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度控制的内容 样本条款

进度控制的内容. 1)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和进度计划,是否同意,提出意见; 2) 审查业主、施工单位提出的材料、设备的规格,数量及供应计划是否满足工程进度的要求; 3) 审查施工单位提出的劳动力安排计划是否满足工程进度的要求; 4) 在项目进行的全过程,检查工程进度,进行计划值与实际值的比较,发现偏离及时提出意见,协助施工单位修改网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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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服务要求 4.1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服务提出具体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规划以及服务质量等。 4.2 乙方提供的服务应具有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 服务规格 2.1 乙方提供的服务档次、服务种类、服务标准、服务限额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一致。

  • 中标(成交 供应商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将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 契約價金 除另有規定外,含乙方及其人員依甲方之本國法令應繳納之稅捐、及強制性保險之保險費。

  • 保證金 (一) 保證金之發還情形如下(由機關擇定後於招標時載明) : □預付款還款保證,依廠商已履約部分所占進度之比率遞減。 □預付款還款保證,依廠商已履約部分所占契約金額之比率遞減。 □預付款還款保證,於驗收合格後一次發還。 ■履約保證金於履約驗收合格且無待解決事項後 30 日內發還。有分段或部分驗收情形者,得按比例分次發還。 □履約保證金依履約進度分 期平均發還。 □履約保證金依履約進度分 期發還,各期之條件及比率如下(由機關於招標時載明): □履約保證金於履約驗收合格且無待解決事項後 30 日內發還 % (由機關於招標時載明)。其餘之部分於 (由機關於招標時載明)且無待解決事項後 30 日內發還。 ■廠商於履約標的完成驗收付款前應繳納保固保證金。 ■保固保證金於保固期滿且無待解決事項後 30 日內一次發還。 ■差額保證金之發還,同履約保證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