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递交的磋商文件不提供虚假材料,否则接受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处罚 样本条款

保证递交的磋商文件不提供虚假材料,否则接受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处罚. 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以下材料或情形之一不实的均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1) 磋商价格; (2) 交货期; (3) 业绩; (4) 资质文件; (5) 技术响应; (6) 服务及履约情况; 特此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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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地点: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 磋商文件 是指包括磋商公告和磋商文件及其补充、变更和澄清等一系列文件。

  • km/h 0.075 ℓ/kw-h

  • この契約書及び仕様書等における期間の定めについては、民法(明治29年法律 第89号)及び商法(明治32年法律第48号)の定めるところによるものとする。

  • 分项报价表 注: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进行填写,投标客户端软件将自动根据供应商填写信息在线生成分项报价 表,若在投标文件中出现非系统生成的分项报价表,且与投标客户端生成的分项报价表信息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在线填写报价并生成的内容为准。(下列表样仅供参考) 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采购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