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60%-95%;其中对港股通标的股票(包括沪港通股票及深港通股票)的投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5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及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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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60%-95%;其中对港股通标的股票(包括沪港通股票及深港通股票)的投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5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及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60%-95%(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资产占股票资产的 0%-5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基金保留的现金或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本基金所指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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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60%-95%;其中对港股通标的股票(包括沪港通股票及深港通股票)的投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5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及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80%,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占股票资产的 0-5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以后,本基金保留的现金或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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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60%-95%;其中对港股通标的股票(包括沪港通股票及深港通股票)的投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5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及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投资于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20%,其中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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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60%-95%;其中对港股通标的股票(包括沪港通股票及深港通股票)的投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5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及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股票(含存托凭证)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60%-95%;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基金保留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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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60%-95%;其中对港股通标的股票(包括沪港通股票及深港通股票)的投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5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及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本基金的股票(含存托凭证)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60%-95%,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投资比例为股票资产的 0%-5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以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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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60%-95%;其中对港股通标的股票(包括沪港通股票及深港通股票)的投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5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及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本基金投资于股票资产(含存托凭证)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60%-95%,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占股票资产的比例不超过 50%,投资于本基金定义的“产业升级”相关证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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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60%-95%;其中对港股通标的股票(包括沪港通股票及深港通股票)的投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5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及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60%-95%,其中投资于基金合同界定的产业先锋相关证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及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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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60%-95%;其中对港股通标的股票(包括沪港通股票及深港通股票)的投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5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及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股票资产(含存托凭证)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80%-95%(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占本基金股票资产的 0%-5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持有现金 (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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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60%-95%;其中对港股通标的股票(包括沪港通股票及深港通股票)的投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5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及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含存托凭证)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60%-95%,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本基金所指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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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60%-95%;其中对港股通标的股票(包括沪港通股票及深港通股票)的投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5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及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的股票(含存托凭证)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60%-95% (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占股票资产的 0-5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持有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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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60%-95%;其中对港股通标的股票(包括沪港通股票及深港通股票)的投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5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及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股票资产(含存托凭证)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60%-95%(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占本基金股票资产的 0%-50%);投资于先进制造主题相关证券资产占非现金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8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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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60%-95%;其中对港股通标的股票(包括沪港通股票及深港通股票)的投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5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及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80%-95%(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得超过股票资产的 50%),投资于集成电路产业主题相关证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持有全部权证的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上述投资品种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本基金不得投资于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基金合同禁止投资的投资工 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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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60%-95%;其中对港股通标的股票(包括沪港通股票及深港通股票)的投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5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及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0-95%;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权证、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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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60%-95%;其中对港股通标的股票(包括沪港通股票及深港通股票)的投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5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及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股票资产(含存托凭证)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60%-95%(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占本基金股票资产的比例为 0%-5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前述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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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60%-95%;其中对港股通标的股票(包括沪港通股票及深港通股票)的投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5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及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股票资产(含存托凭证)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60%—95%,其中,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投资比例为股票资产的 0%-20%。投资于本基金界定的先进制造主题相关股票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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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60%-95%;其中对港股通标的股票(包括沪港通股票及深港通股票)的投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5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及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80%-95%;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5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限制并遵守相关期货交易所的业务规则。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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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60%-95%;其中对港股通标的股票(包括沪港通股票及深港通股票)的投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5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及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股票及存托凭证资产的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0-2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国债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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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60%-95%;其中对港股通标的股票(包括沪港通股票及深港通股票)的投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5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及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本基金投资于股票资产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0%-95%。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和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交易,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限制并遵守相关期货交易所的业务规则。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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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60%-95%;其中对港股通标的股票(包括沪港通股票及深港通股票)的投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5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及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60%-95%;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比例不超过全部股票资产的 5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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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 Fund Custody Agreement, Fund Custody Agreement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60%-95%;其中对港股通标的股票(包括沪港通股票及深港通股票)的投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5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及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0%-95%,其中投资于本基金合同界定的优势产业主题相关证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及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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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 基金合同, Fund Prospectus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60%-95%;其中对港股通标的股票(包括沪港通股票及深港通股票)的投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60%—95%;其中对港股通标的股票(包括沪港通股票及深港通股票)的投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5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及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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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60%-95%;其中对港股通标的股票(包括沪港通股票及深港通股票)的投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5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及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60%-95%(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资产占股票资产的 0%-5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基金保留的现金或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本基金所指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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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60%-95%;其中对港股通标的股票(包括沪港通股票及深港通股票)的投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5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及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60%-95%(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资产占股票资产的 0%-5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以后,基金保留的现金或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本基金所指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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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60%-95%;其中对港股通标的股票(包括沪港通股票及深港通股票)的投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5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及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40%(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50%)。本基金投资于同业存单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 2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前述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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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60%-95%;其中对港股通标的股票(包括沪港通股票及深港通股票)的投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5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及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60%-95%,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占股票资产的 0-50%。每个交易日日终 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合约的投资比例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遵循以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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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60%-95%;其中对港股通标的股票(包括沪港通股票及深港通股票)的投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5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及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本基金的股票(含存托凭证)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60%-95%,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投资比例为股票资产的 0%-5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以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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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60%-95%;其中对港股通标的股票(包括沪港通股票及深港通股票)的投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5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及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投资于中证 A50 指数的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合约的投资比例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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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60%-95%;其中对港股通标的股票(包括沪港通股票及深港通股票)的投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5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及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股票资产(含存托凭证)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占本基金股票资产的0%-5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前述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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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 基金合同, Fund Custody Agreement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60%-95%;其中对港股通标的股票(包括沪港通股票及深港通股票)的投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5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及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60%-95%(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占本基金股票资产的比例为 0%-50%)。本基金投资于新三板精选层股票的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前述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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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 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60%-95%;其中对港股通标的股票(包括沪港通股票及深港通股票)的投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5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及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60%-95%, 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占非现金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和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 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 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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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 基金合同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60%-95%;其中对港股通标的股票(包括沪港通股票及深港通股票)的投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5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及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股票资产(含存托凭证)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60%-95%,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占股票资产的 0-5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 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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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 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60%-95%;其中对港股通标的股票(包括沪港通股票及深港通股票)的投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5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及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60%-95%,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比例不超过全部股票资产的 5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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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 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60%-95%;其中对港股通标的股票(包括沪港通股票及深港通股票)的投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5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及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60%-95%,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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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 基金合同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60%-95%;其中对港股通标的股票(包括沪港通股票及深港通股票)的投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5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及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股票及存托凭证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60%- 95%,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比例占股票投资比例的 0-5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保证金以后,基金保留的现金或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本基金所指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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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 基金合同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60%-95%;其中对港股通标的股票(包括沪港通股票及深港通股票)的投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5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及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60%- 95%,其中,投资于基金合同界定的品质生活主题相关的股票资产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本基金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占股票资产的比例为 0-5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持有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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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 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60%-95%;其中对港股通标的股票(包括沪港通股票及深港通股票)的投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5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及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的比例合计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股票等权益类品种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2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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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 托管协议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60%-95%;其中对港股通标的股票(包括沪港通股票及深港通股票)的投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5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及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60%-95%(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比例为股票资产的 0%-5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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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 托管协议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60%-95%;其中对港股通标的股票(包括沪港通股票及深港通股票)的投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5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及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本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30%—80%,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5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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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 Fund Custody Agreement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60%-95%;其中对港股通标的股票(包括沪港通股票及深港通股票)的投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5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及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80%-95%。本基金投资于港股通投资标的股票的比例占基金股票资产的比例为 0%-50%。投资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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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 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60%-95%;其中对港股通标的股票(包括沪港通股票及深港通股票)的投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5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及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60%-95%,其中投资于国企转型升级主题相关证券比例不低于非现金资产的 80%;基金持有全部权证的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以后,基金保留的现金或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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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 托管协议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60%-95%;其中对港股通标的股票(包括沪港通股票及深港通股票)的投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5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及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投资于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60%-95%(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30%),投资于本基金界定的“专精特新企业”主题相关证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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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 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60%-95%;其中对港股通标的股票(包括沪港通股票及深港通股票)的投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5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及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的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60%-95%,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5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前述现金资产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上述投资品种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以变更后的比例为准,本基金的投资比例会做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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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 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60%-95%;其中对港股通标的股票(包括沪港通股票及深港通股票)的投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5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及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60%-95%,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超过本基金所投资股票资产的5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股指期货合约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上述投资品种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以变更后的比例为准,本基金的投资比例会做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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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 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60%-95%;其中对港股通标的股票(包括沪港通股票及深港通股票)的投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5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及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股票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的 50%-95%(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占股票资产的 0-50%)。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在基金实际管理过程中,本基金具体配置比例由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国宏观经济情况和证券市场的阶段性变化做主动调整,以求基金资产在各类资产的投资中达到风险和收益的最佳平衡,但比例不超出上述限定范围。在法律法规有新规定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对上述比例做适度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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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 基金合同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60%-95%;其中对港股通标的股票(包括沪港通股票及深港通股票)的投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5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及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40%-80%。其中,港股投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50%,基金投资于权证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3%。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上述投资品种的比例限制,以变更后的比例为准,本基金 的投资比例会做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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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 基金合同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60%-95%;其中对港股通标的股票(包括沪港通股票及深港通股票)的投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5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及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的成份股、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投资于跟踪标的指数的公募基金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境外金融衍生品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投资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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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60%-95%;其中对港股通标的股票(包括沪港通股票及深港通股票)的投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5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及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股票资产(含存托凭证)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50%-95%(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占本基金股票资产的比例为 0%-5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前述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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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 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60%-95%;其中对港股通标的股票(包括沪港通股票及深港通股票)的投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5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及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30%-70% (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不超过股票资产的5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 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 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 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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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 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60%-95%;其中对港股通标的股票(包括沪港通股票及深港通股票)的投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5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及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投资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资产的 80%;商品基金投资占基金资产比例不超过 10%;投资单只基金的比例不高于本基金资产净值的 20%。本基金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不得持有具有复杂、衍生品性质的基金份额,包括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基金份额。本基金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50%。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对投资比例要求有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做出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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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 基金合同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60%-95%;其中对港股通标的股票(包括沪港通股票及深港通股票)的投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5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及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债券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80%,投资于权益类资产、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型可转换债券)及可交换债券比例合计不高于基金资产的 20%,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50%,本基金投资的权益类资产包括股票、股票型基金以及应计入权益类资产的混合型基金,其中上述应计入权益类资产的混合型基金指根据定期报告披露情况,最近连续四个季度季末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均在 60%以上的混合型基金。本基金对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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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 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60%-95%;其中对港股通标的股票(包括沪港通股票及深港通股票)的投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5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及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股票资产(含存托凭证)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60%-95%(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占本基金股票资产的 0%-50%);本 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前述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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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 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60%-95%;其中对港股通标的股票(包括沪港通股票及深港通股票)的投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5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及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其中投资于 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得超过股票资产的50%),其中投资于公共卫生主题相关证券的资产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限制并遵守相关期货交易所的业务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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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 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60%-95%;其中对港股通标的股票(包括沪港通股票及深港通股票)的投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5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及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股票资产(含存托凭证)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60%—95%,其中,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投资比例为股票资产的 0%-2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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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 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60%-95%;其中对港股通标的股票(包括沪港通股票及深港通股票)的投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5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及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20%,其中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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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 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60%-95%;其中对港股通标的股票(包括沪港通股票及深港通股票)的投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5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及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股票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的 60%-95%,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投资比例不得超过股票资产的 5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在基金实际管理过程中,本基金具体资产配置比例由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国宏观经济情况和证券市场的阶段性变化做主动调整,以求基金资产在各类资产的投资中达到风险和收益的最佳平衡,但比例不超出上述限定范围。在法律法规有新规定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对上述比例做适度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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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 基金合同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60%-95%;其中对港股通标的股票(包括沪港通股票及深港通股票)的投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5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及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60%- 95%,其中,投资于基金合同界定的数字经济相关的股票资产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本基金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占股票资产的比例为 0- 5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持有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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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 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60%-95%;其中对港股通标的股票(包括沪港通股票及深港通股票)的投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5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及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本基金的股票(含存托凭证)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60%-95%,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投资比例为股票资产的 0%-5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以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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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 Fund Custody Agreement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60%-95%;其中对港股通标的股票(包括沪港通股票及深港通股票)的投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5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及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60%-95%(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资产占股票资产的 0%-5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基金保留的现金或投资 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本基金所指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遵循以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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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 托管协议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60%-95%;其中对港股通标的股票(包括沪港通股票及深港通股票)的投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5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及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60%一95%(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占股票资产的 0-5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应当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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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 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60%-95%;其中对港股通标的股票(包括沪港通股票及深港通股票)的投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5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及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0%—95%;其中对港股通标的股票(包括沪港通股票及深港通股票)的投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50%。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融资买入股票与其他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95%;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及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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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 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60%-95%;其中对港股通标的股票(包括沪港通股票及深港通股票)的投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5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及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本基金投资于股票资产(含存托凭证)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60%-95%,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占股票资产的比例不超过 50%,投资于本基金定义的汽车产业升级主题相关股票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遵循以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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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 托管协议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60%-95%;其中对港股通标的股票(包括沪港通股票及深港通股票)的投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5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及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投资于股票资产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60%-95%,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50%;投资于消费主题证券资产占非现金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保证金以后,基金保留的现金或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本基金所指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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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 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60%-95%;其中对港股通标的股票(包括沪港通股票及深港通股票)的投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5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及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60%-95%,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比例不超过全部股票资产的 5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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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 中欧睿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60%-95%;其中对港股通标的股票(包括沪港通股票及深港通股票)的投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5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及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 60%-95%,其中投资于股息优选型证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比例不得超过全部股票资产的 5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不含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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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 基金合同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60%-95%;其中对港股通标的股票(包括沪港通股票及深港通股票)的投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5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及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股票(含存托凭证)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60%–95%(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占股票资产的 0-50%);投资于医药健康主题相关股票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上述投资品种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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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 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60%-95%;其中对港股通标的股票(包括沪港通股票及深港通股票)的投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5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及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60%–95%(其中,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占股票资产的比例为 0%-5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股指期货合约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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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 更新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60%-95%;其中对港股通标的股票(包括沪港通股票及深港通股票)的投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5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及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60%-95%,其中,港股通标的股票最高投资比例不得超过股票资产的 20%,投资于中国新视 野主题相关的证券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 期货合约和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 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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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 托管协议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60%-95%;其中对港股通标的股票(包括沪港通股票及深港通股票)的投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5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及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以及股票期权需缴纳的现金保证金后,持有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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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 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60%-95%;其中对港股通标的股票(包括沪港通股票及深港通股票)的投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5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及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60%—95%(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占股票资产的 0-5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应当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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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60%-95%;其中对港股通标的股票(包括沪港通股票及深港通股票)的投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5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及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高于股票资产的 50%),其中投资于新兴产业主题相关证券的资产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交易,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限制并遵守相关期货交易所的业务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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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 托管协议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60%-95%;其中对港股通标的股票(包括沪港通股票及深港通股票)的投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5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及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95%,投资于与金银珠宝主题相关证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限制并遵守相关期货交易所的业务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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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 基金合同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60%-95%;其中对港股通标的股票(包括沪港通股票及深港通股票)的投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5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及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的股票(含存托凭证)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60%-95%(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占股票资产的 0-5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持有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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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60%-95%;其中对港股通标的股票(包括沪港通股票及深港通股票)的投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5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及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60%-95%,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超过本基金所投资股票资产的 50%。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股指期货合约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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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 托管协议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60%-95%;其中对港股通标的股票(包括沪港通股票及深港通股票)的投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5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及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本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60%-95%(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比例不得超过股票资产的 50%),其中投资于健康产业相关证券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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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 托管协议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60%-95%;其中对港股通标的股票(包括沪港通股票及深港通股票)的投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5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及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60%-95%,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不超过股票资产的50%;投资于数字经济主题相关上市公司股票资产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不含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 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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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 更新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60%-95%;其中对港股通标的股票(包括沪港通股票及深港通股票)的投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5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及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的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90%,其中投资于创业板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任何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 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股指期货、权证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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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 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60%-95%;其中对港股通标的股票(包括沪港通股票及深港通股票)的投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5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及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50%(其中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50%,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占本基金股票资产的比例为 0%-5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持有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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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 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60%-95%;其中对港股通标的股票(包括沪港通股票及深港通股票)的投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5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及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股票及存托凭证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60%-95%(其中港股通标的股票占股票资产的比例不超过 50%),其中投资于本基金所界定的创新医疗主题相关行业股票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上述投资品种的比例限制,以变更后的比例为准,本基金的投资比例会做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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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 基金合同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60%-95%;其中对港股通标的股票(包括沪港通股票及深港通股票)的投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5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及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的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0%-45%,本基金投资银行存款和同业存单比例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2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前述现金资产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上述投资品种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以变更后的比例为准,本基金的投资比例会做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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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 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60%-95%;其中对港股通标的股票(包括沪港通股票及深港通股票)的投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5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及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60—95%。其中,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5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上述投资品种的比例限制,以变更后的比例为准,本基金的投资比例会做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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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 托管协议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60%-95%;其中对港股通标的股票(包括沪港通股票及深港通股票)的投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5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及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其中投资于利率债资产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 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前述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本基金所指的利率债是指国债、央行票据和政策性金融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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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 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60%-95%;其中对港股通标的股票(包括沪港通股票及深港通股票)的投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5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及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股票资产(含存托凭证)占基金资产的 0-30%(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得超过本基金所投资股票资产的 5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股指期货、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基金保留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 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国债期货、股指期货、股票期权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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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 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60%-95%;其中对港股通标的股票(包括沪港通股票及深港通股票)的投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5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及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及存托凭证的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60%-95%;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每个交易日 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不包 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 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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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 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60%-95%;其中对港股通标的股票(包括沪港通股票及深港通股票)的投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5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及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60%-95%(其中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 60%-95%,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占本基金股票资产的 0%-5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持有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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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 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60%-95%;其中对港股通标的股票(包括沪港通股票及深港通股票)的投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5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及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30%-95%,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占股票资产的比例不超过 5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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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 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60%-95%;其中对港股通标的股票(包括沪港通股票及深港通股票)的投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5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及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60%-95%,其中投资于股息优选型证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比例不得超过全部股票资产的5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不含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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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 Fund Prospectus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60%-95%;其中对港股通标的股票(包括沪港通股票及深港通股票)的投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5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及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30%(其中,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占股票资产的比例为 0%-50%);本基金投资于同业存单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2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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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 更新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60%-95%;其中对港股通标的股票(包括沪港通股票及深港通股票)的投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5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及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股票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的 60%-95%,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投资比例不得超过股票资产的 5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 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在基金实际管理过程中,本基金具体资产配置比例由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国宏观经济情况和证券市场的阶段性变化做主动调整,以求基金资产在各类资产的投资中达到风险和收益的最佳平衡,但比例不超出上述限定范围。在法律法规有新规定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对上述比例做适度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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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 托管协议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60%-95%;其中对港股通标的股票(包括沪港通股票及深港通股票)的投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5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及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本基金股票、存托凭证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80%-95%,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不超过股票资产的50%;本基金投资于半导体产业相关股票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及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和股票期权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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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 托管协议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60%-95%;其中对港股通标的股票(包括沪港通股票及深港通股票)的投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5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及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50%(其 中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50%,投资于港股通 标的股票占本基金股票资产的比例为 0%-5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 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持有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 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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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 Fund Custody Agreement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60%-95%;其中对港股通标的股票(包括沪港通股票及深港通股票)的投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5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及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投资于股票(含存托凭证)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90%;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 期货、国债期货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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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 托管协议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60%-95%;其中对港股通标的股票(包括沪港通股票及深港通股票)的投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5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及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60%-95%,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超过本基金所投资股票资产的 50%,投资于本基金界定的创新生活主题证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股指期货合约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上述投资品种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以变更后的比例为准,本基金的投资比例会做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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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 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60%-95%;其中对港股通标的股票(包括沪港通股票及深港通股票)的投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5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及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股票资产(含存托凭证)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95%(其中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 0%-95%,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占本基金股票资产的 0%-50%),投资于新能源汽车主题相关证券的资产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持有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 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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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 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60%-95%;其中对港股通标的股票(包括沪港通股票及深港通股票)的投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5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及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的股票及存托凭证资产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其中投资于中证 1000 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均含存托凭证)的资产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上述投资品种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以变更后的比例为准,本基金的投资比例会做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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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60%-95%;其中对港股通标的股票(包括沪港通股票及深港通股票)的投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5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及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60%-95%;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50%,其中投资于 ESG 主题证 券资产占非现金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 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 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 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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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60%-95%;其中对港股通标的股票(包括沪港通股票及深港通股票)的投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5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及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60%-95%,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比例不超过全部股票资产的 5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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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60%-95%;其中对港股通标的股票(包括沪港通股票及深港通股票)的投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5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及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股票资产(含存托凭证)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60%-95%,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占股票资产(含存托凭证)的 0-5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和 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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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 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60%-95%;其中对港股通标的股票(包括沪港通股票及深港通股票)的投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5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及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95%,其中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占基金资产的 0-95%,投资于港股通股票占股票资产的 0-5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可依据相关规定履行适当程序后调整本基金的投资比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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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 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60%-95%;其中对港股通标的股票(包括沪港通股票及深港通股票)的投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5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及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60%-95%,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50%,投资于红利主题股票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基金保留的现金或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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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 基金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