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议事及表决的程序和规则. 1.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合法的代理人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2. 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时,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 终止基金合同; (2)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3) 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但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提高该等报酬标准的除外;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5) 变更基金类别; (6) 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 (7) 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 (8) 本基金与其他基金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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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议事及表决的程序和规则. 1.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合法的代理人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2. 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时,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有以下事由情形之一时,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 ) 终止基金合同;
((2) )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3) ) 更换基金托管人;
(4) 更换基金管理人;
(5) 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但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提高该等报酬标准的除外;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6) 本基金与其它基金的合并;
(5) (7) 变更基金类别;
(6) (8) 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
(7) (9) 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
(8) 本基金与其他基金合并(10) 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11) 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它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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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 基金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