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样本条款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家(法律法规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磋商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本项目技术指标优劣排序为:XXX、XXX、XXX,按照顺序得分确定)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且技术指标得分均相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谈判小组复核后,应当按照供应商的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3家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供应商报价相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由谈判小组随机抽签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名次。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1、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得分相同的,按服务方案得分排名顺序推荐。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询价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进行政府采购政策落实的价格扣除后,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3 家以上(本章 2.3.1 和 2.5.3 的情况除外)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磋商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且技术指标分项得分均相同的,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商推荐顺序在非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商之前;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且技术指标分项得分均相同的,且均为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商并列;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且技术指标分项得分均相同的,且不能判定为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商并列。(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商需提供属于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供应商注册地为少数民族地区。)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26.1 本项目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本项目具体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详见第五章“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谈判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评审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三名以上成交候选人,也可按事先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当出现两个及以上相同最低评审价时,谈判小组按技术标优劣或投票确定评审结果排序。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28.1 磋商小组推荐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服务方案得分排名顺序推荐。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30、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汇总各供应商评审得分,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各评委打分总和的平均值。磋商小组将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向采购人推荐 3 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30. 采购小组应当编写协商情况记录,主要内容包括:
1) 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的,公示情况说明;
2) 协商日期和地点,采购人员名单;
3) 供应商提供的采购标的成本、同类项目合同价格以及相关专利、专有技术等情况说明;
4) 合同主要条款及价格商定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