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样本条款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中国进出口银行广东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罗县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以下统称“乙方”) 丙方: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保荐机构)(以下简称“丙方”) 1、 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第 8.6 代氧化物半导体新型显示器件生产线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 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 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 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4、 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任成、莫凯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如需变更,甲方授权丙方可指定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查询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含有身份证明信息的单位介绍信。 5、 乙方按月(每月 10 日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邮件抄送或传真至丙方。乙方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 甲方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五千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 20%的,乙方应当及时以邮件或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 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 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意外事件和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者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查询与调查专户资料情形的,甲方或者丙方可以要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 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丙方义务至持续督导期结束之日解除。上述期间内如丙方对甲方的持续督导责任终止,则本协议自动终止。 10、 在本协议履行期内获得的任意一方的商业秘密对甲方、乙方、丙方皆应谨慎地进行披露和接受。获取对方商业秘密的一方应采取有效的方式保护所获取的商业秘密,不得未经授权使用、传播或公开商业秘密。 11、 除本协议有特殊约定的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均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12、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方、乙方、丙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甲方、乙方、丙方同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各募集资金开户行(以下简称“乙方”)‌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协议,公司简称“甲方”,开户银行简称“乙方”,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丙方”。《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 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以下合称“乙方”)及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脑电波交互技术产业研发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国内脑电波交互技术产业市场 推广项目、境外市场营销渠道建设项目、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甲方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 / 万元(若有)。甲方承诺上述存单到期 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者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丙方。甲方存单不得质押。甲方以募集资金购买金融产品的,原则应购买乙方银行发行的金融产品,若甲方以募集资金购买其他机构金融产品的,甲方应要求金融产品发行机构与甲方及丙方共同签署《金融产品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 5G 云游戏平台建设项目 一、 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以下简称“ 专户” ) , 账号为 553900007410668,截止 2021 年 2 月 10 日,专户余额为 87,376.642155 万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 5G 云游戏平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 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乙方”)丙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 (一) 甲方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各专户仅用于甲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川润液压润滑设备有限公司(共同视为甲方) 乙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城支行(以下简称“乙方一”)、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乙方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乙方三”)、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郫都支行(以下简称“乙方四”) 丙方: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释:协议甲方是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法人主体,如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上市公司直接实施,则上市公司为协议甲方,如果由子公司或上市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则上市公司及该子公司或上市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共同为协议甲方。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以及甲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已在乙方一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以下简称专户) , 账号为 126684459339,截止 2024 年 3 月 27 日,专户余额为 0 万元。 甲方已在乙方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以下简称专户) , 账号为 431200100100423080,截止 2024 年 3 月 19 日,专户余额为 0 万元。 甲方已在乙方三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以下简称专户) , 账号为 73010078801400003925,截止 2024 年 3 月 20 日,专户余额为 0 万元。 甲方已在乙方四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以下简称专户) , 账号为 1001300001184405,截止 2024 年 3 月 18 日,专户余额为 0 万元。 该专户仅用于甲方的“川润液压液冷产品产业化及智能制造升级技术改造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在募集资金专户内,甲方可根据实际需求将专户内的部分资金以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甲方应将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款项的具体金额、存放方式、存放期限等信息及时通知丙方。上述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的款 项不得设定质押、不可转让。甲方不得从上述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的款项直接支取资金。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章贡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赣州开发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行、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年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行(以下统称“乙方”)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 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对应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甲方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 / 万元(若有),开户日期为 / 年 / 月 / 日,期限 / 个月。甲方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 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者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丙方。甲方存单不得质押。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与2家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滨江开发区支行、南京银行南京江宁滨江开发区支行)(以下合称 “乙方”)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丙方”)经协商,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 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立昂云数据(四川)有限公司 乙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新疆天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依巴克区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 丙方: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