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权益人、运营管理机构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样本条款
原始权益人、运营管理机构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1) 建信住房作为基础设施基金的原始权益人及运营管理统筹机构,出具了《建信住房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主要承诺内容如下:
1) 除基础设施项目外,建信住房和/或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投资、持有或管理的在基础设施项目所在同一县级行政区划(包括市辖区,县级市,县,自治县,旗,自治旗,特区,林区)范围内与基础设施项目存在潜在竞争关系的其他租赁住房项目,为竞品项目。
2) 对于上述竞品项目以及在建信住房和/或建信住房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持有基础设施基金份额期间及在建信住房作为基础设施基金的运营管理统筹机构期间直接或通过其他任何方式间接投资、持有或管理的竞品项目,建信住房将采取充分、适当的措施,公平对待北京星光项目、上海幸福莱项目、苏州天荟项目和该等竞品项目,避免可能出现的利益冲突。建信住房不会将所取得或可能取得的业务机会优先授予或提供给任何其他竞品项目,亦不会利用建信住房的地位或利用该地位获得的信息作出不利于基础设施基金而有利于其他竞品项目的决定或判断,并将避免该种客观结果的发生。
3) 如因北京星光项目、上海幸福莱项目、苏州天荟项目与竞品项目的同业竞争而发生争议,且基金管理人认为可能严重影响基础设施基金投资者利益的,建信住房承诺将与基金管理人积极协商解决措施。
4) 建信住房将制定或完善与同业竞争相关联的制度、规定。
5) 建信住房为基础设施项目服务的现场运营团队独立于建信住房内部其他 团队,并将确保北京星光项目、上海幸福莱项目、苏州天荟项目的账务之间及与 其他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之间相互独立,以降低或有的同业竞争与利益冲突风险;建信住房承诺并保证基础设施项目的运营团队的独立性。
6) 建信住房将根据自身针对北京星光项目、上海幸福莱项目、苏州天荟项目同类资产的既有管理规范和标准以及运营管理服务协议生效后针对同类资产制定的新的管理规范和标准,严格按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公平公正的原则,以不低于建信住房管理的其他同类资产的运营管理水平为北京星光项目、上海幸福莱项目、苏州天荟项目提供运营管理服务,在管理运营其他同类资产时,将公平公正对待不同的基础设施项目,采取适当措施避免可能出现的利益冲突,充分保护基础设施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2) 建信住房北京作为基础设施基金的运营管理实施机构,出具了《建信住房服务(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主要承诺内容如下:
1) 除基础设施项目外,建信住房北京和/或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投资、持有或管理的在基础设施项目所在同一县级行政区划(包括市辖区,县级市,县,自治县,旗,自治旗,特区,林区)范围内与基础设施项目存在潜在竞争关系的其他租赁住房项目,为竞品项目。
2) 对于上述竞品项目以及在建信住房北京在作为基础设施基金的运营管理实施机构期间直接或通过其他任何方式间接投资、持有或管理的其他竞品项目,建信住房北京将采取充分、适当的措施,公平对待北京星光项目和该等竞品项目,避免可能出现的利益冲突。建信住房北京不会将所取得或可能取得的业务机会优先授予或提供给任何其他竞品项目,亦不会利用建信住房北京的地位或利用该地位获得的信息作出不利于基础设施基金而有利于其他竞品项目的决定或判断,并将避免该种客观结果的发生。
3) 如因北京星光项目与竞品项目的同业竞争而发生争议,且基金管理人认为可能严重影响基金投资者利益的,建信住房北京承诺将与基金管理人积极协商解决措施。
4) 建信住房北京为基础设施项目服务的现场运营团队独立于建信住房北京内部其他团队,并将确保北京星光项目的账务与其他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相互独 立,以降低或有的同业竞争与利益冲突风险;建信住房北京承诺并保证基础设施项目的运营团队的独立性。
5) 建信住房北京将根据自身针对北京星光项目同类资产的既有管理规范和标准以及运营管理服务协议生效后针对同类资产制定的新的管理规范和标准,严格按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公平公正的原则,以不低于建信住房北京管理的其他同类资产的运营管理水平为北京星光项目提供运营管理服务,在管理运营其他同类资产时,将公平公正对待不同的基础设施项目,采取适当措施避免可能出现的利益冲突,充分保护基础设施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3) 建信住房上海作为基础设施基金的运营管理实施机构,出具了《上海建信住房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主要承诺内容如下:
1) 除基础设施项目外,建信住房上海和/或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投资、持有或管理的在基础设施项目所在同一县级行政区划(包括市辖区,县级市,县,自治县,旗,自治旗,特区,林区)范围内与基础设施项目存在潜在竞争关系的其他租赁住房项目,为竞品项目。
2) 对于上述竞品项目以及在建信住房上海在作为基础设施基金的运营管理实施机构期间直接或通过其他任何方式间接投资、持有或管理的其他竞品项目,建信住房上海将采取充分、适当的措施,公平对待上海幸福莱项目和该等竞品项目,避免可能出现的利益冲突。建信住房上海不会将所取得或可能取得的业务机会优先授予或提供给任何其他竞品项目,亦不会利用建信住房上海的地位或利用该地位获得的信息作出不利于基础设施基金而有利于其他竞品项目的决定或判断,并将避免该种客观结果的发生。
3) 如因上海幸福莱项目与竞品项目的同业竞争而发生争议,且基金管理人认为可能严重影响基金投资者利益的,建信住房上海承诺将与基金管理人积极协商解决措施。
4) 建信住房上海为基础设施项目服务的现场运营团队独立于建信住房上海内部其他团队,并将确保上海幸福莱项目的账务与其他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相互独立,以降低或有的同业竞争与利益冲突风险;建信住房上海承诺并保证基础设施项目的运营团队的独立性。
5) 建信住房上海将根据自身针对上海幸福莱项目同类资产的既有管理规范 和标准以及运营管理服务协议生效后针对同类资产制定的新的管理规范和标准,严格按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公平公正的原则,以不低于建信住房上海管理的其他同类资产的运营管理水平为上海幸福莱项目提供运营管理服务,在管理运营其他同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