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对获取了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样本条款

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对获取了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获 取了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回复确认,但是供应商的确认不作为其收到上述通知的唯一证据。书面通知送达的通讯方式以获取了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提供的登记信息为准,因提供信息有误导致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送达,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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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磋商文件 是指包括磋商公告和磋商文件及其补充、变更和澄清等一系列文件。

  • 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地点: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 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发出;不足5日的,代理机构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 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一经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后,更正公告将作为通知所有磋商文件收受人的书面形式。 3. 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磋商文件制作响应文 件。 4. 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磋商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磋商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 不一致的地方,磋商小组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供应商。

  • 調整公式 廠商應提出之調整數據及佐證資料。

  • 评标要求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应当依法遵循下列原则并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