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方 样本条款
转让方. 中金福(北京)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转让方. 彭云、马丽、陈洁 受让方: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转让方. XXX 公司(盖章)/自然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年 月 日 受让方:XXX 公司(盖章)/自然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年 月 日
转让方.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
转让方. 是指股权收益权的转让方,即本协议中的乙方,是本协议所述股权收益权的持有者。
转让方. 指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转让方. 指 邓建清、刘丹和邓云 上海孚舜 指 上海鼎晖孚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杭州百孚 指 杭州鼎晖百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百珩 指 上海百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东润投资 指 北京东润环能投资有限公司,系东润环能原全资子公司 本次收购 指 收购方通过执行仲裁裁定的证券非交易过户方式受让邓建清、刘丹、邓云合计持有的东润环能 37,929,240 股股份,占 东润环能总股本的 46.85% 本收购报告书 指 收购方因收购公众公司股份而出具的《北京东润环能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股转系统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全国股转公司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 公司章程 指 《北京东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监督管理办法》 指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 法》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准则第 5 号》 指 《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指引准则第 5 号--权 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要约收购报告书》 《投资框架协议》 指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璞玺股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邓建清、刘丹关于北京东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投资框 架协议》 《投资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 指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璞玺股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邓建清、刘丹关于北京东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投资框 架协议之补充协议》 《投资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指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璞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 邓建清、刘丹、邓云关于北京东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投资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终止业绩对赌及回购补偿协议》 指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璞玺股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邓建清、刘丹、邓云关于北京东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 投资框架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之终止及回购补偿协议》 《投资框架协议之股份划转谅解备忘录》 指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璞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邓建清、刘丹、邓云关于北京东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 投资框架协议之关于股份划转的谅解备忘录》 《裁决书》 指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21〕中国贸仲京裁 字第 1521 号《裁决书》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转让方.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盖章) 受让方:
转让方. “转让方”)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电话: 邮箱: 受让方: (“受让方”)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电话: 邮箱: 转让方、受让方单独称“一方”,合称“双方”。 鉴于:
转让方. 海四达集团。 承诺方:海四达集团、海四达电源、沈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