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on use of 核查结论 Clause in Contracts

核查结论.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 1、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补充披露“报告期期初至今关联方的变化情况”中“劉誠控制或具有重大影响的企业”的具体名称、相关资产、人员的去向。 2、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补充披露新增高级管理人员秦少华的关联方及基本情况。 3、 自2019年7月起西门子电气传动为发行人的关联方,发行人与西门子电气传动之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报告期内发行人向西门子电气传动与向境内非关联客户销售同类产品的单价差异较小,主要系销售产品用途及结构不同所致,定价公允。 4、 报告期内,发行人部分关联方注销的原因主要为相关关联方无实际经营及境外子公司搬迁出售办公经营场所等;注销的关联方不存在争议或潜在纠纷,报告期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5、 发行人新增高级管理人员秦少华已严格按照《关于切实提高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质量和问询回复质量相关注意事项的通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的规定出具承诺。

Appears in 1 contract

Sources: 补充法律意见书

核查结论.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根据上述保荐机构、发行人会计师对资金流水、现金分红的核查情况,保荐 机构、发行人会计师认为: 1、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补充披露“报告期期初至今关联方的变化情况”中“劉誠控制或具有重大影响的企业”的具体名称、相关资产、人员的去向。烟台鲁银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及其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关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2、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补充披露新增高级管理人员秦少华的关联方及基本情况。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在职技术人员在烟台鲁银及其关联方兼职的情形,不存在技术人员从烟台鲁银及其关联方离职后加入发行人的情形,不存在技术人员从发行人离职后加入烟台鲁银及其关联方的情形; 3、 自2019年7月起西门子电气传动为发行人的关联方,发行人与西门子电气传动之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报告期内发行人向西门子电气传动与向境内非关联客户销售同类产品的单价差异较小,主要系销售产品用途及结构不同所致,定价公允。保荐机构、发行人会计师已对发行人及其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关关联方和关键岗位人员的全部资金流水进行核查,具有完整性; 4、 报告期内,发行人部分关联方注销的原因主要为相关关联方无实际经营及境外子公司搬迁出售办公经营场所等;注销的关联方不存在争议或潜在纠纷,报告期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保荐机构、发行人会计师已完整核查上述全部资金流水以及报告期内发行人的现金分红,并充分关注超过重要性水平的资金流水是否涉及烟台鲁银及其关联方,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取得的分红款是否流向烟台鲁银及其关联方等情形,经核查,发行人与烟台鲁银的资金往来均系正常业务往来,除上述正常业务往来外,发行人及其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关关联方的资金账户与烟台鲁银及其法定代表人、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键人员不存在资金往来。综上,发行人及其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关关联方与烟台鲁银及其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异常资金往来 5、 发行人新增高级管理人员秦少华已严格按照《关于切实提高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质量和问询回复质量相关注意事项的通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的规定出具承诺。

Appears in 1 contract

Sources: 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核查结论.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 2017年发行人向武汉盛楚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桂林恒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海口恒特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海口博亚天缘电气制造有限公司、深圳市中科数码技术有限公司等关联供应商采购的主要内容为包装箱、绝缘支撑结构件及其他辅料零星采购,发行人向关联供应商采购的材料均为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具有必要性与合理性;发行人向关联供应商采购的定价依据合理且定价具有公允性;发行人向盛楚科技、恒通机械、恒特机电采购的交易条款与非关联供应商有所差异,主要系交易模式不同所致,具有商业合理性;发行人向其他关联供应商采购的交易条款与非关联供应商不存在差异;发行人与关联供应商不存在其他利益安排。 《第二轮问询函》第 6 题:关于武汉金盘‌ 根据发行人首轮问询问题回复及招股说明书,发行人武汉生产基地生产能力约 349 万 kVA,发行人武汉分公司主要负责公司干式变压器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武汉金盘为武汉分公司生产经营提供厂房。2017 年起,盛楚科技因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从公司子公司武汉金盘租用房屋建筑物;2018 年及 2019 年 1、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补充披露“报告期期初至今关联方的变化情况”中“劉誠控制或具有重大影响的企业”的具体名称、相关资产、人员的去向-11 月, 盛楚科技继续租用上述房屋建筑物;盛楚科技已于 2019 年 11 月 15 日注销(1) 武汉生产基地从事生产的主体; (2、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补充披露新增高级管理人员秦少华的关联方及基本情况) 武汉金盘向盛楚科技出租房屋建筑物、向武汉分公司提供的厂房产权情况,除了提供厂房外,武汉金盘是否自行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及其具体情况。 请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3、 自2019年7月起西门子电气传动为发行人的关联方,发行人与西门子电气传动之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报告期内发行人向西门子电气传动与向境内非关联客户销售同类产品的单价差异较小,主要系销售产品用途及结构不同所致,定价公允。 4、 报告期内,发行人部分关联方注销的原因主要为相关关联方无实际经营及境外子公司搬迁出售办公经营场所等;注销的关联方不存在争议或潜在纠纷,报告期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5、 发行人新增高级管理人员秦少华已严格按照《关于切实提高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质量和问询回复质量相关注意事项的通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的规定出具承诺。

Appears in 1 contract

Sources: 补充法律意见书

核查结论.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1、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补充披露“报告期期初至今关联方的变化情况”中“劉誠控制或具有重大影响的企业”的具体名称、相关资产、人员的去向。范荣、陈萍始终为达亚电子设立以来的实际权益持有人,2015 年的股权转让系进行股权还原,报告期内,达亚电子及达亚电子的股东(即范荣、陈萍)与发行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2、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补充披露新增高级管理人员秦少华的关联方及基本情况。范荣、陈萍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及工作经历,具备收购、运营达亚电子能力; 3、 自2019年7月起西门子电气传动为发行人的关联方,发行人与西门子电气传动之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报告期内发行人向西门子电气传动与向境内非关联客户销售同类产品的单价差异较小,主要系销售产品用途及结构不同所致,定价公允。对于同种产品,公司对达亚电子销售规模较大且下游多为知名客户,其定价区间与对直销大客户基本相同;而其他经销商采购规模显著较小,公司对其销售价格高于对达亚电子,符合商业逻辑;达亚电子对外销售公司产品情况良好,且和其他供应商产品的毛利率水平基本一致,且符合行业惯例,因此,公司与达亚电子之间交易具备公允性; 4、 报告期内,发行人部分关联方注销的原因主要为相关关联方无实际经营及境外子公司搬迁出售办公经营场所等;注销的关联方不存在争议或潜在纠纷,报告期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报告期内,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负责达亚电子业务的主要销售人员与达亚电子股东、主要采购人员之间不存在资金往来,达亚电子不存在为发行人承担成本、费用的情况或其他利益输送情形 5、 发行人新增高级管理人员秦少华已严格按照《关于切实提高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质量和问询回复质量相关注意事项的通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的规定出具承诺。

Appears in 1 contract

Sources: 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

核查结论.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 1、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补充披露“报告期期初至今关联方的变化情况”中“劉誠控制或具有重大影响的企业”的具体名称、相关资产、人员的去向发行人已说明7名员工持股或担任重要职务的公司报告期内与发行人交易的具体情况;发行人与员工持股平台中7名员工持股或担任重要职务的公司及与境内非关联经销商的交易条款不存在实质性差异;发行人与7名员工持股或担任重要职务的公司之间的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利益安排或损害发行人的情形。 2、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补充披露新增高级管理人员秦少华的关联方及基本情况黄道军作为副总经理分管发行人国内市场销售,主要负责发行人国内市场营销的管理工作,推进国内市场各项销售目标的实现;发行人与副总经理黄道军亲属控制的公司进行交易,均经发行人股东会同意或根据《公司章程》履行了内部审批程序,因此未违反《公司法》第148条规定。 3、 自2019年7月起西门子电气传动为发行人的关联方,发行人与西门子电气传动之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报告期内发行人向西门子电气传动与向境内非关联客户销售同类产品的单价差异较小,主要系销售产品用途及结构不同所致,定价公允报告期内王成毅、李明璋、黄成明、王志民、高彬、刘咏等6人实际与发行人签订劳动合同,实际在发行人处任职、领薪,除刘咏放弃在发行人缴纳社保及公积金外,发行人已为其他5人缴纳社保及公积金;上述6人为发行人的员工,未专职从事发行人产品的经销业务;上述6人在发行人任职期间,其持股或担任重要职务的公司曾为发行人的经销商,2018年以来发行人与该等公司已不再签署新的订单,该等公司不再为发行人的经销商4、 报告期内,发行人部分关联方注销的原因主要为相关关联方无实际经营及境外子公司搬迁出售办公经营场所等;注销的关联方不存在争议或潜在纠纷,报告期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5.3 根据首轮问询问题12的回复,2017年至今,公司的供应商武汉盛楚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桂林恒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海口恒特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海口博亚天缘电气制造有限公司、深圳市中科数码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方。 请发行人说明:关联采购的必要性与合理性,结合就同类产品向无关联第三方采购价格说明关联采购定价依据及公允性,交易条款是否与非关联方存在显著差异,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安排。 请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5、 发行人新增高级管理人员秦少华已严格按照《关于切实提高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质量和问询回复质量相关注意事项的通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的规定出具承诺。

Appears in 1 contract

Sources: 补充法律意见书

核查结论.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经核查,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认为: 1、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补充披露“报告期期初至今关联方的变化情况”中“劉誠控制或具有重大影响的企业”的具体名称、相关资产、人员的去向。范荣、陈萍始终为达亚电子设立以来的实际权益持有人,2015 年的股权转让系进行股权还原,报告期内,达亚电子及达亚电子的股东(即范荣、陈萍)与发行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2、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补充披露新增高级管理人员秦少华的关联方及基本情况。范荣、陈萍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及工作经历,具备收购、运营达亚电子能力; 3、 自2019年7月起西门子电气传动为发行人的关联方,发行人与西门子电气传动之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报告期内发行人向西门子电气传动与向境内非关联客户销售同类产品的单价差异较小,主要系销售产品用途及结构不同所致,定价公允。对于同种产品,公司对达亚电子销售规模较大且下游多为知名客户,其定价区间与对直销大客户基本相同;而其他经销商采购规模显著较小,公司对其 销售价格高于对达亚电子,符合商业逻辑;达亚电子对外销售公司产品情况良好,且和其他供应商产品的毛利率水平基本一致,且符合行业惯例,因此,公司与达亚电子之间交易具备公允性; 4、 报告期内,发行人部分关联方注销的原因主要为相关关联方无实际经营及境外子公司搬迁出售办公经营场所等;注销的关联方不存在争议或潜在纠纷,报告期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5、 发行人新增高级管理人员秦少华已严格按照《关于切实提高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质量和问询回复质量相关注意事项的通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的规定出具承诺。报告期内,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负责达亚电子业务的主要销售人员与达亚电子股东、主要采购人员之间不存在资金往来,达亚电子不存在为发行人承担成本、费用的情况或其他利益输送情形。 本人已认真阅读《关于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回复》的全部内容,本次审核问询函回复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审核问询函回复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袁敏民 王如意 曾双静

Appears in 1 contract

Sources: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