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事项 样本条款

合作事项. 1. 甲方委托乙方作为本试验的XX单位,按照试验方案以及病例报告表的相关要求对申办方研制的XX药物进行XX期临床试验。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同意委托丙方为本试验提供合格的临床研究协调员(以下简称CRC)。
合作事项. 1. 甲方委托乙方作为本试验的XX单位,按照试验方案以及病例报告表的相关要求对甲方研制的XX药物进行XX期临床试验。 2. 乙方负责的专业组:XXX, 主要研究者:XXX。 3. 本试验总设计例数为:XXX例,甲方计划委托乙方完成XXX例。 4. 预计试验开始时间和试验完成时间:XX年X月至XX年X月
合作事项. 双方合作的标的物,即双方商定的合作内容。
合作事项. 甲方与乙方建立合作关系。乙方依托甲方手机 APP 平台或"粤省事"小程序的比对认证功能和智能手机拍照功能,在全省统一认证工作用间 (2020 年 5 月 l 日至 12 月 31 日)为本区离退休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对象" )提供养老金领取资格上门认证服务。
合作事项. 双方围绕甲方主营业务相关领域进行资源整合,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与“金融+实业”的合作模式下,可在资本运作、资产管理、研究服务及产业链全链条综合金融与个性化服务等方面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包括: 1. 全链条综合金融与个性化服务: (1) 乙方基于其航空工业背景,深耕产业链研究并协助甲方进一步发掘企业价值,满足甲方在各阶段的不同需求,围绕甲方产业链的投资、并购、产业整合等方面提供多元化服务方案; (2) 乙方可优先与甲方及其关联企业联合开展股权投资业务,并根据具体情况发起产业并购基金、特殊机遇基金及相关服务; (3) 财富管理服务。 2. 资本运作服务
合作事项. 1.1 甲方负责中植一客整体战略规划、财务资产管理、市场开发、政府公关及运营保障; 1.2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导入新产品资源、制造工艺,根据业务需要提供质量管控、供应链管理、售后服务等日常管理业务支持。
合作事项. 1、 乙方每年接收甲方派出的学生参加翻译实习,并尽可能为甲方学生提供实习场所和相应的实习条件等。 2、 甲乙双方共同承担实习管理工作,共同成立实习领导小组,甲方实习指导教师和乙方管理人员共同开展实习管理。
合作事项. 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推动江都区“互联网+教育”产业发展,充分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在教育行业的试点、示范和普及应用,促进教育公平、均衡,提升全区整体教育质量。 1、 实施江都区智慧教育基础设施提升工程 根据《江苏省中小学智慧校园建设指导意见》文件要求,在“十三五”期间,大力推进中小学智慧校园建设,实施江都区智慧教育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利用大数据、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不断改善中小学信息技术基 础设施,努力使全区中小学在智慧环境、数字资源、信息素养、融合创新等方面达到或超过省定标准。 2、 成立江都区“互联网+教育”运营服务中心 公司和江都区教育局就共建“互联网+教育”大数据应用中心、“互联网+教育”扶智示范区、“互联网+数字校园”示范区和“互联网+创新教育”应用基地等业务开展合作。主要从事教育大数据、教育扶智、数字化校园应用、创新教育试点示范等业务的本地化运营服务及项目系统集成等。形成在“互联网 +教育”大数据应用、技术创新、人才培养、项目管理等方面均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大型创新平台。 3、 联合创建国家级“互联网+教育”示范区 双方战略合作,共建国家级“互联网+教育”试点、示范区。开展基于互联网和本地教育发展需求,与国内外优质企业合作,提供教育云服务、教育信息素养提升、教育测评、教育教学过程分析、名校、名师优质资源共建共享以及家校共育等运营支持和技术服务。
合作事项. 1、 安全移动医疗领域的合作:针对医疗信息化提供端到端安全解决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医疗云、安全专网和安全移动医疗终端等方面的合作。 2、 “人工智能+医疗”领域的合作:根据甲乙双方自身业务需求及优势,共同开发、推进及拓展“人工智能+医疗”领域的产品及服务,并对产品进行集成以形成完整的解决方案。具体分工为: (1) 甲方将根据其已有资源为双方合作的产品及开发创新服务提供各类服务的测试场所、运行软件环境和硬件设施,并协调相关医疗资源协助上述项目开发及测试。同时,甲方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使用双方合作开发的产品及服务(包含甲方自身需要及其对外提供医疗信息化服务)。 (2) 乙方充分发挥其在人工智能领域的技术优势,与甲方合作共同开展“人工智能+医疗”领域的产品及服务。同时,乙方为甲方建设“医疗专网、医疗云、医疗大数据平台、医疗机器人和医疗专用终端等”提供技术支持。
合作事项. 由捷克天赐出资改造Saltigo GmbH 车间,改造费用为630 万欧元+30%/- 20%,具体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超出 819 万欧元的费用由 Saltigo GmbH 承担,改造完成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改造完成后,Saltigo GmbH 为捷克天赐代加 工生产锂离子电池电解液产品,自 2022 年起至协议约定期限内,除非另有约定, Saltigo GmbH 对产品的最大交货义务和捷克天赐对产品的最小承购义务为 10,000 吨/年。如捷克天赐实际承购数量低于其最小承购义务的,捷克天赐需按最小承购数量支付全额加工费。同时,捷克天赐需按协议约定,根据各日历年内产品额定产能与实际订购量/最低承购量(实际订购量/最低承购量以孰高为准)之间的差额,支付相应的资产闲置费。 具体的代加工情况将由捷克天赐根据其自身需求以订单方式确定,最终代加工服务金额以委托加工订单结算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