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股東的定义
主要股東. 指 具有上市規則賦予該詞的涵義
主要股東. 指 有權行使或控制行使本公司任何股東大會百份之十(10%)或以上(或上市規則可能不時規定的其他百分比)投票權的人士。
主要股東. 指 具有上市規則第 1.01 條賦予該詞的涵義
More Definitions of 主要股東
主要股東. 指 具有上市規則所賦予的相同涵義
主要股東. 指 具有上市規則所賦予的涵義, 及就本招股章程而言, 指 本公司的主要股東
主要股東. 係指直接持有乙方股份達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 50 以上者。
主要股東. 指 指有權在本公司任何股東大會上行使或控 制行使10%或以上(或上市規則可不時指定 「年」 指 的其他百分比)投票權之人士。
主要股東. 指 具有上市規則賦予該詞的涵義; 「第三份前貸款合同」 一份由赤峰北控(作為借款方)及農業銀行赤峰支 行(作為貸款方)於二零二零年九月一日簽訂的借款合同,據此,貸款方同意授予借款方一項本金額 為人民幣19,360,000元(相等於約港幣23,230,000元)之貸款; 「第三份前質押合同」 指 一份由赤峰北控水質淨化有限公司(作為抵押人) 與農銀金融租賃(作為承押人)於二零二一年一月 二十九日簽訂的權利質押合同,據此,抵押人同意 以中國赤峰市紅廟子污水處理收費權作質押予承 押人;及 「%」 指 百分比。 就本公佈而言及僅供說明用途,人民幣乃按港幣 1 元兌人民幣 0.8335 元之匯率換算為港元。概無任何聲明表明任何人民幣金額已按或可按上述匯率或任何其他匯率換算。
主要股東. 指 具有創業板上市規則第 1.01 條賦予該詞的涵義 「該等藥物」或「每項藥物」 指 本公司與上海醫藥於戰略合作協議下同意合作研究開發的由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所擁有的處於不同研究階段的有關潛在藥物
主要股東. 指 具有上市規則賦予該詞的涵義; 「第三份前公佈」 指 本公司於二零二零年十月三十日就(其中包括)於中國武漢市成立合營公司的公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