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基金名称 基金托管人 1 兴全汇享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 兴全趋势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3 兴全新视野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4 兴全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 兴全全球视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6 兴全有机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7 兴全安泰积极养老目标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8 兴全合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 兴全合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0...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投资范围增加存托凭证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经与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 )决定自2021年2月9日起,在旗下部分基金的投资范围中增加存托凭证,并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投资范围增加存托凭证的基金
序号 | 基金名称 | 基金托管人 |
1 | 兴全汇享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 | 兴全趋势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
3 | 兴全新视野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
4 | 兴全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
5 | 兴全全球视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
6 | 兴全有机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
7 | 兴全安泰积极养老目标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 |
8 | 兴全合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9 | 兴全合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
10 | 兴全合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
11 | 兴全社会价值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
12 | 兴全轻资产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
13 | 兴全安泰▇▇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 |
14 | 兴全可转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5 | 兴全恒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
16 | 兴全优选进取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 |
17 | 兴全绿色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
18 | 兴全商业模式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9 | 兴全沪港深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0 | 兴全多维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
21 | 兴全社会责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
22 | 兴全安泰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 |
23 | 兴全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4 | 兴全合丰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二、基金合同的修订
▇次修订内容包括明确投资范围包含存托凭证、增加存托凭证的投资策略、投资比例限制、估值方法等,并在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中增加投资存托凭证的风险揭示。同时,一并更新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相关信息。本次修订经基金管理人与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 修订的内容和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以兴全合丰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为例, 基金合同对新增存托凭证投资的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一)对“基金的投资” 部分修订
1、明确“投资范围” 中包含存托凭证。将“投资范围” 修订为: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及存托凭证(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发行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可交换债券、央行票据、中期票据、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工具、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业务。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
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60%一95%(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占股票资产的 0-5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应当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2、在“投资策略” 中增加存托凭证投资策略,描述如下:
“存托凭证投资策略:对于存托凭证投资,依照上述上市交易的股票投资策略执行。”
3、在“投资限制” 中增加存托凭证投资限制,描述如下:
“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比例限制依照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进行,与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合并计算。”
(二)在“基金资产估值” 部分的“估值方法” 中增加存托凭证估值方法,描述如下: “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估值核算,依照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因上述修订相应调整后续序号。三、存托凭证投资风险揭示
上述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还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 包括存托凭证持有人与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的股东在法律地位、享有权利等方面存在差异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在分红派息、行使表决权等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协议自动约束存托凭证持有人的风险;因多地上市造成存托凭证价格差异以及波动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被摊薄的风险;存托凭证退市的风险;已在境外上市的基础证券发行人, 在持续信息披露监管方面与境内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境内外证券交易机制、法律制度、监管环境差异可能导致的其他风险。
四、重要提示
1、上述基金基金合同的修订已经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
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本基金管理人于本公告日在网站上同时公布经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并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户服务热线:▇▇▇-▇▇▇-▇▇▇▇(免长话费)、021-38824536,或登陆网站▇▇▇▇://▇▇▇.▇▇▇▇▇▇▇.▇▇▇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2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