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机制. 1. 乙方按要求与甲方签订的配送合同及安全承诺书,在合同期满后自然退出。 2. 在招投标过程中以弄虚作假等欺诈手段中标,或配送过程中由于情况变化不再符合准入条件的,甲方有权立即取消其配送资格,责令限期退出。 3. 乙方在合同期间未按配送要求提供原料,影响正常就餐的,屡犯者,甲方有权立即取消其承包资格,责令限期退出。 4. 乙方未能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所定事项,或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商品,甲方退货后将记录在案,一个月内累计达到两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责令限期退出。 5. 确认为乙方而造成的食物中毒事故或配送食品质量引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甲方有权立即取消其配送资格,责令限期退出,对所造成的损失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6. 乙方不能按核定的供货价交付中标商品、或不能提供与其承诺相符的服务或乙方存在违反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行为,甲方有权终止签订的采购合同,责令限期退出。此项下违反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1) 乙方在收到甲方订货要求后,在承诺的供货时间内不能供货的; (2) 乙方未能提供承诺的服务的。 7. 乙方应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除全部退货外,将取消供货单位的供货资格,终止签订的采购合同,责令限期退出。供货单位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 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 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 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 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 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6) 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7) 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8) 超过保质期限。
Appears in 1 contract
Sources: Government Procurement Contract
退出机制. 1. 乙方按要求与甲方签订的配送合同及安全承诺书,在合同期满后自然退出。
2. 在招投标过程中以弄虚作假等欺诈手段中标,或配送过程中由于情况变化不再符合准入条件的,甲方有权立即取消其配送资格,责令限期退出。
3. 乙方在合同期间未按配送要求提供原料,影响正常就餐的,屡犯者,甲方有权立即取消其承包资格,责令限期退出。
4. 乙方未能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所定事项,或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商品,甲方退货后将记录在案,一个月内累计达到两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责令限期退出。
5. 确认为乙方而造成的食物中毒事故或配送食品质量引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甲方有权立即取消其配送资格,责令限期退出,对所造成的损失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6. 乙方不能按核定的供货价交付中标商品、或不能提供与其承诺相符的服务或乙方存在违反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行为,甲方有权终止签订的采购合同,责令限期退出。此项下违反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1) 乙方在收到甲方订货要求后,在承诺的供货时间内不能供货的;
(2) 乙方未能提供承诺的服务的。
7. 乙方应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除全部退货外,将取消供货单位的供货资格,终止签订的采购合同,责令限期退出。供货单位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 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 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 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 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 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6) 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7) 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 食品的;
(8) 超过保质期限。
Appears in 1 contract
Sources: 政府采购合同
退出机制. 1. 乙方按要求与甲方签订的配送合同及安全承诺书,在合同期满后自然退出。
2. 在招投标过程中以弄虚作假等欺诈手段中标,或配送过程中由于情况变化不再符合准入条件的,甲方有权立即取消其配送资格,责令限期退出。
3. 乙方在合同期间未按配送要求提供原料,影响正常就餐的,屡犯者,甲方有权立即取消其承包资格,责令限期退出乙方在合同期间未按配送要求提供原料,影响正常就餐的屡范者,甲方有权立即取消其配送资格,责令限期退出。
4. 乙方未能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所定事项,或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商品,甲方退货后将记录在案,一个月内累计达到两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责令限期退出。
5. 确认为乙方而造成的食物中毒事故或配送食品质量引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甲方有权立即取消其配送资格,责令限期退出,对所造成的损失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6. 乙方不能按核定的供货价交付中标商品、或不能提供与其承诺相符的服务或乙方存在违反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行为,甲方有权终止签订的采购合同,责令限期退出。此项下违反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乙方不能按核定的供货价交付中标商品、或不能提供与其承诺相符的服务或乙方存在违反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行为,并且不予纠正的,将终止签订的采购合同,责令限期退出。此项下违反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1) 乙方在收到甲方订货要求后,在承诺的供货时间内不能供货的;
(2) 乙方未能提供承诺的服务的。
7. 乙方应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除全部退货外,将取消供货单位的供货资格,终止签订的采购合同,责令限期退出。供货单位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乙方应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除全部退货外,将取消供货单位的配送资格,终止签订的采购合同,责令限期退出。供货单位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 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 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 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 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 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6) 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7) 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8) 超过保质期限。
Appears in 1 contract
Sources: 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