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算流程 样本条款

结算流程. 将所有选定产品加入购物车后,客户打开购物车屏幕并检查添加到购物车的所有产品的详细列表。客户可在该屏幕上从其购物车中移除任何产品。如果仅一件或一捆产品可用,则没有购物车,但会显示购买概述页面。 如果客户有优惠券代码或预付代码,客户选择“兑换代码”或“我有码”选项,输入优惠券代码或预付代码并点击相关按钮(通常称作“兑换”按钮)。网站或 Toolbox 会验证优惠券代码的资格和有效性,然后更新购物车或购买概述页面中的价格并显示原始价格、折扣价格以及折扣。如为预付代码,网站或 Toolbox 会验证预付代码的资格和有效性,然后更新合格产品清单或显示合格产品。客户可以选择并下载所选产品。
结算流程. 结算前,采购人按中标金额的单价,以实际学生人数在电子卖场对中标供应商发起直购。在完成电子卖场采购流程后,按合同相关约定履行报账程序。
结算流程. [抄表]电网企业按约定时间及电力现货市场运行要求完成零售用户抄表。
结算流程. 采购人在湖南省电子卖场按本次中标金额对中标供应商发起直购,在完成电子卖场采购流程后,按合同相关约定履行报账程序。
结算流程. 电力批发市场采用“日清月结”的结算模式,电费计算周期为日,以小时为基本计算时段,以月度为周期发布正式结算依据。
结算流程. [结算流程]市场结算按如下流程开展:
结算流程. 1. 甲方需于对账前在乙方提供的差旅管理系统及对账系统中录入公司负责对账的具体人员的信息,并及时维护此信息以确保对账人信息的准确性和有效性。甲方在系统中维护的所有对账人均意味着甲方认可和授权其代表甲方的对账及支付行为。 2. 甲方与乙方约定标准自然月为一个结算周期。上一结算周期的账单最晚确认日为每月7日,最后还款日为每月20日。 3. 乙方每月2日向甲方提供上一结算周期的交易明细报表,交易报表含甲方应付总金额。 4. 乙方应向甲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机票款部分:国内机票款部分甲方可以选择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或机票行程单,具体以甲方在乙方/丙方提供的差旅管理系统内的选择为准,若选择机票行程单则不重复提供发票,且甲方已知晓退票时必须退回已经开具的行程单,否则无法办理退票;行程单打印邮寄费用以乙方/丙方网站显示为准;如若甲方遗失行程单,乙方将无法补打;行程单送达甲方邮寄地址并签收即视为有效送达,甲方应自签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含签收当日)向乙方反馈实际收到的行程单与乙方提供的邮寄明细报表是否一致,否则视为甲方对实际收到的行程单无异议。 国际机票款部分提供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保险发票为保险公司提供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纸质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甲方认可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法律效力。若甲方要求先开票后付款,则发票不作为已付款证明。 5. 甲方应在与乙方约定的账单最晚确认日前对账并确认应付金额。甲方需采用乙方商旅结算客户端对账(客户端样式参附件),由甲方通过该客户端于线上获取账单明细报表并自行在线点击确认,甲方认可在线点击确认的法律效力。若有异议,甲方应在与乙方约定的账单最晚确认日前邮件通知乙方,由双方对异议部分进行协商处理。甲方逾期不确认或不发 送异议通知视为甲方对在线账单无异议。甲方需在与乙方约定的最后还款日前付款。还款日期以款项实际到账日期为 准,收款以银行入账金额为准,乙方不承担任何手续费及汇率差。若甲方未按协议约定在最晚付款日前支付全部账款,则视为甲方逾期。乙方有权暂停为甲方提供服务,包括暂停甲方“公司账户”支付功能,并要求甲方支付所有应付未付款项,同时以应付未付金额为基数按照每日0.05%向甲方收取滞纳金,同时乙方有权更改甲方现有的结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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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购、赎回、转换开放式基金的资金清算和数据传递的时间、程序及托管协议当事人的责任界定 1.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确认,清算由基金管理人指定的登记机构负责。 2. 基金管理人应将每个开放日的申购、赎回、转换开放式基金的数据传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应对传递的申购、赎回、转换开放式基金的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基金托管人应及时查收申购资金的到账情况并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及时划付赎回及转换款项。 3. 基金管理人应在 T+3 日前将申购净额(不包含申购费)划至托管账户。如申购净额未能如期到账,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造成损失的,由责任方承担。基金管理人负责向责任方追偿基金的损失。 4.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向基金托管人发送赎回及转换资金的划拨指令。基金托管人依据划款指令在 T+3 日前(包含赎回产生的应付费用)划至基金管理人指定账户。基金管理人应及时通知基金托管人划付。若赎回金额未能如期划拨,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基金管理人负责向责任方追偿基金的损失。

  • ノウハウの指定に当たっては、秘匿すべき期間を明示するものとする 前項の秘匿すべき期間は、甲乙協議の上、決定するものとし、原則として、本共同研究完了の翌日から起算して3年間とする。ただし、指定後において必要があるときは、甲乙協議の上、秘匿すべき期間を延長し、又は短縮することができる。 (研究経費の負担)

  • 授权委托 5.1 供应商代表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附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明。

  • 询问与质疑 8.1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津财采[2017]4号)的要求及委托代理协议的授权范围,针对采购文件的询问、质疑应当向采购人提出;针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应当向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

  • 组合构建 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委员会确定的总体投资策略和原则以及研究团队提供的分析和建议 等信息,在遵守基金合同的前提下,在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授权范围内构建具体的投资组合,进行组合的日常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