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美國法律和取得 Apple 機密資訊所在司法管轄區的法律授權外 样本条款
除美國法律和取得 Apple 機密資訊所在司法管轄區的法律授權外. 您不得使⽤或以其他⽅式出⼝或轉出⼝從 Apple 收到之任何 Apple 機密資訊。特別但不限於不得將 Apple 機密資訊出⼝或轉出⼝⾄
(a) 任何美國禁運國家或地區,或
(b) 美國財政部的特別指定國⺠ (Specially Designated Nationals) 名單或美國商務部的拒絕⼈員 (Denied Person) 名單或任何其他限制⽅名單上的任何⼈⼠,或與之從事交易,且無需取得適⽤主管機關的核准。⼀旦成為 Apple 開發者或使⽤任何 Apple 機密資訊,即表⽰您聲明並保證本⾝並非位在任何此類國家或地區,且並未列名於任何此類名單中。您同時同意不會將任何 Apple 機密資訊⽤於美國法律所禁⽌的任何⽬的,包括但不限於開發、設計、製造或⽣產核⼦武器、化學武器或⽣物武器或任何其他軍事終端⽤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