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 核查程序 1) 获取并复核公司报告期各期的应收票据明细及对应的原始单据,实施票据监盘程序,确认公司报告期内的应收票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 分析和记录各期末应收票据主要客户及其变动原因,对各期末应收票据余额的变动情况进行分析; 3) 检查报告期各期收到的票据的具体情况,包括客户名称、票据性质、票号、出票人、付款行、出票日、到期日、金额等信息。查阅了公司与上述出票人、背书人或被背书人签订的合同、发货单、收付款凭证等,确认相关交易的真实性,确认相关票据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 4) 获取公司报告期各期的应收票据背书及贴现明细,包括客户名称、票据性质、票号、出票人、付款行、出票日、到期日、金额、被背书人名称等信息,检查相关财务凭证;查阅公司报告期各期财务报告及应收票据期后收款的相关财务凭证,分析是否存在因到期无法收回的情形; 5) 获取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年报,了解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计提政策,评价公司应收票据计提坏账准备的充分性; 6) 复核公司关于应收票据组合分类、账龄划分的准确性,及预期信用损失率、坏账计提比例等合理性,并对报告期各期末应收票据坏账准备实施重新计算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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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 财务事项说明
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 核查程序、 对发行人长期资产的核查程序
(1) 获取并复核公司报告期各期的应收票据明细及对应的原始单据,实施票据监盘程序,确认公司报告期内的应收票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查询公司报告期内购置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明细表,核实固定资产采 购的交易背景与款项支付情况,对固定资产供应商实施函证程序,确定公司报告期内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采购额和实际付款情况;报告期各期,对公司固定资产供应商函证的比例分别为 76.04%、80.18%、89.56%;
(2) 分析和记录各期末应收票据主要客户及其变动原因,对各期末应收票据余额的变动情况进行分析) 对公司报告期各期前 10 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供应商进行访谈,核实双方的历史交易数据、合作模式、付款及时性等,向其求证与公司交易背景是否真实、合理,与公司及公司关联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通过天眼查等系统网络查询其工商登记信息,将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股东信息与公司员工、关联方进行核对;报告期各期,对公司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供应商访谈的比例分别为 53.45%、 53.74%和 70.08%;
(3) 检查报告期各期收到的票据的具体情况,包括客户名称、票据性质、票号、出票人、付款行、出票日、到期日、金额等信息。查阅了公司与上述出票人、背书人或被背书人签订的合同、发货单、收付款凭证等,确认相关交易的真实性,确认相关票据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 抽取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进行详细检查;检查固定资产请购单、固定资产采购合同、收到的采购发票、固定资产送货单、固定资产验收单、在建工程转固审核单、支付货款时的银行回单,交叉复核,判断固定资产请购单上的用途与入账后实际用途是否一致,核实固定资产请购单上的预估价格与采购合同价格是否有较大差异,确认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的账面价值与合同金额和发票金额是否一致,检查支固定资产验收单是否相应的审核流程与签字盖章,检查后续付款的时间节点是否与合同约定一致;
(4) 获取公司报告期各期的应收票据背书及贴现明细,包括客户名称、票据性质、票号、出票人、付款行、出票日、到期日、金额、被背书人名称等信息,检查相关财务凭证;查阅公司报告期各期财务报告及应收票据期后收款的相关财务凭证,分析是否存在因到期无法收回的情形) 对报告期各期新增的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进行核查,检查其合同价款,发票金额,并与账面数核对是否一致;检查其实际支付设备款的情况是否与合同的相关条款一致;报告期各期核查的新增的固定资产占当期新增的固定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72.13%、80.37%、80.45%;报告期各期核查的新增的在建工程占当期新增的在建工程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00.00%、100.00%、100.00%;
(5) 获取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年报,了解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计提政策,评价公司应收票据计提坏账准备的充分性) 对报告期各期新增的固定资产的采购合同金额与市场中的报价相对比,检查其合同定价的公允性,报告期各期核查价格是否公允的固定资产占各期新增的固定资产的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78.25%、81.94%、82.15%;
(6) 复核公司关于应收票据组合分类、账龄划分的准确性,及预期信用损失率、坏账计提比例等合理性,并对报告期各期末应收票据坏账准备实施重新计算程序) 获取公司报告期内的产能、产量统计表,对报告期内新增固定资产带动的产能增长与产量统计表进行对比,了解和分析变动原因及合理性,并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进行对比分析;
(7) 获取公司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清单及明细账,对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实施监盘程序,实地察看公司生产场所和设备状态,观察机器设备运行情况;报告期各期末,对固定资产的抽盘比例分别为 68.10%、75.46%和 87.26%;对在建工程的抽盘比例分别为 100.00%、100.00%和 100.00%;
(8) 检查公司使用固定资产抵押融资的融资合同、抵押合同,检查融资合同真实有效性,检查抵押合同中的设备列表是否均与公司账面相互匹配;检查抵押合同中设备抵押价值与公司设备账面价值是否勾稽;
(9) 对公司无形资产的产权证书进行了检查;向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了解了募投项目土地使用权的购置进展情况,并于报告期内的监盘日,对公司购置土地使用权的地块进行了现场勘查,实地查看地块状态,核实购置土地事项的真实性,是否与公司所反馈的进展情况一致;
(10) 获取并检查与购置土地相关的竞买资格确认书、成交确认书、缴款通知书、银行付款回单、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服务费缴款书、桃源县自然资源局土地出让缴款书、湖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往来结算收据、契税发票和土地使用权证等,检查入账科目、入账时间、入账金额是否恰当;通过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查询国土资源招拍挂公告、成交公示等信息,核实相关交易是否真实,核实公司支付金额与政府官网挂牌价格是否一致,支付时点是否与招拍挂时间相匹配;
(11) 通过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查询同地区、同类型的土地挂牌及出让信息,将公司购置价格与其他土地资源价格进行比较,核实交易价格的公允性;
(12) 对公司购置的厂区配套基础设施和装修款核查其采购合同、验收单据是否异常;检查相关发票、支付情况是否与账面价值一致。
2、 对发行人营运资金情况的核查程序
(1) 获取公司报告期内银行借款、融资租赁售后回租及非金融机构拆借款明细表并与借款协议/合同、收款及付款单据等资料进行核对,检查相关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和借款利息等情况,是否与借款明细表一致;
(2) 获取公司相关授信、贷款和融资等文件,了解公司融资渠道、银行授信 情况和使用情况;
(3) 获取公司现金流量表,分析公司报告期内现金流量表,了解公司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现金流量情况;
(4) 访谈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管理层,了解公司针对营运资金需求、长期资本投入等相关资金变动趋势情况,以及公司在财务预算和营运资金管理等方面采取的应对措施;
(5) 根据公司业务数据分析营运资金新增需求情况;查阅公司自银行取得的授信和贷款文件;对公司财务人员进行访谈,了解公司现金流管理相关措施,分析公司相关财务数据,确认公司不存在资金链断裂导致无法持续经营、业绩进一步大幅下滑甚至亏损的风险;
(6) 访谈公司主要授信及贷款的银行,访谈银行比例占截止目前公司授信总额度的 56.97%,向其核实公司的贷款及授信额度及使用情况,了解银行对“专精特新”和双碳企业的政策支持情况、公司的商业信用情况、未来与银行合作稳定性及现有贷款的续贷风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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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 回复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