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on use of 優先定約 Clause in Contracts

優先定約. 17.2.1 乙方已辦理營運績效歷次評定結果總平均 80 分以上者,乙方得於本契約屆滿前三年至屆滿前四年內,向甲方申請優先定約。如甲方仍有委外辦理本計畫之需,且乙方符合優先定約之條件,其優先訂定之委託經營契約年限以二十年為上限,且以一次為限。乙方若未於前揭時間檢附相關文件向甲方申請者,視為放棄優先定約之權利。 17.2.2 乙方依 17.2.1 提出優先定約之申請,經甲方審查符合優先定約之條件者,甲方應研訂繼續營運之條件,包含但不限於委外方式、特許年限、最低投資金額、乙方承諾及配合事項,通知乙方議定新約內容。倘乙方對甲方之條件拒絕同意,或於乙方提出申請後 2 年內雙方仍未簽訂新約者,乙方即喪失優先定約之權利,甲方得公開辦理招商作業,乙方不得異議。

Appears in 1 contract

Sources: Investment Contract

優先定約. 17.2.1 乙方已辦理營運績效歷次評定結果總平均 80 分以上者,乙方得於本契約屆滿前三年至屆滿前四年內,向甲方申請優先定約。如甲方仍有委外辦理本計畫之需,且乙方符合優先定約之條件,其優先訂定之委託經營契約年限以二十年為上限,且以一次為限。乙方若未於前揭時間檢附相關文件向甲方申請者,視為放棄優先定約之權利分以上者,乙方得於本契約屆滿前三年至屆滿前四年內,向甲方申請優先定約。如甲方仍有委外辦理本計畫之需,且乙方符合優先定約之條件,其優先訂定之委託經營契約年限以二十年為上限,且以一次為限。乙方若未於前揭時間檢附相關文件向甲方申請者,視為放棄優先 定約之權利。 17.2.2 乙方依 17.2.1 提出優先定約之申請,經甲方審查符合優先定約之條件者,甲方應研訂繼續營運之條件,包含但不限於委外方式、特許年限、最低投資金額、乙方承諾及配合事項,通知乙方議定新約內容。倘乙方對甲方之條件拒絕同意,或於乙方提出申請後 2 年內雙方仍未簽訂新約者,乙方即喪失優先定約之權利,甲方得公開辦理招商作業,乙方不得異議。

Appears in 1 contract

Sources: Investment Contrac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