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和措施 样本条款

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和措施. (1) 经查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晨鸣纸业在其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中规定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在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程序,并明确了关联交易的公允决策程序。 (2) 为减少和规范本次交易后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晨鸣纸业控股股东已出具书面承诺如下: 1、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尽可能减少和规范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潜在的关联交易;就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将来无法减少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遵循市场交易的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 本公司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通过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的关联交易取得任何不正当的利益或使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
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和措施. 经核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江泉实业在其《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中规定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在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程序,并明确了关联交易的公允决策程序。 为减少和规范本次交易后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江泉实业的控股股东深圳景宏及实际控制人徐益明已出具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1) 控股股东深圳景宏承诺如下: 1、 在本公司作为江泉实业控股股东期间,本公司及本公司实际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将尽可能减少与江泉实业及其下属子公司的关联交易,若发生必要且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实际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将与江泉实业及其下属子公司按照公平、公允、等价有偿等原则依法签订协议,履行法定程序,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内控制度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相关内部决策、报批程序,关联交易价格依照与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进行相同或相似交易时的价格确定,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亦不利用该等交易从事任何损害江泉实业及江泉实业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2、 本公司及本公司实际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将杜绝非法占用江泉实业的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江泉实业向本公司及本公司实际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3、 本公司将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参加股东大会,平等地行使相应权利,承担相应义务,不利用控股股东地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 移江泉实业及其下属公司的资金、利润,保证不损害江泉实业其他股东的合法 权益; 4、 上述承诺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或影响的企业构成江泉实业的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2) 实际控制人徐益明承诺如下: 1、 本人作为江泉实业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人及本人实际控制或施加重大 影响的其他企业将尽可能减少与江泉实业及其下属子公司的关联交易,若发生 必要且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人及本人实际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 将与江泉实业及其下属子公司按照公平、公允、等价有偿等原则依法签订协议,履行法定程序,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内控制度规定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及相关内部决策、报批程序,关联交易价格依照与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进行相同或相似交易时的价格确定,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亦不利用该等交易从事任何损害江泉实业及江泉实业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2、 本人及本人实际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将杜绝非法占用江泉实业的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江泉实业向本人及本人实际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3、 本人将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参加股东大会,平等地行使相应权利,承担相应义务,不利用控股股东地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江泉实业及其下属公司的资金、利润,保证不损害江泉实业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和措施. 为了减少和规范未来可能产生的关联交易,上市公司直接控股股东一汽股份已出具《关于正在履行中承诺的说明》,确认如下:
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和措施. 为减少和规范本次交易后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西藏君升、Allied Honour、Oasis Water (HK)、Ocean Faith、徐飒、天壕投资、陈火其及募集配套资金的认购对象均已分别出具书面承诺函。 (1) 西藏君升、徐飒、陈火其及募集配套资金的认购对象分别承诺:
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和措施. (1) 华东重机已经制定并通过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及《独立董事制度》等制度,华东重机的上述制度对关联交易应遵循的原则、关联交易的审批权限和决策程序等内容均作了具体的规定。 (2) 华东重机实际控制人翁耀根、孟正华、翁杰及其一致行动人翁霖、关联方华东科技就规范和减少与华东重机的关联交易事宜作出如下承诺:
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和措施. (1) 经查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浩丰科技在其《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中规定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在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程序,并明确了关联交易的公允决策程序。 (2) 为减少和规范本次交易后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浩丰科技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成文已出具书面承诺函: 1. 本次重组完成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与上市公司之间将尽量避免新增非必要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履行交易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2. 本人承诺不利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地位,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本次重组完成后,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对有关涉及本人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3. 在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期间,本人承诺不会非法或违规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 4. 本人因违反本承诺而致使本次重组完成后的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遭受损失,本人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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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 为了更好地满足公司经营管理和业务发展需要,考虑到所需面积较大及装修工期等因素,公司拟租用斯普汇德承租的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双桥街 ▇▇ 号 院 39#、41#-45#办公楼,房屋建筑面积为 5048.49 平方米,租赁期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8 年 8 月 19 日止,公司以每半年为一期支付租金,租金为 4,163,865.03 元/半年(含房屋租金、物业管理费及相关税费),租赁房屋价格参照市场租赁行情,双方需按国家政府部门出台有关新的政策及市场行情变化,每三年进行必要的租金调整。但是无论如何,调整后的年租金水平不得高于原合同租期内第一年的租金,此调整须经本次议案重新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后生效。 2020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房屋租金合计:人民币 16,816,493.58 元(大 写:壹仟陆佰捌拾壹万陆仟肆佰玖拾叁元伍角捌分)。 (二) 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宣亚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宣亚投资”)作为斯普汇德的股东,持有斯普汇德 40%的股权;公司董事长张秀兵先生、董事万丽莉女士合计持有宣亚投资 100%的股权,系宣亚国际实际控制人,均未在斯普汇德任职。宣亚投资作为斯普汇德第二大股东且持有 40%的股权,虽然在股权占比上不能控制或者对斯普汇德产生重大影响,但仍能产生较大影响。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10.1.3 第(五)条“上市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上市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规定,依据审慎原则,斯普汇德被公司认定为关联法人。 (三) 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张秀兵先生、万丽莉女士对议案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就该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股东宣亚投资及张秀兵先生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10.2.14 上市公司与关联人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期限超过三年的,应当每三年根据本章规定重新履行审 议程序及披露义务。”及《补充协议》对每三年进行必要租金调整的相关约定,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 (四) 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发行人的主要关联方

  • 关联交易制度 为加强对集团关联交易的管理,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公平,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公司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 符合诚实信用的原则; (2) 关联方如享有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权,除特殊情况外,应当回避表决; (3) 与关联方有任何利害关系的董事,在董事会对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应当回避; (4) 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必要时应当聘请专业评估师或独立财务顾问。公司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原则和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或收费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标准,对于难以比较市场价格或订价受到限制的关联交易,应当通过合同明确有关成本和利润的标准。公司关联交易的核心是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等公司关联交易价格视交易金额的大小分别由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等进行表决或审批确定。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各子公司的经营业务,努力减少关联交易。同时,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关联交易制度,更有效地规范关联交易。在处理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时,不得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 关联交易情况 1、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无; 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无; 3、 本公司关联受托管理/承包情况:无; 4、 本公司关联委托管理/出包情况:无; 5、 关联租赁情况:无; 6、 关联担保情况 (1)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为其取得借款情况: 兴泸集团 川铁(泸州)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7,896.00 2008/3/21-2028/3/30 兴泸集团 川铁(泸州)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10,528.00 2006/12/29-2026/12/28 兴泸集团 四川叙大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31,502.00 2011/1/10-2030/12/20 兴泸集团 泸州长江生态湿地新城投资有限公司 111,000.00 2015/11/17-2020/11/13 兴泸集团 泸州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40,000.00 2015/12/23-2019/12/23 兴泸集团 泸州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5,000.00 2016/12/31-2026/12/31 兴泸集团 泸州市江南新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00,000.00 2015/7/21-2019/7/20 居泰房地产 泸州市江南新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18,000.00 2016/6/26-2028/12/26 (2)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进行融资情况如下: 截至 2016 年末,发行人不存在作为关联被担保方进行融资的情况。

  •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甲方: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天津小蜜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