务和责任。
26.1 成交供应商按发出的成交通知书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在规定时间内不与我校签订合同的,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26.2 合同签订后,双方均必须认真履行,不论何种情况,合同项目综合单价不予调整。供货中如发现有非响应文件约定的产品,或产品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要求,供应商必须无条件退换并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且采购人有权立刻终止合同并保留诉讼的权利。
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一)评审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二)评审标准
1、国家政策导向:
(1)促进小微企业发展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对小、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2)监狱企业扶持政策: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 号),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以上政策。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考虑价格扣除。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以上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4)乡村产业振兴支持政策:根据《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 19 号),鼓励采用预留采购份额方式,通过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原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
2、本项目总分为 100 分,小数点后保留 2 位。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评标委员会根据最终排名向采购人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最低投标价等任何单项因素的最优不是成交的必要条件。
具体打分方法如下:
序号 | 评分因素 | 评审标准 | 分值 |
1 | 价格 |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磋商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磋商报 | 40 |
价)×40(小数点保留两位) | |||
2.1 | 技术 | 产品商务和技术指标全部满足采购要求的得满分 26 分;打★号指标为必须满足项, 如有负偏离将作为无效报价;一般指标(非“★”号),每有一项负偏离扣 3.25分,扣完为止。 | 26 |
2.2 | 评委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重难点内容的把握程度以及整体方案思路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 对项目实际服务需求的理解认知全面、深刻,对重难点内容的把握准确到位,整体方案思路完整、清晰的得 6 分; 对项目实际服务需求的理解认知较全面,对重难点内容的把握较准确,整体方案思路较完整的得 4 分; 对项目实际服务需求的理解认知片面,对重难点内容的把握不准确,整体方案思路不够完整、清晰的得 2 分; 其他情况或未提供不得分。 | 6 | |
2.3 | 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突发事件处理经验和应急处理方案进行综合评分。 对突发事件的处理经验丰富,对突发事件种类预测全面,提供的应急处理方案可行、处置得当的得 6 分; 对突发事件的处理经验较丰富,对突发事件种类预测较全面,提供的应急处理方案较可行、处置较得当的得 4 分; 对突发事件的处理经验一般,对突发事件种类预测一般,提供的应急处理方案可行性一般的得 2 分; 其他情况或未提供不得分。 | 6 | |
3 | 配送服务 | 供应商负责办理动物相关准运手续,根据采购文件要求提供配送方案,评委根据方案是否贴近用户实际需求给分。 方案具体、可实施性强、贴近用户需求的得 6 分; 方案一般、略有瑕疵的得 4 分; 方案较差的得 2 分; 其他情况或未提供不得分。 | 6 |
4.1 | 服务承诺 | 供应商承诺未与任何不良个人或商家有过贩卖动物交易的得 2 分(提供加盖单位公 章的承诺书原件)。 | 2 |
4.2 | 供应商承诺未向动物饲喂被污染饲料的得 2 分(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 2 | |
4.3 | 供应商承诺饲料和水中未添加任何禁止药物的得 2 分(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原件)。 | 2 | |
5 | 业绩 | 提供自 2022 年 1 月 1 日以来,供应商或制造商有过同类产品的销售业绩,每提供一 个有效合同得 2 分,最高得 10 分。(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且含有清晰可见 | 10 |
的标的物以及签字盖章部分所在页,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原件备查) |
说明:评审标准中涉及的证明材料均需附入响应文件内(复印件加盖公章)。
一、采购清单
包 号 | 货物名称 | 预估数 量(只) | 种属 | 体重范围(克) | 等级 | ★合同履行期限 | 预算金额 (万元) |
1 | 大、小鼠 | 3000 | 大鼠 | 180-250(雌雄各 半) | SPF | 按照教学计划提前一天到货,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6 年 3 月 31日止 | 60.00 |
35000 | 小鼠 | 18-25(雌雄各 半) | |||||
2 | 新西兰兔 | 4000 | 新西兰兔(实 验兔) | 2500—3000 | 普通级 | 30.00 |
注:1、报价超过对应的预算金额作无效响应处理。
2、招标文件中标注“★”的为实质性要求,不响应作无效投标处理。
3、以实际数量结算费用。
4、本项目共分为两个分包,按照分包一、分包二的顺序依次进行评标。投标人可以同时投一个或两个分包,但是不可兼中。(备注:若投标人在前一分包中被推荐为中标单位的,不再参与后续分包的评审;若后续分包中有效投标人不满三家的,则该分包作废/流标处理)。
二、技术要求(本技术要求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条件。供应商应注意在技术要求中如果出现了参考品牌或规格型号,其目的是为了方便供应商直观和准确地把握相应材料和设备的技术标准,不具指定或唯一的意思表示,供应商应当参考所列品牌的材料和设备,提供相当于或高于所列品牌技术标准的材料和设备。)
包 1:大、小鼠
★1.供应商需具备专业的饲育人员。提供饲育人员的兽医资格证书及实验动物从业人员上岗证。需定期对其所生产的实验动物进行检测。(须提供相关证书、实验动物质量合格证以及近三个月内第三方微生物等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提供实验动物的质量标准:GB 14922-2022。
3.供应商提供的实验动物应由国家相关主管部门认可的检测单位定期按照国家标准进行检测。中标后采购人如有需要,供应商需免费提供近三个月内微生物学和寄生虫学检测报告复印件。
★4.供应商提供的实验动物应符合对 SPF 级动物要求:符合流通动物指标,无二、三级动物微生物病原的病变。
5.供应商所提供的动物必须数量足够,状态良好,可根据采购人需要免费提供不少于 3 天的动物
饲料。
6.动物质量保证:供应商提供的动物,采购方验收后 1 天内动物应保持健康无异常。在此期间内,如果动物出现疾病或死亡,供应商应在采购方要求的时间内无条件更换或补齐动物,并协助调查问题缘由,不得推卸责任。
7.供应用的实验动物应当提供下列完整的资料: a)品种、品系及亚系的确切名称;
b)遗传背景或其来源; c)微生物检测状况; d)合格证书;
e)饲育单位负责人签名。
8.服务期内,在货源紧张时,供应商优先供应采购人。
9.动物质量保证:供应商提供的动物,采购方验收后 1 天内动物应保持健康无异常。在此期间内,如果动物出现疾病或死亡,供应商应在采购方要求的时间内无条件更换或补齐动物,并协助调查问题缘由,不得推卸责任。
★10.供应商必须保证配备专业运输车辆,动物运输时保证足够空间。运输工作应当有专人负责,不得将不同品种、品系或者不同等级的实验动物混合装运。
11.凡有以下情况情况的,采购人有权终止服务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①经查实,在与我校的供货中存在商品质量(包括包装)、供货不及时及售后服务问题的;
②经查实,销售过程中,有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行为的。
包 2:新西兰兔
★1.提供最近三个月内第三方微生物等检测报告;(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为保障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实验兔的生产设施总面积不得低于 1500m2(以供应商实验动物生产
许可证实际登记面积为准)。
★3.供应商须提供相关实验动物从业人员上岗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供应商须提供培训记录卡。
5.供应商所提供的动物必须数量足够,状态良好,健康,无伤残,无传染病,无皮肤病。可根据采购人需要免费提供不少于 3 天的动物饲料。
6.实验用兔分批供应,每批次动物应提供相对应的实验动物质量合格证。
7.供应商供应的实验用兔,按照采购方要求,将动物放置指定的饲养区域(笼)。
8.服务期内,在货源紧张时,供应商优先供应采购人。
9.动物质量保证:供应商提供的动物,采购方验收后 1 天内动物应保持健康无异常。在此期间内,如果动物出现疾病或死亡,供应商应在采购方要求的时间内无条件更换或补齐动物,并协助调查问题缘由,不得推卸责任。
★10.供应商必须保证配备专业运输车辆,动物运输时保证足够空间。运输工作应当有专人负责,
不得将不同品种、品系或者不同等级的实验动物混合装运。
11.凡有以下情况情况的,采购人有权终止服务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①经查实,在与我校的供货中存在商品质量(包括包装)、供货不及时及售后服务问题的;
②经查实,销售过程中,有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行为的。三、商务要求
(一)交货期及交货地点
★1、交货期:同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本章采购清单。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在合同执行期间,每次以实际结算数量为准(按照成交价格,供应商须报货物的固定单价),货到验收合格后支付供货款项,每月结算一次。
(三)售后服务要求
1.供货响应时间:根据教学计划,每天按品种、规格、级别、数量在规定的时间送达到物资供应中心动物饲养▇▇房。突发情况,应在 4 小时之内,根据要求送到指定地点。如遇产品质量问题需要紧急处理,4 小时之内必须调换。
2.供应商承担在采购人接收动物 48 小时▇▇供应商原因导致动物问题的责任。供应商根据自身物流实际运输周期选择最近时段补发动物(或减免费用)。供应商不承担在采购人在隔离及动物实验期间出现的动物问题,但有义务与采购人讨论相关改善及处理方案。
(四)验收要求
采购人按照本项目的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进行验收。
(参考格式,本合同内容条款在正式签署前可具体补充细化,仅作参考,最终合同以采购人法务审查通过的版本为准)
中国药科大学教学实验动物项目采购合同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甲、乙双方根据 项目采购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货物内容
1.1 货物名称:
1.2 品牌、型号及规格:
1.3 数量(单位):二、合同金额、期限
2.1 本合同金额为(大写):人民币 元。
2.2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教学计划提前一天到货,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止。三、技术资料
3.1 乙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
3.2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四、知识产权
4.1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货物和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五、产权担保
5.1 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六.转包或分包
7.1 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7.2 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
7.3 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给予终止合同。七、质保期
8.1 质保期 年。(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八、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
9.1 交货期:
9.2 交货方式:
9.3 交货地点: 九、货款支付
10.1 付款方式:
10.2 乙方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予甲方。
10.3 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乙方应根据实际使用量供货,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
十、税
11.1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一、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2.1 乙方应按约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
12.2 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12.3 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 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
12.4 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12.5 上述的货物免费保修期为 年,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
十二、调试和验收
13.1 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约定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货到后,甲方需在五个工作日内验收。
13.2 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
13.3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
13.4 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可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
13.5 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十三、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
14.1 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14.2 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
14.3 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 24 小时内或货到甲方 48 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
14.4 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14.5 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十四、违约责任
15.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
15.2 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 10 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 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15.3 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
同。
十五、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6.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16.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16.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 120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六、诉讼
17.1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
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中国药科大学 □玄武门校区 □江宁校区。十七、合同生效及其它
18.1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18.2 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18.3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两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注:
1.本部分内容仅提供格式参考。
2.供应商应按照以下文件的要求格式、内容制作响应文件,并编制目录及页码,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3.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
4.供应商提交的材料不予退还。
5.全部文件应按供应商须知以及前附表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
6.响应文件应按照响应文件格式逐项填写,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
□正本/□副本
中国药科大学
教学实验动物采购项目
响应文件
分包号(如有):
项目编号:DCHPCS008250002(2540SUMEC/GXGG1016)
投标单位名称:
年 月 日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一章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序号 | 资格要求 | 所在页码 |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审标准)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所在页码 |
采购申请及声明
致:江苏苏美达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磋商邀请,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 (姓名和职务)代表 (供应商名称),提交响应文件并参加磋商。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采购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放弃对采购文件任何误解的权利,提交响应文件后,不对采购文件本身提出质疑。否则,属于不诚信和故意扰乱采购活动行为,我们将无条件接受处罚。
2、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保证于承诺的时间内完成本项目规定的服务内容。
3、我方决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决不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决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磋商小组进行商业贿赂、决不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贵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
4.本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 90 天。在这期间,本响应文件将始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接受。如果成交,本次采购文件和本响应文件(含承诺书)将作为合同的附件。
5.其它说明:
供应商全称: (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职务:
日期: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响应一览表
项目编号: 分包号(如有):
项目名称 | |
报价(总价) | 人民币: (大写): |
所投品牌 | |
合同履行期限 | |
是否属于小微型企业 | □是 □否 |
“是否属于小微型企业”栏内请勾选“是”或“否”。如勾选“是”,投标人需同时提供附件六所要求的对应文件。 |
供应商名称(公章):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注:1、此表中,报价(总价)应和分项报价表中的总价一致。
2、以实际结算数量为准结算价格。
分项报价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分包号(如有):
序号 | 名 称 | 数量 | 单项金额(元) | 总价金额(元) |
投标总价合计(元): |
供应商名称(公章):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注:1、供应商应根据其项目情况提供详细分项报价。供应商应对上述每项内容列明组成的详细分项价格。
2、表中表格行数可自行添加。
3、以实际结算数量为准结算价格。
序号 | 采购文件条目号 | 采购文件的商务条款 | 采购文件响应 | 供应商的承诺或说明 |
供应商名称(公章):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注:1、供应商如对包括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付款方式、售后服务、合同文本等商务条款的响应有任何偏离,请在本表中详细填写;如不列出,则视为供应商完全同意采购文件的商务条款。
2、“供应商的承诺或说明”栏请注明“响应/正偏离/负偏离”,正偏离指供应商的响应高于采购文件要求,负偏离指供应商的响应低于采购文件要求。
3、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
序号 | 磋商文件 | 响应文件 | 说明 | “★”技术规格响应证明文件的具 体位置 | |
条目号 | 采购要求规格 | 响应具体情况 | |||
供应商名称(公章):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注:1、供应商应对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技术规格及要求的内容给予逐条响应,若漏项或不逐条应答视为负偏离。以投标产品和服务所能达到的内容予以填写,而不应通过简单拷贝采购文件技术要求作为响应内容。采购文件中标注“★”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有一项不符合的,作无效响应处理。
2、响应文件“响应具体情况”,指所投产品的技术应答情况。“说明”栏请注明“响应/正偏离/负偏离”,并且标注针对重要技术参数响应的证明文件在响应文件中的页码及具体位置。
3、供应商投标规格和采购规格不一致,而供应商却在此表应答为响应或正偏离时,必须提供充分理由说明(不提供或理由不充分将视为负偏离);因此种情况在设备验收时产生争议,采购人有权按照采购文件的原始标准进行验收。
4、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
【不属于小微企业的无需填写、递交】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属于(中型企业、小型 企业、微型企业);
……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1、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的参加本次采购项目需提供此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其他情况无需提供此声明函。
2、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声明函的,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4、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将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小企业应对其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
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日 期:
供应商名称 | |||
社会机构统一信用代码 | |||
供应商规模 | □大型 | □中型 | □小微型 |
供应商所在区域 (细化到省份) | |||
是否特殊性质 | □监狱企业残疾人 | □福利性单位 | □其他 |
注:
1、供应商规模:供应商应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中的规模划分勾选自身规模;
2、供应商所在区域:指供应商注册地所在地区,具体细化到省份;
3、是否特殊性质:供应商应对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勾选自身性质。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2009〕36 号),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
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 万元
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 8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8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
收入 6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
额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5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
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5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5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
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
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
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
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
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
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
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 2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
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 20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
且资产总额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2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
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8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资
产总额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的
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
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 2003 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说明:本格式适用于以本票、汇票或电汇形式递交的磋商保证金的退还。磋商保证金转账退还信息函请随同磋商保证金一起密封、递交。)
江苏苏美达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我公司参加贵单位代理的招标项目的投标,磋商保证金退还信息及开票信息详见下表: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
单位名称 | 保证金交纳方式 |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
汇款金额 | 人民币大写 小写 | ||
汇出时间 | |||
开具发票信息 | |||
发票类型 | □增值税普通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 | ||
税号(三证合一单位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单位注册地址 | |||
单位联系电话(增值税发票上填列的) | |||
开户银行及账号(在主管国税机关备案登记的) | |||
如需邮寄发票,请填写如下内容: | |||
收件人地址 | 收件人单位名称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我公司承诺上述资料是真实正确的,并愿承担如因上述资料填写错误而导致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公章):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注:供应商为法人单位的需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加盖公章,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需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并加盖有效印章
供应商名称(公章):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致江苏苏美达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 (供应商住址)的 (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 (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投标,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
附:法定代表人、供应商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提供距磋商时间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可以不提供),或其银行出具的资信证书(复印件)(磋商前六个月内),或其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供应商名称(公章):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说明:
1、审计报告复印件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页。
2、银行资信证明是指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截止日前六个月内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一年内的公司可提交当年验资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且无收受人和项目的限制,但开具银行有限制规定的除外。
3、银行资信证明可以是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评标委员会保留审核原件的权利。
4、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供应商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无不良记录,企业信誉良好等。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作为银行资信证明。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承诺函自行编写
附:承诺函参考格式
承诺函
我单位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供应商名称(公章):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5、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附:承诺函参考格式
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
我公司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以往经营活动中 (请填写“有”或“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公章):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注: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http://www.ccgp.gov.cn);
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采购公告发布之日 24 时前。
6、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
提供距磋商时间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份的纳税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供应商名称(公章):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提供距磋商时间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凭据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专用收据、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者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自行编写无效,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供应商名称(公章):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8、供应商认为其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1)声明函(参考格式)
声明函
江苏苏美达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我单位未组成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进行分包、转包。
我单位负责人 (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与我单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为
(单位名称),不存在与我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投标的情形。
我单位不属于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情形。
我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公章):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2)制造商授权书(参考格式,如需)致:(采购代理机构)
我们(制造商名称)是按(国家名称)法律成立的一家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制造商地址)。兹指派按(国家名称)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贸易公司地址)的(贸易公司名称)作为我方真正的和合法的代理人进行下列有效的活动:
代表我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办理贵方第号公开招标要求提供的由我方制造的产品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作为制造商,我方保证以公开投标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公开投标共同和分别承担投标文件中所规定的义务。
我方兹授予(贸易公司名称)全权办理和履行上述我方为完成上述各点所必须的事宜,具有替换或撤消的全权。兹确认(贸易公司名称)或其正式授权代表依此合法地办理一切事宜。
我方于年月日签署本文件,(贸易公司名称)于年月日接受此件,以此为证。
制造商名称:(盖章)签字人姓名:(签名)
(3)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许可证适用范围需包含采购标的。
投标单位廉政承诺书
为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维护招标采购环节秩序,本单位承诺在参与中国药科
大学教学实验动物采购项目 投标过程中无任何违法、违规、违纪行为,自觉接受监督。承诺如下:
1、不以不正当手段向招标人谋取资格预审及投标的不正当照顾。
2、不使用不正当手段妨碍、排挤其他投标单位。
3、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进行投标,不隐瞒本单位任何真实情况。不以其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4、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标,不联合其他单位进行围标。
5、不以任何方式向招标相关人员或评标人员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不宴请或邀请招标相关人员参加娱乐消费、旅游等活动;不以任何形式报销招标相关人员及其亲友的各种票据、费用。不向任何涉及招标的部门和个人支付好处费、介绍费等,或购置、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各类电子设备等。
6、一旦发现招标相关人员在招标过程中有不廉洁行为,立即向招标方举报。
7、中标后及时与招标人按招投标文件签订合同,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8、自愿将本承诺作为投标文件及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若出现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关法律、法规及贵单位相关规定,三年内不参与贵单位所有采购项目投标,无条件承担招标人或相关部门在各类媒体公开我单位“不诚信或不廉洁”信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并承担贵单位相关损失以及一切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名):单位盖章: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
10.须提供饲育人员的兽医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11.须提供实验动物从业人员上岗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13.须提供实验动物近三个月内第三方微生物等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注:须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投标产品配置清单及技术说明
2、设备质保期内的随机备品备件明细表
序号 | 备品备件名称 | 型号及规格 | 数量 | 单价 | 备注 (如外购请注明产地、制造商) |
3、随机提供的文件、资料、图纸等(文件资料名称、份数)
4、培训计划及方案(人数、时间、内容、地点)
5、供货及安装日期和质量保证期及售后服务承诺
6、业绩清单(参考格式)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时间 | 完成情况 | 合同金额 | 业主单位及 联系电话 | 备注 |
...... |
7、供应商认为应提供的其他材料
(针对具体的评标标准提供相应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