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模式 样本条款
合作模式. 根据项目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双方采取项目定制合作模式,针对具体项目,双方同意彼此为对方提供优惠的合作条件,以促进项目的良性运作。在双方就具体的合作项目及合作内容和方式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另行签订项目合作协议。当一方了解到有适合另一方发展的机会或适合的资源,应主动推荐给另一方,并在双方进一步沟通的合作框架内帮助对方发展项目。
合作模式. 双方建立互访制度,按需开展市场信息、行业动态、项目落地等方面的交流,并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模式进行合作:
1、 双方加强交流合作,建立例行会议协商机制,联合制定项目整体框架合作管理办法,共同推进项目落地实施。
2、 双方针对具体项目可开展联合市场调研、联合市场推广,发挥双方优势资源,共同拓展优质市场,实现互利共赢。
3、 双方应共同建立市场风险预警、防范、处置机制,最大限度保护双方利益。
合作模式. 2.1 甲方以上海嘉枢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出资人,乙方以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出资人,按本协议所约定比例在上海与西安分别成立合资公司,即上海世茂达刚与西安达刚世茂。
2.2 自上海世茂达刚与西安达刚世茂成立之日起,分别按甲乙双方在该公司中的持股比例共担风险、共享收益。
2.3 上海世茂达刚由甲方负责经营管理,作为甲方的并表公司纳入甲方体系内管理,乙方协助甲方提供合并财务报表所需资料。本协议对公司治理有约定的,以本协议约定为准。乙方根据本协议约定派员参与管理,享有充分的知情权、监督权、审计权。
2.4 西安达刚世茂由乙方负责经营管理,作为乙方的并表公司纳入乙方体系内管理,甲方协助乙方提供合并财务报表所需资料。本协议对公司治理有约定的,以本协议约定为准。甲方根据本协议约定派员参与管理,享有充分的知情权、监督权、审计权。
合作模式. 在双方战略合作协议框架下,甲方旗下北京万好万家电子竞技传媒有限公司承担条款 1、2、4 项的主要立项与执行工作;甲方主体联合承担第 1 项、独立承担第 3 项合作的主要执行工作。
合作模式. 以政府引导,中医医院、院校、科研院所、中医药企业等共同参与的模式开展合作。
合作模式. 合作双方同意采取“独家绑定”的合作模式,即协议有效期间,中南重工是捞仔服务之唯一文化产业公司,捞仔不得与任何第三方开展与协议性质相同或近似的合作,亦不得授权第三方行使任何协议约定的属于中南重工之权利。但中南重工同意,对于双方另行签署的《谅解备忘录》所列明并豁免捞仔已经着手进行或与其他方开展合作的项目不受前述规定限制。
合作模式. 2.1、 甲方将标的车位转让乙方,由乙方负责包销具体执行事宜;
2.2、 标的车位总价合计为 万元(大写: 万元),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车位款 %,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车位款 %,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车位款 %;
2.3、 本协议约定之款项,乙方应支付至甲方以下指定账户: 户 名: 开户行: 账 号: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向上述账户以外的任何其他账户或者个人转账的,视为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甲方仍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款项并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付款后,甲方提供合法有效且足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但甲方出具发票并不视为收到乙方款项,乙方实际支付的款项以甲方账户到账金额为准。
2.4、 乙方需向甲方支付 元(大写: 元)保证金,乙方投标时向甲方支付的上述保证金,可抵扣最后一期合同款;
2.5、 合同付款周期内,甲乙双方设置共管帐户对车位销售款进行共管,乙方每月可对上月车位销售款进行一次提取。每次提款时,累计提款金额不超过剩余保证金与乙方已付款之和。支付完所有合同款后,乙方可一次性提供取共管账户余额。
合作模式. 该项目合作模式为“BOT+EPC+政府建设期补助”,社会投资人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合同规定,与政府方出资代表共同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债务偿还、资产管理和项目移交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在特许经营协议规定的运营期届满后,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的约定将项目设施及相关资料等无偿移交给政府方或其指定机构。特许经营期采用“N+50年+X”的形式,其中:N为项目第一阶段工程建设期,暂定为2年,自第一阶段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第一阶段工程交工之日止;运营期50年,自第一阶段工程进入运营期之日起至其之后项目移交之日止; X代表延长运营期年限。公司不参与该项目项目公司的组建,也不参与该项目的后续运营。
合作模式. 1. 基于项目土地的上述情况,甲乙双方以“甲方出地,乙方出资、建设”的方式对此集体农用地(30亩)进行合作开发。甲方在合作项目中只负责提供项目土地(30亩农村集体农用地),不负责任何资金的支出;乙方负责提供整个项目的所有资金(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该项目办理土地性质变更费、规划费、设计费、报批费、建设施工费、项目材料购置费、土地及房屋办证手续费及税费、监理、验收备案等所有一切资金及本项目产生的所有税费)以及开发建设所需一切手续的办理及费用。
2. 双方一致同意采取合作方式开发项目,合作期限:自本合同生效、满足进场建设条件后50年(以乙方书面确认为准)。甲方负责按土地现状提供项目土地,乙方负责整个项目的开发、建设及运营管理。合作期满后,土地及地上所有附着物归甲方所有,乙方需在五个月内将可移动资产搬走处理,否则归甲方所有。逾期视作乙方无条件放弃该项目内所有资产及物品,该财物及其任何权益的价值视为零。甲方有权自行清理乙方的所有资产并收回土地,清理费用由乙方承担,且甲方有权处置土地及地上所有附着物,乙方无条件放弃的所有资产及物品。
合作模式. (1) 本次联合解决方案的开发与实施过程中,双方同意由研发和市场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各自承担本方的研发和实施成本,共同推动解决方案的快速落地,如有项目收益,双方可根据具体项目情况友好协商进行市场化分配。
(2) 双方同意在互相保守对方技术和商业机密的前提下,共享联合开发的技术成果。
(3) 根据解决方案和项目的进展情况,双方同意保留进一步推进资本层面合作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