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服务范围如下 样本条款
物业管理服务范围如下. (1) 建筑物本体及公共设施服务范围:楼宇本体和公共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各个房间。公共设施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道、化粪池、沟渠、池井、停车场、生活水池、消防水池等设施。
(2) 设备管理服务范围:本物业范围内物业工程设备(给排水、供电、通风、空调、电梯、消防、照明等所有设施设备)的维修、清理、养护、运行、管理及服务,包括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泵房等。上述委托管理的范围及事项不含甲方承租范围内甲方根据自己需要新增的设备、设施。
(3) 保洁管理服务范围:办公楼本体、广场、道路、停车场、绿化、亮化等所需物业保洁管理服务。
(4) 安保管理服务范围:办公楼本体内及周边公共区域的包括但不限于公共区域管理、楼宇内管理、车辆管理、应急管理等工作。
(5) 公用绿地、园林花木等的养护和管理。
(6) 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大厅、走廊、楼梯、电梯厢、茶水间、公共洗手间等)的清洁卫生及垃圾的收集、清运。
(7) 会议服务:区域范围内会议室、接待室的卫生清洁、会议保障、设施设备的维护、消毒消杀工作。
(8) 物业及物业管理相关档案、资料的管理:包括工程图纸与竣工验收资料、用户档案、日常管理服务档案等,应保持完整无损。
(9) 协助甲方完成自有设施、设备、家具的维修、养护工作。
(10) 协助甲方做好区域内施工改造的监管工作。
(11) 在甲方提出委托需求时,乙方在不违反相关规定前提下应充分接受委托并另行协商费用等问题。
(12) 协助甲方做好其他管理工作。
(13) 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