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公式 样本条款

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公式. 基金份额净值=基金资产净值总额/发行在外的基金份额总数 本基金各类别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4 位,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 日内(包括该日)公告。遇特殊情况,经履行适当程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公式. 基金份额净值=基金资产净值总额/发行在外的基金份额总数 本基金 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 日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公式. 某类基金份额净值=该类基金资产净值总额/发行在外的该类基金份额总数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两类 基金份额净值和两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本基金两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4 位,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 日的两类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分别计算,并在 T+1 日内分别公告。遇特殊情况,经履行适当程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公式. 基金份额净值=基金资产净值总额/发行在外的基金份额总数 本基金 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 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本基金两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均保留到小数点后 4 位,小数点后第 5位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公式.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两类基金份额净值和两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本基金两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均保留到小数点后 4 位,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 日的两类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 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公式. 基金份额净值=(基金总资产-基金总负债)/已售出的基金份额总数 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 本系列基金每个工作日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下一工作日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公式.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均保留到小数点后 3 位,小数点后第 4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交易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交易日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如下: T 日 A/B 类或 C 类基金份额净值=(T 日 A/B 类或C 类的基金资产净值)/(T 日 A/B 类或 C 类基金份额的总额) T 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 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公式. 某类别基金份额净值=(基金总资产-基金总负债)/已售出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 融通深证 100 指数基金和融通蓝筹成长混合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均保留到小 数点后 3 位,小数点后第 4 位四舍五入;融通债券投资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均保 留到小数点后 4 位,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入。 本系列基金每个工作日公告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当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下一工作日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融通债券基金、融通深证 100 指数基金、融通蓝筹成长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分别公告。
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公式. 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次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披露。遇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其计算公式为: A 类人民币基金份额净值=计算日 A 类基金资产净值÷计算日 A 类各币种基金份额余额的合计数 A 类美元现钞基金份额和 A 类美元现汇基金份额净值=A 类人民币基金份额净值÷计算日美元估值汇率 C 类基金份额净值=计算日 C 类基金资产净值÷计算日 C 类基金份额余额
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公式. 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B 类基金份额和C 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 计算日 A/B 类或 C 类基金份额净值=(计算日 A/B 类或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日 A/B 类或 C 类基金份额余额总数) T 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 日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