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价措施项目 样本条款

总价措施项目. 3.2.1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调整方式:工程竣工后,由市、县(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根 据施工合同、省市级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示范项目创建和通报情况等办理核定手续,出具《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核定表》,竣工结算时上述费用根据核定结果调整。未经核定,不予计算。
总价措施项目. 通用的总价措施项目费:
总价措施项目. 下述措施项目费中,除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及工地扬尘污染防治费外其它措施项目均由其投标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自主报价,可以以工程量乘以综合单价计算,也可以以费率计算。
总价措施项目. (1) 安全文明措施费基本费:详见具体工程量清单; (2) 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详见具体工程量清单; (3) 夜间施工:招标控制价不计; (4) 二次搬运:招标控制价不计; (5)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招标控制价不计; (6) 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招标控制价不计; (7)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招标控制价不计; (8) 临时设施:详见具体工程量清单;; (9) 赶工措施:招标控制价不计; (10) 工程按质论价:招标控制价不计; (11) 住宅分户验收:招标控制价不计; (12) 建筑工人实名制费用:详见具体工程量清单;; (13) 特殊条件下施工增加:招标控制价不计;
总价措施项目. 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安全文明措施费省级标化增加费、工地扬尘污染防治费执行《江苏 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 年)、《省住建厅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江苏省建设工程 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苏建价【2016】154 号)》文件规定费率;按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 厅[2018]第 24 号公告规定计取。上述费用结算时必须有建设主管部门的评定资料,按评 定文件计取费用。本项目需按照《江苏省智慧工地实施指南》、徐住建发【2021】62 号及 住建发【2021】120 号要求建设智慧工地,费用按措施费用按措施费计入总报价中,后期不予调整。
总价措施项目. (1)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详见工程量清单; (2) 夜间施工: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自主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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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总价 本合同总价为 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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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問合せ先 青森県青森市長島一丁目1番1号 青森県出納局会計管理課物品調達グループ担 当 主事 飯田 直樹 電 話 017-734-9098ファックス 017-734-8019 (別紙)入札書参考書式 令和 年 月 日 青 森 県 知 事 殿 所在地又は住所商 号 又 は 名 称 代 表 者 職 氏 名 ㊞ (委任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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