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本所律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 查阅《2020 年烟草行业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综述》、《“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工信部和中国电子信息统计年鉴等数据源,了解行业政策变化情况,了解客户下游行业的集中程度; 2、 查阅报告期内发行人收入明细表,了解发行人烟草行业客户的清单、覆盖率;了解各省市烟草集团信息化进程以及相关产品的市场空间和容量; 3、 查阅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了解公司经营业绩情况,确认公司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及净利润的复合增长率;查阅发行人在手订单情况,了解发行人非烟草行业客户拓展情况以及在手订单情况,了解发行人期末在手订单情况及客户数量变化趋势; 4、 查阅发行人核心技术以及与项目实施相关的资料,对管理层进行访谈,了解发行人自身技术、产品及经营模式上的创新性、运用情况等;查阅《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等法规,了解创业板定位情况; 5、 了解烟草信息化领域的行业竞争格局以及竞争对手的规模及技术等情况,通过查阅公开信息、访谈发行人主要客户、发行人管理层等方式,了解发行人在烟草行业的占有率、排名、发行人的竞争优劣势、行业地位以及国产化替代的主要情况和历程等; 6、 查阅了发行人与上烟集团签订的合同,并对发行人管理层进行访谈,了解发行人持续中标上烟集团项目的原因及合理性,上烟集团的主要评标方式以及发行人在相关方面的具体情况;判断上烟集团向发行人采购服务及产品是否具有可持续性,是否存在被其他竞争对手替代的风险; 7、 查阅发行人收入明细表,了解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合作的客户数量,并对客户的具体类型进行分析,了解各期新客户产生的收入、毛利金额;了解发行人与客户的业务洽谈方式及合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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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 补充法律意见书
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本所律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 查阅《2020 年烟草行业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综述》、《“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工信部和中国电子信息统计年鉴等数据源,了解行业政策变化情况,了解客户下游行业的集中程度) 查阅了纸质包装印刷行业报告、市场研究资料和同行业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等,了解了印刷与包装行业发展历程和发展趋势,行业经营特点,行业主要壁垒,下游细分领域发展阶段与增长空间,对发行人所在行业的市场情况和竞争格局进行了分析;
(2、 查阅报告期内发行人收入明细表,了解发行人烟草行业客户的清单、覆盖率;了解各省市烟草集团信息化进程以及相关产品的市场空间和容量) 访谈发行人生产负责人、销售负责人、采购负责人、研发负责人,了解发行人业务模式及其发展变迁情况;了解发行人主要产品及其发展变迁情况;并结合可比公司主要产品、业务模式、主要技术路线等进行对比分析;
(3、 查阅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了解公司经营业绩情况,确认公司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及净利润的复合增长率;查阅发行人在手订单情况,了解发行人非烟草行业客户拓展情况以及在手订单情况,了解发行人期末在手订单情况及客户数量变化趋势) 查阅了消费电子、小家电、电子烟、酒类等领域的行业报告、市场研究资料和上市公司公开披露信息等,了解了前述四大行业的供需状况、竞争格局、市场空间等情况;并结合可比上市公司的公开披露信息对发行人竞争力进行对比分析;
(4、 查阅发行人核心技术以及与项目实施相关的资料,对管理层进行访谈,了解发行人自身技术、产品及经营模式上的创新性、运用情况等;查阅《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等法规,了解创业板定位情况) 查阅行业研究报告,了解国内纸质印刷包装行业不同细分领域的行业市场规模,查询同行业可比公司营业收入,计算发行人及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市场份额;获取由行业协会出具的关于发行人在各细分领域市场份额及市场地位的报告,访谈了解行业协会对发行人行业地位及市场份额的论证方法、调研过程,并取得依据性文件,核查数据来源的可靠性、论证依据的充分性,并与行业官方协会披露的相关数据进行交叉复核;
(5、 了解烟草信息化领域的行业竞争格局以及竞争对手的规模及技术等情况,通过查阅公开信息、访谈发行人主要客户、发行人管理层等方式,了解发行人在烟草行业的占有率、排名、发行人的竞争优劣势、行业地位以及国产化替代的主要情况和历程等) 访谈发行人各业务线负责人及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信息查询系统等信息公开网站进行查询,查阅发行人已取得的专利证书,查阅发行人的研发成果及所获荣誉证明。结合可比公司公开披露信息,分析发行人核心竞争力情况;
(6、 查阅了发行人与上烟集团签订的合同,并对发行人管理层进行访谈,了解发行人持续中标上烟集团项目的原因及合理性,上烟集团的主要评标方式以及发行人在相关方面的具体情况;判断上烟集团向发行人采购服务及产品是否具有可持续性,是否存在被其他竞争对手替代的风险) 走访微软、小米、绿山咖啡、悦刻、今世缘等主要终端客户,报告期内各期,发行人终端客户走访覆盖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均超过 70%。了解发行人与主要终端客户的交易情况,了解发行人在终端客户同类供应商中的供应量占比及供应商排名情况;
(7、 查阅发行人收入明细表,了解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合作的客户数量,并对客户的具体类型进行分析,了解各期新客户产生的收入、毛利金额;了解发行人与客户的业务洽谈方式及合作方式) 就环保政策、纸质印刷包装领域市场情况、未来发展趋势等相关问题访谈了发行人负责人,并查阅网络公开信息;
(8) 取得发行人销售明细,分析各类产品销售数量、单价变动合理性;
(9) 访谈公司销售部门相关人员,了解客户合作情况及新客户开发情况,根据客户合作年限、合作领域和合作规模,分析客户合作稳定性;
(10) 查阅同行业上市公司公告文件、《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等资料,获取行业协会出具的证明材料,查阅同行业上市公司财务数据情况,了解同行业上市公司板块定位情况,综合判断发行人的板块定位;
(11) 获取发行人所获荣誉、奖项资料,获取其颁发部门、企业。针对颁发的荣誉、奖项,获取相关荣誉、奖项及颁发方的介绍和情况,判断认证、颁发机构的权威性;
(12) 访谈发行人研发人员,获取发行人的新材料新工艺在研发及应用中的实现情况;通过公开渠道查询同行业可比公司的专利情况,与发行人进行对比分析,并访谈发行人管理层了解专利数量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差异的原因;
(13) 查阅公开资料,获取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政策的具体内容及实施标准、对象,结合发行人下游客户覆盖领域、产品类别,分析政策对发行人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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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 回复报告
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本所律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 查阅《2020 年烟草行业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综述》、《“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工信部和中国电子信息统计年鉴等数据源,了解行业政策变化情况,了解客户下游行业的集中程度查阅公司境外销售业务取得的相关资质、许可,获取公司主管税务机关,海关部门出具的证明;
2、 查阅报告期内发行人收入明细表,了解发行人烟草行业客户的清单、覆盖率;了解各省市烟草集团信息化进程以及相关产品的市场空间和容量访谈公司管理层、销售负责人,了解境外销售订单获取方式,同类业务模式下境外销售与境内销售在产品种类、定价、信用政策等方面的差异及与原因;了解公司是否拥有自营进出口贸易资格,是否依法取得从事相关业务所需资质;近年来是否受到过海关处罚;2020年以来国内外新冠疫情的爆发对公司销售的影响;
3、 查阅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了解公司经营业绩情况,确认公司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及净利润的复合增长率;查阅发行人在手订单情况,了解发行人非烟草行业客户拓展情况以及在手订单情况,了解发行人期末在手订单情况及客户数量变化趋势获取公司销售明细表,了解报告期内外销产品的构成分类、主要产品的销量、单价、收入及占比、毛利率及主要客户的构成,了解公司境内外业务的整体规模,客户群体;
4、 查阅发行人核心技术以及与项目实施相关的资料,对管理层进行访谈,了解发行人自身技术、产品及经营模式上的创新性、运用情况等;查阅《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等法规,了解创业板定位情况对报告期内主要境外客户、经销商的销售收入发生额和应收 账款余额实施函证程序,核查销售收入的真实性;
5、 了解烟草信息化领域的行业竞争格局以及竞争对手的规模及技术等情况,通过查阅公开信息、访谈发行人主要客户、发行人管理层等方式,了解发行人在烟草行业的占有率、排名、发行人的竞争优劣势、行业地位以及国产化替代的主要情况和历程等通过视频访谈,了解公司境外客户的交易情况,结算方式,合作历史等;
6、 查阅了发行人与上烟集团签订的合同,并对发行人管理层进行访谈,了解发行人持续中标上烟集团项目的原因及合理性,上烟集团的主要评标方式以及发行人在相关方面的具体情况;判断上烟集团向发行人采购服务及产品是否具有可持续性,是否存在被其他竞争对手替代的风险查阅公司报告期内的营业外支出明细,确认公司是否存在被境外销售所涉国家和地区处罚的情况;
7、 查阅发行人收入明细表,了解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合作的客户数量,并对客户的具体类型进行分析,了解各期新客户产生的收入、毛利金额;了解发行人与客户的业务洽谈方式及合作方式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网站、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等主管部门网站及百度、谷歌等网站进行查询;
8、 访谈公司财务及销售负责人,了解公司境外业务的具体情况及销售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分析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9、 根据重要性原则,对报告期内主要境外销售业务执行细节测试,获取其记账凭证、销售订单、出库单、报关单、提单、银行回款凭证,核查境外销售收入的真实性、准确性,收款是否存在关联方、第三方代收的情形;
10、 获取报告期内各期海关出口数据、出口退税数据,对比公司各期外销收入与海关数据、出口退税数据是否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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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 回复函
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本所律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本所律师主要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 查阅《2020 年烟草行业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综述》、《“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工信部和中国电子信息统计年鉴等数据源,了解行业政策变化情况,了解客户下游行业的集中程度;) 访谈发行人主要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了解发行人核心技术具体情况。
(2、 查阅报告期内发行人收入明细表,了解发行人烟草行业客户的清单、覆盖率;了解各省市烟草集团信息化进程以及相关产品的市场空间和容量;) 实地查看发行人的生产现场,了解核心技术在实际生产过程及核心产品上的运用情况。
(3、 查阅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了解公司经营业绩情况,确认公司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及净利润的复合增长率;查阅发行人在手订单情况,了解发行人非烟草行业客户拓展情况以及在手订单情况,了解发行人期末在手订单情况及客户数量变化趋势;) 获取查阅专利权证书、专利权年费缴纳凭证、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并登陆中国及多国专利审查信息查询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网站等公开网站查询发行人的专利、软件著作权情况,访谈发行人人力资源管理负责人,了解发行人专利的主要申请人员及其在公司的任职情况。
(4、 查阅发行人核心技术以及与项目实施相关的资料,对管理层进行访谈,了解发行人自身技术、产品及经营模式上的创新性、运用情况等;查阅《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等法规,了解创业板定位情况;) 登陆巨潮资讯网(网址:▇▇▇▇://▇▇▇.▇▇▇▇▇▇.▇▇▇.▇▇/new/index,下同)查询同行业可比公司/竞争对手的招股说明书、年度报告或官网等公开披露信息,了解同行业可比公司、竞争对手的核心技术及核心产品的相关指标、研发投入等情况。
(5、 了解烟草信息化领域的行业竞争格局以及竞争对手的规模及技术等情况,通过查阅公开信息、访谈发行人主要客户、发行人管理层等方式,了解发行人在烟草行业的占有率、排名、发行人的竞争优劣势、行业地位以及国产化替代的主要情况和历程等;) 获取查阅发行人《研发项目管理制度》《设计与开发控制程序》《人才选拔培养管理制度》《培训管理制度》《薪资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等制度及程序文件,了解发行人研发机制的建立情况。
(6、 查阅了发行人与上烟集团签订的合同,并对发行人管理层进行访谈,了解发行人持续中标上烟集团项目的原因及合理性,上烟集团的主要评标方式以及发行人在相关方面的具体情况;判断上烟集团向发行人采购服务及产品是否具有可持续性,是否存在被其他竞争对手替代的风险;) 访谈发行人技术负责人,了解发行人相关技术创新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技术发展方向、发行人科研项目的项目技术水平、项目实现的成果以及在实际生产中的运用情况、对外技术合作的背景以及对发行人主要产品的作用、与中广核技术合作的背景。
(7、 查阅发行人收入明细表,了解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合作的客户数量,并对客户的具体类型进行分析,了解各期新客户产生的收入、毛利金额;了解发行人与客户的业务洽谈方式及合作方式) 获取查阅《审计报告》、查询发行人研发投入明细,了解发行人保证持续研发能力的措施。
(8) 访谈发行人销售负责人,了解发行人的主要客户、产品下游应用领域 的情况、发行人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参与国际竞争情况、发行人电梯电磁制动器认证和型式试验情况以及行业相关要求。
(9) 登陆天眼查、巨潮资讯网等网站查询发行人主要优质客户的基本信息。
(10) 获取查阅国家相关政策和技术文献,了解国家对发行人所处行业的政策指导,以及行业技术发展方向。
(11) 获取发行人测算的市场容量、市场份额等数据,并与发行人报告期内的收入、订单情况进行比对。
(12) 获取查阅发行人销售收入明细,核查发行人报告期内前十大客户的收入和占比情况,发行人新增客户数量和收入情况,了解发行人销售的稳定性。
(13) 获取查阅成都晖光萤火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科技成果评价报告》和 《科技成果评价证书》以及其资质文件,了解机器人用超薄伺服制动器的行业水平。
(14) 对比机器人用超薄伺服制动器对标产品的相关指标,了解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产品对比的优劣势。
(15) 获取查阅发行人 13 项科研项目及在研项目的项目申报书等相关资料、对外技术合作的相关资料,了解发行人科研项目、在研项目及对外技术合作的相关情况。
(16) 获取查阅发行人与中广核研究院、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共有专利的相关资料。
(17) 获取查阅发行人工商档案,访谈中广核二号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取得中广核二号的确认文件,了解中广核二号入股的过程与背景、合作情况等。
(18) 获取查阅发行人与中广核研究所有限公司部分业务合同的询价资料、发行人与中广核研究所有限公司签订的销售合同,了解核电产品的销售情况。
(19) 根据发行人的行业定位,获取查阅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相关政策和行业研究报告,了解发行人所处行业情况。
(20) 查询发行人核心技术及产品指标的先进性,了解竞争对手和行业的情况。
(21) 比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等文件关于创业板定位的要求,并结合前述核查手段分析发行人是否符合创业板定位。
(22) 获取查阅《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审计报告》。
(23) 获取查阅发行人出具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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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 法律意见书
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本所律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 查阅《2020 年烟草行业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综述》、《“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工信部和中国电子信息统计年鉴等数据源,了解行业政策变化情况,了解客户下游行业的集中程度获取发行人报告期各期营业收入明细表,分析营业收入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结合利润表重要科目变动情况、非经常性损益变动情况,分析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波动原因及合理性;
2、 查阅报告期内发行人收入明细表,了解发行人烟草行业客户的清单、覆盖率;了解各省市烟草集团信息化进程以及相关产品的市场空间和容量了解发行人与信用减值损失相关的会计政策,分析报告期内信用减值损失的具体情况,2022 年度信用减值损失大幅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
3、 查阅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了解公司经营业绩情况,确认公司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及净利润的复合增长率;查阅发行人在手订单情况,了解发行人非烟草行业客户拓展情况以及在手订单情况,了解发行人期末在手订单情况及客户数量变化趋势向发行人管理层了解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的变动原因,复核应收账款与营业收入波动趋势的匹配性;获取并复核报告期内各期末应收账款账龄明细及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比较发行人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政策、计提比例是否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存在明显差异;复核发行人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的测算模型及坏账计提过程,复核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4、 查阅发行人核心技术以及与项目实施相关的资料,对管理层进行访谈,了解发行人自身技术、产品及经营模式上的创新性、运用情况等;查阅《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等法规,了解创业板定位情况获取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存货的构成情况,核查存货余额上升的原因;了解房地产开发项目中是否存在推进困难而长时间暂停的项目,获取存在推进困难而长时间暂停的项目相关文件,核查其减值情况;获取开发成本、开发产品及成本的结转情况数据;计算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房地产业务、供应链运营业务的存货周转率,并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存货周转率进行对比分析;取得报告期各期末供应链运营业务存货库龄明细表,结合存货特征等分析供应链运营业务长库龄存货的合理性;取得并分析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末房地产业务可售存货的已售比例情况;取得并分析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末库存商品的期后销售情况;复核发行人存货跌价相关会计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获取并复核各期末存货跌价准备计算表,并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进行比较,分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5、 了解烟草信息化领域的行业竞争格局以及竞争对手的规模及技术等情况,通过查阅公开信息、访谈发行人主要客户、发行人管理层等方式,了解发行人在烟草行业的占有率、排名、发行人的竞争优劣势、行业地位以及国产化替代的主要情况和历程等;
6、 查阅了发行人与上烟集团签订的合同,并对发行人管理层进行访谈,了解发行人持续中标上烟集团项目的原因及合理性,上烟集团的主要评标方式以及发行人在相关方面的具体情况;判断上烟集团向发行人采购服务及产品是否具有可持续性,是否存在被其他竞争对手替代的风险;
7、 查阅发行人收入明细表,了解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合作的客户数量,并对客户的具体类型进行分析,了解各期新客户产生的收入、毛利金额;了解发行人与客户的业务洽谈方式及合作方式抽取与主要预付对象签订的合同,了解预付款项的合同条款约定及性质;通过公开渠道查询主要预付对象的基本信息,结合公司公告等信息确认预付对象是否属于公司关联方或潜在关联方;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告文件,对比分析同行业可比公司预付款项相关情况;获取报告期各期末前五大预付款项期后结转情况,抽查部分期后入库凭证,核实交易是否真实发生;抽取部分预付款项交易对手方执行函证程序、访谈程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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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 股份配售申请文件
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本所律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 查阅《2020 年烟草行业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综述》、《“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工信部和中国电子信息统计年鉴等数据源,了解行业政策变化情况,了解客户下游行业的集中程度) 对公司的主要销售服务咨询商进行访谈,查阅公司与销售服务咨询商签署的服务协议,通过天眼查检索主要市场推广服务商的工商信息;
(2、 查阅报告期内发行人收入明细表,了解发行人烟草行业客户的清单、覆盖率;了解各省市烟草集团信息化进程以及相关产品的市场空间和容量) 查阅服务咨询费明细表、了解服务咨询商的变动情况,查阅服务咨询商管理制度,对主要市场推广服务商进行访谈了解公司的推广服务商选择的内控制度及执行情况;
(3、 查阅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了解公司经营业绩情况,确认公司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及净利润的复合增长率;查阅发行人在手订单情况,了解发行人非烟草行业客户拓展情况以及在手订单情况,了解发行人期末在手订单情况及客户数量变化趋势) 获取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出具的关于公司不存在欠缴税款或因违反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及政策或其他税务问题被处罚的《涉税信息查询结果告知书》;
(4、 查阅发行人核心技术以及与项目实施相关的资料,对管理层进行访谈,了解发行人自身技术、产品及经营模式上的创新性、运用情况等;查阅《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等法规,了解创业板定位情况) 访谈报告期内存在的个体工商户服务咨询商,了解个体工商户服务咨询商合作背景、业务规模等;
(5、 了解烟草信息化领域的行业竞争格局以及竞争对手的规模及技术等情况,通过查阅公开信息、访谈发行人主要客户、发行人管理层等方式,了解发行人在烟草行业的占有率、排名、发行人的竞争优劣势、行业地位以及国产化替代的主要情况和历程等) 获取服务咨询商无关联关系声明函,查阅公司的董监高填写的调查表,将公司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公司员工花名册等与公司的服务咨询商从企查查、爱企查等导出的工商信息、股东、董监高等进行对比,检查是否存在重合的情形。通过对公司的主要服务咨询商进行访谈,了解是否存在公司向服务咨询商通过其他方式补偿利益的方式,从而要求调低服务价格的情况,是否与公司存在其他特殊利益安排。通过查阅天眼查、爱企查、信用中国等检索工具,核查公司的主要服务咨询商是否存在因违法违规受处罚的情形,查询其是否存在因商业贿赂等被立案或者被处罚的情形;
(6、 查阅了发行人与上烟集团签订的合同,并对发行人管理层进行访谈,了解发行人持续中标上烟集团项目的原因及合理性,上烟集团的主要评标方式以及发行人在相关方面的具体情况;判断上烟集团向发行人采购服务及产品是否具有可持续性,是否存在被其他竞争对手替代的风险) 通过查阅公司签署的服务协议,了解公司销售服务咨询费的计提依据、确认政策和计提比例是否合理,查阅公司同行业可比公司的销售服务咨询费的计提方式,分析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7、 查阅发行人收入明细表,了解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合作的客户数量,并对客户的具体类型进行分析,了解各期新客户产生的收入、毛利金额;了解发行人与客户的业务洽谈方式及合作方式) 通过抽样,检查了公司主要服务咨询商的服务结算单据;查阅公司《反商业贿赂制度》并检查公司与服务咨询商签署的服务协议中的相关条款;查阅公司的合法合规证明,查看公司报告期内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情形。检查公司服务费的结算情形,检查公司对结算发票真实性和规范性的核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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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 关于江苏健瑞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一次反馈意见的回复
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本所律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 查阅《2020 年烟草行业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综述》、《“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工信部和中国电子信息统计年鉴等数据源,了解行业政策变化情况,了解客户下游行业的集中程度) 获取公司提供的营销中心促销方案、方案实施指导意见、参与促销客户名单,查阅相关促销条款、定价政策、营销中心总经理折扣权限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
(2、 查阅报告期内发行人收入明细表,了解发行人烟草行业客户的清单、覆盖率;了解各省市烟草集团信息化进程以及相关产品的市场空间和容量) 获取公司提供的《营销中心个人账户管理制度》、营销中心收款个人卡开户人与营销中心签订的《个人账户借用协议》,访谈公司管理层、财务负责人、营销中心负责人、相关个人账户专职管理人、审核人、收款个人卡开户人,了解个人账户的开户、使用、管理情况;
(3、 查阅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了解公司经营业绩情况,确认公司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及净利润的复合增长率;查阅发行人在手订单情况,了解发行人非烟草行业客户拓展情况以及在手订单情况,了解发行人期末在手订单情况及客户数量变化趋势) 获取公司提供的营销中心收款个人卡开户人银行账户开户信息、2019年 5 月-2020 年 9 月相关账户收支明细,了解风险保证金存储账户的收入与支出情况;
(4、 查阅发行人核心技术以及与项目实施相关的资料,对管理层进行访谈,了解发行人自身技术、产品及经营模式上的创新性、运用情况等;查阅《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等法规,了解创业板定位情况) 根据公司提供的风险保证金存储账户的收入情况,对比检查相关银行账户的收入情况;
(5、 了解烟草信息化领域的行业竞争格局以及竞争对手的规模及技术等情况,通过查阅公开信息、访谈发行人主要客户、发行人管理层等方式,了解发行人在烟草行业的占有率、排名、发行人的竞争优劣势、行业地位以及国产化替代的主要情况和历程等) 根据公司提供的风险保证金存储账户的支出情况,对比检查相关银行账户的支出情况,分析对应账户支出款项的对象、具体日期、发生额情况,了解支出款项所履行的审议程序,检查支出对应借款单、审批单、支出记录等;
(6、 查阅了发行人与上烟集团签订的合同,并对发行人管理层进行访谈,了解发行人持续中标上烟集团项目的原因及合理性,上烟集团的主要评标方式以及发行人在相关方面的具体情况;判断上烟集团向发行人采购服务及产品是否具有可持续性,是否存在被其他竞争对手替代的风险) 问询相关支出对象,了解支出款项性质、金额与公司所述情况是否相 符;
(7、 查阅发行人收入明细表,了解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合作的客户数量,并对客户的具体类型进行分析,了解各期新客户产生的收入、毛利金额;了解发行人与客户的业务洽谈方式及合作方式) 获取公司提供促销方案涉及客户的收入确认依据,包括销售订单、发货运输单据、签收或对账记录、开具增值税发票以及税控系统申报的无票收入记录,销售回款记录;
(8) 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资金流水对手方工商背景,与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股权关系;
(9) 了解公司采取的整改措施,检查公司收回相应风险保证金并入账的情况,包括相应进账单、银行对账单、会计凭证,检查涉及促销客户保证金退还情况,检查营销中心收款个人卡开户人账户销户情况;
(10) 问询公司涉及该事项的管理层、财务负责人、营销负责人、营销中心收款个人卡开户人,了解公司采取的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是否存在未整改完成的其他情形;
(11) 问询公司管理层,核实是否了解营销中心促销方案情况,是否参与方案执行,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安排,获取管理层书面说明;
(12) 取得申报期内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决议通过文件,评价内部控制评价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合理性,复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定量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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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 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
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本所律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1) 查阅销售服务费相关的业务合同 取得了报告期内公司与市场推广商签订的《产品销售服务合同》,了解市场推广费结算政策、支付条款以及服务内容等。上述协议中明确约定了“反商业贿赂条款”,针对若存在违反廉洁诚信准则的情况,公司有权立即终止协议,不予支付尚未支付的销售服务费,并追究对方法律责任。
1、 查阅《2020 年烟草行业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综述》、《“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工信部和中国电子信息统计年鉴等数据源,了解行业政策变化情况,了解客户下游行业的集中程度;(2) 核查公司内控制度建设及反商业贿赂制度建设情况 查阅公司制定的《服务商管理制度》《销售服务商行为规范》等内部控制制度,该等制度对选择销售服务商(市场推广商)、销售服务商行为规范等作出了规定,并明确了反商业贿赂的要求。
2、 查阅报告期内发行人收入明细表,了解发行人烟草行业客户的清单、覆盖率;了解各省市烟草集团信息化进程以及相关产品的市场空间和容量;(3) 取得与销售服务费有关的财务及业务资料,对销售服务费的计提和支付情况进行核对 取得了公司销售服务费计提和支付的相关账目、销售服务合同及对应的产品销售协议等财务及业务资料,检查公司报告期内销售服务费的计提依据是否充分以及销售服务费的支付是否合理。
3、 查阅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了解公司经营业绩情况,确认公司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及净利润的复合增长率;查阅发行人在手订单情况,了解发行人非烟草行业客户拓展情况以及在手订单情况,了解发行人期末在手订单情况及客户数量变化趋势;(4) 访谈公司经营管理层 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层就公司报告期内的销售服务费情况进行了访谈,详细了解销售服务费的具体明细构成情况、采购的市场推广服务的业务实质、采购市场推广商服务的必要性、是否属于行业普遍情况、是否通过销售服务费实施商业贿赂等内容。
4、 查阅发行人核心技术以及与项目实施相关的资料,对管理层进行访谈,了解发行人自身技术、产品及经营模式上的创新性、运用情况等;查阅《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等法规,了解创业板定位情况;(5) 对公司报告期内的市场推广商进行访谈或函证,并取得市场推广商就为公司提供市场推广服务的相关声明 对公司报告期内的主要市场推广商进行了访谈或函证,取得了公司与市场推广商的交易明细、合同复印件、不存在商业贿赂的确认函、经确认的工商信息和无关联关系声明和为公司提供市场推广服务的声明等材料,核实公司与其业务往来的真实性,并与公司提供的相关发票、资金支付凭证进行核对。同时取得市场推广商就所提供的销售服务真实性、合理性,市场推广过程中不存在商业贿赂情况等违法违规情况的声明,并就为公司提供销售服务实现的收入占其同类收入占比的情况进行说明。
5、 了解烟草信息化领域的行业竞争格局以及竞争对手的规模及技术等情况,通过查阅公开信息、访谈发行人主要客户、发行人管理层等方式,了解发行人在烟草行业的占有率、排名、发行人的竞争优劣势、行业地位以及国产化替代的主要情况和历程等;(6) 核查市场推广费支付对象的工商登记信息及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提供的销售服务费支付对象清单,对该等支付对象的工商登记信息进行了核查,并与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查问卷等资料进行了核验,确认该等支付对象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6、 查阅了发行人与上烟集团签订的合同,并对发行人管理层进行访谈,了解发行人持续中标上烟集团项目的原因及合理性,上烟集团的主要评标方式以及发行人在相关方面的具体情况;判断上烟集团向发行人采购服务及产品是否具有可持续性,是否存在被其他竞争对手替代的风险;(7) 核查公司及相关方出具的关于商业贿赂情况的确认函 取得了公司出具的关于不存在商业贿赂情况的确认函,公司确认其在公司的日常经营过程中严格遵守《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不得进行商业贿赂的相关要求。
7、 查阅发行人收入明细表,了解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合作的客户数量,并对客户的具体类型进行分析,了解各期新客户产生的收入、毛利金额;了解发行人与客户的业务洽谈方式及合作方式(8) 取得公司及其子公司所在地相关主管部门的合规证明及相关方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取得了公司及其子公司所在地工商、税务等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该等证明显示公司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未发现行政处罚记录。 取得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的无犯罪记录证明,该等证明未包含相关人员因商业贿赂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记录。
(9) 通过互联网公开信息进行网络检索 对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司及其子公司、主要市场推广商所在地工商、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官网、企查查、百度等相关网站进行了公开信息网络检索,未发现公司及其子公司、主要市场推广商报告期内关于商业贿赂事项的诉讼记录、行政处罚记录及违法违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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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 财务事项说明
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本所律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我们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 查阅《2020 年烟草行业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综述》、《“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工信部和中国电子信息统计年鉴等数据源,了解行业政策变化情况,了解客户下游行业的集中程度) 获取公司完工入库成本明细表,统计报告期内自主加工、外协生产成本占比;获取了公司采购明细表,统计报告内外协采购情况;
(2、 查阅报告期内发行人收入明细表,了解发行人烟草行业客户的清单、覆盖率;了解各省市烟草集团信息化进程以及相关产品的市场空间和容量) 访谈公司总经理,了解公司采用以外协生产为主、自主加工占比较低的原因,了解公司丝绸文化创意品、丝绸纺织制品主要外协供应商互不重合的原因、存在较大波动的原因;
(3、 查阅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了解公司经营业绩情况,确认公司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及净利润的复合增长率;查阅发行人在手订单情况,了解发行人非烟草行业客户拓展情况以及在手订单情况,了解发行人期末在手订单情况及客户数量变化趋势) 查阅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年度报告等公开披露资料,了解其经营模式,计算外协生产占比,取得主要外协供应商清单;
(4、 查阅发行人核心技术以及与项目实施相关的资料,对管理层进行访谈,了解发行人自身技术、产品及经营模式上的创新性、运用情况等;查阅《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等法规,了解创业板定位情况) 查阅行业报告,了解丝绸行业供给、利润率等情况;
(5、 了解烟草信息化领域的行业竞争格局以及竞争对手的规模及技术等情况,通过查阅公开信息、访谈发行人主要客户、发行人管理层等方式,了解发行人在烟草行业的占有率、排名、发行人的竞争优劣势、行业地位以及国产化替代的主要情况和历程等) 核查了公司主要外协供应商采购的公允性;
6、 查阅了发行人与上烟集团签订的合同,并对发行人管理层进行访谈,了解发行人持续中标上烟集团项目的原因及合理性,上烟集团的主要评标方式以及发行人在相关方面的具体情况;判断上烟集团向发行人采购服务及产品是否具有可持续性,是否存在被其他竞争对手替代的风险;1) 公司外协供应商采购价格内控措施 公司针对委托加工和外包采购的产品品类多样,细分规格型号差异也较大,如丝巾的姆米数(厚度单位)、形状大小、花型,家纺类蚕丝被的重量、真丝套件的件数等均会造成采购价格的差异,服装或服饰加工根据订单品种的差异,如女装和童装,真丝服装和非真丝服装,其采购价格亦有所不同,故主要外协供应商采购单价之间通常不具备可比性。 公司丝绸文化创意品常规产品如丝巾、品牌服装等,通常根据不同的型号定 期向《合格供应商名录》中的相关品类供应商进行询价,经综合考虑价格、以往 合作情况等因素,确认细分款式供应商及价格区间,并根据销售计划下达订单;对于个性化定制产品经与客户沟通完成设计打样后,根据样品成本进行市场询价,并根据报价情况择优选择外协供应商。 公司丝绸纺织制品通常是根据客户订单“以销定采”,当客户就具体订单要求公司报价时,公司会根据订单的具体要求,向擅长相应订单领域的外协供应商进行询价,并综合比较价格、交货期等因素暂定合作供应商;公司根据供应商的报价加上自身相应的成本、费用得出订单总成本,并加成一定的毛利水平向客户报价,公司主要通过询价和最终毛利率实现情况确保采购价格公允性。
7、 查阅发行人收入明细表,了解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合作的客户数量,并对客户的具体类型进行分析,了解各期新客户产生的收入、毛利金额;了解发行人与客户的业务洽谈方式及合作方式。2) 外协供应商采购公允性的外部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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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发行
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本所律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 查阅《2020 年烟草行业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综述》、《“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工信部和中国电子信息统计年鉴等数据源,了解行业政策变化情况,了解客户下游行业的集中程度) 了解公司销售与收款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分析控制的设计合理性,实施控制测试,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 对公司管理层进行访谈,了解公司不同销售模式下收入确认的具体政策,了解公司产品分类、业务情况、收入季节性分布、 查阅报告期内发行人收入明细表,了解发行人烟草行业客户的清单、覆盖率;了解各省市烟草集团信息化进程以及相关产品的市场空间和容量在手订单、 行业市场前景、运营策略、未来发展规划等情况,分析收入变动及单价波动的合理性;
(3、 查阅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了解公司经营业绩情况,确认公司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及净利润的复合增长率;查阅发行人在手订单情况,了解发行人非烟草行业客户拓展情况以及在手订单情况,了解发行人期末在手订单情况及客户数量变化趋势) 询问公司相关管理人员,了解公司退换货政策、条款以及各类产品报告期内退换货情况;了解公司经营是否存在季节性特点以及业绩季节性变化的原因;获取公司报告期内销售明细表,核查第四季度销售情况;分析业务销售的季节性特征;查阅同行业公司公开资料,与同行业情况进行对比,分析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4、 查阅发行人核心技术以及与项目实施相关的资料,对管理层进行访谈,了解发行人自身技术、产品及经营模式上的创新性、运用情况等;查阅《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等法规,了解创业板定位情况) 了解公司不同产品的收入确认政策,包括但不限于收入确认的具体时点、收入确认获取的必要单据;查询同行业公司公开披露的收入确认政策,分析公司收入确认政策是否与同行业公司一致;
(5、 了解烟草信息化领域的行业竞争格局以及竞争对手的规模及技术等情况,通过查阅公开信息、访谈发行人主要客户、发行人管理层等方式,了解发行人在烟草行业的占有率、排名、发行人的竞争优劣势、行业地位以及国产化替代的主要情况和历程等) 检查公司主要客户合同及订单中关键条款,结合业务情况,分析不同业务类型下收入确认政策的适当性,并与同行业公司收入确认政策进行对比分析,复核公司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行业惯例,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6、 查阅了发行人与上烟集团签订的合同,并对发行人管理层进行访谈,了解发行人持续中标上烟集团项目的原因及合理性,上烟集团的主要评标方式以及发行人在相关方面的具体情况;判断上烟集团向发行人采购服务及产品是否具有可持续性,是否存在被其他竞争对手替代的风险) 对客户关联关系进行核查,通过公开网站查询报告期各期主要客户的 基本工商信息,了解其成立时间、注册资本、注册地址、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及股权结构等情况,并在访谈过程中对其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与访谈客户予以确认;
(7、 查阅发行人收入明细表,了解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合作的客户数量,并对客户的具体类型进行分析,了解各期新客户产生的收入、毛利金额;了解发行人与客户的业务洽谈方式及合作方式) 执行实质性测试程序,抽查主要客户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销售合同、销售发票、签收单据、验收单据等;
(8) 对报告期内各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营业收入实施截止测试,核查营业收入是否在恰当期间确认,核查确认期后是否存在大额异常退换货情况;
(9) 对公司报告期各期主要客户实施了现场走访程序,就交易模式、产品交付、款项结算、销售产品的情况等进行核实确认;
(10) 取得并核查报告期内公司退换货的明细情况,分析是否存在大额退换货情形,分析退换货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11) 对报告期内主要客户的应收账款余额和销售收入执行函证程序,报告期内,对公司主要客户的发函、回函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8 月 2021 年 2020 年 营业收入 4,560.28 16,394.87 20,955.15 7,056.07 32,458.21 39,514.28 6,220.67 27,607.06 33,827.73 发函金额 3,265.33 13,464.83 16,730.16 5,212.41 26,314.40 31,526.81 5,021.86 21,997.46 27,019.32 发函比例 71.60% 82.13% 79.84% 73.87% 81.07% 79.79% 80.73% 79.68% 79.87% 回函金额 1,923.37 12,721.80 14,645.17 3,007.49 24,856.71 27,864.20 1,866.04 20,344.77 22,210.82 回函比例 42.18% 77.60% 69.89% 42.62% 76.58% 70.52% 30.00% 73.69% 65.66%
(12) 抽查公司经销收入确认凭证、销售合同、产品发货单、签收单、银行回款单等资料;
(13) 针对直销客户为各地政府执法部门接受走访和函证意愿较低的情况,核查直销收入确认凭证、警采中心入围中标文件、其他直销客户的相关中标文 件、销售合同、发货单、验收单,银行回款单等资料;
(14) 查阅公司银行流水记录,对异常流水、大额资金流水记录予以核查;获取报告期内回款明细及银行回款单据,检查回款情况及回款方是否与合同签 订方一致、回单中记录的金额是否与账面金额一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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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本所律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1、 针对上述问题一、二,保荐机构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 查阅《2020 年烟草行业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综述》、《“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工信部和中国电子信息统计年鉴等数据源,了解行业政策变化情况,了解客户下游行业的集中程度;) 查阅本次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了解本次募投项目主要产品的技术流程、主要生产工艺,并取得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与发行人管理层沟通了解发行人关于本次募投项目实施的技术、人员及资质储备情况,并获取相关专利申请文件、研发团队成员简历、发行人已取得的相关资质等资料,取得发行人出具的关于本次募投项目相关产品中试实验最新进展情况及下一步研发计划的说明,分析本次募投项目是否存在研发失败或不能顺利量产的风险。
(2) 与发行人管理层沟通了解下游客户新产品认证流程、本次募投项目主要产品下游客户拓展情况以及发行人相关产品的竞争优势等,并取得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及发行人与主要目标客户的沟通记录、送样记录等资料,分析发行人产品的竞争优势以及本次募投项目是否存在产品无法通过客户认证等风险,分析本次募投项目实施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 查阅报告期内发行人收入明细表,了解发行人烟草行业客户的清单、覆盖率;了解各省市烟草集团信息化进程以及相关产品的市场空间和容量;针对上述问题三、四、五、七,保荐机构和会计师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 查阅募投项目产品硅烷偶联剂及其下游应用领域相关研究报告,了解橡胶助剂行业市场发展情况、轮胎及玻纤市场需求及市场容量情况;查阅主要生产企业公开披露文件,了解主要竞争对手产品及产能情况;与发行人管理层沟通,了解发行人硅烷偶联剂产品在手订单、潜在客户情况,取得发行人出具的关于产能消化措施的说明,分析本次募投项目实施是否具有必要性、新增产能规模是否 合理、相关产能消化措施是否有效、募投项目实施是否存在产能无法消化或产能过剩的风险。
(2) 查阅本次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与经济效益测算表,了解本次募投项目的效益测算依据、测算过程;获取可比公司同类产品销售价格、主要原材料历史市场价格、发行人历史期间费用率及主营业务毛利率等资料,查阅可比公司公开披露文件,分析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的谨慎性及合理性。
(3) 查阅定期报告,了解发行人的折旧摊销政策;查阅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与经济效益测算表及新增折旧摊销测算表,了解本次募投项目的折旧摊销政策与发行人现行会计政策是否存在差异,并分析募投项目新增折旧摊销对发行人未来业绩的影响。
(4) 取得并查阅发行人前次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流水,了解截至 2023 年 1 月 31 日发行人前次募集资金累计使用情况,取得发行人出具的 2022 年以简易程 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进展说明,对相关项目的建设情况进行现场察看,了解发行人前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及进展情况。
3、 查阅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了解公司经营业绩情况,确认公司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及净利润的复合增长率;查阅发行人在手订单情况,了解发行人非烟草行业客户拓展情况以及在手订单情况,了解发行人期末在手订单情况及客户数量变化趋势;
4、 查阅发行人核心技术以及与项目实施相关的资料,对管理层进行访谈,了解发行人自身技术、产品及经营模式上的创新性、运用情况等;查阅《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等法规,了解创业板定位情况;
5、 了解烟草信息化领域的行业竞争格局以及竞争对手的规模及技术等情况,通过查阅公开信息、访谈发行人主要客户、发行人管理层等方式,了解发行人在烟草行业的占有率、排名、发行人的竞争优劣势、行业地位以及国产化替代的主要情况和历程等;
6、 查阅了发行人与上烟集团签订的合同,并对发行人管理层进行访谈,了解发行人持续中标上烟集团项目的原因及合理性,上烟集团的主要评标方式以及发行人在相关方面的具体情况;判断上烟集团向发行人采购服务及产品是否具有可持续性,是否存在被其他竞争对手替代的风险;
7、 查阅发行人收入明细表,了解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合作的客户数量,并对客户的具体类型进行分析,了解各期新客户产生的收入、毛利金额;了解发行人与客户的业务洽谈方式及合作方式。针对上述问题六,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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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 回复报告
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本所律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申报会计师主要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 查阅《2020 年烟草行业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综述》、《“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工信部和中国电子信息统计年鉴等数据源,了解行业政策变化情况,了解客户下游行业的集中程度. 访谈发行人销售人员,获取发行人销售管理制度,了解发行人销售相关的内部控制流程,并对关键控制点实施穿行测试及控制测试,评价发行人相关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及执行的有效性;
2、 查阅报告期内发行人收入明细表,了解发行人烟草行业客户的清单、覆盖率;了解各省市烟草集团信息化进程以及相关产品的市场空间和容量. 获取并检查发行人《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发行人就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履行的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等发表的意见,关注发行人是否履行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定的决策程序;
3、 查阅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了解公司经营业绩情况,确认公司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及净利润的复合增长率;查阅发行人在手订单情况,了解发行人非烟草行业客户拓展情况以及在手订单情况,了解发行人期末在手订单情况及客户数量变化趋势. 获取发行人提供的关联方清单并访谈发行人管理层,了解报告期内发行人关联交易的情况,评估关联交易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4、 查阅发行人核心技术以及与项目实施相关的资料,对管理层进行访谈,了解发行人自身技术、产品及经营模式上的创新性、运用情况等;查阅《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等法规,了解创业板定位情况. 对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关联交易执行函证程序,确认其交易金额及往来余额;获取发行人报告期内的银行流水并进行抽样核查,访谈与发行人发生交易的主要关联方,检查是否存在关联方利益输送或其他安排的情况;
5、 了解烟草信息化领域的行业竞争格局以及竞争对手的规模及技术等情况,通过查阅公开信息、访谈发行人主要客户、发行人管理层等方式,了解发行人在烟草行业的占有率、排名、发行人的竞争优劣势、行业地位以及国产化替代的主要情况和历程等. 实地走访主要关联方客户,访谈其主要业务负责人员,核查其业务经营状况,了解关联交易内容、产生的原因及合理性、定价依据;
6、 查阅了发行人与上烟集团签订的合同,并对发行人管理层进行访谈,了解发行人持续中标上烟集团项目的原因及合理性,上烟集团的主要评标方式以及发行人在相关方面的具体情况;判断上烟集团向发行人采购服务及产品是否具有可持续性,是否存在被其他竞争对手替代的风险. 获取并检查发行人重要的销售合同,对合同条款进行检查,关注关联方与非关联方的合同约定在信用期、交易定价、结算方式等方面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7、 查阅发行人收入明细表,了解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合作的客户数量,并对客户的具体类型进行分析,了解各期新客户产生的收入、毛利金额;了解发行人与客户的业务洽谈方式及合作方式. 检查了关联方销售相关单据,包括结算单、道路使用量清单、试验车辆里程计费月度汇总表、客户授权代表授权书等;
8. 获取发行人报告期内按关联方和非关联方划分后的收入、成本明细表,复核各客户收入、成本及毛利率计算过程,了解各项变动的具体原因;将关联销售价格与非关联销售价格进行对比,核查销售定价是否有合理依据、关联销售与非关联销售的毛利率差异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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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本所律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 查阅《2020 年烟草行业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综述》、《“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工信部和中国电子信息统计年鉴等数据源,了解行业政策变化情况,了解客户下游行业的集中程度;取得发行人各期末在建工程、长期应收款、无形资产明细,了解公司各项目建设、运营情况。
2、 查阅报告期内发行人收入明细表,了解发行人烟草行业客户的清单、覆盖率;了解各省市烟草集团信息化进程以及相关产品的市场空间和容量;对发行人财务部门人员进行了访谈,了解公司在建工程结转的会计政策;了解同行业上市公司在建工程结转具体标准及时点;查阅本期已完工的主要在建项目的商业运营批复、竣工验收报告、验收交接单等在建工程转出依据的原始凭据,检查在建工程结转会计处理是否及时和准确。
3、 查阅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了解公司经营业绩情况,确认公司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及净利润的复合增长率;查阅发行人在手订单情况,了解发行人非烟草行业客户拓展情况以及在手订单情况,了解发行人期末在手订单情况及客户数量变化趋势检查报告期内主要在建项目的建造进度明细、施工及采购合同、工程结算单据等;了解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减值计提政策,并与发行人的进行对比;访谈发行人总经理关于项目建设进度与整体进展情况,询问项目进展是否晚于预期,是否存在停建、缓建的情况,继续推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核实是否存在明显减值迹象;
4、 查阅发行人核心技术以及与项目实施相关的资料,对管理层进行访谈,了解发行人自身技术、产品及经营模式上的创新性、运用情况等;查阅《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等法规,了解创业板定位情况;检查发行人无形资产明细表、特许经营协议及入账依据,复核关键合同条款;访谈发行人财务负责人、工程项目负责人,了解、询问特许经营权项目的招投标、协议签署、项目建设、运营服务等环节的具体情况,结合发行人与之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与其财务核算情况进行相互印证;核查发行人相关项目近年的盈利情况以及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访谈发行人高管了解特许运营项目所在地的发展规划,了解发行人近年的经营计划与战略布局、评估特许经营权减值测试判断过程。
5、 了解烟草信息化领域的行业竞争格局以及竞争对手的规模及技术等情况,通过查阅公开信息、访谈发行人主要客户、发行人管理层等方式,了解发行人在烟草行业的占有率、排名、发行人的竞争优劣势、行业地位以及国产化替代的主要情况和历程等;
6、 查阅了发行人与上烟集团签订的合同,并对发行人管理层进行访谈,了解发行人持续中标上烟集团项目的原因及合理性,上烟集团的主要评标方式以及发行人在相关方面的具体情况;判断上烟集团向发行人采购服务及产品是否具有可持续性,是否存在被其他竞争对手替代的风险;
7、 查阅发行人收入明细表,了解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合作的客户数量,并对客户的具体类型进行分析,了解各期新客户产生的收入、毛利金额;了解发行人与客户的业务洽谈方式及合作方式获取发行人最近一年及一期末其他非流动资产中的特许经营权—在建工程的具体组成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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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 回复函