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安排 样本条款

发行安排. (1) 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配套融资发行的股份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 1.00 元。
发行安排. ‌ 本期债券采用实名制记账方式发行,簿记管理人为财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拟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面向机构投资者配售,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发行文件刊登日期:2021 年【7】月【20】日簿记建档日期:2021 年【7】月【23】日 发行期限:2021 年【7】月【26】日至 2021 年【7】月【27】日 获得配售的投资者需按要求缴纳认购款项,具体要求详见发行人公告的 《2021 年长沙天心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申购和配售办法说明》
发行安排. 发行对象将认购资金汇入丙方发行专用账户,丙方按要求完成本次募集配套 资金的实收情况审验工作后,将本次发行对象认购款项扣除乙方、丙方应收取的承销费用总额后的余额划至甲方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内。
发行安排. (1) 发行股票的种类与面值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2) 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发行方式为向深创投、前海红土发行股份, 深创投、前海红土分别以其持有的标的公司 7% 股权( 对应注册资本 3,280.20 万元)、27%股权(对应注册资本 12,652.20 万元)认购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股份。 (3) 定价基准日、定价依据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 2021 年 7 月 13 日。经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协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3.87 元/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6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60 个交 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6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6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总量)的 80%。 自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完成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配股、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发行价格的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1=P0/(1+n);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 )/(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 )/(1+n+k);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 )/(1+n+k)。
发行安排. 发行方式 同业存单的发行方式分为公开发行和定向发行。其中,公开发行包括招标发行和报价发行。招标发行可采用价格招标与数量招标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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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过渡期安排 在本次合并的过渡期内,合并双方应当,并且应当促使其各个下属企业: (1) 在 正常业务过程中遵循以往运营惯例和经营方式持续独立经营,且不会进行任何异常交 易或引致任何异常债务; (2) 尽最大努力维护构成主营业务的所有资产保持良好状态,持续维持与政府主管部门、客户、员工和其他相关方的所有良好关系;及 (3) 制作、 整理及保管好各自的文件资料,及时缴纳有关税费。 在过渡期内,合并双方的任何一方应主动应对对方的合理请求,及时向对方提供有关资产、财务账簿、会议记录、重大债权债务等相关文件。在确有必要的情况下,一方在业务的开展过程中需要另一方予以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相关资料、出具说明、共同向主管部门开展申报行为等),则另一方应对此予以积极配合。

  • 锁定期安排 澄星石化在本次重组中以资产认购取得的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完成日起 36 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但是,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包括但不限于因业绩补偿而发生的股份回购行为)。本次重组完成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 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本次重组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前述澄星石化在本次重组中以资产认购取得的公司股份将在上述限售期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此外,对于澄星石化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重组 之前已经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本次重组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 无锡金投在本次重组中以资产认购取得的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若自其取得公司本次发行新股时,持有用于认购该等股份的标的公司权益时间超过 12 个月的,则前述交易对方在本次重组中以资产认购取得的公司股份自本次发行完成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转让; 持有用于认购该等股份的标的公司权益时间不足 12 个月的,则前述交易对方在 本次重组中以资产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发行完成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转让。但是,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包括但不限于因业绩补偿而发生的股份回购行为)。 本次重组结束后,上述全体交易对方基于本次认购而享有的公司派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相应限售期的约定。若上述交易对方基于本次认购所取得股份的限售期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上述交易对方将根 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上述限售期届满后,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 信息披露安排” 发行人的董监高情况

  • 合同价格 指以中标价格为依据,在供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财政部门)应支付给供方的金额。

  • 人员安排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人员安排的报告的期限:在接到开始工作通 知之日起 10 天内。 承包人提交关键人员信息及注册执业资格等证明其具备担任关键人员能力的相关文件的期限: 在接到开始工作通知之日起 10 天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