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安置 样本条款

职工安置. 本次资产转让不涉及职工安置,甲方原有职工关系不变,标的资产运营所需员工由乙方自行安排。
职工安置. 公司与先锋弘业同意根据“人随资产走”的原则办理与拟出售资产相关的上市公司现有员工的劳动和社保关系转移工作,上述相关人员最终由先锋弘业负责安置,安置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由先锋弘业承担。2017年10月12日,先锋新材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的职工安置方案。 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不涉及职工安置。
职工安置.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员工的劳动关系不变,原由标的公司聘任的员工在交割日后仍然由标的公司按照所签订劳动合同继续聘任,标的公司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合同不因本次交易的实施而发生解除、终止。
职工安置. 原则上,在职工自愿的前提下,东方汽轮机铸锻事业部的全体员工均进入广大东汽,由广大东汽提供工作岗位,进行相关培训,并支付劳动报酬;广大东汽 支持东方汽轮机的职工安置方案,具体要求均以职工意愿及东方汽轮机铸锻事业部职工大会通过的职工安置方案为准。
职工安置. 本次无偿划转不涉及职工分流安置事项。
职工安置. 根据济南钢铁与莱钢股份签署的《换股吸收合并协议》,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完成后,莱钢股份在交割日的全体在册员工均将由济南钢铁全部接受。莱钢股份与其全部员工之间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将自交割日起由济南钢铁享有和承担。 根据济钢集团、莱钢集团分别与济南钢铁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本次发行后,济钢集团下属的信赢煤焦化和鲍德气体、莱钢集团下属的天元气体、国贸公司和电子公司都将成为济南钢铁的子公司,上述公司将按照其与现有员工签署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相关权利义务。 与莱钢集团自动化部、动力部和运输部的经营性资产相关的人员将根据“人随资产走” 的原则同时进入济南钢铁,该等拟进入济南钢铁的人员将于交割日由济南钢铁接 收,并由济南钢铁或其指定的下属企业与该等人员重新签署劳动合同并依法办理有关社会保险的接续工作。 在审议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之前,吸并方济南钢铁、被吸并方莱钢股份和交易对方莱钢集团将分别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本次交易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
职工安置. 新建医院暂确定事业单位编制维持原数量不变,医院保持非营利性质不变,员工身份确认采取“旧人旧办法,新人新办法”,即:原事业编制员工保持身份不变,合同制员工在合同期结束后经双向选择重新签订合同,新进入员工按照企业聘用形式进行聘用。对医院新进人员,择优安排进入事业单位编制。
职工安置. 甲方目前的人员、资产及债权债务按照甲方与乙方于 2009 年 8 月 15 日签署的《资产出售协议》约定,由乙方负责接收和安置。
职工安置. (1) 双方确认:闽闽东截止交割日之所有员工(包括在职、退休、退养等全部员工),均于交割日由信息集团指定的下属企业(不包括闽闽东)负责安置或接收,保证职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保护。职工安置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经济补偿金、赔偿金、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等)均由信息集团指定的下属企业(不包括闽闽东)承担。 (2) 交割日后,不论涉及劳动合同变更是否取得相应职工的同意,该部分员工的工资、养老、失业、生育、工伤、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以及其他全部费用均由信息集团指定的下属企业(不包括闽闽东)承担。 (3) 双方确认:交割日后,闽闽东原职工因劳动合同、劳动报酬或社会保险等事宜向闽闽东提出的任何索赔和请求,无论该索赔和请求依据的事实发生于职工安置方案实施之前抑或实施之后,均由信息集团指定下属企业(不包括闽闽东)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职工安置. (一) 重庆八菱柳州分公司原有职工原则上由乙方进行接收安置,由乙方在 本协议签署后1个月内完成与重庆八菱柳州分公司原职工重新签订新的劳动合同,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完成劳动合同的换签。本协议签订以后,新招聘的员工由乙 方与其签署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