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技术报价评审 样本条款
商务技术报价评审. 在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响应文件无效处理:
(1) 商务技术评审
1) 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2) 委托代理人未能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或者出具的身份证明与授权委托书中的信息不符;
3) 提交的磋商保证金无效的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
4) 响应文件未提供任一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报价商务技术文件中 “必须提供”或者“委托时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响应文件提供的报价商务技术文件出现任一项不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报价商务技术文件中 “必须提供”或者“委托时必须提供”文件资料要求的规定或者提供的报价商务技术文件无效。
5) 商务条款中标“▲”的条款发生负偏离的或者标明实质性的要求发生负偏离;
6) 未对竞标有效期作出响应或者响应文件承诺的竞标有效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7) 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8) 响应文件中的文件资料因填写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磋商小组认定无效;
9) 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10) 属于“供应商须知正文”第 7.5 条情形;
11) 明显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技术规格、服务要求、安全、质量标准,或者与磋商文件中标“▲”的技术需求或者标明实质性的要求发生负偏离;
12) 虚假竞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磋商小组认定无效;
13) 竞标技术方案不明确,磋商文件未允许但响应文件中存在一个或者一个以上备选(替代)竞标方 案;
14) 未响应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
15) 响应文件标注的项目名称或者项目编号与磋商文件标注的项目名称或者项目编号不一致的;
16) 竞争性磋商文件明确不允许分包,响应文件拟分包的;
17) 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商务技术报价评审. 在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响应文件无效处理:
商务技术报价评审. 在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响应文件无效处理:
(1) 商务技术评审
1) 响应文件未按谈判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2) 委托代理人未能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或者出具的身份证明与授权委托书中的信息不符的;
3) 响应文件未提供任一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商务技术文件中 “必须提供”或者“委托时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响应文件提供的商务技术文件出现任一项不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商务技术文件中“必须提供”或者“委托时必须提供”文件资料要求的规定或者提供的商务技术文件无效;
4) 商务要求中标“▲”的条款发生负偏离的或者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超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规定项数的或者标明实质性的要求发生负偏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